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地方课程管理指南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2.20•【字号】陕教〔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指导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加强课程与教学管理,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2月20日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有关要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特研究制定《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一)实事求是。
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正确处理好预期改革目标同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从实际出发,贴实情,真实践,求实效。
(二)因地制宜。
在同步实施、认真落实的前提下,立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差异,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多元化开展管理改革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8•【文号】教监管厅函〔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完善制度,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1月8日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鉴别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校外培训,适用本指南。
二、基本原则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从严规范。
深刻领会贯彻中央“双减”精神要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属地行政管理责任,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坚持科学严谨。
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规律和教学规律,综合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
(三)坚持统筹协调。
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区之间协同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
积极研究和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和机制。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教本课程地联系与区别国家课程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统一课程,它体现国家意志,是专门为未来公民接受基础教育之后所要达到地共同素质而开发地课程.是由教育部主管地,它负责制定国家课程政策,决策重大课程改革;制定指导性课程计划;制定必修科目国家课程标准,审查并向全国推荐学科教材;指导检查地方课程管理工作;审批地方重大课程改革试验;制定升学考试制度,指导升学考试地实施,确定某些课程管理权限地下放是政府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地核心教育策略,它赋予所有学生清楚、全面、法定地学习权利,规定教学地内容和目标,明确学业成就地评价方式它是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计划框架地主体部分,涵盖地课程门类和所占课时比例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比是最多地,它在决定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质量方面起着举足轻重地作用.例如在小学阶段所开设地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初中阶段所开设地数学、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物理、化学都属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是在国家规定地各个教育阶段地课程计划内,由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地教育部门依据当地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发展需要而开发地课程.地方课程在充分利用地方教育资源、反映基础教育地地域特点、增强课程地地方适应性方面,有着重要价值.如信息技术教育就属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是世纪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开始受到广泛重视地一种与国家课程开发相对应地课程开发策略,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地一个部分,指学校自行规划、设计、实施地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从其本质上说是学校教育共同体在学校一级对课程地规划、设计、实施与评价地所有活动.其基本定位是非学术性或者说是兴趣性地,以发展学生个性为目标指向,课程开发地主体是教师而不是专家.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和国家课程三类课程不是三个完全独立地部分,它们构成了学校课程地有机整体,拥有共同地培养目标,实现不同地课程价值,承担不同地任务,履行不同地责任,从不同地方面促进学生地发展.可以说,校本课程是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地丰富和补充,其开发地目地是满足学生和社区地发展需要.校本课程不是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割裂,它必须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套配实施.所以在开发校本课程时,学校应根据本省课程计划地有关规定,从当地社区、学校地实际出发,制订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传统和优势,开发适合自己本校实际情况地校本课程,提供给不同需求地学生选择,充分发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对学生发展地不同价值.综上所述,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各自地含义、目地和地位以及我国地国情来看,国家课程提出了课地基本要求,规定了课地性质、目地及内容标准,并提出了教学与评价地建议,是国家管理与评价教学质量、编写教材、进行教学以及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地重要依据;地方课程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与管理指南》所实施地区域性课程;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所实施地具体方案计划.。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
关于学校课程管理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试行)(讨论稿)教育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了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需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新课程体系要求学校在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计划的同时,自主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现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学校参照执行。
一、课程目标1.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相互配合,形成目标一致、内容丰富的课程体系。
2.以学校为主体,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确定学校课程的基本内容,使学校课程的设置与时代发展同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3.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青少年特殊的生活体验,拓展学生的认知领域和探索领域,为他们提供自主选择和发展的空间,增进学生对各自生活背景下的文化、社会、自然、科技的理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思想品德、人文精神和艺术素养,激发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学生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
二、课程结构学校课程是一种新的课程领域,是基于学生的直接体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它的基本学习方式是探究学习。
与其它课程相比,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和自主性等基本特征,以学习探索领域为课程分类形式,以课程模块为课程呈现形式。
学校课程的设置主要在以下五个领域:1.民族文化领域。
通过诵读和研习代表民族文化精髓的诗词、散文、政论等,了解和研究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等,汲取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和家乡的情感,增强学生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祖国伟业的责任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作者:蒋笃运来源:《河南教育·基教版》2009年第05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课程改革作为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核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龙头和战略抓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攻坚阶段,总结其得失,明确其方向和目标,对于把素质教育推向深入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历程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致经历了恢复重建、改革调整、基础教育全方位变革三个阶段。
(一)恢复重建阶段(1978年~1985年)“文革”后,我国教育事业千疮百孔,百废待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完成了在思想、政治、组织路线上的全面拨乱反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教育事业进入了复苏期。
同年,教育部相继颁发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在课程设置上,小学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体育、音乐、美术8门课程;中学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农基、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14门课程。
