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产地证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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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用以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是国际贸易中一项重要的贸易单证,它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利用原产地原则的关键证明文件,有利于规范国际贸易并确保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以下是一般原产地证的模板,供参考使用: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1. 证书编号/ Certificate Number:2. 发证国家/ Country of Issue:3. 运输工具/ Means of Transport:4. 目的地国家/ Destination Country:5. 运输工具入境口岸/ Port of Entry:6. 导出国/ Exporting Country:7. 出口商名称和地址/ 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8. 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航班号)/ Name of Means of Transport and Voyage (Flight No.):9. 出口商的注册商标、名称和地址/ Registered Trademark, Name and Address of Exporter:10. 进口商名称和地址/ Importer's Name and Address:11. 货物的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12. 原产地证明的货物/ Goods for which 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 supplied:13. 货物数量和价值/ Quantity and Value of Goods:14. 货物重量或容量/ Weight or Volume of Goods:15. 出口商证明/ Declaration by Exporter:本商(名称)申明上述商品原产地圣 Funnyland,并保证所述货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任何由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欺骗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注意事项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注意事项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注意事项详解1.填写申请表格:一般原产地证的填写需要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填写时要注意填写准确无误。

一般原产地证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申请单位信息、产品信息、原产地证明方式、证书签发单位等。

3.填写产品信息:在填写产品信息时,需要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是非常重要的,要注意填写准确。

4.填写原产地证明方式:在填写原产地证明方式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明方式。

目前一般原产地证的证明方式有两种:直接原产地证明和间接原产地证明。

直接原产地证明是指货物本身的制造或生产地即为原产地,而间接原产地证明则是指货物在多个国家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加工或者装配之后,最终由其中一个国家进行最后加工、装配或者加工而成。

填写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方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填写一般原产地证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填写准确无误:填写一般原产地证时,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任何一个错误或者不完整的信息都可能导致证书失效,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还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发票、装箱单、生产许可证等。

要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填写的信息一致,并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3.递交申请及时: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要及时递交,以确保证书能够及时发放。

在递交申请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递交方式,确保证书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总之,填制一般原产地证需要仔细核对每一个信息,并提供正确的证明材料。

只有在填写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才能保证证书的有效性,为贸易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般产地证填写说明

一般产地证填写说明
Statements are correct,that all the goods were produced in
Chinaand that they comply with the Rules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
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一般原产地证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8.H.S.CODE
85182100
9.Quantity
6310PCS
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648
DATE:
2015-4-1
11.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The undersigned hereby declares that the above details and
Place and date,signature and stamp of certifying authority
5.For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5.Country/region of de源自tinationRUSSIA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 Y”红色印章。

产地证填写方法

产地证填写方法

产地证填写方法FORM A 是绿色的,C/O是蓝色的:一般产地证―――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办理地点:1-(如果信用证上没有要求要盖商会章的话)商检局或者贸促会2- 如果要盖商会章的话,只能在贸促会Form A―――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正本只有一份的)办理地点:商检局制作是按货物明细表为依据的1.编号(按系统的编号往下编)2.发票号:同货物明细表3.发票日期:船期之前4.运输细节:BY SEA(或者AIR)FROM 装运港,国家 TO 目的港,国家5.拟装运日期6.货运中文:填写中英文名称,如:木制玩具(WOODEN TOY)7.货物描述:<箱数> CARTONS OF <货物名称>8.包装数量:<箱数> CARTONS9.数量:毛重 KGS10.原产地标准:在填制FORM A证书时,第8栏(原产地标准)是证书的核心。

如果出口商品完全是中国原产的,不论出口至哪个给惠国,都填“P”如果出口商品是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则:出口至欧盟,瑞士,挪威和日本,并符合有关给惠国的加工标准的,填:“W”,并在“W”的下方加注商品四位数字HS品目号;出口至加拿大的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进口成份价值不超过该商品出厂价之40%的,填:“F”出口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此样可留空出口至俄罗斯,哈撒克斯坦和乌克兰的,填“Y”,其下填明进口原料和部件的价值在出口产品离岸价格中所占百分率,对于在一个受惠国生产而在另一个或一个以上受惠国制作或加工的产品,填写“PK”。

