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最新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
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国家旅游局]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区(点)质量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进行。
二、等级评定的范围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区(点),包括旅游公司景点、主题公园、游乐园、度假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文博院馆、美术馆等,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三、等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国家旅游局设立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AAAA级和AAA 旅游区(点)。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立地方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AA 级和A级旅游区(点)的评定和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AAAA级、AAA级旅游区(点)。
AA级、A级旅游区(点)评定需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四、等级评定办法第六条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依据下列文件和国家旅游局据此制定的各项评分细则: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国家标准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第七条申请等级的旅游区(点),应按有关标准先进行自检自评,如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国家标准规定的等级划分条件,或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应得分数,或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规定的要求,或达不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的要求,则在申报前搞好整改。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管理办法
作为国家重要的旅游景区,如何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已经成为旅游领域的一个关键话题。
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此保障景区质量。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对旅游景区质量进行分类和管理。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将国家级旅游景区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类景区”、“二类景区”、“三类景区”和“四类景区”。
首先,一类景区要求景区规划要完备,景观布局要合理,并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此外,“一类景区”在景点建设与维护方面也要求准确、完善,要具有良好的保护能力和经营能力。
二类景区的要求比一类景区低一些,在规划设计、景观布局、文物保护、景点建设维护等方面没有一类景区那么高的要求,但仍然要求符合标准。
三类景区要求在景点建设和维护方面不太高,而四类景区最低,主要是规划类景区,其质量要求较低。
此外,《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管理体制,其中,要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必须由旅游行政部门或者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来完成,评定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定结果及时公布。
在此基础上,旅游行政部门还要求,各级旅游景区应当参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进行质量检查与管理,以便对不符合标准的景区采取及时的治理措施。
以上就是《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内容。
它旨在通过分类管理,及时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维护景区质量,进而促进旅游业发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的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的细则摘要
关键词: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
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细则
1、评定细则
(1)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以旅游景区各项质量指标为基础,通过专家组高度评估,形成客观、公平、合理的结论。
(2)旅游景区质量指标包括:景区规划、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并考虑景区特色、文化氛围等因素。
(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出具意见,最后由旅游景区对外发布。
2、划分细则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等,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乡村级,各等划分依据景区质量指标实施情况而定。
(2)国家级旅游景区划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和A级,县级景区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乡村景区分为:A级、B级和C级。
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一章概述第一节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高旅游景区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游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及评定》(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第三节定义第三条本标准中的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旅游景区:指具有较高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或者全国重点保护文物景观,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具有旅游利用价值,能够接待一定数量的游客并提供必要服务的场所。
2. 景区区域:指旅游景区内的一定范围,并由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组成。
3. 游客:指到旅游景区参观、游览、娱乐等活动的人。
第二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第四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 AAAAA级景区:具有很高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设施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安全管理到位,管理水平达到国家领先水平。
2. AAAA级景区:具有较高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设施设备比较先进,服务质量良好,安全管理较为完善。
3. AAA级景区:具有一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设施设备较为完善,服务质量一般,安全管理基本到位。
4. AA级景区:具有一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设施设备一般,服务质量较差,安全管理较差。
5. A级景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相对较低,设施设备简陋,服务质量差,安全管理不完善。
