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docx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减少矿井瓦斯灾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
进行矿井设计、水平设计、采区设计时必须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实现采区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与用风地点独立用风、变更设计时同时设计通风系统。
回采工作面、采区转移过程中必须由技术科拟定通风系统方案,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矿井风量分配。
矿井内各作业地点用风根据矿井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标准配风,需调整时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
风量分配、调整工作由技术科负责____相关人员实施。
三、矿井____生产时,必须协调矿井内采、掘布署,避免人为设置瓦斯库和积聚点。
通安科对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防止主要进回风巷堵塞,风路不畅,瓦斯积聚;回采工作面进回风穿口、进回风巷断面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煤壁方向要布置成抑制采空区瓦斯逸出的方向;对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后盲巷、工作面和采区结束的盲巷都要及时打密闭和栅栏,并挂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
孔暂不进度,或节假日较长时间全井停产,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停局部通风机但须密闭,并打栅栏挂警示牌。
井下临时停风、瓦斯检查员立即撤人,把风机开关回零,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排放单孔瓦斯;当瓦斯浓度等于或低于____%时,由矿制定排放安全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通安科____排放。
四、矿井通风设备设施管理。
矿井主通风机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设备管理规定检查、保养,做到完好。
通风构筑物做到建造位置合理,质量达标,检查、检修、维护完整,主要风门应进行联锁,避免因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五、通风瓦斯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每年制定通风工作计划、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矿井定期(每年____月或____月)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其结果上报峨眉山市煤监局。
不定期对各采区各工作面及各区域、各构造地段、地点瓦斯进行分析总结,逐步掌握矿井瓦斯规律与管理经验。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井下车辆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矿用车辆、运输车辆、掘进车辆等。
第四条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矿山井下车辆,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第五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责任制度:车辆管理由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车辆运营单位和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矿山井下车辆准入管理第六条矿山井下车辆的购置、租赁、调度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需经公司批准方可使用。
第七条井下车辆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防爆、防滑、防火等。
第八条井下车辆必须具有合格的驾驶证,并接受公司组织的井下驾驶技能培训。
第九条新购置或改装的井下车辆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矿山井下车辆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超过期限的车辆应退役并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矿山井下车辆日常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井下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规定的驾驶速度和交通规则,并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二条矿山井下车辆驾驶员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定期体检,不得患有妨碍驾驶安全的疾病。
第十三条矿山井下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矿山井下车辆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防滑、防火、防爆等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十五条矿山井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十六条矿山井下车辆驾驶员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矿山井下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检查。
第十八条矿山井下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与地面指挥中心的联络畅通。
第十九条矿山井下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事故、故障或意外情况时,驾驶员应及时向地面指挥中心报告,并按指挥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矿山井下车辆培训管理第二十条矿山井下车辆驾驶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井下驾驶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保证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应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按照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标准。
第四条井下车辆使用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明。
第五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应以人员安全为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车辆的选择和购置第六条矿山井下车辆的选择和购置必须按照井下矿山的实际需求和安全要求,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审核。
第七条车辆购置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灭火装置、紧急照明设备等。
第九条购置的车辆必须有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第十条井下车辆必须由具备相应驾驶证的驾驶员操作,且驾驶员必须熟悉井下矿山的地质、气象和安全要求等相关知识。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的使用必须按照矿山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进行,严禁超载、超速以及使用未经审核的非井下车辆。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在使用中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私自使用其他未经审核的通道。
第十三条井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每辆井下车辆都应有相应的维护记录,记录车辆的维护情况、损坏情况和修复情况等。
第十五条在井下车辆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章车辆的检查和检测第十六条井下车辆的检查和检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事故检查和应急检查等。
第十七条定期检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外观、底盘、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等。
第十八条事故检查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可以继续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应急检查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后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通用范文(正式版)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1. 引言井下车辆是在矿井或地下工程中使用的特殊车辆,在运输、采矿和工作面开拓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井下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井下车辆的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并提高作业效率。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车辆的人员。
2. 井下车辆管理责任2.1 管理部门的责任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井下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管理部门还应定期对井下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2 车辆驾驶员的责任井下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驾驶员还应定期对井下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2.3 其他工作人员的责任除驾驶员外,其他井下工作人员也应对井下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观察和检查,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他们还应遵守井下车辆的交通规则,确保自己的安全,并与井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3.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主要内容3.1 井下车辆的选择和采购井下车辆的选择应符合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并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等。
3.2 井下车辆的使用规范•井下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驾驶员应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技能评估。
•禁止未经许可或未经培训的人员驾驶井下车辆。
•井下车辆的载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修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3.3 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检查和保养记录。
