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用条件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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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员测试专业类(车险理算核赔二))2

理赔员测试专业类(车险理算核赔二))2

1.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情形复杂的应在()日内作出核定;在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应在做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1分)A.三十;五B.二十;三C.二十;五D.三十;三.标准答案:D2. 道交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___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___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___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分)A.改装改变保险B.拼装伪造保险C.拼装改变保险D.拼装改变完税.标准答案:C3. 查清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证号、准驾___、初次领证时间、职业类型等。

注意检验驾驶证是否有效(按条款规定),检验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或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人员;特种车出险要查验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___证;对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要查验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___证书。

核验完相关证件后,拍摄证件照片。

(1分)A.日期操作资格B.车型操作资格C.车型驾驶资格D.车型操作驾驶.标准答案:B4. 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那么该损失是()(1分)A.推定全损B.实际全损C.部分全损D.假设全损.标准答案:A5. 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分)A.保险车辆的市场价值B.保险车辆的投保金额C.保险车辆的保险价值D.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标准答案:D6. 赔款集中支付操作中,系统中()节点的账号信息是最终支付信息。

(1分)A.定损B.核损C.单证D.理算.标准答案:D7. 我国汽车报废标准中提及的微型载货汽车是指()(1分)A.厂定最大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载货汽车。

交强险抢救费用垫支付操作实务

交强险抢救费用垫支付操作实务

交强险抢救费用垫/支付操作实务目 录一、基础理论1.抢救费用的含义2.抢救费用垫/支付的对象3.抢救费用垫付和支付的区别4.抢救费用垫/支付的条件5.抢救费用垫/支付的时效规定6.抢救费用垫/支付所需材料7.抢救费用垫/支付审核依据8.抢救费用垫/支付方式9.交强险抢救费用垫/支付的限额10.保险公司、医院、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操作实务1.流程2.单证收集与要求3.系统操作一、基础理论1、抢救费用的含义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抢救费用垫/支付的对象被保险机动车肇事致伤的受伤人员(不包括被保险人、本车上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A.受伤人员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B.抢救所用药品、检查费用与本次事故有关,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3、抢救费用垫付和支付的区别A、适用范围不一样:¾垫付抢救费用适用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¾支付抢救费用适用于事故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的情况。

B、抢救费用垫付后保险公司有权追偿,抢救费用支付作为正常赔款,相当于赔款的预付。

4、抢救费用垫/支付的条件⑴、抢救费用垫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抢救费的书面通知;B.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的四种情形(醉酒驾车或无驾驶资格、被盗抢期间、被保险人故意行为); C.被抢救人员为被保险机动车肇事致伤的受伤人员,但不是被保险人或者本车上的人员;D.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E.抢救所用药品、检查费用与本次事故有关,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救治医院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F.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G.累计、合计垫付的限额不超过交强险有责/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1600元)。

交强险理赔实务流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流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2009-02-1823:23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11:33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用条件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用条件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条件标准及⽅式是什么
如果就“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条件标准及⽅式是什么”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条件标准及⽅式是什么
(⼀)抢救费⽤垫付条件
同时满⾜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的抢救费⽤。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必须抢救,且抢救费⽤已经发⽣,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单据和明细项⽬;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垫付的抢救费⽤。

(⼆)垫付标准
1、按照交通事故⼈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或⽆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

2、被抢救⼈数多于⼀⼈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赔偿限额或⽆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内按⼈数进⾏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三)垫付⽅式
⾃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单据和明细之⽇起,及时向抢救受害⼈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抢救医院在银⾏开⽴的专门账户,不进⾏现⾦垫付。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程序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程序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程序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申请垫付医疗费:
1. 垫付通知书或事故认定书:由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出具,伤者家属带上伤者的有效证件前往交警队说明情况后交警部门会给予出具。

2. 伤情诊断证明:由伤者住院的床位医生出具,注明伤者的大致伤情。

3. 医院对公帐号:由伤者住院的医院出具,保险公司的医疗费垫付款是直接打给医院的对公账户,所以这一项是必不可少的。

4. 已产生的费用清单或催欠款通知单:由医院出具,费用凭证能证明伤者实际花费的费用,而不是预交的医疗费用。

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风险管控,在审核中会往往会以伤者实际产生的费用作为审核依据。

如果伤者没有出院的情况下医院无法出具费用清单,伤者可以去护士站的电脑查询已产生的费用后拍个照片,也可以当作费用凭证使用。

5. 伤者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收集以上材料后递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般会在接到材料后一到两个工作日将垫付款打至医院。

