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pdf

合集下载

城市交通安全规范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的规定要求

城市交通安全规范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的规定要求

城市交通安全规范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的规定要求在城市交通中,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的规范设置对于行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确保行人能够安全通行于城市道路,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提高城市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一、人行道规定要求1. 宽度要求: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交通流量,人行道应设置合理的宽度。

一般情况下,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宽度应不低于2.5米,次干道和支路的人行道宽度应不低于1.8米,背街小巷的人行道宽度应不低于1.2米。

2. 坡度要求:人行道的坡度应平缓,以方便行人的步行。

坡度设置应符合地面排水要求,并保证行人的安全和舒适。

3. 平整要求:人行道表面应平整、无杂物,并保持良好的防滑性,以减少行人摔倒的风险。

4. 障碍物要求:人行道上不得设置障碍物,如广告牌、垃圾箱等,以确保行人的通行畅顺和安全。

5. 绿化要求:人行道两侧可以设置绿化带或者行道树,但需注意不应影响行人的通行,并保持良好的视线和照明条件。

二、过街设施规定要求1. 斑马线规定:城市道路上应设置斑马线,用以标识行人过街的地点。

斑马线应有清晰、明显的标识,并配备明亮的照明设施,方便行人夜间通行。

2. 交通信号灯要求:在交通繁忙的路口或者人流密集的地段,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信号灯应设置合理的倒计时灯,并与行人的通行步行速度相适应,以确保行人安全过街。

3. 人行天桥与地下通道:对于交通量较大、车辆速度较快的道路或者市中心区域,可以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为行人提供安全、便利的通行方式。

4. 提升设施无障碍要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等,以提高其通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5. 警示标志要求:在人行道和过街设施附近,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交通安全,警示车辆减速。

综上所述,城市交通安全规范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的规定要求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和便利性。

通过设置合理的人行道宽度、坡道、清晰的斑马线以及交通信号灯等设施,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通行能力。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精心整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时,70km/h,7.2.1表7.2.1护栏防撞等级【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因此有些城市道路已经不满足SS级碰撞能量要求,从安全角度出发,规范增加HB与HA两个防护等级,碰撞能量分别为640kJ与760kJ。

目前国外道路护栏设计防撞能量的最高值分别为:美国548kJ、欧盟724kJ、日本650kJ,增加两个等级后的城市道路防撞能力要求已经高于国外标准了,也符合目前我国重载车辆较多的现状。

次干路、支路常规路段一般不设置防撞护栏,但是在高边坡、桥头引道、隧道洞口连接线等路段,从安全角度,需要设置防撞护栏,但是车速较低,撞击能量不大,增加低等级防护C级,碰撞能量为40kJ。

因此在原规范五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低等级防护C级、高防护等级HB与HA共三个等【修订】防撞护栏的试验碰撞条件是以碰撞能量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设计防护能量为原则制定。

碰撞能量计算公式为:(7-1)式中:E —碰撞能量; m —车辆总质量;v—碰撞速度;θ—碰撞角度。

7.2.3【原条款】城市道路可采用刚性或半刚性或柔性护栏,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用不同的防撞等级和主要是通过基础、立柱、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波形梁护栏、金属梁柱式护栏;柔性护栏是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主要是通过车辆碰撞时缆索的变形能力来吸收碰撞能量,代表形式是缆索护栏、高分子材质带有填充物的护栏。

增加了护栏最小高度的规定,护栏高度为护栏顶面距设计基准线的高度,以护栏面与路面的相交线为设计基准线。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完整版)《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年版)说明:.下划线标记的⽂字为新增内容,⽅框标记的⽂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标记的⽂字为原内容。

.本次修订的条⽂应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其他条⽂⼀并实施。

注:设计交通量中,⼤型货车(总质量⼤于或等于)⾃然数所占⽐例⼤于时,防撞护栏应符合公路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综合分析城市道路线形、设计速度、运⾏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护栏可城市道路应根据环境、⽓候、城市景观及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采⽤不同防⼤型车辆所占⽐例较⼤的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宜采⽤混凝⼟护栏。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或城市道路宜选⽤⾦属梁柱式护栏或组合式护栏。