•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评估,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防爆检测和排放测试,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井下车辆应定期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井下车辆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主要包括:车辆准入管理、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维护管理和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章车辆准入管理第五条所有进入矿山井下的车辆必须办理准入手续,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准入:1.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车辆具有完整的技术参数、使用说明和车辆检验证明;3.车辆驾驶员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相关操作技能;4.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急救设备。
第六条车辆准入手续主要包括:1.提交车辆基本信息和证件材料;2.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评估;3.驾驶员资质审核;4.培训并领取准入证明。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在井下运行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并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车辆刹车、转向等核心部件的可靠性;2.检查车辆照明、信号系统是否正常;3.检查火灾报警、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4.试运行车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严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2.严禁酒后驾驶,不允许驾驶员饮酒;3.禁止超载和违规装载;4.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
第九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熟悉车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程;2.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车辆;3.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时,立即停车并上报相关人员。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条车辆维护管理是指对井下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车辆维护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车辆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周期和内容;2.制定保养规范,进行定期保养;3.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4.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安全管理是指对井下车辆的安全使用和安全防范工作。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证方可入井。
二、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任命共和国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辆驾驶证c1证及以上,经车辆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司机入井准驾证》,方可上岗。
三、入井车辆必须配有合格的记载瓦解仪,驾驶员必须佩戴便携式氧气、一氧化碳、瓦斯检测仪,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
四、严禁喝酒,严禁携带香烟和点火工具,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入井车辆在井下巷道必须执行右侧通行的原则,严禁进入采空区、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机电硐室、水仓等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六、入井车辆严禁客货混运和驾驶室超员七、驾驶员必须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
八、驾驶员在车辆未熄火的状况下不准离开驾驶室;井下环境复杂运行设备多,驾驶员在井下运送人员、物资期间,除查看车况及路况,不准下车。
九、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辅助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及各盘区固定电话位置,熟悉调度室电话。
十、入井车辆必须符合《塔然高勒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必须按照《塔然高勒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进行行驶车辆。
1、车队要设有调度人员,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2、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3、入井车辆实行统一编号。
4、在井下掘进面巷道、单行巷道及大巷中行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停车行人”的制度,辅运车辆在巷道经过有行进或作业的工作人员时,需提前减速在距人员____米左右位置停车驻车,待人员全部通过车体后,方可继续前进。
5、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4kg____个合格灭火器,____个三角警示架,____个阻车器。
十一、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井下车辆运行速度在大巷内不得超过10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必须鸣笛,减速慢行,速度不超过5km/h。
3、发生灾害时在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不做最高速度限制;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他所有车辆让行。
2024年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____年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引言随着现代矿山发展的迅速推进,矿山井下车辆作为矿山生产的重要工具和设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不健全,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交通事故频发、安全风险增加等。
为了提高矿山井下车辆管理水平,保障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高效进行,以及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目标与原则2.1 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保障矿山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并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矿山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是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是管理工作的核心。
(2)科学管理原则:依据矿山井下车辆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全员参与原则: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当参与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工作,并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4)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预防和管理手段,降低矿山井下车辆事故的发生率。
第三章:车辆管理规定3.1 车辆准入管理(1)矿山井下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准入管理,包括车辆注册登记、证件审核等程序。
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场所。
(2)矿山井下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矿山井下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安全带、防爆设备等。
3.2 车辆使用管理(1)矿山井下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设备完好,并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
(2)车辆使用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和随意变道。
(3)矿山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并遵守矿山的交通指引。
(4)在矿山井下作业期间,矿山井下车辆必须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相互碰撞。
(5)临时停放的车辆必须关闭发动机并牢固停放。
3.3 车辆维护管理(1)矿山井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包括更换磨损部件、检修设备和润滑、紧固等。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车辆的管理,确保矿井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矿井车辆管理需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考虑资源合理利用、安全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效益的要求。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五条所有岗位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及权限第六条矿井车辆管理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车辆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车辆巡检、维修和保养工作;(三)负责车辆购置和报废的审批工作;(四)负责车辆事故处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五)制定矿井车辆使用计划;(六)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七)定期向上级汇报矿井车辆管理情况。
第七条矿井车辆驾驶员的职责包括:(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二)对车辆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矿井车辆驾驶员有权要求车辆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具。
第九条矿井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修改车辆的结构和功能。