出口澳大利亚的只需一般原产地证就可以,不用FORMA11.生产企业:工厂12.最后点保存按钮-----点选择单证按钮------点发送/接收按钮13.点发送/接收按钮得到回执14.收到回执注:一星期内去拿15.打印产地证,并叫法人签字.打印产地证申请书(盖公章),随附发票.一起拿到商检局16.先拿过去付钱,然后审核签字,注册盖章17.交有关业务员办理产地证注意:1-一律用大写!2-每张纸都要记得盖上中英文章,不过签字只要在头一张纸上签就ok了,因为会印下去。

原产地证明书中文

原产地证明书中文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填写说明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此证书无效。

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如果经由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收货人(consignee)?? 填写进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通常是合同的买方或信用证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如果来证要求所有单证收货人留空,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可在收货人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加填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 此栏尽发货人所知,填写运输方式(海运、空运等)、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等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如:o from shanghai to liverpool on july 1, 2008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8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利物浦港。

)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 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别。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 为签证机构使用栏,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由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第一篇: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填写说明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此证书无效。

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如果经由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收货人(Consignee)••填写进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通常是合同的买方或信用证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如果来证要求所有单证收货人留空,应加注“T 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 o 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可在收货人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加填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此栏尽发货人所知,填写运输方式(海运、空运等)、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等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如:o From Shanghai to Liverpool on July 1, 2008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8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利物浦港。

)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别。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由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惠普制,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

惠普制,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

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一、1、证书的填制:第一栏(Exp 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

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

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 (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

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

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填制说明1.第一栏:出口方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国外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中间商是中国公司,出口商O/B中间商名址。

如涉及台湾,必须填打“中国台湾”,证书中不可出现“ROC”缩写字样。

(一般原产地证与台湾ECFA证书完全不同,ECFA证书只能填制“台湾,山东省”,不能出现中国字样) 2.第二栏:收货方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不可空白,应在此栏内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等字样。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3.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路线。

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于2014年3月1日由上海港陆运经香港海运转到鹿特丹港,英文为“FROM SHANGHAI TO HONG KONG BY TRUK ON MAR.1,2014,THEN T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SEA”,或“FROM SHANGHAI TO ROTTERDAM BY VESSEL VIA HONG KONG”。

4.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指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5.五栏:签证机构用栏此栏为签证机构使用。

通常是在签发重发/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6.第六栏:运输标志(唛头)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 B/L NO……)”,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 (NO MARK,无唛头),此栏不得留空。

产地证明书的填写(一)2024

产地证明书的填写(一)2024

产地证明书的填写(一)引言概述:
产地证明书是一种用于证明货物或产品产地的重要文件,对于国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填写产地证明书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格式,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点。

正文:
一、填写申请人信息
1. 在产地证明书的上方,填写申请人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注明申请人与货物产地的关联性,例如是否是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等。

二、填写货物信息
1. 在产地证明书中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

2. 注明货物的生产地,包括国家、城市等具体信息。

三、填写生产商信息
1. 说明生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四、填写产地证明内容
1. 描述货物的生产过程,包括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等可以证明货物产地的信息。

2.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原产地证明文件等。

五、填写鉴定机构信息
1. 注明进行产地鉴定的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说明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信誉,确保产地证明的可靠性。

总结:
产地证明书的填写是国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中的重要环节。

在填写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确提供自身信息,并且清晰、详细地描述货物信息、生产商信息以及产地证明的内容。

同时,选择可靠的鉴定机构进行产地鉴定也是保证产地证明书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关键。

遵循规范的填写要点将有助于确保产地证明书合法有效,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含详解)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填写说明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此证书无效。

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如果经由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收货人(Consignee)•填写进口商的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及所属国家(地区)。

通常是合同的买方或信用证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如果来证要求所有单证收货人留空,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可在收货人后面加英文“VIA”,然后加填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此栏尽发货人所知,填写运输方式(海运、空运等)、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提单等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如:o From Shanghai to Liverpool on July 1, 2008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8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利物浦港。

)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别。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由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

一般原产地证(CO)申请填写说明和方法
3、 C.O.申请单可用中文(或英语)手写(或打印)。
注:如果是外国大使馆加签的话,可另外到各地大使馆加签。
德利泰产地证之家 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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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 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定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
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 (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
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规范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规范

普通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规范普通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规范一、前言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贸易凭证,用于证明商品的原产地。