在教材建设方面,以“为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打好基础和彻底消除‘文革’的不良影响”作为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清除了极“左”思想的影响。
并注意用科学知识充实教学内容。
在课程实施方面,规定中小学必须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进行教学,强调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提出教学中必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等等。
此次课程改革恢复了基本学科应有的地位,突出了中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性质,对结束课程教材的混乱局面,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针对学科设置的不足,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增设了思想品德课,在四、五年级恢复了地理、历史课。
我国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的问题与策略
682021年第22期总第400期VIEW ON PUBLISHING我国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的问题与策略文/刘文芳 张立昌地方课程教材作为我国课程教材体系的有机构成,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目标的重要载体。
国家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建立了一系列国家教材管理制度,出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材体系的目标。
其中,《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指出:“地方课程教材要依据相应的课程教材建设规划或编写方案,立足区域人才培养需要,充分利用好地方特有经济社会资源编写修订”[1],对新时代地方课程教材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
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直接影响地方课程价值实现,在我国建设教材强国道路上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建设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的组成部分。
然而,如今地方课程的现实轨迹表明,许多地方课程没有完全达成预期目标[2]。
地方课程建设与发展遇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地方课程教材建设是导致地方课程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一、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的问题1.地方课程教材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教材管理的内容包括教材的策划、编制、审定、出版、发行、选用及供应制度,随着地方课程被正式纳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以进一步规范地方课程教材的开发和使用。
但长期以来,我国教材建设标准体系侧重于宏观定性分析,缺乏全面、操作性强的标准规则,对作为子系统的地方课程教材建设思路影响较大。
在各省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的机构、制度、队伍、平台等还未健全的情况下,相应的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等硬性标准须进一步构建。
特别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地方课程教材的规划开发、审核、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落地较为迟缓,而地方课程教材管理机制的不足也会导致地方课程教材在编写、出版、发行之间的关系难以理顺,从而降低地方课程教材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地方课程教材编写质量参差不齐教材编写主体课程意识和课程理论素养的不足会导致地方课程规划和地方课程编制的薄弱和疲软[3]。
课程的分类
课程的分类导读:目前我国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由于存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判认维度上的差别,课程类别也是多种多样的。
在当前课程概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对课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必将有助于我国课程理论与课程实践的对话与互动,也必将对现行的课程改革有所裨益。
课程的分类一、从知识组织形式的维度上分类在知识的组织形式上,有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两类说法,这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用二分法思维方式对课程进行分类的方法。
综合课程是指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知识观和方法论来考察和探究世界知识的课程。
综合课程意味着包含源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课程要素,并将这些课程要素以某种方式与一个主题、问题或源于真实世界的情境联系起来。
比如,学生可以把生物学、化学、地球科学、物理学等分散的学科整合起来去研究环境问题;分科课程则是一种单学科的知识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逻辑体系的完整性。
但是我们又不能简单地把分科课程与学科课程等同起来,一是因为两者分属不同的分类层面,存在着彼此之所以成立的范畴;二是因为前者主要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后者则更适合于高等教育领域。
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的知识组织形式之间既存在差别又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综合课程是在当今世界知识急剧更新、学科门类与交叉学科不断增多和学科知识不断分化后的一个必然结果,同时又是人们解决世界出现的诸多新问题,认识新现象的自然产物。
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功能互补的两种课程。
二、从课程行政管理的维度上分类1999年6月13日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的第14条指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由此可见,我国中央集权型的课程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开始发生变化,正在朝着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体制并存的方向改革。
地方在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地方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和本地区的实际需要来制定和管理地方课程;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可从本校的传统与优势,来开发并管理本校的课程,但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详细版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详细版第一部分:总则与岗位安全职责一、概述为确保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提供具体操作指导,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岗位安全职责1. 校长(含副校长)(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2)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学校设施设备安全。
(4)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的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教职工(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2)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关爱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5)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3. 学生(1)遵守学校纪律,自觉维护学校安全。
(2)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基本自救互救技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
(4)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5)爱护学校设施设备,保护环境卫生。
三、安全工作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校长、副校长、教职工、学生等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 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校舍、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为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经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6月1日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实践指导等作用,提高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教指委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二条教指委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配合、协助教育部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开展专业性工作。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0人左右,委员若干。
各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5人,委员若干。
第四条教指委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各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秘书处设置单位或部门。
第三章任务第五条受教育部委托,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相关政策研究,并向教育部提交政策咨询报告。
第六条受教育部委托,围绕教育部年度重点工作,聚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重大教育政策解读。
地方与校本课程
地方与校本课程地方课程是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发的课程,有省编教材,由于不是免费教材,所以近年来都没有统一组织征订,今年,教研室为每所学校订了一套教材,各校要按教材授课,每周一课时校本课程.一、教育部地方课程管理指南:关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是这样说的: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要着眼于发展学生的兴趣、需要和特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体现师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使其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
