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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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
Q/KFD-255.05-2008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辽宁省电力监督检测中心绝缘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绝缘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高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会英
本标准审核人:徐全义
本标准批准人:康龙
本标准于2008年4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
Q/KFD-255.02-2008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绝缘专业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SD301—88 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安生[1996]430号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是对高压电气设备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及在线监测和分
析,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绝缘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 管理职责
4.1 职能与分工
4.1.1 辽宁省电力监督检测中心(国电东北公司技术监督部门)是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检测站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是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绝缘专业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4.1.3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气专业是绝缘专业技术监督实施部门。
4.2 绝缘监督专责人的主要职责
4.2.1 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及有关规章制度。
4.2.2 制定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参加制定年度电气设备大小修计划和绝缘专业反事故措施计划。
4.2.3 督促做好绝缘监督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绝缘定级;督促及时处理预试或检修中发现的绝缘缺陷。
4.2.4 审查电气设备的绝缘试验报告及其结论,并提出意见。
4.2.5 参与设备绝缘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反事故措施。
4.2.6 对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绝缘缺陷,绝缘事故,以及绝缘配合等做定期分析和研究,利用积累的技术档案,观察发展趋势和已经暴露的绝缘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2.7 做好绝缘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4.2.8 组织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绝缘的历史技术档案。
4.2.9 不发生因专业监督过失造成事故。
4.2.10 协助制定绝缘油色谱试验计划,并督促完成,对异常设备做好跟踪分析。
4.2.11 及时将绝缘事故和主要设备绝缘缺陷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
4.2.12 每年6月5日以前向省电力监督检测中心报送上半年总结(统计到5月末);12月5日前上报全年总结(统计到11月末)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4.3 试验班的职责
4.3.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绝缘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
4.3.2 绝缘试验(电气和色谱)是绝缘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应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运行的设备应做到定期试验,对新设备及大修后设备投运前,应认真做好交接验收试验。
4.3.3 根据规程的规定,并结合设备大小修计划,绝缘水平、变化趋势及试验力量等,编制设备的电气试验和油色谱试验计划,对绝缘有劣化趋势或异常的设备应加强监视,酌情安排试验或缩短试验周期。
4.3.4 按时组织完成设备的绝缘预防性、大小修试验以及其他有关试验工作,及时提出试验报告。
4.3.5 加强对设备绝缘试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对设备的绝缘状况做出正确结论。
观察绝缘的变化趋势,及时查出绝缘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对有缺陷的设备应判明故障性质和范围,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反映,并通知运行、检修部门处理。
4.3.6 协助、监督有关单位做好设备绝缘的改进、鉴定和缺陷消除工作。
4.3.7 参加绝缘事故(绝缘损坏)的调查分析,并协助研究防范对策。
4.3.8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进试验方法,更新完善试验设备和仪器,提高设备绝缘诊断水平。
4.3.9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增强对试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3.10 试验仪器仪表应定期校验,保持良好,达到精度。
老旧仪器无法修复时应申请报废更新。
4.3.11 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试验档案,实行微机管理。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绝缘监督工作的目的:坚持贯彻电力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防止和杜绝绝缘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安全运行。
5.2 绝缘监督工作的性质:坚持以科学试验、调查研究为基础,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针。
运行、检修、试验部门相结合,加强试验和运
行分析,不断提高检修、试验质量和运行水平。
5.3 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有关规程、导则,全面落实电气设备的反事故措施。
加强设备绝缘诊断和分析,对试验结果应遵循与“规定值比、与历史比、与同类设备比”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通过运行、试验、检修的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绝缘的变化规律。
定期进行绝缘水平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采取对策,消除缺陷和隐患,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5.4 绝缘监督的方法:绝缘监督工作是一项电气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是从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起到电气设备选型、设备监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寿命诊断直至设备退役、报废的全过程技术管理。
5.5 绝缘监督遵循的原则:应遵循分级监督、依法(规程、标准、制度、反措等)监督的原则,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及时反馈的原则。
5.6 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分为:电气设备前期的绝缘监督,电气设备运行的绝缘监督,电气设备检修的绝缘监督。
5.7 绝缘监督技术管理
5.7.1 建立电气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5.7.2 建立绝缘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罚制度。
5.7.3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绝缘监督考核指标(电气设备预试率、缺陷检
出率、缺陷消除率等)并按时上报监督总结。
5.7.4 重要设备的绝缘缺陷或事故应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
5.7.5 应具备以下规章制度和规程
5.7.5.1 上级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电气设备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5.7.5.2 绝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7.5.3 有关电气设备的运行规程、规定。
5.7.5.4 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规程、导则、工艺标准。
5.7.5.5 高压电气设备的试验规程、工程验收规程。
5.7.5.6 安全工作规程。
5.7.5.7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7.6 应具备以下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
5.7.
6.1 符合实际运行情况的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图纸。
5.7.
6.2 电气设备台帐、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随设备供应的相关资料。
5.
7.6.3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交接试验报告。
5.7.
6.4 设备缺陷统计资料和缺陷处理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和采取的措施。
5.7.
6.5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大、小修试验报告和事故的试验记录与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