第五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 评定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公认,遵循科学性、公益性、合法性的原则。
2. 评定工作应以游客需求为导向,重视旅游景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价值,注重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要关注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3. 评定工作应统一标准,确保评定结果具有可比性,避免地区之间评定结果的差异。
【7A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GG)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7A版优质实用文档 37A版优质实用文档 47A版优质实用文档 57A版优质实用文档 67A版优质实用文档77A版优质实用文档87A版优质实用文档97A版优质实用文档107A版优质实用文档117A版优质实用文档127A版优质实用文档137A版优质实用文档147A版优质实用文档157A版优质实用文档167A版优质实用文档177A版优质实用文档187A版优质实用文档197A版优质实用文档207A版优质实用文档217A版优质实用文档227A版优质实用文档237A版优质实用文档247A版优质实用文档257A版优质实用文档267A版优质实用文档277A版优质实用文档287A版优质实用文档297A版优质实用文档307A版优质实用文档317A版优质实用文档327A版优质实用文档337A版优质实用文档347A版优质实用文档357A版优质实用文档367A版优质实用文档377A版优质实用文档387A版优质实用文档397A版优质实用文档407A版优质实用文档7A版优质实用文档417A版优质实用文档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
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7月6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5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二○○五年七月六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完整版)最新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
(完整版)最新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国家5A级景区评定标准第一部分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比标准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一)旅游交通140分1、可进入性70分①抵达依托城市便捷程度,直达机场距依托城市距离在30公里以内。
②依托城市有高速公路进、出口;客运火车站、航运码头。
③依托城市到达景区便捷。
④抵达公路及客运航道等级为一级公路或最高级客运航道。
⑤景区外部交通引导标识,要求在颜色、外形上有别于一般交通标识。
⑥护坡良好。
⑦有旅游专项交通方式。
⑧有直达旅游专线。
⑨公交通达。
2、自备停车场30分①自备停车场地,要求停车场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
②停车场设停车线、停车分区、回车线、分设出入口、专人值管。
③车场内有方向引导指示标识。
停车场或码头要求美观,有特色或文化性,与景观相协调。
3、内部交通40分①游览线路进出口设臵合理,不过分邻近,有利于游客疏散。
②景区特色游步道,要求游步道设计特色突出, 体现景区文化,采用生态或仿生态效果。
③游道或线路设臵合理,线路设臵形成环线,观赏面大,有利于游客游览。
(二)游览 210分1、门票 10分①设计制作精美②有突出特色③背面有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
2、游客中心 65分①游客中心位臵优越、标识醒目、规模恰当,游客中心外明示免费服务项目。
②在游客中心内部设臵电脑触摸屏,介绍各景点设施及服务。
③在游客中心内设臵影视介绍系统。
④提供游客休息设施。
⑤提供本旅游景区导览宣传资料。
⑥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
⑦提供游程线路图。
⑧明示景区活动节目预告。
⑨提供导游人员明细公示。
⑩提供饮料及纪念品服务。
提供特殊人群服务项目,包括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老年人使用的拐杖,儿童使用的童车等。
旅游景区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管理办法每个景区都有自己独立的管理办法,这是为了可以有效管理景区日常工作而制定的!以下是小整理的旅游景区管理办法,一起看看吧!旅游景区管理办法1、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
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
2、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建立全国旅游景区动态监测与游客评价系统和景区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收集信息和游客评价意见,作为对旅游景区监督检查和复核依据之一。
3、对游客好评率较低、社会反响较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及未按时报送数据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景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4A级及以下等级景区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复核分为年度复核与五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年度复核采取抽查的方式,复核比例不低于10%。
5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每年复核比例不低于10%。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对景区处理方式包括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
5、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6、旅游景区被处以签发警告通知书和通报批评处理后,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将给予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
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等级。
7、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1)、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4A级旅游景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国标完整版
5~15
资源规模与现状及预测的未来市场需求相匹配,开发潜力巨大
5~15
2.1.2
主题资源的质量
3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题资源的质量评价应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行,参评度假区在准备资料时应尽可能进行量化比较分析。
全国范围质量领先
30
具备1项规模、质量和独特性在区域内领先的非主题资源
20
非主题资源无区域优势
10
2.1.5
区内度假资源类型多样性评价
25
专家组
加分
多选
本题25分封顶。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风景名胜区、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作为非主题资源时,单项可分别直接加6分、10分。本项指标针对已成功转化为度假产品的度假资源进行评价,未转化产品或产品到访率不高的资源不可计入资源类型。
加分
单选
很便捷,很舒适,交通方式选择多样
10
便捷舒适性尚好,但方式选择单一
8
一般,中转时间长
5
不太方便,中转次数多
0
很不方便
-5
1.3.5
便捷度舒适性游客主观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题的统计结果。
2
度假资源与环境
500
2.1
度假资源
180