校本课程是由学校的个别教师、部分教师或全体教师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在分析本校外环境和内环境的基础上,针对本校、本年级特定的学生群体,编制、实施和评价的课程。
我国的校本课程是在学校本土生成的,既能体现各校的办学宗旨、学生的特别需要和本校的资源优势,又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紧密结合的一种具有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课程。
这一界定试图反映校本课程的三种基本属性,即关联性、校本性和可选择性。
校本课程的基本定位是非学术性或者说是兴趣性的,以发展学生个性为目标指向,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专家。
校本课程是在中小学多年来实施活动课、兴趣小组、二课活动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而来的课程开发策略,意思是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实际情况自主开发一部分课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意义1、校本课程的开发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学生特长的形成2、校本课程的开发有利于教师的发展——教师专长的发挥3、校本课程开发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学校特色的形成学校可以根据师生的特点、教育资源、学校传统以及教育者的办学志趣来确立学校自己独特的发展方向。
可以根据学校、社区环境,师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挖掘其潜在的课程资源,开发出具有社区或学校特色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要。
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学生的个性发展是目标,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条件,学校的特色形成是结果。
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开发方案1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趋势之一。
为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贯彻教育部《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和《校本课程管理指南》等文件精神,并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我校的传统和优势,特制定符合自己的方案。
一、开发指导思想及目标: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和《学校课程管理指南》等文件为指导,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从事简单技术活动和进行简单技术学习的基本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二、开发原则:在个人开发校本课程中,应做到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及实践与开发相结合原则。
三、开发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1、开发的课程为信息技术。
2、开发此课程的目标为:让信息技术课程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信息技术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认识电脑、熟悉电脑最基本操作;知道信息技术能帮助人们获取其他各方面知识;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信息技术知识;不同的人在信息技术教育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3、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基础之上。
实施中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正确处理好教师的示范、讲述与学生的自主活动之间的关系,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提供自主活动的舞台。
充分利用学生内部人际关系及学生群体的作用,引导学生学会活动中的分工与合作,恰当地利用竞争引导学生互相交流、观摩与学习。
从班级、内容出发,突出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的指导。
还要注意指导过程的创造性和指导形式的多样性。
通过积累,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学个性。
4、开发课程的评价:①评价的原则: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要以发展性评价、激励性评价为根本宗旨。
凡参与学习与实践活动,完成或基本完成所规定的学习任务,都应当予以肯定。
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建立
我国大陆过去一直是“一纲一本”高度集中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和课程管理体制.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之后,地方获得一部分的教育管理权限。
从8O年代后期开始,中央允许部分地区开发一些供部分地区实施的具有地方特点的课程改革方案。
如上海市第一期课程改革最初的目标就是要制定一套适应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课程方案,另外如浙江义务教育综合课程改革及广东高中综合课程试验等.1999年元月,教育部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0年春开始启动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国家基础教膏课程改革”项目.新一轮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动了课程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主了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
学校在课程上有了部分的决策自主权.校本课程开发引起了部分学者、政策制定者及校长和教师的关注。
一、课程开发机制的基本类型课程开发机制指课程开发得以正常运转的动力系统.它包括学校课程的设置程序和运转方式,主要解决课程规划主体的认定,课程编制、实施、管理与监督等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基础教育课程开发即只有三类:中央集权机制、地方分权机制、学校自主机制。
1、中央集权机制中央集权的课程开发机制是指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代理机构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通过国家权力负责对中小学课程进行统一的研究、编制和推广,学校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材料和考试要求都有统一的规范。
中央集权中开发机制的确立所依据的思想基础属于国家本位或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取向,强调统一的国家基础和整体利益,追求全国范围内的课程基本统一。
学科课程采用系统的学科知识,便于在大范围内加以规范,适合在中央集权的制度下得到发展.他的好处是确保受教育者获得基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保证起码的受教育机会公平,形成教材使用的经济规模。
便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国性的统一变革。
2、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制是指地方权力机构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带有所辖地区的特点,具体的地域适应性更强。
3、学校自主课程开发机制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对学校课程进行自主开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3]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三年七月四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落实国家三级课程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学校认真设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精神,现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和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总数。
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实际,我省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中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和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课时统筹安排、综合使用,共占九年课时总量的16.8%,按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6周计算,约为1600课时。
二、关于地方课程的范围。
我省的地方课程设置民族文化、社会探究、自然探究三个领域,每个领域下分设若干个课程科目,每个课程科目一般为18或36课时。
信息技术教育作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科目,作为地方课程设置。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学校课程单独安排,也可以与地方课程结合安排。
三、关于地方课程的开发。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地方课程科目方案,组织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学习指导书的审定,下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录》,负责编制《山东省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地方课程时参考。
四、关于地方课程的设置。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学校的教育资源,从《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地方课程。
学校也可以把省定的地方课程科目作为学校课程的资源库,从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学校课程。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学校的课程设置予以指导,但不要规定学校必须选择的课程。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3]12号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三年七月四日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落实国家三级课程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学校认真设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精神,现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和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总数。
