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1)一、省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1)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一) 农用地 (3)(二) 建设用地 (3)(三) 其他用地 (4)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4)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5)(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5)(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6)(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6)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6)(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7)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8)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8)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8)(一) 依法规划,落实国策 (8)(二)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8)(三)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8)三、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8)四、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10)第三章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 (10)一、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1)(一) 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 (11)(二) 农用地内部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1)二、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3)(一) 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 (13)(二) 建设用地内部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4)三、其他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6)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与区域调控政策 (16)一、省域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6)(一) 农业、林业、牧业生产用地布局 (16)(二) 城乡居民点用地布局 (17)(三) 工矿生产用地布局 (18)(四) 交通发展建设用地布局 (18)(五) 水利发展建设用地布局 (18)二、土地利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调控措施 (19)(一) 晋北区域 (19)(二) 中部区域 (19)(三) 晋南区域 (20)(四) 晋东南区域 (20)三、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20)第五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与管理措施 (22)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2)(一)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2)(二)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规模 (22)(三)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23)(四)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23)二、优化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3)(一)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3)(二) 盘活城镇存量低效土地 (24)(三)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 (24)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25)(一) 划定土地生态建设重点整治区 (25)(二) 大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综合整治 (26)(三) 加大采矿破坏区整治及植被恢复力度 (26)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26)一、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26)(一) 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26)(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6)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 (27)(一) 农用地整理工程 (27)(二) 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27)(三) 土地开发工程 (28)三、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28)(一) 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绿化工程 (28)(二)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 (28)(三) 采煤塌陷破坏区治理工程 (29)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30)(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0)(二) 能源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30)(三)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31)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1)一、规划实施的行政和组织措施 (31)(一) 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1)(二) 做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31)(三)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 (32)(四) 适时修订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五) 建立土地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32)二、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32)(一) 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32)(二) 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32)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33)(一) 加大对耕地保护的投入和经济激励机制 (33)(二)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33)(三)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机制 (33)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3)(一) 提高规划实施评价技术手段 (33)(二) 提高规划信息服务与管理水平 (33)五、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34)(一)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34)(二) 加强规划及实施的公众监督 (34)附表 (35)一、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目标指标表 (35)二、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面积及结构调整情况表 (36)三、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37)四、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及相应的集约利用指标表 (38)五、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占补耕地计划表 (39)六、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 (40)七、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指标表 (41)八、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建设主要工程(项目)及用地情况表 (42)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引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全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控制与指导下,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全国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发展定位以及本省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特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临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临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临淇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保护 (9)4.2 基本农田保护 (9)4.3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0)4.4 有条件建设区 (11)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2)6 土地整治任务 (13)7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7.1 土地用途分区 (14)7.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8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6)9 村土地利用控制 (17)10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10.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10.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10.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8)10.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10.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11 附表 (20)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临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临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社会经济条件