如果本次的垫付款用完后还需要继续垫付,伤者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新产生的费用凭证,即已产生的费用清单或催欠款通知单,保险公司会将新产生的费用再次垫付给医院,其余材料不需要提供。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新规定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新规定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新规定交通事故往往会对当事⼈造成不少的⼈⾝损害和财产损失,造成⼈⾝损害时⾸先要做的就是救⼈,医院抢救时需要⽀付⼀定的医疗费⽤,⽽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是可以垫付的,那么垫付的医药费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垫付的医药费最新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并有权向致害⼈追偿:(⼀)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国家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以下简称救助基⾦)。

有下列情形之⼀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由救助基⾦先⾏垫付,救助基⾦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偿:(⼀)抢救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赔偿保险⾦,也可以直接向受害⼈赔偿保险⾦。

但是,因抢救受伤⼈员需要保险公司⽀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付或者垫付抢救费⽤。

因抢救受伤⼈员需要救助基⾦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的,救助基⾦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

⼆、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确定1、《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的数额确定。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导语: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协作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依据状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交强险赔偿标准:随着我们的生活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保险制度也随之确立。

交强险制度实质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全部人或管理人购置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供应准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帮忙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养分费。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全部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当的最高赔偿金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项下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养分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帮忙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具有明显的补偿性,保险公司赔偿时不分双方责任的大小,都应对对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

即使是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确定的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垫付

一、发生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二、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

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交通肇事者不愿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二他的车辆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由基金的管理机关依据谢某的事故责任向他追偿。

三、抢救费用的垫付标准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交强险垫付的四种情形

交强险垫付的四种情形

交强险垫付的四种情形
交强险是中国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一种强制性保险,主要用于赔偿因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交强险垫付是指保险公司在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前,先行垫付被保险人的损失。

以下是交强险垫付的四种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尚未确定:当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尚未明确时,保险公司可以垫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或车辆损失修理费用。

第三者索赔情况:当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并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公司可以垫付第三者的合理索赔金额。

被保险人无法承担费用:如果被保险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立即承担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垫付相关费用。

保险公司认定为垫付责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根据其内部规定或协议,对特定类型的费用或损失进行垫付。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垫付的范围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

被保险人在遇到事故时,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了解相关的垫付规定和程序。

交强险理赔实务流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流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流程2018-02-18 23:23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18版)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 11:33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咨询有关情形,并赶忙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缺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赶忙向当地交通治理部门报案。

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形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治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明白,并依照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缺失情形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缺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形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缺失进行核定。

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量缺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托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托付方保险人可与托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同意托付的保险人,应向托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缺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缺失情形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垫付规则

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垫付规则

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垫付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垫付规则1. 垫付范围: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真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垫付请求进行审批和支付。

垫付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车险、财产险等多种保险产品。

2. 垫付条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提出垫付请求时,需提交相应的事故材料和证明文件,如保险单、事故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损失清单等。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理赔审核,以确保保险赔偿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垫付流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发生事故后,需立即联系中国人保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提出垫付请求。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理赔审核和垫付支付。

垫付金额将直接转账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银行账户,以满足其紧急需求。

4. 垫付额度: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对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和事故情况设定了相应的垫付额度,保障客户在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和支持。

垫付额度将根据保险产品的投保金额、保险期限、责任范围等因素进行计算和确定。

5. 垫付优势:中国人保保险公司作为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在垫付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垫付审核和支付,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对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垫付规则的了解,可以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保险理赔的流程和规定,提高其在遭受意外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保障水平。

保险公司在提供垫付服务的也需要客户积极配合,提供真实的事故情况和证明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审核和支付保险赔偿。

希望中国人保保险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进一步完善垫付规则,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保险服务。

【本文共XXX字,仅供参考】。

第二篇示例:中国人保保险公司是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拥有丰富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经验,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交强险垫付医药费流程

交强险垫付医药费流程

交强险垫付医药费流程
交强险垫付医药费流程一般如下:
1.就医: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应立即将受
伤人员送往医院就诊。

2.报案:在就医的同时,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
并说明需使用交强险来垫付医药费的意愿。

3.填写申请表: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交强险垫付医药费申
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明细。

4.索赔材料: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索赔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记录等。

5.审核和核定:保险公司会对提交的申请表和索赔材料进行审
核和核定,确定是否符合交强险垫付医药费的条件。

6.垫付医药费: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按照核定的金额,将
款项直接支付给医院或受伤人员。

