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管理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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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一、概述本排污许可证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管理,是每个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为此,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来确保企业排污行为的合法、规范和可控。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企业排污行为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开透明: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颁发等环节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综合管理:排污许可证制度纳入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体系中,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相互衔接。

4. 分级分类:将排污许可证划分为A类、B类、C类,依据企业的排放规模、种类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排污许可证类别。

5. 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更新、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验;及时调整排放限值,确保环境保护要求与企业发展需求的平衡。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污染源系统示意图;(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配套治理设施情况;(4) 排放标准与限值表;(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监测报告;(6) 其他与排污有关的申请材料。

2. 申请程序:(1) 申请人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开展初审;(3) 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核查;(4) 核查结果合格后,进行评审;(5) 审批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并公示。

四、排污许可证的内容1. 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排污许可证的类别:按照企业的排放规模、种类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排污许可证类别。

3. 许可的有效期: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一年。

4. 排放标准和限值:明确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限值。

5. 监测与报告要求:企业需建立相应的监测设施,保证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数据和情况。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排污单位名称]
[地址]
尊敬的先生/女士: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

我们至诚邀请贵单位参与我司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为了确保我们的工作安全又合法,我们致力于取得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负责任地经营我们的业务。

基于此,我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以获得排污许可证,并指导我们在日常运营中进行环境管理工作。

为此,我司向您递交此信函,希望您了解并支持我们的行动。

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我们将确保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合法和安全的生产活动;
2.减少排放物的产生,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建立并保持详尽的污染物排放记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报告;
4.积极参与环境监测和评估活动,确保我们的排放符合法律要求;
5.持续改进和更新环境管理政策和措施,以适应技术和法律的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与贵单位的合作和支持,我们将促进和保护我们的环境,并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期待收到贵单位对我们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支持和认可,并非常愿意与贵单位就环境保护的事宜进行深入合作。

如果您对我们的申请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衷心希望我们能够携手努力,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

祝好!
[您的称呼]
[您的职位]
[公司名称]。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四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四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尊敬的环保主管部门:我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特此向贵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以便我们公司能够合法、规范地进行生产排放。

首先,我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并始终秉持着“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我们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和治理。

因此,我们整合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智慧,加大了环保投入,并坚持不懈地改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物的产生量和浓度。

其次,我公司具备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条件。

我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和运营。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监测和记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最后,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旦获得排污许可证,我们将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排放,并按照规定定期向贵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同时,我们也愿意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推动环境责任的落实,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我公司将全力配合贵部门对我们的审核工作,并提供所有相关的申报材料和数据。

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慎审核我们的申请,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期限,以便我们能够充分配合,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再次感谢贵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我们期待贵部门对我公司的申请给予支持和指导。

谨启,某某公司负责人日期:YYYY年MM月DD日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二)很抱歉,由于字数限制,我将提供一份简要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请参考: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文(三)一、目的和背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有效管理和监控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机构。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降低环境风险和污染物的排放,以确保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排污许可证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化工厂、矿山企业以及其他有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范本,以帮助企业建立和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排放环境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 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 提高企事业单位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责任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加强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2.2 原则:- 法律合规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污染物排放。

- 控制措施:企业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 监测与报告:企业应建立监测制度,并按要求定期报告排放情况。

- 处罚与奖励: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应予以严厉处罚,对履行良好的企业应给予相应奖励。

3. 许可证申请和审批3.1 许可证申请:- 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表,详细描述排放情况和控制措施。

- 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如环评报告、排放监测报告等。

3.2 审批程序:- 相关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核。

-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企业,并在公示栏公示。

4. 许可证管理和监督4.1 许可证管理:- 企业应妥善保管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和延续。

- 许可证应在明显位置公示,以方便监管部门和公众随时查看。

4.2 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 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5. 处罚与奖励5.1 处罚:- 对违反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5.2 奖励:- 对优秀的企业,可给予相应奖励,如减免排污费、获得荣誉称号等。