CO的正确填制对于顺利完成贸易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非常重要。

本将详细介绍CO 的填写规范,以便给各位贸易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CO填制概述1. CO填写地点CO的填写地点通常是在贸易双方国家范围内的原产地地区。

填写地点应在的左上角注明。

2. CO填写日期CO的填写日期应准确反映出填写时的具体年、月、日。

3. CO有效期CO的有效期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填写时需仔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或者相应的合同条款,确保填写的CO在有效期内。

4. CO填写方式CO可以手写填写,也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打字机等方式进行填写。

填写时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确保清晰可读。

三、CO填写详解1. CO申请人信息CO申请人是指提交CO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填写时需准确填写其名称、地址、连系方士等信息。

2. 出口商信息出口商是指将商品出口的企业或者个人,填写时需准确填写其名称、地址、连系方士等信息。

3. 商品信息商品信息是CO的核心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原产国等内容,填写时应准确无误。

4. 运输方式和路线填写商品将采用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包括运输工具、航班号或者航次、出发地和目的地等信息。

5. 付款方式填口货款的支付方式,如预付、信用证等。

6. 报关单号及日期如已有报关单号和日期,需填入CO中。

7. 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其他与商品原产地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检验证书、企业自我声明等,需在CO中注明,并在附件中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四、附件清单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附件1:CO模板示例2. 附件2:CO填写指南3. 附件3:CO填写要点汇总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原产地:指商品真正的产地,通常以其最后一次经过实质加工的地方为准。

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写模板

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写模板

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写模板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发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发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填写说明1.1 本模板用于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一般原产地证书,确保货物顺利出口及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1.2 所有信息应准确无误地填写,避免涂改或添加额外文字。

2. 证书基本信息2.1 出口商名称:此处填写出口商的全称。

2.2 出口商注册国家或地区:指出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2.3 收货人名称:如果已知则填写最终收货人的名称,否则可留空。

2.4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指货物将要运往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2.5 运输方式及路线:描述货物从出口国到目的地国所采用的运输方式及其具体路线。

2.6 发票号码:填写与该批货物相关的商业发票号码。

2.7 发货日期:指货物实际离开发货地的日期。

3. 产品详情3.11 商品编码:依据国际标准商品编码体系(HS Code)填写每种出口商品对应的编码。

3.12 商品描述:详细描述每种出口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规格、型号等信息。

3.13 数量:注明每种商品的数量或重量。

3.14 包装种类及数量:说明包装材料以及每种包装内的件数。

3.15 毛重/净重:提供每种商品的毛重和净重数据。

3.16 产地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完全获得”、“直接运输”或其他适用标准。

4. 证明与声明4.1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需在此处确认所有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签名与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3 签发日期及地点:注明证书的实际签发日期及地点。

5. 其他事项5.1 备注栏:如有需要,可在该栏内添加额外信息或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第一篇: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 CO证书)共有十二栏, 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规定的证书号。

具体规定如下:A、证书号码示意图如下:45票CO证书。

B、签证当局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并退还原签发证书。

更改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C、如原签发的证书遗失,经签证当局同意重发证书,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例如:NINGBO SKYLAND GROUP CO.,LTD.ROOM 1209,FT MANSION,93 EAST ZHONGSHAN ROADNINGBO CHINA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证注册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

若中间商要求显示其名称,可按如下方式填写:“出口商名称VIA中间商名称”)。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例如:JENSON & JESSON,LANGE MUHREN 9, F-2000,HAMBURG, GERMANY注意:一般应填打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果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打发票抬头人。

为方便外贸需要,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 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例如:证书号C***是注册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06年办理的第例如:SHIPMENT FROMNINGBO TO HAMBURG BY SEA注意:运输路线始发地应填中国大陆最后一道离境地,如系转运货物,应加上转运港,如:FROM NINGBO TO PIRAEUS,GREECE VIA HONGKONG BY 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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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的填制:
一般原产地证第一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及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一般原产地证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

一般原产地证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格式为“FROM...TO...BY...(VIA...)”。

一般原产地证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一般原产地证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
此栏留空。

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一般原产地证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一般原产地证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

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

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

一般原产地证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一般原产地证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

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

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

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

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 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

一般原产地证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

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需仔细核对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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