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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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背景学生心理健康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目的学校旨在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研究环境的稳定。

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学校将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学校将委派专业人员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报告的收集和分析,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将被用于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方案和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3. 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4. 学校将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及时告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协商制定相关的干预计划和辅导措施。

5. 在严重情况下,学校将启动相应的干预和支持机制,并对涉事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

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1. 学校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心理测试、观察、访谈等方式。

2. 学校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报告。

3. 学校将学生心理健康报告提供给相应的学生、家长和教师。

4. 学生、家长和教师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报告所呈现的问题,共同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和辅导计划。

结论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心理健康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自信心。

通过及时干预和支持,学校能更好地关注和照顾学生的心理需求,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心理健康情况汇报制度

心理健康情况汇报制度

心理健康情况汇报制度
努力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每周向辅导员汇报一次,每周一次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经辅导员签字后交到学院心理健康负责老师。

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或所在学院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老师汇报,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和其他学生干部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学院副书记应每周至少一次专门向学生辅导员了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学院心理健康负责老师应将班级上交的《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每月汇总一次,每月填写一次《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心理教育教育中心。

如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学院应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三、心理咨询教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以电话形式迅速向学生工作部(处)汇报,同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

四、学校其他组织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将有心理危机学生的相关信息记载清楚,同时应通过电话迅速向学生工作部(处)通报,并在24小时内将书面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月汇总各学院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旨在全面掌握学生心理状况,采用逐级上报的方式,班级定期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并向学校如实汇报。

上报内容主要包括班级同学在最近一周内是否有明显、强烈的心理波动,有无明显的心理异常表现以及是否发生可能引起剧烈心理变化的心理危机事件。

每两周填报一次,实行零报告制度。

班主任负责填报,不允许学生填报,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学校将汇总的《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整理成《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反馈表》,并将反映出来的可能存在较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情况上报学生德育处和心理辅导室。

这一制度的主要作用是让学校全面、准确地掌握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以及及时发现和帮助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学校心理危机逐级上报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逐级上报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日益突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为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预防和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危机,降低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2. 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确保学生心理健康;3. 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支持。

三、制度内容1. 逐级上报原则(1)班级上报:班主任负责每日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发现心理危机迹象,及时上报学校心理辅导室。

(2)学校心理辅导室上报:心理辅导室接到班级上报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如确认存在心理危机,则上报学校领导。

(3)学校领导上报:学校领导接到心理辅导室上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决定是否启动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2. 上报流程(1)班主任发现心理危机迹象后,立即填写《学生心理危机上报表》,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心理辅导室。

(2)心理辅导室接到上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在24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上报学校领导。

(3)学校领导接到上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决定是否启动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3. 心理危机干预(1)学校领导根据会商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2)心理辅导室、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共同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包括:心理辅导、心理治疗、心理疏导、心理支持等。

四、制度保障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 定期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能力。

3. 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确保心理危机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4. 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五、制度实施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学校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心理危机逐级上报制度落到实处。

3. 学校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为全校师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保障,共创和谐校园。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心理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

为了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

本文将就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探讨。

一、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存在对学校及学生本人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

仅凭教师的日常观察是不足以完全了解学生的心理情况的,通过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可以将问题及时上报,以便提供帮助。

2.有效处理学生心理危机。

学生心理危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如自残、自杀等,而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危机状况,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心理疏导,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心理问题对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与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法学校的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严密的排查机制。

学校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机制,包括针对学生不同年龄段、不同学习水平等的不同排查内容和方式,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循序渐进的报告流程。

学校应明确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职责,包括谁来负责排查、如何将排查结果上报等,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完善的保密措施。

学校应保证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的保密性,确保学生的隐私权,以免因泄露信息而给学生带来不良影响。

三、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1.学生心理问题的隐藏性。

有些学生心理问题可能难以被及时发现,这就需要学校采取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排查方法,提高心理问题的发现率。

3.缺乏有效的跟踪机制。

排查报告制度的目的不仅是发现学生心理问题,更是解决问题。

但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往往缺乏有效的跟踪机制,导致学生的心理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责任制

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责任制

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责任制“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

班级心理委员为一级责任人,负责收集全班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周向年级辅导员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汇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学院。

系党总支、班主任、辅导员为二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学生心理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报告,在具体的干预方案出来之后组织实施。

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学生辅导员了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各系要每月填写一次《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校医院负责同志为三级责任人,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然后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同时,与对口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如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及时与学校对口的精神专科医院联系,由精神专科医院的相关专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会诊。