201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451.3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为5.1:64.6:3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3亿元,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3.2亿元,增长1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8亿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14190元,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41元,增长10%。市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规划调整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调整后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保持在587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9173.33公顷以上。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麦。
2、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规划期末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990.5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836.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188.95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控制在2153.78公顷以内。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3868公顷,用于城镇工矿用地105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50公顷;用于弹性空间1000公顷;用于自求平衡建新区1568公顷。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确保中心城区、城东新区(职教园区)、产业集聚区、西部森林休闲带、黄华特色镇、乡级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百城提质工程项目、新农村建设、扶贫项目等合理用地需求。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针。
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录前言i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1第一节市域概况1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3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3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8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10第一节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10第二节基本原则11第三节战略定位12第四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对土地利用的要求12第五节土地利用目标14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16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16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20第四章强化粮食核心区建设31第一节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31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33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和项目安排34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39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9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40第三节加大居民点整治推进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41 第六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3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43第二节省级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45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5第七章重点工程建设安排57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9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59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59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建设61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6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6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67第十章近期规划安排6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4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基于对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辉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辉县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思考与建议
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思考与建议一、林州市土地流转的现状与特点由于林州市地处山区,耕地面积少,地块小且分布零散,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流转面积,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仍是全市农村土地的主要耕种形式。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不断延伸,在土地流转中,呈现的特点是:山坡林地流转面积大,耕地流转面积小;规模流转土地种植果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多,种植粮食作物的少;转包、出租的形式多,互换、入股的形式少。
目前,利用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情况基本上没有,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该形式可能会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逐步推行。
由于林州市人均耕地面积小,加之传统的习惯导致群众思想不解放,对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性不高,绝大多数都是以收取土地租金的形式出现,农民还担心经营权是否会引发纠纷,租金是否会如期兑付,这是导致农民流转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当前,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3种:一是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是互换,由于土地不集中,分散经营,不便管理,承包户根据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自愿交换。
三是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现阶段林州市主要的出租模式是农户委托村委会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
二、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一)土地流转行为有待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有些农户法律意识淡薄,对有关政策理解不透,签订合同不规范,存在大量的口头协议,即使签订文字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整等问题,因而导致流转关系不稳定,使得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二)土地流转中发包方与出让方、受让方三者之间履行合法手续不完备有部分村多为口头协议,私下流转属个人行为,在诚信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稳定性差,双方利益及合法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调解,因此导致部分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纠纷时有发生,矛盾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
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摘要介绍了林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土地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河南林州承包方享有自主的承包土地流转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是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体现[1-2],为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农业劳动力不足等问题,林州市因地制宜,合理引导,多种形式,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
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有序流转,加快了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土地流转现状林州市农业总人口86万人,全市16个乡镇(不含4个办事处)。
截至2009年底土地流转的面积为1 768.27 hm2。
由于林州市位于山区,耕地面积少,地块小且分布零散,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流转面积,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仍是林州市农村土地的主要耕种形式。