钢结构桥梁及需减⼩桥梁恒载时,宜采⽤⾦属梁柱式护栏。

当道路弯道、交叉⼝、出⼊⼝等处的防撞护栏影响驾驶员视距时,宜采⽤通透性较好的⾦属梁柱式护栏、组合式护栏或波形梁护栏。

冬季风雪较⼤地区,可选⽤少阻雪的护栏形式。

防撞护栏的构造形式应采⽤实车⾜尺碰撞试验确定,并应满⾜安全性能要求。

路侧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快速路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条件注:表中、、和为匝道设计速度。

主⼲路、次⼲路与⽀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的防护防撞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主⼲路、次⼲路及⽀路特殊路段路侧防撞护栏防护防撞等级的适⽤条件邻近饮⽤⽔⽔源保护区、⼲线铁路、轨道交通、⽔库、危险品仓储油库、⾼压输电线塔及电站等需要特殊防护的路段,经综合论证应在表或规定的防护等桥梁防撞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快速路桥梁车⾏道外侧应设置防撞护栏,其他等级道路桥梁车⾏道外侧应采⽤防撞护栏或⾼路缘⽯进⾏防护,⾼路缘⽯的设置要求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快速路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

设计速度为的城市主⼲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或以上⾼路缘⽯,设置⾼路缘⽯时,中央分隔带宽度不得⼩于,路缘⽯⾼度宜为。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要求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子)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要求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子)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02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

202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 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 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 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 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 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 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 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 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 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 民出行时耗。 1.0.9 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3 公共交通车站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
公共交通方式 公共汽车与电车 公共汽车大站快车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市区线(m) 500—800 1500—2000 800—1000 1000—1200
表 3.3.1 郊区线(m) 800—1000 1500—2500 1000—1500 1500—2000
居民出行采用步行、骑车、乘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由这些方式 分别承担出行量在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2.0.16 交通需求管理

最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pdf

最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pdf

最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pdf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是一个城市交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方面,它涉及到行人、车辆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城市交通的安全性。

一、路面标线规范要求为了确保行人、车辆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需要遵守以下路面标线规范要求:1. 行车道标线- 道路的行车道应分为不同的车道,每个车道应标示相应的标线,用以界定车辆行驶的范围。

- 行车道之间的分隔线应清晰可见,以确保不同车道之间的安全间距。

- 车道标线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交通安全设施标准,以便行车者清晰辨认。

2. 路口标线- 路口应设置明确的停车线和停止线,以指示车辆应在何处停车等候,确保无阻碍通行。

- 弯道和掉头点的标线应清晰可见,以便车辆驶入和驶出路口时能够准确辨认。

3. 路肩和人行道标线- 路肩标线应标示路面边缘的位置,以帮助行车者进行辨认和掌握道路宽度。

- 人行道标线应与行车道有明确的分隔,并标明行人的通行区域,确保行人安全。

二、交通信号灯规范要求交通信号灯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引导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秩序。

以下是交通信号灯的规范要求:1. 灯位和信号颜色- 交通信号灯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以确保行人和车辆都能够清晰可见。

- 红灯表示停车,黄灯表示警告,绿灯表示通行,这些信号颜色应明确可辨。

2. 信号灯时间设置- 交通信号灯的时间设置应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和行人通行频率等因素进行调整,以确保交通顺畅。

- 信号灯的变化时间应合理安排,既要避免车辆长时间等待,又要保证行人安全通过。

三、路口交通标志规范要求路口交通标志起到引导车辆行驶的作用,以下是路口交通标志的规范要求:1. 标志的设置和安装- 路口交通标志应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能够清晰可见,以便司机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 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交通安全设施标准,避免因标志安装不当而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安全。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定一、引言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对于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定,从不同角度论述其必要性和具体要求。

通过提供合理规范,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交通标志与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标志和标线设置能够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 设施标志与标线的种类及用途不同种类、颜色和形状的交通标志与标线应根据其用途进行合理设置。

例如,交通禁止标志应在禁止通行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车道分隔线和人行横道标线应明确划定,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安全。

2. 可反射性和清晰度要求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可反射性和清晰度对于夜间驾驶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至关重要。

设施应选用高反射材料,确保标志和标线能够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清晰可见。

3. 距离和高度的规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符合一定的距离和高度规定,以便驾驶员和行人能够在足够的距离内看到并做出相应反应。