如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应及时将其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1、各级责任人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时,因受通讯、交通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直接送达信息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直到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送达到上一级责任人为止,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如漏报、虚报、瞒报重要信息乃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或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逐级追究责任。

2、以上责任人只是相对固定的责任人,由于学生在学校活动面太大,无法24小时准确了解所有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

因此,每一个教职员工、大学生若发现有心理异常现象或行为表现的大学生后,都应设法立即与网络监测系统责任人取得联系,直到与其中任何一级责任人取得联系为止。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汇报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汇报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汇报制度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落实“五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

做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制度,特制定《XX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汇报制度》:1.各寝室心理信息委员每天掌握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学校或学院心理辅导老师。

平时每周五以前将寝室同学心理异常情况口头或书面汇报至班级心理信息委员。

2.班级心理委员要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平时每周向本学院心理信息部长书面报告,遇到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辅导员和班主任。

3.学院心理信息部长将本院同学的心理异常情况汇总后在每周六上报给学校学生会心理部或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组织部。

4.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及时了解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

各学院应每两周填写一次《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

如发现有心理状况迅速恶化的学生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院(系)应将情况立即以电话的形式,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5.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心理咨询师报告制度。

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时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

专家组要对院(系)、医院、心理咨询师等报告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及时将学生中存在的严重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7.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学生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8.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及时将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名单、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心理危机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有关学院。

学校纪律管理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纪律管理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纪律管理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学校纪律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环境,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忽视了对心理问题的关注。

本报告旨在建立一套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以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并促进学校纪律管理的有效执行。

二、心理问题报告制度1. 学生心理问题的定义- 学生心理问题指的是在学校期间可能发生的与心理健康相关的问题,如焦虑、抑郁、自卑等。

2. 报告渠道-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心理问题的报告:- 学生事务办公室- 班主任或辅导员- 匿名信箱(提供匿名举报的机制,以确保学生的隐私)3. 报告程序- 学生提交心理问题报告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紧急性- 指定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初步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针对严重的心理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三、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对心理问题的责任-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服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并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2. 教职员工的责任- 教职员工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并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

- 教职员工应配合学校对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和处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学生的责任- 学生应主动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 学生应配合学校的处理和指导,积极参与心理支持活动。

四、总结学校纪律管理制度应更加注重心理问题的关注,建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纪律管理的效果。

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各自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以上为《学校纪律管理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的报告内容。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得
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
善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

首先,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应该包括心理健康状况的识别
和评估。

学校可以要求每位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通过测量学生的心理
健康指标,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这样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
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

此外,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应该注重隐私保护。

学生心理
健康问题属于敏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学校需要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在制定制度时,学校应该明确保密原则,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
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不被泄露。

总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对于学校和学生的心理健康都
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该制度,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为
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指导,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同时,该制
度还可以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形成一种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
氛围。

只有全力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加健康、快乐的
新一代。

学生问题报告制度

学生问题报告制度

学生问题报告制度
一、建立系部大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院建立学部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一)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所在学部的主管领导报告。

(二)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每周一次向学生辅导员了解本学部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认真做好本系心理危机学生的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定期谈话制度及重点关注学生信息每月上报制度。

(三)各系若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四)各系每学期要写一份《学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结报告》上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备案。

二、建立学院医务室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学院医务室应将因有心理危机而前来求医的学生的相关信息记载清楚,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对学生中存在的有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及时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小组报告。

四、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学院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若发现前来咨询的学生存在严重心理危机时,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小组。

学校规章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心理问题报告制度暨责任追究制度1、心理委员报告制度每个班级和社团设立一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每月填写一次《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班主任和心理咨询室。

2、班主任、社团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制度班主任要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等及时了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学校汇报本班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每月填写一次《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心理咨询室。

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3、学生寝室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报告制度本班每个学生寝室设立一名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建议由寝室长负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寝室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每月填写一次《寝室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辅导员和系心理咨询室。

发现问题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咨询室报告。

4、年级危机学生干预报告制度心理咨询师在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同时,每月收集各班级、各社团报表后填写一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5、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对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一)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单位协助而单位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二)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单位,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三)系部对学生的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试行)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监测网络”1、一级监测网络——学校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心理咨询中心为具体负责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职机构。

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

2、二级监测网络——学院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状况。

在发现或得知有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及时找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各学院要指定一名思政辅导员为本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

3、三级监测网络——班级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与寝室长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与所在学院报告,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上三级网络相互作用,形成立体的网络监测体系。

二、实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责任制”“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1、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为一级责任人。