度假资源特指能够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人文吸引物,自然资源如海洋沙滩、河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人文资源如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当自然环境本身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具有独特性时,也可成为度假资源;另外观光资源也可作为一类度假资源。度假区或推荐单位可委托相关研究机构编制《度假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对资源的丰度、质量、独特性、可持续性、产品转化等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不同角度对国内或区域内同类资源进行比较分析,供专家进行资源认定时参考。中国观光旅游发展了近20年,目前仍有很强的生命力,在A级景区及风景名胜区的评价体系促进下,观光型景区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目前很多度假区正是依托已有的观光景区逐渐发展起来的,这些观光资源在一定阶段也将作为度假区的重要吸引物之一。从目前国民度假的心理看,“观光型度假”在一段时间内仍然具有很强生命力。随着度假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国民休闲取向的转变,鼓励度假区将门票型观光资源逐渐转化为度假资源,在保证资源保护、不超出资源承载力的前提下,加强开放性,提高游客参与度、体验度,融入被动式解说教育等。注:度假区可依托邻近的风景名胜区,但范围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维护景区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及其他关于景区评定标准、指标及等级等要求,对旅游景区进行等级评定,并形成等级评定报告,公布初步评定结果。
二、等级评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准确。
三、旅游景区被评定为景区等级以后,应当按照景区等级要求严格落实景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景区的质量服务,如发现不符合景区等级要求的,应按照等级评定报告的有关要求整改,维持景区等级认定。
四、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评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等级评定报告,并形成等级证书。
五、旅游景区持有有效期内等级证书的,可以发布等级标识进行宣传;拥有多个等级指定的,应当清楚标明景区的等级;未达到等级要求的,不得使用等级标识及表示。
六、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应重新参加等级评定。
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全文最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全文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最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提供给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各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2017修订稿,未正式发布)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具有明确范围界线、管理机构和相对完整的管理体系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相关细则等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应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报备各级评定机构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并于每年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备案。
第九条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上一级评定机构可撤销其评定管理权限。
最新5A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解读
最新5A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解读【A级景区标准修改概况】《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2003版自实施以来,时间已超过10年,在此期间旅游市场需求和旅游景区发展都正在发生一系列重要的变化。
为了更好适应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旅游局自2014年以来开始进行A级景区评定标准的修改。
目前新标准尚未颁布,但总体框架已确定,本文根据标准的修改稿,从中解读新标准的一些修改要点。
本次标准修改总体上有“两个不变、三个变化”。
细则一:资源质量与市场影响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设施与服务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计1000分,包括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10分;游览服务310分,综合服务70分,特色文化60分,信息化85分,旅游安全100分,资源和环境保护125分,综合管理140分。
2.各等级旅游景区应达到的最低分数为:5A级景区950分,4A级景区850分,3A级景区750分,2A级景区600分,1A级景区500分。
【新标准两个不变】1 标准总体框架基本不变原来A级景区的评定标准由三大部分组成,新标准基本沿用了这个框架,只是在标准二的名称上有所变化。
细则二名称变化原因:细则二的名称带有观光型景区时代的烙印,在本次修改中,为突出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两大评价,名称改为《资源品质与市场影响评分细则》。
2 标准总分和要求不变【新标准三个变化】1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细则的变化【新增加的大项分析】A 特色文化:60分评价子项:文化主题性15分、文化内涵挖掘5分、文化展示35分、文化体验5分等4个部分。
修改解读:把特色文化单独列为一个大项,目的是引导旅游景区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切实把培育文化主题、提升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活动、塑造企业形象作为旅游景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任务来抓。
对创5A规划的启示:要充分注重本土特色文化的挖掘和梳理,从旅游主题、重点项目、节庆活动等多方面体现文化特色。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文旅发【2021】16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加强A级旅游景区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旅游景区管理、经营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遵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与评定(一)等级划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简称为1A、2A、3A、4A、5A)。
(二)申报条件旅游景区申报质量等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以自然、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资源为基础,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
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深入挖掘、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有统一的管理或者运营机构,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4、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5、正式开放运营1年以上。
申报5A级质量等级的,应当取得4A级质量等级3年以上;申报4A级质量等级的,应当取得3A级质量等级1年以上。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
1. 嘿,你知道吗,2024 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那可太重要啦!就好比学校里给学生评三好学生一样,优秀的景区就该得到更高的等级呀!比如黄山,那景色多震撼,它不评个高等级能行?
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这可关系到我们游玩的体验呢!你想想看,要是去了个等级低的景区,体验不好多扫兴呀!就像买东西,谁不想买个质量好的呢?