6. 效果评估与改进6.1 效果评估:-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环境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排污行为,促进企业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1.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核发排污许可证。

3. 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标准、排放时间、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监测要求等内容。

四、排污许可证的使用与管理1.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排放污染物。

2.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定期对排污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3. 排污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伪造排污许可证。

五、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延续1.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变更。

3.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六、排污许可证的撤销与吊销1.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撤销排污许可证:(1)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排污许可证的;(2)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3)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或者限制生产、经营的。

2.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吊销排污许可证:(1)连续两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2)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或者限制生产、经营,逾期不改正的。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074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Sewage permi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加强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行为,促进环境保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排污许可证申办、管理工作。

3.排污许可证管理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3.2临时排污许可证每年进行换发。

3.3因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口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排污变更手续。

4.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4.1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4.2委托市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对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测;
4.3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表、有效监测报告、原发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排污口规范化证明及在线联网证明、建设项目环评、现场监察记录、危废处置相关资料、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区、市环保局)审核;
4.4领取由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5.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排污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凭证,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第四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原则;(三)注重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的原则;(四)便于排污单位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二)排污设施情况;(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四)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排污单位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核发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核发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八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重新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一)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二)排污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设施发生重大变更的;(三)排污单位依法停业、歇业的;(四)环境保护部门认为有必要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排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借或者涂改。

三、排污许可证的使用与监督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并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公司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排污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三)排污者负责;(四)清洁生产。

第二章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原有排污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者更换的,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公司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收到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七条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不得擅自变更排污方式、排放量和排放标准。

第三章排污许可执行与监管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执行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许可证的要求。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记录和保存:(一)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排放方式;(二)污染物排放设施的运行状况;(三)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四)监测数据。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送给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四章违法责任第十二条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排污管理,规范排污行为,保障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排污行为,包括大气、水、固废、噪声以及土壤污染等。

三、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1. 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及时、如实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2. 企业应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审批工作,按照审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 企业应按照审批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排污许可证管理1. 企业应妥善保管排污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

2. 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3. 企业应定期对排污许可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排污许可证变更与延续1. 企业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等发生变化,需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2. 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

六、排污许可证注销1. 企业因停产、转产、搬迁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

2. 企业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1. 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公开排污许可证信息。

2. 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疑问和投诉,应及时予以答复。

八、监督检查1. 企业应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环境监测、调查等工作。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排污管理水平。

九、法律责任1. 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标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企业未如实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或者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排污许可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排污许可证是国家依法管理环境保护行为的许可制度,对于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分为一般排污许可证和特殊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一般排污许可证适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排放污染物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单位。

第六条特殊排污许可证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排放过程,排放污染物高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单位。

第七条排污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第八条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

第九条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一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一)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四)工艺流程图和装置示意图;(五)预计排污量及排放浓度计算表;(六)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纸及技术说明;(七)环境监测计划。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收到排污许可证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9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超时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在窗口公示。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排污许可证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审批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于特殊行业或特定排放过程,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排污量。

第十七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第三章排污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八条排污许可证核发后,被核发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

第十九条排污许可证核发后,环境保护部门将对单位进行定期的排污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要求单位定期上报排污情况和环境监测数据。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管,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取得排污许可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化工企业、医药企业等。

三、日常管理1. 排污许可证使用1.1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生产和排放。

1.2 企业必须将排污许可证置于指定位置,便于监管部门查阅。

1.3 排污许可证请勿涂改或涂抹相关信息,如有变更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并重新取得许可证。

2. 排污监测2.1 企业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进行日常监测。

2.2 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排污监测数据报告,并妥善保留监测记录,备查。

2.3 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或超标,应立即停止排放,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3.1 企业必须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2 对于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3.3 对于新增的生产设备或工艺的引进,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4. 废水、废气处理4.1 企业必须对废水、废气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4.2 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向环保部门申请,并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