第十条矿井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驾驶员的表现进行日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纠正措施。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矿井车辆的使用必须通过车辆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矿井车辆的日常巡检工作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一)外观、车身、车轮的检查;(二)车辆启动、熄火、油量、水温、油压等数据的检查;(三)车辆灯光、音响、喇叭等电器设备的检查;(四)车辆座椅、安全带、玻璃等内饰设备的检查。
第十三条出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第十四条矿井车辆的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一)定期更换机油和滤芯;(二)检查和修复车辆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三)定期清洗和涂抹相关润滑剂。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管理井下车辆,规范作业行为,保障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井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矿井专用车辆(如矿用机车、托车、抽水泵等)、运输车辆(如矿车、巷道专用车辆等)等。
第四条井下车辆管理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矿山规定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井下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科学管理。
第七条值班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八条井下车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防滑设施、灭火器、报警器等。
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井下车辆应进行专业培训,学习车辆操作技术和应急预案等,领取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作业时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与中控室或其他管理部门进行联系。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第十三条井下车辆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井下车辆在作业现场必须清洁整齐,不得堆放废弃物或其他杂物,确保作业环境清洁。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第十五条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地点停放,并做好固定措施,以防止滑动或倾覆。
第十六条井下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调查。
第三章责任制度第十七条井下车辆的所有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矿山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手续,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
第十八条井下车辆的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对车辆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井下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和指导车辆使用人的操作行为。
第二十条井下车辆值班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做好井下车辆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车辆管理,确保井下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根据《井下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井下使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矿用磨料车、吊车、运输车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井下车辆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和检修等方面。
第二章购置与登记管理第五条购置车辆前,必须进行专门的需求分析和评估,确定井下车辆的型号、品牌、性能等技术参数,并填写购车申请书,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购置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具有必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功能。
第七条购置车辆应通过正规的渠道或经销商进行购买,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或流通。
第八条购置车辆后,应进行车辆的登记管理,包括编制车辆台账、制定车辆编号、填写车辆登记表等。
第九条购置车辆的台账应包括车辆编号、车型、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购置时间、购置价值等信息。
第十条购买到位后,应对车辆进行验收,确保车辆没有质量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要求解决。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使用车辆前,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特定车型的培训和资质考核。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操作车辆,并遵守相关的井下安全规程和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乱穿越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十四条使用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保养与维修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应按照车辆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维修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第十八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记录应详细而完整,包括保养和维修的内容、时间、费用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报废与检修管理第十九条车辆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报废标准后,应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制度背景与目的•井下车辆管理规定•井下车辆作业规范•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相关责任与追究制度•相关文件与附件01制度背景与目的矿山井下车辆运行安全问题凸显矿山井下运输车辆在物料、人员运输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往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矿山安全的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对矿山井下车辆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制度背景1目的和意义23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车辆使用、保养、管理过程,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提高矿山井下车辆运行安全水平确保员工在井下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整体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化的车辆管理制度有利于提升矿山整体形象,展示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
提升矿山整体形象•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矿山井下运输车辆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监督人员。
适用范围02井下车辆管理规定03安全驾驶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车辆使用规定01车辆调度应建立完善的车辆调度制度,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时间和顺序,以确保车辆的有效运转和任务的按时完成。
02驾驶员资格驾驶员需具备有效的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并应熟悉井下道路和安全规定。
车辆应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检查车辆应购买相关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以应对突发情况,减轻经济压力。
保险措施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并报告,协助交警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事故处理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护保养定期保养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如更换零部件、检查电路等,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维修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日常维护车辆应每日检查,定期更换机油、清洗车辆等,确保车容整洁、安全可靠。
03井下车辆作业规范遵守井下交通管理规定,确保行驶安全。
矿山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车辆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维修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矿山车辆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驾驶员操作规范、维修保养及时。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采购与验收1. 矿山车辆采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良好的车辆。
2. 车辆到货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手续齐全。
第五条车辆登记与牌照1. 所有矿山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牌照。
2.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并接受车辆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六条车辆保养与维修1. 车辆保养应根据车辆说明书和实际情况制定保养计划,定期进行保养。
2. 车辆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七条车辆停放与保管1.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 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并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2. 驾驶员应熟悉矿山道路情况,了解车辆性能。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