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其危机干预工作的领导。

2、学工部(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一级责任人汇报。

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学生工作部并通报给中心负责人与所在学院。

学校心理异常报告制度

学校心理异常报告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设立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异常报告等工作。

2. 心理异常报告流程(1)一级监测网络——学校学校心理咨询室负责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对发现的心理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

(2)二级监测网络——班级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心理异常情况时,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并填写《心理异常学生报告表》。

(3)三级监测网络——宿舍宿舍长应密切关注宿舍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心理异常情况时,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并填写《心理异常学生报告表》。

3. 心理异常学生报告表《心理异常学生报告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宿舍等。

(2)心理异常情况描述:包括心理异常表现、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程度等。

(3)学生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

(4)报告人信息: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4. 心理异常学生干预措施(1)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咨询室为心理异常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解决心理问题。

(2)心理治疗: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学校将联系专业心理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3)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协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 各级监测网络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心理异常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心理异常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心理异常报告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大学关于班级学生异常心理状态上报的说明

XX大学关于班级学生异常心理状态上报的说明

XX大学
关于班级学生异常心理状态上报的说明
一、填报要求和上报时间
此表请班级心理委员填写并严格保密,内容尽可能详尽,每月最后一周上报辅导员
二、重点个案介绍
重点个案主要指应激与危机个案,主要包括: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计划和方法的学生,包括在信件、微信、QQ、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的学生;
2、不明原因突然给周围同学、朋友、老师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的学生;
3、性格突然明显变化者,如由内向变为外向,出现话语增多、说话夸张、易激惹的异常表现;或由外向变为内向,出现情绪低落,整日唉声叹气,爱哭泣,内心痛苦等异常表现;
4、近期出现言语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胡言乱语,前言不搭后语,总感觉被人陷害、跟踪、监控,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神情呆滞,反应迟钝。

5、抑郁症可疑者(六条中符合二条以上:思维变慢、情绪低落、早醒、效能低下、能力否定、痛苦体验);
6、情绪和行为突然出现剧烈变化者;
7、已经或正在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伤或他伤者;
8、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如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目前在校边治疗边学生的学生;
如有以上心理危机事件发生,需要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或心理中心的老师。

心理中心电话:88751132;办公地点:南区8号教学楼3层301室附件:班级心理委员晴雨表
XX大学心理咨询室
20XX年X月X日
附件
班级心理委员晴雨表。

心理异常学生报告流程

心理异常学生报告流程

心理异常学生报告流程1. 引言心理异常是指个体在心理活动上与正常人存在差异或异常,表现出不适应或不健康的心理状态。

对于学校而言,心理异常的学生需要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干预,以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套心理异常学生报告流程,旨在帮助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

2. 报告流程详述步骤一:心理异常学生的发现在学校教育环境中,可能会有学生出现各种心理问题,如情绪异常、学习障碍、适应能力不足等。

发现心理异常学生的途径主要包括:- 教师发现: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表现,观察其学习、行为和与人交往的情况。

如发现学生出现明显的情绪波动、反应过激、社交障碍等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向学校心理辅导员报告。

- 同学举报:学生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很大的,有时同学可能会注意到某个同学的异常表现,并向老师或辅导员举报。

学校要建立一套匿名举报制度,以保护举报者的隐私。

步骤二:报告的内容心理异常学生报告需要尽可能详细的描述学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学生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年级等基本信息。

- 异常表现的具体描述:学生出现的问题、表现出的异常情绪、行为、学习状况等。

- 异常出现的时间和频次:记录学生异常表现出现的时间段、频次以及时长。

- 异常表现对学生的影响:分析异常表现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影响,以便进行后续干预。

- 与学生互动的情况:和学生互动时的感知、沟通方式、反应等。

步骤三:报告的提交与评估报告应尽快提交给学校的心理辅导员或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辅导员会对报告进行评估,综合了解学生的情况,并与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以获取更完整的信息和了解学生的背景等。

步骤四:制定个性化干预计划基于报告内容和评估结果,学校的心理辅导员将为心理异常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

这个计划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干预方式和方法,如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行为训练等。

步骤五:干预实施与监测根据干预计划,学校的心理辅导员和相关教师将带领学生进行相应的干预活动。

xx学校关于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的报告制度

xx学校关于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的报告制度

xx学校关于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的报告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保护在校青少年学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基本概念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二、管理措施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各班应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对新入学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的学生,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写出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试行)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监测网络”1、一级监测网络——学校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心理咨询中心为具体负责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职机构。