3. 哇塞,2024 年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这可是决定我们能看到多棒景色的关键啊!难道你不想去等级高的景区享受顶级的美景吗?比如张家界,那可是顶级的存在呀!
4.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呀!这就像给景区颁发奖状一样,等级高的就是优秀生呢!像桂林山水那样的,肯定得是高等级呀!
5. 嘿呀,2024 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可不能小瞧啊!这能让我们快速找到好地方去玩呢!就跟找宝藏似的,等级高的就是大宝藏呀!比如九寨沟,那就是超级大宝藏!
6.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这可是影响我们旅游选择的大事呢!你说要是去了个质量不咋地的景区,那不就亏大啦?就像去餐厅吃到难吃的饭一样!
7. 哇哦,2024 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这可是为我们指明旅游方向的明灯呀!你不想跟着这盏明灯去探索最美的风景吗?比如西湖,那绝对是高等级的代表呀!
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2024,这就像一场比赛,优秀的景区能脱颖而出呢!难道你不想看看哪些景区是这场比赛的冠军吗?像长城,那肯定是冠军选手呀!
9. 哎呀呀,2024 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这可关系到我们的快乐之旅呢!你难道不想去等级高高的景区开心玩耍吗?比如泰山,那可是超厉害的!
10. 总之,2024 年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太重要啦!我们一定要根据这个来选择景区,这样才能有最好的旅游体验呀!。
【管理制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7月6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5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二○○五年七月六日第壹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运营业务壹年之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且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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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与上版差异:1、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
被公告为4A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2、评审程序方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各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出现玩忽职守,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其已获得的评定权限。
第十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
旅游景区在对外宣传资料中应正确标明其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显著位置。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庄重醒目、简洁大方的质量等级标志,标志在外形、材质、颜色等方面要与景区特点相一致。
第三章申请与评定第十二条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
被公告为4A级三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十三条申报3A级及以下等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
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申报4A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申请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
初评合格的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达标景区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十五条申报5A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含电子版),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
初评合格的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申报5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程序如下:(一)资料审核。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依据景区评定标准和细则规定,对景区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景区名称、范围、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发展状况等。
通过审核的景区,进入景观评估程序,未通过审核的景区,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重审。
(二)景观价值评价。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建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议组,听取申报景区的陈述,采取差额投票方式,对景区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景区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知名度、美誉度与市场辐射力等。
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进入现场检查环节,未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重审。
(三)现场检查。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国家级检查员成立评定小组,采取暗访方式对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景区交通等基础服务设施,安全、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导游导览、购物等游览服务设施,电子商务等网络服务体系,对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保护状况,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等方面。
现场检查达标的景区,进入社会公示程序,未达标的景区,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现场检查。
(四)社会公示。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达到标准的申报景区,在中国旅游网上进行七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旅游景区通过公示,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情况,将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核实和调查,做出相应决定。
(五)发布公告。
经公示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质量等级认定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十七条各质量等级旅游景区必须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履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按时报送旅游景区各项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检查员第十八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需熟练掌握国家标准及相关细则要求,熟悉景区建设管理知识,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严格遵守评定工作规范(见附录),工作责任心强。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由旅游景区研究、管理的专业人员,旅游景区协会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景区评定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采取分级培训聘任的方式。
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培训,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证书,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国家级与地方级检查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核。
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未按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未承担相应工作职责以及由于各种原因不再适宜担负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的检查员,不予通过审核,并取消旅游景区检查员资格。
3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三条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
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建立全国旅游景区动态监测与游客评价系统和景区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收集信息和游客评价意见,作为对旅游景区监督检查和复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对游客好评率较低、社会反响较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及未按时报送数据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景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4A级及以下等级景区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复核分为年度复核与五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年度复核采取抽查的方式,复核比例不低于10%。
5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每年复核比例不低于10%。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景区处理方式包括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
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第二十八条旅游景区被处以签发警告通知书和通报批评处理后,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将给予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
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等级。
第二十九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1、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4A级旅游景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如需对4A级旅游景区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外公告。
3、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5A级旅游景区作出相应处理。
4、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各级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录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现场检查(明查)工作规范附录二:国家A级旅游景区现场检查(暗访)工作规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