2. 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过程中吸烟、饮食、嬉戏。
3. 驾驶员应保持车容整洁,维护矿山形象。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安全教育1. 矿山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 新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章制度。
2. 驾驶技能、车辆维护保养知识。
3. 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知识。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井下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井下生产秩序,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五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井下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三)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负责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井下各车间、班组负责:(一)严格执行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对本车间、班组的井下车辆进行日常管理。
(三)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章车辆登记与验收第七条井下车辆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八条新购置的井下车辆,必须经矿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井下车辆变更、报废、转让等,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并报矿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车辆检查与维护第十条井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车辆外观、标识、灯光、喇叭等是否完好。
(二)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等系统是否正常。
(三)车辆轮胎、油液、电池等是否充足。
(四)车辆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检查由矿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间、班组应配合检查。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维护保养由车辆驾驶员负责,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一)车辆日常保养,如清洁、润滑、调整等。
(二)车辆定期保养,如更换机油、滤清器等。
(三)车辆大修,如更换发动机、变速箱等。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并经过矿山井下车辆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熟悉井下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参加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4篇)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井下车辆管理,确保工作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车辆,包括运输车辆和工程车辆。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法律、矿山及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矿山应建立健全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第五条矿山应设立井下车辆管理机构,负责井下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井下车辆管理机构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井下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井下车辆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二)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三)制定和实施安全培训计划,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监督和检查井下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汇报和整改车辆安全事故。
第八条矿山应指定具体的责任部门,负责井下车辆的运营管理。
第九条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井下车辆运营管理规定,并落实到操作中;(二)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和日常操作;(三)保证井下车辆的正常运输;(四)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登记和资格认定第十条所有井下车辆应经过矿山井下车辆管理机构的登记。
第十一条井下车辆的登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所有人、车牌号码、品牌、型号、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井下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驾驶资格证明,并经矿山井下车辆管理机构资格认定。
第四章车辆的安全运行第十三条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是保证人员安全的基础,井下车辆管理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并执行井下车辆安全运行规章制度;(二)监督并及时处理井下车辆的故障;(三)定期检查和维护井下车辆,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加强对井下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四条井下车辆的装载和卸载工作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井下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矿山的交通规定,如限速、禁止超车等。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矿山井下车辆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作业车辆、救援车辆等。
第三条矿山井下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必须合法注册、取得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条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科学、统一、规范的原则,依法进行,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和责任体系。
第五条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工作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矿山井下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责任心,保证车辆运行安全,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车辆准入与退出管理第八条矿山井下车辆必须经过准入审核,取得上岗许可,才能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第九条准入审核主要包括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设备、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质等方面的审核。
第十条车辆准入审核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结果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反馈。
第十一条矿山井下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第十二条定期检测和维修的具体频次和内容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车辆准入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核,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四条车辆退场时,应按照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核和检测,并履行退场手续。
第十五条车辆退场应有明确的理由,退场审核不通过的车辆,不得继续下井作业。
第三章车辆运行与作业管理第十六条车辆运行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进行,不得超载、超员、超速等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车辆运行应注意行车安全,按照信号灯和标志指示进行操作,并保持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
第十八条作业车辆应按照矿石运输计划进行作业,并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汇报作业情况。
矿山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矿山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车辆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矿山内所有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制度规范、责任明确、严格执行”的要求。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五条矿山车辆管理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矿山车辆管理制度和规章;2. 负责车辆的采购、调配和使用;3. 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保险;4. 负责车辆的年检和定期检查;5. 负责车辆的报废和更新;6. 负责车辆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矿山各部门应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七条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管理。
第三章车辆采购和调配第八条矿山车辆的采购应按照矿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经过严格审核批准。
第九条矿山车辆的调配应根据生产计划和作业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
第十条矿山车辆的使用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超速,确保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和保养第十一条矿山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矿山车辆的保养频率应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确定,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矿山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处理,确保安全。