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

2、二级监测网络——学院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状况。

在发现或得知有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及时找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各学院要指定一名思政辅导员为本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

3、三级监测网络——班级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与寝室长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与所在学院报告,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上三级网络相互作用,形成立体的网络监测体系。

二、实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责任制”“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1、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为一级责任人。

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其危机干预工作的领1导。

2、学工部(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一级责任人汇报。

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学生工作部并通报给中心负责人与所在学院。

参考:危机干预办法

参考:危机干预办法

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嘉兴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学生工作部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心理咨询中心为具体负责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职机构。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书记)负责,各学院指定一名思政辅导员为本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

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院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应积极协助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好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五条各院要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心理健康协会院分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协会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干预对象第六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综合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为保障学生的精神健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教育部门提出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为我国学生创造更加宽松的学习环境,以此来促进我国教育的发展。

一、《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1、各学校应每学期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2、向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定期发布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报告;3、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社交情况、家庭环境、大脑功能、心理发展、身体状况等;4、根据评估结果,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分类;5、确定每类学生所需实施的改善措施,并定期检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6、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明显恶化的,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学生出现精神分裂、抑郁、焦虑等心理异常行为;7、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体系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安全保密。

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对象根据《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规定,所有学校必须对本校所有在校学生实施心理健康状况报告。

让学生及时发现自身心理问题,以及及时采取合理的改善措施。

三、《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式1、学校应按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要求,组织心理健康状况报告,采用相关的技术手段,定期检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2、定期组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促进学生自身准确认识自身心理状况;3、制定并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标准,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提供参考依据;4、开展社会调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效果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将有效改善学生心理状况,防止学校学生出现心理疾患,并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方面,学校可以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干预;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及时发现自身心理问题,及时采取改善措施,以减少学业和生活中的困难。

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监测网络”1、一级监测网络——学校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政教处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心理咨询室为具体负责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职机构。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2、二级监测网络——年级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生心理健康委员、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研究、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状况。

在发现或得知有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及时找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各年级要指定一名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

3、三级监测网络——班级班级要选拔两名心理健康委员(男女各一名),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干部与宿舍舍长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报告,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上三级网络相互作用,形成立体的网络监测体系。

二、实行“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敷陈义务制”1“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1、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由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为一级责任人。

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其危机干预工作的领导。

2、政教处、心理咨询室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一级责任人汇报。

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政教处。

政教处、心理咨询室在接到下一级监测网络的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对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必要时请校外专家进行心理“会诊”,确定其心理危机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并及时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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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嘉兴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
(试行)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监测网络”
1、一级监测网络——学校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为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心理咨询中心为具体负责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职机构。

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

2、二级监测网络——学院
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状况。

在发现或得知有心理异常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及时找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各学院要指定一名思政辅导员为本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

3、三级监测网络——班级
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与寝室长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与所在学院报告,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上三级网络相互作用,形成立体的网络监测体系。

二、实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责任制”
“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实行层层负责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负责。

1、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为一级责任人。

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其危机干预工作的领
1
导。

2、学工部(处)、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一级责任人汇报。

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学生工作部并通报给中心负责人与所在学院。

心理咨询中心在接到下一级监测网络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对有心理异常或行为表现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必要时请校外专家进行心理“会诊”,确定其心理危机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并及时向院党总支分管领导和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反馈。

同时,校医院、保卫处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各学院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三级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学生心理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并向上一级监测网络和责任人汇报,在具体的干预方案出来之后组织实施。

分管领导、思政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协会成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心理问题学生复学后,学生所在学院每月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向心理咨询中心汇报。

学院每月填写一次《嘉兴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表》交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学院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报告并通报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

4、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为四级责任人,负责收集全班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在各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二周向学院学工办汇报一次,并填写《嘉兴学院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汇报表》上交学院。

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健康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联络员或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汇报,
三、具体要求
1、各级责任人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时,因受通讯、交通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直接送达信息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直到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送达到上一级责任人为止,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如漏报、虚报、瞒报重要信息乃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或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逐级追究责任。

2
2、以上责任人只是相对固定的责任人,由于学生在学校活动面太大,无法24小时准确了解所有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

因此,每一个教职员工、大学生若发现有心理异常现象或行为表现的大学生后,都应设法立即与网络监测系统责任人取得联系,直到与其中任何一级责任人取得联系为止。

3、大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心理问题,是校园公共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以上人员之外,学校保卫处、住宿公司等部门,都应树立学生安全保卫意识,遇有紧急情况,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协助行为当事人做好相应工作。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00六年三月五日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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