近些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总体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加速态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1土地向种植能手流转一是村集体反租倒包给种植能手。
此类流转形式适用于大面积的平整地块,如林州市姚村镇主要采取这种流转形式。
具体做法是:村集体反租承包到农户的耕地,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合同,村委会直接付农户转包费用(合同上规定核定粮食产量,粮价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一般在每年1.05万~1.50万元/hm2),然后村委会集体规划土地的使用,再转包给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或单位,如:姚村镇申家泊村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反租了农户的耕地,投资建设了5.33 hm2的塑料大棚,然后又出租出去,进行蔬菜规模种植。
此类流转形式由村委会牵头,书面合同由村委会与农户协商起草制订,然后报乡镇政府同意后与农户签订,合同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二是以种植能手采取租赁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
勐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勐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勐腊县人民政府二零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勐腊县概况 (1)第二节规划目的和依据 (2)第三节规划任务 (4)第四节规划期限及范围 (5)第五节规划实施管理 (5)第六节规划基期数据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7)第二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8)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9)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1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4)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7)第一节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 (17)第二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7)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18)第四节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19)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1)第一节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21)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1)第三节促进山地综合开发推动山地城镇建设 (23)第四节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23)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5)第七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7)第一节增减挂钩规划目标 (27)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措施 (27)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9)第一节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9)第二节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31)第三节预防和减轻开发不良环境影响 (32)第四节发展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3)第五节积极开展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4)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36)第一节建设用地整理 (36)第二节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36)第三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管理措施 (36)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第十一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2)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要求 (42)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指导意见 (42)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3)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46)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6)第二节建设用地保障 (46)第三节土地整治 (46)第四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7)第五节近期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4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9)第一节法律措施 (49)第二节行政措施 (49)第三节经济措施 (50)第四节技术措施 (52)第五节社会机制 (52)附表 (54)附表1 西双版纳州下达勐腊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54)附表2勐腊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表 (55)附表3勐腊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10-2020年) (57)附表4勐腊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59)附表5勐腊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控制表(2010-2020年) (61)附表6勐腊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63)附表7 勐腊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4)附表8 勐腊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82)附表9 勐腊县20010-2020年基本农田“多划后占”建设项目 (83)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勐腊县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勐腊县位于东经101°06′~101°50′、北纬21°08′~22°25′之间,东、南、西南部与老挝接壤,西部以澜沧江为界与缅甸相连,南北长约120千米,东西宽约57千米;西北部与勐腊县相连,北与江城县毗邻。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平度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平度市概况 (3)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4)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二章规划目标 (11)第一节指导原则 (11)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2)第三节规划目标 (12)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5)第一节调整优化原则 (15)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17)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第二节基本农田安排 (21)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管制规则 (24)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5)第一节城镇村用地安排 (25)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27)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9)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1)第五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措施 (34)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5)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5)第二节生态建设用地安排及措施 (35)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7)第七章土地整治 (41)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41)第二节土地整治分区 (41)第三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42)第四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43)第五节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 (43)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5)第一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45)第二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48)第九章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控制 (53)第一节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方向 (53)第二节主要调控指标和要求 (55)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56)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56)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6)第三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57)附表: (58)前言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及各类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指导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下级规划)编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平度市实际,制定《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陵阳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2 规划目标 (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5)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5)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6)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4.1 耕地保护 (7)4.2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4.3 有条件建设区 (8)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6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6.1 土地用途分区 (10)6.