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实际,我省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中的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和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课时统筹安排、综合使用,共占九年课时总量的16.8%,按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6周计算,约为1600课时。
二、关于地方课程的范围。
我省的地方课程设置民族文化、社会探究、自然探究三个领域,每个领域下分设若干个课程科目,每个课程科目一般为18或36课时。
信息技术教育作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科目,作为地方课程设置。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学校课程单独安排,也可以与地方课程结合安排。
三、关于地方课程的开发。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地方课程科目方案,组织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学习指导书的审定,下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录》,负责编制《山东省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地方课程时参考。
四、关于地方课程的设置。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学校的教育资源,从《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地方课程。
学校也可以把省定的地方课程科目作为学校课程的资源库,从中选择部分课程作为学校课程。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学校的课程设置予以指导,但不要规定学校必须选择的课程。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
年月
七、关于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地撤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地方课程进行评价,淘汰不受学生和学校欢迎地地方课程.学校也要对学校课程定期进行评价,取消不受学生欢迎地学校课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八、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地实施.学校可以把学校课程和地方课程地课时综合使用,集中或分散开设;但必须以学年为单位,开足《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课程安排方案》规定地课时.学校要统筹考虑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地关系,在新学期开学以前,提出本校新学期可供学生选择地地方课程方案,向学生和社会公布,并报学校主管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关于地方课程地范围.我省地地方课程设置民族文化、社会探究、自然探究三个领域,每个领域下分设若干个课程科目,每个课程科目一般为或课时.信息技术教育作为相对独立地一个科目,作为地方课程设置.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学校课程单独安排,也可以与地方课程结合安排.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关于地方课程地开发.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地方课程科目方案,组织地方课程地开发和学习指导书地审定,下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录》,负责编制《山东省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供学校和学生选择地方课程时参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试行)
为了落实国家三级课程管理地政策规定,指导学校认真设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精神,现就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地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和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地方和学校课程地课时总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实际,我省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中地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地课时和国家规定地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课时统筹安排、综合使用,共占九年课时总量地,按每学年上课时间为周计算,约为课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12.04•【文号】教基〔2017〕9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教育部2017年12月4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理念(一)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养,面向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3.01•【文号】教基〔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制定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已报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3月1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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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地方课程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关于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要求,明确地方的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地方对课程的管理,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特制订地方课程管理指南,本指南的地方课程管理是指省及省以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的管理,包括地方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管理。
一、目标与要求1.地方管理基础教育课程的主要目标建立和完善地方管理基础教育课程的机制,保证基础教育课程培养目标和要求全面落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关于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研究和开发地方课程,指导学校进行学校课程的设计和实施,增强课程对地区、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发展,为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服务;加强课程开发队伍和研究队伍的建设,完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功能,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地方管理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能根据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制定适应本地区的课程整体规划和管理要求;在规划与实施课程时针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规划、区别要求、分类指导,并组织相应的检查与评估:重视发挥各地和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教育各部门和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并严格管理,规范课程的实施与开发。
发挥教育行政在课程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改进地方教育行政对课程的管理,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二、地方的职责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协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础教育课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实施计划。
规划和开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课程。
课程实施计划和地方课程规划报教育部备案(单独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须经教育部批准和审定)。
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管理和开发的政策、制度、规定等。
决定本省范围内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的课程。
指导、检查、评价地(市)和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开发。
组织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试验和经验的总结与推广,组织课程管理与开发的省级培训保证课程开发和实施的经费,对改善课程实施条件、加强实践基地建设等,提出要求作出规定。
4.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下,基础教育课程实行分级管理,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基础教育课程管理的重要力量,其职责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5.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统筹下,地方各有关教育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
各级中小学教研机构应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研究,提出课程更新与发展的建议,并协助组织实施;开发地方课程,指导并帮助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对课程的规定,以及本地区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均衡设置课程,开发校本课程;积极开发多样化课程资源,协调校际间课程资源的交流与利用,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和学习空间的拓展提供服务,为学校选择教材提供服务;围绕学校和教师在课程实施中发生、体验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形式多样的教研和教师培训活动,协助学校建立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积极参与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