第五章车辆年检和定期检查第十四条矿山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矿山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山车辆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第六章车辆报废和更新第十七条矿山车辆使用寿命到期或者无法修复时,应报请主管部门审批报废。
第十八条矿山车辆更新应按照技术要求和矿山实际情况确定,经过评估批准后方可更新。
第七章车辆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十九条矿山车辆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矿山车辆事故责任应按照事故原因和责任情况确定,严格追责。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车辆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矿井车辆管理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以规范为基础,以机动化、信息化、标准化作为手段。
第四条所有相关车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矿井车辆管理应该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配套。
第二章车辆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依照用途的不同,矿井车辆分为运输车辆、工程车辆、乘用车辆、特种车辆等。
第七条运输车辆主要用于矿井内物资运输,严禁搭载人员。
第八条工程车辆主要用于矿井内工程建设和施工,必须经过合格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
第九条乘用车辆主要为矿长和其他管理层人员使用,所有乘用车辆必须经过行车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特种车辆主要用于特殊作业,必须设置专门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矿井车辆应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三章车辆的管理第十二条矿井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核,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矿井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车辆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矿井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第十五条矿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培训,且持有合格的驾驶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矿井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矿井车辆驾驶人员应随时保持车辆的整洁、干净。
第十八条矿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驾驶的疾病。
第四章车辆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九条矿井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的良好性能。
第二十条矿井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进行,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矿井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不能拖延和忽视。
第二十二条矿井车辆维护保养应备有充足的备件,并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井下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井下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二、井下车辆的分类和管理要求1. 井下车辆的分类井下车辆按照功能和用途可分为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应急救援车辆等。
根据使用地区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巷道车辆、硐室车辆等。
2. 井下车辆的管理要求(1)车辆准入管理:井下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试运行,取得准入资格,方可在井下使用。
(2)车辆备案管理:每辆井下车辆都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辆所有人、使用单位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3)车辆驾驶员管理:驾驶井下车辆的人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审查和继续教育。
(4)车辆维护管理: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以保障安全运行。
(5)车辆油料管理:井下车辆的油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和储存,确保质量可靠和供应充足。
(6)车辆安全管理:井下车辆的安全设备必须完好、有效,包括灭火器、急停按钮、安全带等,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测试。
三、井下车辆的使用规范1. 井下车辆的启动和停车(1)启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井下车辆启动时,必须确保周围无人,并遵守相关交通规则。
(3)停车时必须停靠在指定位置,必要时使用驻车器具和防滑装置。
2. 井下车辆的行驶规范(1)井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2)遇到交叉路口、坡道等特殊路段时,必须减速慢行,并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
(3)井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严禁超载,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 井下车辆的违章处理对于违反井下车辆使用规范的行为,将按照矿山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分、罚款、暂停使用等。
四、井下车辆的事故应急处理1. 车辆事故的报告和调查(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进行应急处置。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矿井车辆是矿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对于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安全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车辆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矿井车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科矿用车、工程车辆、运输车辆等。
三、管理职责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矿井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和报废等。
2.各部门要按照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并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四、车辆购置与管理1.矿井车辆的购置必须按照矿山生产和安全需要进行申请,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操作装置,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3.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到期后应及时报废或进行大修。
五、车辆维护和保养1.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并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2.车辆驾驶员要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部件、电器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3.车辆的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2.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3.驾驶员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七、事故处理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和人员的安全。
2.车辆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并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3.对于事故中的责任方,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等。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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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开及井下机动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车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井下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四不象、耙渣机、三轮车、排渣车、及其他在巷道内驾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大贾庄项目部。
四、管理内容
1)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规定
1、对于井下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定点、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
装载机、耙渣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
2、井下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
5、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
6、行车时靠右侧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
7、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8、装载机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指挥进行操作,进行转弯或者倾倒作业时必须观察倾倒物料半径内的人员动向。
9、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
11、驾驶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项目部规定必须正确佩戴的劳保用品,并按照规程操作。
12、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13、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14、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一氧化碳自动报警仪与灭火器。
15、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严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