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商平台运营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2016.09.03

目录

商务部:《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3)

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31)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 (59)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7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8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85)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92)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102)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110)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123)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129)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133)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143)

商务部:《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商务部:《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标准编号:SB/T 10519-2009标准名称:网络交易服务规范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

范围

本标准针对电子商务B2B、B2C和C2C模式的特点,规定了各模式中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的网络交易服务行为。

术语和定义

网络交易network transaction

网络交易,是指发生在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简称B2B)、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与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

简称B2C)、消费者之间(Consumer to Consumer,简称C2C)通过网络手段缔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网络交易服务network transaction service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为缔结和履行网络交易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网络交易方network transaction party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双方,分为:

(a)卖方:利用网络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b)买方:利用网络购买商品或获得服务。

网络交易平台network transaction platform

为网络交易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系统。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network transaction platform provider

为网络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并进行平台运营和管理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网络支付平台network payment platform

为网络交易提供交易安全支付服务的系统。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network payment platform provider

为网络交易提供网络安全支付平台,并进行平台运营和管理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network transaction aid service

为网络交易提供其他所需的服务活动,如:交易物的运输或寄递、交易保险、数字证书认证等。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network transaction aid service provider

为网络交易提供辅助服务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标准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章标准等。

遵守网络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

网络交易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相关的网络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等。

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诚信自律的原则。

保护知识产权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并有权利和义务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严格禁止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严格禁止通过网络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洗钱、传销以及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淫秽商品和服务等。

网络交易不得提供和买卖未经审批的需要相应资质的商品或服务,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才能开展的经营活动,如期货、烟草、石油和药品等。

B2B模式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网络交易方

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网络交易方应具备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资格,在网络注册和交易的过程中,网络交易方应使用真实身份和真实信息,同时还需在网上提供相应的资质

证明以便核准查询,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业务许可证(如涉及特殊业务)以及真实的实体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保证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准确

卖方应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如实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并对商品或服务的内容进行必要和明确的说明。

严格按照订单或合同提供商品或服务

卖方应严格按照订单或合同提供商品或服务,并保证其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或服务,并应积极为买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

网络交易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如网上支付、货到付款或款到发货等,提高防风险意识。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账户和密码的保密。

交易凭据的保存

网络交易方应妥善保存交易记录文档,包括发货单、汇款单和发票等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保存年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认可的年限。

在涉及大额或重要交易时,可以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记录和保存交易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