4.3 不得擅自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

5. 排污责任5.1 企业领导要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确保许可证的合规使用和更新。

5.2 生产、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排污工作的正常进行。

5.3 对于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6. 管理制度宣传6.1 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6.2 对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和管理制度,企业要进行定期宣传,确保大家的共识。

7. 监督检查7.1 环保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企业要全力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范文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取得排污许可的排污单位,排污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排污许可,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条排污许可管理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排污单位依法排放和减排水平。

第五条监管部门负责编制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协助排污单位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排污单位依法取得并合规运行排污许可。

第六条排污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排污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二章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核第七条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监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

第八条监管部门对排污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现场勘察、资料核实和风险评估等。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排污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排污单位审批结果。

若审批不通过,应当说明不通过的理由,并告知排污单位相应的整改期限。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重新提交排污许可申请。

第三章排污许可证颁发与管理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对通过审核的排污许可申请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告知排污单位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将排污许可证张贴在醒目的位置,确保公众可查。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排污许可证的内容。

第十三条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操作,确保排污不超过许可的限值,不得发生超标排污行为。

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填报排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排污情况。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排污许可证验收制度,对排污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保障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对其排污许可日常管理活动进行规范。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全覆盖原则:排污单位应全面覆盖各类污染物排放,确保所有污染物排放均纳入许可管理。

(二)全过程管理原则:排污单位应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从生产、治理到排放各环节均应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三)主体责任原则:排污单位应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执行各项管理要求。

第四条管理机构与职责(一)企业环保部门:负责企业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计划和措施,确保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落实。

(二)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排污许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申请与核发: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二)排污许可证内容:排污许可证应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要求。

(三)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单位如需变更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变更。

第六条污染物排放控制(一)排放标准: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二)排放总量: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

(三)排放方式:排污单位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放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自行监测与记录(一)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应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环境管理台账: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备检查。

第八条执行报告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提交执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结果等。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内容范文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排污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工业、农业、城市污水处理和其他相关行业。

3.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该证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

二、排污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公正的评价和审核,全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许可与控制并重原则:确保排污单位获得环境检查联合许可证后,不仅有权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还需按照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进行减排。

3. 排污许可与执法并举原则:制定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排污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同时也为环保部门执法提供了依据。

4. 公众参与原则:公众有权利了解排污单位的排放情况,对其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程序1. 排污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需提交相关的证照、排污影响分析报告、减排计划等材料。

2. 环保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许可决定。

3. 排污单位获得排污许可证后,需缴纳相应的排污费用,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管理。

四、排污许可证的使用和管理1. 排污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排污许可证,不得私自转让、借用或伪造。

2. 使用排污许可证时,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排污操作,严禁超标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

3. 环保部门将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污记录、减排措施和设备完好情况等。

4. 环保部门发现排污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有权暂停或撤销排污许可证,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五、罚则1. 排污单位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超标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部门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排污许可证规范管理,确保本公司顺利取得排污许可证,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全部生产车间、职能部室等部门。

【内容】一、定义1、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

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二、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1.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1.2、主要产品产能1.3、主要原辅料及燃料1.4、排污环节1.5、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1.6、产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1.7、自行监测方案1.8、环境管理台账1.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2、网上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填写完成后,进行公示;3、公示完成后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同时根据审批部门要求报送纸质版材料4、审批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5、网上排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由生产部、生产车间、环保中心负责提供,排污许可证的办理由环保中心负责完成。

三、排污许可证日后监管1、自行监测依据排污许可证上报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频次执行,由环保中心负责落实。