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7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2)8 村土地利用控制 (13)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4)9.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4)9.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4)9.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4)9.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5)9.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5)10 附表 (16)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陵阳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404.14公顷。
林州市简介——精选推荐
林州市简介林州历史悠久,夏属冀州,春秋时先属卫,后属晋。
战国时为韩国临虑邑,后属赵国。
西汉高帝二年(公元前205年)置县,以山取名,称隆虑县,因避殇帝刘隆名讳,改名林虑县。
金贞三年(1215年)改为林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降州改为林县。
民国29年(1940年)3月划分为林北、林县两县,林北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第五专区辖,林县属国民党统治区。
民国32年(1943年)5月成立林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第七专区辖。
民国35年(1946年)6月林北、林县合并,称林县,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区第五专区辖。
1949年8月属平原省安阳专区。
1952年11月划归河南省,属安阳专区辖。
1958年4月属新乡专区辖,1962年复归安阳专区辖。
1983年撤归属安阳市辖。
1994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林县设立县级林州市,还归属安阳市下辖。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林州市常住人口数量为789647人,户籍人口数量104万,2011年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10年河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林州市首次进入前10强排名居第八位,凸显了林州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
林州市区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林州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二十世纪60年代修建红旗渠、80年代发展建筑业、90年代以来大力发展工商业为标志,谱写了“战太行、出太行、富太行”创业三部曲,并孕育形成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成为激励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动力,促进了林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
林州已逐步发展成为建筑之乡、旅游胜地和投资创业的热土。
200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30.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58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连续22年位居河南省各县(市)之首。
林州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市)、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市、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市等荣誉称号,并被确定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县(市)。
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II
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 的通知》(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 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八千乡人民政府对《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八千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为基期年 2014 年,着重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八千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调 整 方 案
八千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目录
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1.1 乡域概况.....................................................................................................................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许昌市2000~2020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及主成分分析
2024 / 3 31许昌市2000~2020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及主成分分析李向然1 朱荣荣2 田明霜3 冯娟3 路振宇4(1.郑州市新世纪测绘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2.河南省远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3.河南省科发地理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52;4.林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河南 安阳 456550)摘 要:通过对河南省许昌市2000~2020年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研究,挖掘其空间利用分布特征,为日后国土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参考。
基于2000年、2010年、2020年三期GlobeLand 30数据集,采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探究许昌市近20年间土地利用变化时空特征;并结合2000~2020年许昌市统计数据,通过SPSS 软件分析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力,综合研究结果,为日后许昌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GlobeLand 30数据集;转移矩阵;空间分布作者简介:李向然(1991—),男,汉族,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地理信息。
1 引言土地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1]。
土地利用/覆盖变化(Land Use/Cover Change,LUCC)与环境变化密切相关,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2],多表现在水文、气候、地形等对土地利用的影响[3],是当代学术界对生态环境变化的重要研究之一[4]。
随着3S 技术的成熟,专家学者们在不同地区开展全面或专项性探究[5],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
比如,陈磊[6]等通过SSM 模型和信息熵方法研究南京市2005~2016年土地利用变化时空格局差异,建立了经济计量模型分析驱动力。
林晓楠[7]等利用动态度和灰色关联度探究柳州市2010~2018年土地利用变化特征和驱动因素,结果表明建设用地面积呈爆发式增加趋势,耕地及其他土地利用面积下降,经济增长、粮食产量增加等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
“_优秀村干部”的堕落
报道关注成员。
林州市人民路西延道路工程的拆迁工作由振林街道牵头,李庄村具体实施。
人民路西延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于2008年7月开始招标。
2008年7月21日,林州市规划委发布“林州市人民路西延道路工程中标公示”:林州市人民路西延道路工程于2008年7月21日上午9时在林州市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工程的第一中标人为河南林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林豫建筑公司”)。
实际上,林豫建筑公司在此前的2008年5月21日就进场该项目,背后当然是常四利用职务便利为林豫建筑公司承接该工程和顺利施工提供了帮助。
2010年7月2日,林豫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某送给常四感谢费50万元。
为掩盖受贿事实并赚取利息,常四费了一番周折。
他先是安排人员将该款项以马某名义借给李庄置业公司,又在2016年1月变为以胡某名义借给李庄置业公司。
截至2018年5月,该笔款项本金50万元加上2010年7月至2016年12月获得的利息132万多元,共计182万多元。
2018年5月,常四将未支取的170多万元和其以胡某名义借给李庄置业公司的另一笔款项42.34万元,共计212万多元进行结算。
2011年6月,常四为林豫建筑公司承揽的人民路西延暨白家庄改造项目提供帮助,向马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
马某安排职工郭某将30万元存入常四的银行账户。
该账户系由与常四关系密切的王丽实际控制,她用该款项购买了一辆价值26.38万元的轿车,剩余款项用于自己日常开销。
2004年8月,林州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从市政府土地储备库里拿出西环路中段东侧的21亩土地,用于补偿李庄村。
2005年秋天,时任村主任的常四与郑州市建筑工程承包商郭甲洽谈上述土地的开发建设情况,约定郭甲给付李庄村委会750万元,给常四本人好处费150万元,郭甲则可开发该西环路中段东“优秀村干部”的堕落文/郭红敏2020年7月,林州市振林街道李庄河南省李庄置业有限公司(下简“李庄置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四因常四是一个村干部,获得过不少常四出生于1969年,高中毕业后,2007年12月至2014,他任李庄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他还是李庄置业公林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林州市青年商会常务副会长。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英州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三月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手段。
