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防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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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防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内容概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

这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以新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文作者就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即: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指导要科学;二是反腐倡廉建设制度设计要科学;三是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操作要科学。

从而得出只有做到理论、制度、实践都科学,反腐倡廉建设的结果才会科学,才能真正达到实现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的的结论。

(正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

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学化水平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成果,而且势必会影响到党的建设的总体成效。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体现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指导要科学、制度设计要科学、实践操作要科学。

只有做到理论、制度、实践都科学,反腐倡廉建设的结果才会科学,才能真正达到实现和提高反腐倡廉
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的。

一、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指导要科学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

只有坚持以科学的反腐倡廉理论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实践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科学化,必须坚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

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基础,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南。

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科学化,还必须紧贴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实践。

就是必须紧密联系客观实际,不仅要就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一系列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而且要就以往一些有益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概括,并就一系列新的实践课题给予研究和回答。

当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只有深刻地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探索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体系完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才会使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更加富有成效。

二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真正掌握人民群众的所虑、所需、所盼,不断畅通合理诉求的途径和渠道、反映社情民意的载体和平台、监督政风行风的方式和方法,更加关注民生、体恤民情、促进民和、确保
民安,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只有深刻地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才能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

四是反腐倡廉建设如何科学推进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只有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和工作实践的与时俱进,善于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分析研究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索落实各项任务的对策、办法和措施,才能有效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设计要科学
制度是联系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如果方针政策有偏差、制度设计不科学,就谈不上理论对实践的科学指导。

反腐倡廉的制度设计要科学,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把握好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具有开放性,体现预见性和弹性。

开放性是指制度设计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充分吸纳合理建议,组织进行公开论证,确保制度严密规范、科学合理;预见性和弹性是指制度设计要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渗透和体现解决预期问题的内涵,通过科学合理的弹性安排实现制度的阶段性发展和逐步完善。

二是必须依据现行方针和现实需要来制定。

就是要依据时代要求,按照反腐倡廉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和现实工
作需要去设计和制定,否则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当前,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就是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反腐倡廉形势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中央《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要求,把握惩防体系建设六个环节,突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重点,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教育制度的设计主要解决不想腐败的问题。

“反腐”只是手段,目的在于“倡廉”,教育制度的设计必须把针对性、经常性、有效性作为重大原则。

一是要因人因材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要依托“大宣教”格局,结合具体实际,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分类施教,“对症下药”,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二是要突出教育重点,保持教育的经常性。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注重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注重抓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注重抓好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要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努力做到经常性教育突出重点,阶段性教育常抓常新,集中培训坚持不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说服力和约束力。

三是要强化廉洁自律,保证教育的有效性。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教育目标。

要对照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抓住敏感时段持续整治假日腐败和不良风气,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法规制度的设计主要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化问题。

如果法规制度设计到位,反腐倡廉建设就能做到有法可依。

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责任制落实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考评机制、惩戒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要紧紧围绕《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要求,突出教育、监督、预防、惩处制度建设,着力在加强教育防范、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改革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在完善党纪政纪的基础上,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对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而本地区本部门又急需规范的事项,在不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监督制度的设计主要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

要始终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督方法,创新监督形式,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要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要围绕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要求,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要健全完善联合监督机制。

坚持各级纪委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不断完善人大、政协同纪委联合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的
监督机制。

三是要健全完善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以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促进政府工作效能的全面提升和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四是要健全完善群众监督机制。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是要健全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百姓热线·纠风台》、《行风大家谈》、《廉政聚焦》、《农廉短信平台》等舆论监督平台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要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决策公示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拓宽信访举报、网络信息和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

改革制度设计主要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力问题。

要用发展思路和改革办法,借助科技手段,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要健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市场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化手段,形成以市场需求和价格为基础的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利益机制,逐步建立一批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效的工作制度。

二是要推进关键领域的制度改革。

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司法、金融、投资“六项改革”,继续完善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四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企务、村务公开,把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财务收
支、职务消费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切实解决加重农民负担、坑农害农、与民争利等问题。

四是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制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关键管理环节、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的监督。

纠风制度的设计主要解决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问题。

纠风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建立纠风责任机制。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明奖惩措施,深化专项治理。

二是建立速查快办机制。

完善案件转办和督办制度,形成受理及时、程序严谨、速查快办、处置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纠风督办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纠风督办卡的形式,转交给相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

四是建立纠风监督机制。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中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明察暗访,并对纠风执法执纪部门实施监督。

五是建立科学评议机制。

将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全部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把纠风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各个环节和阶段,促使民主评议规范化、制度化。

惩治制度设计主要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

只有惩处有力,才能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一是要完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监督、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跨区域协作办案和防逃、追逃、追赃、移送等工作机制,完善移送案件线索和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二是要健全依法依纪办案制度。

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对案件线索排查、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结案审理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正确使用“两规”措施,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案件检查“一案多报告”制度。

三是要健全完善以惩促防机制。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研究发案规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堵塞体制漏洞,实现查处案件的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操作要科学
要想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取得,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制度设计还不够,还需要脚踏实地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要用一流的队伍去贯彻。

要确保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必须建设一支坚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严格监督制度执行。

二是要用良好的氛围去支撑。

就是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之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先进文化,净化社会风气,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要用科学的方法去实施。

就是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

四是要用严格的程序去规范。

就是要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防止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

五是要用严明的纪律去保证。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执法监察、纠风监察,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作者姓名:闫栋
工作单位:滦县九百户镇人民政府
职务: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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