本公司未能监测的,交由第三方进行监测。

2、台账记录依据排污许可证上报的信息填报,《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表》由生产部负责安排,由201车间、202车间、205车间、206车间、207车间、204车间、209车间等部门按要求进行填写,按照生产批次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状态、投料量、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信息表》由生产部负责安排,由各生产车间、储运部等部门按要求进行填写,记录内容包括(采购量、库存量、出库量、纯度、是否有毒有害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表》和《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表》由环保中心负责安排,记录内容包括(设施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范文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优化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需要排放刻度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遵循依法治理、源头防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和动态更新的原则。

第四条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控制排放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包括排污许可的程序、条件与标准、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排污许可管理机构为本市环境保护厅(局)。

第七条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由环境保护厅(局)负责。

第八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污染源监测与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

第九条排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的申请和操作,及时报告和处理排污事故。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厅(局)应当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第二章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在投产前3个月内,应当向环境保护厅(局)递交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一)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投产计划;(二)排污物的种类与特性;(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与总量;(四)污染物的处理措施与设施;(五)环境管理措施与计划;(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公示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并接受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厅(局)应当在收到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后,依法审核,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申请,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第十六条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到期前6个月内,排污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厅(局)申请延期。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限值。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厅(局)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设施运营情况等信息。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行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范围内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的单位(以下统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污许可管理实行“谁排污、谁持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设立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企业排污权的管理和监督,采取许可审批、例行监督、不定期检查等措施,确保排污单位依法履行排污权责。

第四条市环保局负责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市、区环保局负责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审批和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处罚。

第二章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应当向市、区环保局提交申请书,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表;(二)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设施工艺;(四)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市、区环保局应当在收到排污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排污许可,应当向申请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后,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对已经建设、生产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补办排污许可手续。

第八条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期间,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章排污许可的变更、续期与撤销第九条排污单位需变更排污许可的相关信息,应当在变更之日三十日内向市、区环保局申请变更,并提供变更资料。

第十条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区环保局申请续期,并提供续期资料。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排污许可变更、续期手续的,应当停止排放废气、废水、废渣,直至补办手续。

对逾期办理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因不符合环保法规、环保标准等情况,应当于三个月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重审。

整改合格后,市、区环保局应当重新审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从严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许可从严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排污行为,保障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三、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1.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排污许可证申请。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3.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三个月,排污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换发。

四、排污许可证的管理1. 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按照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进行排污。

2.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承诺制度:排污单位对申请排污许可证时提供的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排污行为。

(2)自行监测制度: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管设备,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依法公开排放数据。

(3)台账记录制度:排污单位应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接受监管机构的核查。

(4)执行报告制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要求如实提交执行报告,确保数据与税务、环统、环监数据的有机衔接。

(5)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3. 排污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确需改变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1. 排污许可证变更:(1)排污单位因变更排污许可证内容,需重新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2)排污许可证变更内容涉及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的,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排污登记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登记许可管理制度范本

排污登记许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排污登记和许可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所有排污单位均应纳入排污登记和许可管理范围,确保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污染物排放管理全覆盖。

(二)全周期管理原则。

对排污单位的申请、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管理。

(三)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原则。

排污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自行监测、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

第四条排污登记(一)排污单位应在开始排放污染物前,向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登记。

(二)排污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排污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等信息。

(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排污登记表后,对排污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排污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第五条排污许可(一)排污单位在取得排污登记证后,可根据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因素,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如确需变更的,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六条排污许可管理(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对排污单位实施定期检查,确保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二)排污单位应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并定期提交执行报告。

(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信息纳入执法监管数据库,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执法检查。

第七条法律责任(一)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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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排污许可证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加强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行为,促进环境
保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排污许可证申办、管理工作。

3.排污许可证管理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
工作。

3.2临时排污许可证每年进行换发。

3.3因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种类、
浓度、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口的设置等情况发
生变更的,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申请办理排污变更手续。

4.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4.1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4.2委托市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对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测;
4.3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表、有效监测报告、原发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排污口规范化证明及在线联网证明、建设项目环评、现场监察记录、危废处置相关资料、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区、市环保局)审核;
4.4领取由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5.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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