随着“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先进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落实,客观上促使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更新与转变,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区域土地利用的科学引导与调控功能,势在必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合理利用本镇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分解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更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本规划以2005年英州镇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基础,在分析英州镇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提出土地利用的区域划分和分区域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措施。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1)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 (1)第三条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1)第四条规划编制原则与任务 (2)第五条规划编制范围与期限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4)第六条土地利用现状 (4)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其主要问题 (4)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调控指标 (7)第八条土地利用功能定位和空间战略 (7)第九条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8)第十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1)第十一条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1)第十二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2)第十三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13)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和管制措施 (15)第十四条土地用途分区 (15)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15)第十六条一般耕地区 (16)第十七条林业用地区 (17)第十八条木本园地区 (18)第十九条草本园地区 (18)第二十条其他农地区 (19)第二十一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19)第二十二条工矿用地区 (20)第二十三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21)第二十四条旅游用地区 (22)第二十五条特殊用地区 (23)第六章镇村建设与项目用地 (24)第二十六条镇区建设用地 (24)第二十七条村镇建设用地 (24)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用地 (25)第七章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26)第二十九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任务 (26)第三十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目标和重点区域 (26)第八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27)第三十一条协调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控制 (27)第三十二条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27)第三十三条建立土地利用的补偿机制 (28)第三十四条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综合整治 (28)第三十五条加大规划执法力度 (29)第三十六条提升公众土地保护意识 (29)第九章附则 (31)第三十七条规划文件 (31)第三十八条规划实施 (31)附表1英州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32)附表2英州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3)附表3英州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案表 (34)附表4英州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35)附表5英州镇规划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综合研究和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目标,协调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英州镇近远期土地利用与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分土地用途管制区并落实管制措施,为英州镇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姚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姚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姚村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1)1 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1 区域概况 (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4.1 耕地保护 (9)4.2 基本农田保护 (9)4.3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0)4.4 有条件建设区 (11)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2)6 土地整治任务 (13)7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7.1 土地用途分区 (14)7.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4)8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6)9 村土地利用控制 (17)10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10.1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10.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10.3 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8)10.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10.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11 附表 (20)前言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姚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姚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林州市乡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与发展建议
林州市乡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与发展建议作者:石向军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2020年第03期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加乡村收入,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林州市把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作为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和支撑保障,注重资源整合,狠抓模式创新,采取“自主发展、整体发展、特色发展、引擎发展、持续发展”等方式,着力推进乡村集体经济工作。
2016年,林州市被河南省确定为扶持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试点县。
目前,全市542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项目达到1356个,新增项目669个,其中光伏项目475个;12个乡镇390个村完成了“清零工程”。
全市510个村有了增收项目,占总数的94%以上,年增收额超过10万元的村增加到100个以上,年增收额超过30万元的村增加到50个以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初见成效。
一、面临的困难林州市乡村集体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强村富民的目标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林州市在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
(一)观念弱化。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
部分干部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没必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过时论”“无需论”“无路论”等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对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推动政策不足,指导不够,社会合力不强,发展氛围不浓。
二是发展意愿不强。
部分干部认为没有必要花心思再去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经营成功了,成果是集体的;经营失败了,群众埋怨,债务难化解,所以不愿意去冒风险,思想上有压力和阻力。
三是发展信心不大。
部分村干部认为乡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薄、缺资源、无资金,无路可走,信心不足。
四是工作精力不够。
部分村干部成立乡村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但合作社无专门经营人员,大多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他们很难专注于发展经营乡村集体经济,工作力不从心。