7.追偿程序:完成医疗治疗后,保险公司会通过追偿程序来追
回已垫付的医药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交强险垫付医药费流程可能会存在差异,最好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前了解相关的流程和材料准备。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款如何偿还 案例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款如何偿还 案例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款如何偿还案例【实用版】目录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追偿权三、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处理方式四、一次性困难救助费用的限制五、案例分析:吴义涛诉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六、判决结果及启示正文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我国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或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时,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这样,受害人及其家属在面临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压力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追偿权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等后,具有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这意味着,责任人需要在事故责任确定后,将垫付款项归还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利于维护救助基金的持续运行,确保更多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

三、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处理方式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会将费用直接拨付给医疗机构。

这样可以确保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减轻其家庭负担。

而垫付的丧葬费用,则会直接拨付给殡葬部门。

这种处理方式,既保证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得以妥善安排,又减少了家属在处理丧事过程中的经济压力。

四、一次性困难救助费用的限制一次性困难救助费用是救助基金为受害人提供的一种临时性救助,旨在帮助受害人及其家属度过难关。

根据规定,一次性困难救助费用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

这一限制意味着,受害人在获得救助基金的帮助时,不能无限制地获取高额救助,而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五、案例分析:吴义涛诉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吴义涛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

他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向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垫付丧葬费用。

然而,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不符合垫付条件为由,作出了《不予垫付通知书》。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 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 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 =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 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 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2、基本流程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被保险人提供必要单证。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
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甲医疗费用+乙医疗费用 =7500+5000=12500元,大于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 限额,赔付10000元。
甲获得交强险赔偿:10000×7500/(7500+5000)=6000元 乙获得交强险赔偿:10000×5000/(7500+5000)=4000元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4. 赔款计算方法
(1)基本计算公式 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超过各分项赔偿限额的,按各 分项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总赔款= 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受害人医 疗费用赔款+受害人财产损失赔款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
例1:被保险机动车A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骑车人甲受伤。 医药费12000元,护理费800元,误工费4500元,住院伙补费 450元,自行车损失500元。则A车交强险赔款计算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其交强险赔偿金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保管。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全文)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全文)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全⽂)第⼀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接到被保险⼈或者受害⼈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即告知被保险⼈或者受害⼈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保险⼈应对报案情况进⾏详细记录,并录⼊业务系统统⼀管理。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向保险⼈申请赔偿保险⾦。

保险⼈应当⾃收到赔偿申请之⽇起1个⼯作⽇内,以索赔须知的⽅式书⾯告知被保险⼈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份证明,领取赔款⼈⾝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员费⽤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证明及收⼊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节查勘和定损⼀、事故各⽅机动车的保险⼈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查勘,对受害⼈的损失进⾏核定。

⽆责⽅车辆涉及⼈员伤亡赔偿的,⽆责⽅保险公司也应进⾏查勘定损。

⼆、事故任何⼀⽅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当事⼈依法进⾏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保险⼈,但存在⼀⽅或多⽅保险⼈未能进⾏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查勘定损的保险⼈,可委托其他保险⼈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保险⼈可与委托⽅保险⼈协商收取⼀定费⽤。

接受委托的保险⼈,应向委托⽅的被保险⼈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和由事故各⽅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节垫付和追偿⼀、抢救费⽤垫付条件同时满⾜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的抢救费⽤。

(⼀)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规定的情形;(⼆)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必须抢救,且抢救费⽤已经发⽣,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单据和明细项⽬;(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垫付的抢救费⽤。

交强险哪些情况可以垫付与追偿

交强险哪些情况可以垫付与追偿

一、交强险哪些情况可以垫付与追偿(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二、交强险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

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2)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

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 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标准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法律常识: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如下: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金额。

(一)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较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较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较高赔偿110000元。

(二)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较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较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较高赔偿11000元。

(三)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四)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醉酒交强险赔偿范围对不对?一、醉酒交强险赔偿范围对不对醉酒驾驶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会按照交强险赔偿受害人,但是会对肇事人进行追偿。

如果事故并没有造成第三者的伤亡,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拒绝赔偿。

只能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而不是“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三种情形在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该条款推断,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似乎只能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而不是“赔偿”“损失”。

二、结合《条例》的上下文来理解一下。

《条例》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车辆交强险理赔范围及赔偿金额有多少

车辆交强险理赔范围及赔偿金额有多少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车辆交强险理赔范围及赔偿金额有多少交强险是汽车必须要购买的险种,它属于强制性的险种之一,只有购买了交强险,车辆才能安全的上路,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时候也可以去争取到足够的理赔。

那么,车辆交强险理赔范围及赔偿金额有多少?更多相关知识,多关注赢了网更新。

车辆交强险理赔范围及赔偿金额有多少?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交强险免赔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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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后的垫付抢救费用条件标准及方式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二)垫付标准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三)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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