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管理制度(新饲料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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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原料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原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和挑选合格供应商提供依据,确保原料供应商的质量和数量,激励合格供应商,从而有效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本公司使用的原料安全、质优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原料供应商的管理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原料部与财务部使用。

3.管理职责

原料部筛选出原料供应商,技术部、原料部与财务部共同确认合格供应商资格和名录。

4.具体条款规定

4.1 供应商评价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信誉可靠、产品合法、质优价廉为评审依据,选择合格的原料供应商。

4.2 供应商评价流程

4.2.1 供应商初选

由原料部发布信息,原料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交原料部保存。由原料部做初步筛选,将拟评审的供应商报原料评审小组,再由原料评审小组确认拟定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名单。

4.2.2 供应商现场考评

由技术部门、原料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组成考评小组(3人以上),到初选入围供应商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评,重点关注企业资质、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等,填写《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表》,并与供应商一起现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三份封存,一份供应商留样,两份带回;产地在国外的供应商可提供文审的相关资料和样品,并按资料信息填写《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表》。

4.2.3 原料样品检测

供应商与公司技术部门和原料部门共同封存样品三份,一份样品送运营中心质检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必要的指标,并出具该样品的检测报告,一份样品留存于技术部门,一份样品厂家自己留存。

4.2.4 供应商审批

由原料部技术部和财务部组成供应商评审组,根据《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表》和运营中心质检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的检测报告开会审定,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根据《供应商评价记录》中的评价标准进行打分,确认供应商等级。A类原料报股份公司/运营中心原料商贸部总经理与技术部总经理批准,并确定验收指标。B类原料报各运营中心下属片区原料专员、营养师(品管专员)批准,并确定验收指标。原料分类表见第8节。

4.2.5 合格供应商发布

股份公司/运营中心及下属片区原料负责人依据《供应商评价记录》的结果,填写《合格供应商确认单》,同时,分别报股份公司/运营中心技术部、原料部备案,并抄送各下属片区、分公司及供应商。

4.3 供应商评审的组织部门

A类原料由股份公司/运营中心原料商贸部与技术部组织进行,B类原料由各运营中心下属片区原料专员与营养师(品控专员)组织进行。

4.4 供应商目录管理程序

4.4.1 供应商目录发布

根据供应商评审小组确定的各种原料的供应商名单,汇总成统一格式的合格供应商目录《A类(关键性)原料合格供应商目录》和《B类(大宗)原料合格供应商目录》,分别报股份公司/运营中心技术部、原料商贸部备案存档,并抄送供应商。

4.4.2 供应商目录更新

由供应商产品质量考核小组根据供方产品质量、供货业绩、信誉等综合评估结果及时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估,及时增补和剔除供方,更新合格供方名录。经供应商产品质量考核小组确认已确定为合格供方的但一年以上没有供货记录的供应商,则自动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剔除。

4.5 供应商质量考核管理及再评价程序

4.5.1 合格供应商质量考核频率

合格供应商供货后,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原料部和技术部共同组织人员每年至少两次现场考核,并填好记录;若进厂原料出现异常,加大产品检验和现场考核力度,多次出现问题的供应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4.5.2 合格供应商质量考核及再评价

由技术部门负责跟踪、考核产品质量情况,出现质量问题按章处罚,严重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合格供应商供货后,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原料部、技术部、财务部共同组织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再评价,由技术负责人主持供应商再评价,原料部、技术部共同参与。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查阅供应商资质证明、企业与供应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供货能力与相关资源情况,质量管理能力评估结果,

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与国家标准、公司原料标准符合情况,产品质量实测情况,企业信誉等根据查阅的资料填写供应商再评价打分表单,根据分值对供应商进行再评价。

对提供假证假号、恶意掺假的原料供方,一经发现,及时剔除,并在公司内部通报,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填写《恶意不合格供方名单》中,永远不得参与本公司原料供应(涉及经济损失和触犯法律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4.6 统一采购原料的供应商管理

由商贸部统一采购的原料供分公司使用的,其分公司应当复制保存商贸部的供应商评价准则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料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原料质量标准原件复印件、其它质量安全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复制保存采购合同。

4.7 原料安全预警与黑名单

4.7.1 要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价、再评价制度

制定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

4.7.1.1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定合格的供应商之后,以期形成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

4.7.1.2 淘汰不合格供应商,以期保持合格供应商队伍的竞争机制和品质。品管经理要对新供应商监督,监督内容包括:采购数量、原因、选择该供应商的原因;督促采购经理向总经理提交采购报告和采购实施进程简况等。

4.7.2 建立监督供应商制度

通过对供应商的既往质量记录、价格、供货的及时性、实力等因素进行评审,由原料部和品管部共同提出合格供应商名单,然后提请总经理批准。

4.7.3 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持续评审

每年都要对供应商重新进行评审:一次不合格,对供应商提出口头警告;二次不合格,对供应商进行扣除部分货款处理;三次不合格,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

4.8 A类原料与B类原料

4.8.1 A类原料:

4.8.1.1 所有的维生素;

4.8.1.2 所有的兽药添加剂;

4.8.1.3 矿物元素原料:硫酸铜、硫酸亚铁、硫酸镁、硫酸锌、硫酸锰、亚硒酸钠、碘酸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一二氢钙、各种有机微量元素;

4.8.1.4 动物蛋白原料:鱼粉、肉骨粉、乳清粉、血球蛋白粉、血浆蛋白粉、肠膜粉蛋白粉、鸡蛋粉;

4.8.1.5 所有的氨基酸:赖氨酸(98%、65%、70%)、蛋氨酸、苏氨酸、色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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