五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林州市对村干部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要求有余、激励不足,现实中往往出现短期行为,不管乡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录前言i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1第一节市域概况1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3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3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8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目标10第一节指导思想和战略任务10第二节基本原则11第三节战略定位12第四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对土地利用的要求12第五节土地利用目标14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16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16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20第四章强化粮食核心区建设31第一节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31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33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和项目安排34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39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9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40第三节加大居民点整治推进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41 第六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3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43第二节省级产业集聚区用地安排45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5第七章重点工程建设安排57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9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59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59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建设61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6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6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67第十章近期规划安排69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4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基于对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辉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辉县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侯彩凤、林州市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侯彩凤、林州市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乡政府【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7【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11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巍田伍龙王江某某【审理法官】杨巍田伍龙王江某某【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侯彩凤;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侯彩凤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侯彩凤【当事人-公司】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程现红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程现红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程现红【代理律所】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侯彩凤【被告】林州市人民政府;林州市陵阳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证据能够证明占地主体是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并非林州市政府和陵阳镇政府,侯彩凤以林州市政府和陵阳镇政府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强占土地、毁地行为的行为违法,判令对土地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33082.5元,属于错列被告。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赔偿第三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举证责任调取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确凿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证据能够证明占地主体是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并非林州市政府和陵阳镇政府,侯彩凤以林州市政府和陵阳镇政府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强占土地、毁地行为的行为违法,判令对土地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33082.5元,属于错列被告。
一审法院在查明林州市政府和陵阳镇政府不是占地主体后,应当及时向侯彩凤释明,告知其变更被告,而一审法院并未进行释明,直接进行实体审理,程序存在瑕疵,且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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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 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 定,按照国家、河南省以及安阳市有关本轮规划修编的要求,依据《安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 年)》,并密切结合林州市的实际情况,林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写了《林州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现行规划实施至 2012 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接及规划数据 库建设的要求并结合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林州市人民政府对《现行规划》进行 完善,组织编制《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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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以保护为前提开发建设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第十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第二节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第三节 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 第四节 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第五节 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六节 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第七节 强化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 附表 1 2009 年林州市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 2 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附表 3 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表 附表 4 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转用地使用情况表 附表 5 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表 附表 6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表 7 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附表 8 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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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林州市人民政府 二 O 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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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林州市概况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任务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四节 土地利用目标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第二节 总体结构调整情况 第三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第四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第五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第一节 优先布设生态用地 第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第四节 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第五章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第二节 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第六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第一节 稳定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质量建设 第三节 建立保障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第四节 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二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八章 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各乡镇规划指标调控情况 第二节 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九章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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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 111.3 亿元,年均增长 14.