各级教育科研机构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课程改革进行研究,为课程改革的决策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导和咨询服务。
师范大学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师范院校,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理论研究和指导,积极参与本地区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在课程实施与管理中的检查、评估、指导作用。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新闻出版、学术团体、文化团体、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建立教育部门、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制度.指导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社会相关人士和学生家长各方代表组成的课程委员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与管理。
三、课程实施计划的制订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基础教育课程的相关规定,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整体规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础教育课程,制订课程实施计划,课程实施计划包括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实施的规划、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课程标准的具体执行、课程的组织实施、课程评价的指导、课程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主要措施等。
课程实施计划要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选择性,供地(市)选择.要为课程的发展留有空间。
课程实施计划中要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关系、确保课程的全面实施.要对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和城市普通中学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提出指导意见;高中阶段,根据课程多样化和选择性的要求,对学分制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
8.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设置方案中,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应明确各类课程的总课时数和在小学、初中不同年级的课时数。
如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需要自行确定各类课程的课时数,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对实施国家课程的管理9.国家课程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共同的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课程,确保基础教育质量,是各级地方管理课程的重要职责与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创造条件,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切实保证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达到国家课程标准,为提高公民素质打好基础。
10.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及课时。
对实施课程必需的教师配备、条什保证、教学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管理规范,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提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管理规定,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
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对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
11.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
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更新教育观念,准确把握和切实执行课程标准,优化教学过程,探究并形成既丰富多样又富有成效的教学策略与教学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了解教学情况,分析教举质量现状,引导学校和教师进行反思,及时改进教学管理和方法,促进教学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地方课程的开发12.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各类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
开发地方课程要根据学生的需求,着眼于学生发展;要强调因地制宜,反映当地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需求,有效地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1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的规划。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门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在深入凋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课程的规划,要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的实施、校本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分类指导。
经批准,有条件的地(市)、县(市、区)也可独立规划地方课程。
其规划方案需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议备案。
1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地方课程的开发。
要制订地方课程实施纲要或方案,明确规定地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门类、课程形态、课时分配、课程实施办法、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地方课程的内容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资源为主,但不要局限于某一地域范围,要体现开放性;既要根据地方的传统,又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未来需要,体现时代性。
地方课程的实施要具有实践性、综合性、多样性;合理设计课程模式,更多地组织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经历、体验、感悟、综合和提升的机会、条件。
六、学校课程的指导15.中小学校是基础教育课程实施与管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单位,明确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与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是落实基础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要着眼于发展学生的兴趣、需要和特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体现师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使其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
16.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下,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校对课程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指导。
地(市)、县(市、区)在制订本地区课程实施方案时,应将校本课程的实施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做出整体规划,坚持分类指导。
努力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提供空间和条件。
要指导和帮助学校从学校的条件和能力出发,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或选用校本课程。
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和优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基地建设;组织理论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为校本课程提供服务,利用典型,对学校进行指导。
17.地(市)、县(市、区)建立校本课程审议制度。
七、教材开发与管理18.地方要重视教材及各种课程资源的开发。
各地要建立课程资源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开发包括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信息资源为内容的各种课程资源,充分发挥课程资源中心的作用,指导学校选用、优化和整合适合本校的课程资源,促进课程资源的共享;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更要改变以教科书为唯一课程资源的现象,建立以书籍、实物、影像、软件、网络等为载体的地方课程资源系统,教材内容的组织要有利于学生主动探究,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教学,加强教材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方课程纲要(或方案)规定的门类要求,受理核准本地区编写地方课程教材的立项申请;经教育部授权或委托,受理核准本地区编写国家课程所规定的有关课程教材的立项申请,并报教育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经教育部授权或委托,承担有关国家课程教材的初审工作。
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教材,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定期向学校与社会公布,供学校选用。
逐步建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改变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通过审定的教材进行评价,促进教材的不断更新。
20.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
要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严肃查处有关教辅材料的发行和使用中的问题。
八、课程评价的管理2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课程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小学课程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制定课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