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3.3 亿元,年均 增长 16.9%。2009 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52.5 亿元,年均增长 36.7%。三次产 业结构比例由 13.4:54.3:32.3 调整为 9:69.5:21.5,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优势地位更 加突出。市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全市围绕“全省进十强、全国进百强”的“双进”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 实现跨越式发展,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 省 35 个扩权县(市)”和“全省 25 个城镇化重点县(市)”之一。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农村 电气化县 (市)、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县(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县(市)、 全国广播电视先进县(市) 等。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1)农用地 2009 年底,林州市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118546.53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57.49%。 耕地:面积为 59042.1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8.63%。其中水田 36.51 公顷,占耕地 面积的 0.62%;水浇地 31228.27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54.16%;旱地 27777.33 公顷,占耕地 面积的 47.05%。从耕地的总体分布上看,以姚村镇耕地面积最大,占其土地总面积的 43.81%, 其次是横水镇、采桑镇,耕地面积占其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 43.03%、40.09%;石板岩 乡耕地面积最小,仅占其土地总面积的 5.98%。 园地:面积为 3656.7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77%。园地主要分布在城郊乡、合涧镇、 五龙镇、任村镇等乡(镇)。园地中以果园为主,其中以城郊乡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 林地:面积为 45677.2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2.15%。林地主要分布在任村镇,达到 9118.81 公顷,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 19.96%;其次是石板岩乡,达到 5286.1 公顷,占全市 林地总面积的 11.57%。 牧草地:面积为 3.09 公顷。 其他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10167.36 公 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4.93%。其中田坎面积最大,共 5447.45 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 的 53.58%;其次是农村道路,共 2154.14 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 21.19%。其他农用地 在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面积最大的是横水镇,达到 1024.47 公顷,其次是东姚镇和临淇镇。 (2)建设用地 2009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19538.34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9.48%。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18097.9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8.78%。其中城镇用地面积 3444.49 公顷,占城乡建设 用地面积的 19.03%,主要分布在城区的四个办事处和城郊乡和其他 13 个建制镇;农村居民 点用地面积为 13534.8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74.79%,农村居民点在全市分布较 为广泛,人口密度大的乡(镇)和交通沿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采矿用地面积为
市域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方向倾斜,城东有缓坡,最高海拔 306 米。市域内大小断层交错出现,地表水大量漏失,由于石灰岩分布广泛,多裂隙、溶洞,给 地表水漏失提供了通道。地下水分布不均,南部深度 32 米,城区 15~20 米,北部 7~10 米。 林州市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冷热季和干湿季区别明显。春季多 风少雨,夏季炎热,降水集中,秋季旱涝不均,冬季既干又冷。 林州市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著名的林虑山景区、“人工天河”—红旗渠景区、大峡谷景区 等。 2、经济社会状况 进入 21 世纪以来,林州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坚持“精神立市,工业强市,富民兴市”不动摇,大 力实施“项目带动,开放带动,创新带动”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 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林州市概况 1、自然状况 林州市坐落于河南省安阳市西部的太行山东麓,地处东经 113°37´至 114º04´,北纬 35º41´ 至 36º22´之间。原为以修建红旗渠而闻名于世的林县,1994 年撤县建市,为晋、冀、豫三 省交界地带。西与山西省平顺、壶关两县毗邻;北临漳河,与河北省涉县隔河相望;东与安 阳县、鹤壁市、淇县接壤;南与辉县市、卫辉市搭界。(市区东距安阳市 55 公里,南距辉县 市 85 公里,距省会郑州市 144 公里,西距平顺县 37 公里,北距涉县 56 公里),市境南北长 74 公里,东西宽 29.4 公里,总面积 2061.95 平方公里。辖 13 镇、3 乡、4 个街道办事处,542 个行政村,29 个社区居委会(含临淇镇临淇社区居委会)。 林州市西依太行山。太行山脉贯穿全境,境内地貌分为中山、低山、丘陵、盆地四种类型。 中山分布在市境西部,呈北东—南西向延伸,海拔均在 800~1000 米,局部超过 1500 米。低 山分布在市境南部和北部,海拔一般多在 500~800 米,东部为丘陵区,海拔 350~500 米,盆 地自北向南分布有城关盆地、原康盆地、临淇盆地,其中心地形较平坦,略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6.02%,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分布与经济发展水 平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工矿用地面积在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 较大,而经济不发达的乡(镇)工矿用地所占比重较小。 交通水利用地:包括交通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等)、水利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 用地),总面积为 1272.7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0.62%。其中,交通用地面积 888.90 公顷,占交通水利总面积的 69.84%。交通用地在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一般而言,地 势平坦、经济活跃的乡(镇)交通用地面积较大,山区的乡(镇)交通用地面积相对较小; 从绝对面积上来说,横水镇面积最大,其次是中心城区。水利用地面积为 383.85 公顷,占 交通水利总面积的 30.16%,水利用地在全市各乡镇均有分布。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总面积为 167.64 公顷,在全市各乡(镇) 均有分布。 (3)其他土地 2009 年底,全市其他土地(包括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68111.05 公顷,占 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3.03%。其中水域面积 3430.22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5.04%,主要分 布在临淇镇、五龙镇,另外横水镇、任村镇、陵阳镇、采桑镇、东岗镇、桂林镇、城郊乡、 茶店乡、石板岩乡也有不同程度的分布。自然保留地面积 64680.83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 的 94.96%,其分布的总体特征是山区多于平原,尤以五龙镇面积最大,占全市自然保留地 面积的 16.71%,其次是临淇镇、东姚镇、东岗镇等乡(镇)。2009 年林州市土地利用现状 表见附表 1。 2、土地利用特点 (1)林地比例高,森林资源总量丰富 截止到 2009 年,林州市林地面积为 45677.2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22.15%,高于全 省平均水平(18.24%),在安阳市所辖各县(市)中排在前列。森林覆盖率是安阳市平均水 平的两倍多,人均占有木材量接近安阳市平均水平的两倍。这与林州市山地多、适宜各种林 木生长的自然条件是密不可分的。 (2)其他土地数量可观,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2009 年林州市其他土地面积 68111.0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3.03%。其中自然保留地 64680.83 公顷,占其他土地的 94.96%,荒草地土质以棕壤为主,开发利用潜力最大。但由 于荒草地分布以山区乡镇为主,存在坡、旱、薄、粗等制约因素,因此开发后的保护、整治 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3)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截止到 2009 年底,林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13534.8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74.7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08.26 ㎡,高于国家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规定 的 150 ㎡/人的上限,林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且集约利用程度不高,村庄整理潜 力较大。 3、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制约因素较多,利用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