例如,离交叉口一定距离内设置停车标志,限高标志应设置在过低桥梁或隧道入口处。

三、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设置规范交通信号灯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灯位设置和灯色规定能够引导交通流量,减少事故发生。

1. 路口信号灯设置要求路口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交通流量、能见度和道路类型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高峰期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来引导交通,并根据情况安排左转信号灯及行人信号灯。

2. 信号灯的配时设定交通信号灯的配时设定应根据路口交通流量、车辆类型和行人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在合理的配时设定下,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3. 信号灯的维护与保养交通信号灯的正常运行对于交通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信号灯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减少由于信号灯故障引起的交通事故。

四、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是为了提供方便、安全的交通环境给行动不便人士。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

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

1.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

设置交通标志的目的是给道路通行人员提供确切的信息,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上车速高,车道数多,标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2.路面标线路面标线有禁止标线、指示标线、警告标线,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类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符号,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

路面标线种类较多,有行车道中线、停车线竖面标线、路缘石标线等。

标线有连续线、间断线、箭头指示线等,多使用白色或黄色漆。

3.护栏护栏按地点不同可分为路侧护栏、中央隔离带护栏和特殊地点护栏3种;按结构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3类。

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同时还要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

4.隔离栅隔离栅是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闭得以实现,并阻止人畜进入高速公路。

它可有效地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发挥。

隔离栅按其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金属网、钢板网、刺铁丝和常青绿篱几大类。

5.照明设备道路照明主要是为保证夜间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大致分为连续照明、局部照明及隧道照明。

照明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对英、美、瑞士等国道路照明的调查,安装路灯后,高速道路的事故率下降40%一60%,一般公路下降30%~70%,城市道路下降20%一50%。

6.视线诱导标视线诱导标一般沿车道两侧设置,具有明示道路线形、诱导驾驶员视线等用途。

对有必要在夜间进行视线诱导的路段,设置反光式视线诱导标。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附件一: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J XXXX.1-2010(征求意见稿)编制组2010年10月8日1适用范围1.0.1 本规范适用于陕西省城市道路。

1.0.2本规范适用于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交通电子监控设施。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公路。

2 设置原则2.0.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坚持连续性、系统性原则,在城市路网交通系统大前提下进行设置,有利于提高城市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

2.0.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时间。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2.0.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结合周边路网、交通、景观、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条件设置,并与其他公共设施相协调。

2.0.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2.0.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产生歧义,应一致或互为补充。

2.0.6分段建设的同一条城市道路,各项交通设施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应保持一致。

2.0.7交通隔离设施形式应适当,既能起隔离作用,有利于行车安全,又要经济美观。

2.0.8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道路型式、交叉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

2.0.9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应坚持提高通行效率与预防交通事故、规范交通秩序相结合。

2.0.10当采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材料时,应对其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论证。

2.0.1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 基本规定3.0.1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及尺寸应按GB5768-2009规定执行。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标志设置要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2)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基本要求 (3)5标志设置要点 (4)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9)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5)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 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7.1.3【原条款】不能提供足够路侧安全净距的快速路路侧,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快速路路侧无足够的路侧安全净距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中央分隔带12m范围内有墩、柱或墙等车辆不能安全穿越的障碍物时,必须设置防撞护栏。

【原条文说明】…本规范借鉴以上研究成果规定当路基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快速路的中央分隔带必须连续设置防撞护栏。

【修订】…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是为了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行道或撞击中央分隔带内的墩、柱或墙等障碍物而设置的。

各国在规定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标准时,主要以中央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和交通量为依据。

根据国外研究,可能发生对撞事故的道路,行车速度约为70km/h,因此由于城市快速路,车辆行驶速度高,如果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或者中央分隔带内有障碍物时,如果不设置护栏,则容易出现车辆闯入对向车道或者撞到分隔带内障碍物,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防撞护栏,其中墩、柱主要是指照明设施、交通信号设施、监控设施、交通标志支撑结构、上跨桥梁的桥墩等;墙是指构筑物的墙体。

7.2.1【原条款】防撞护栏等级分为五级,各等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护栏防撞等级【修订】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按照设计防护能量划分为八级,见表7.2.1。

表7.2.1 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原条文说明】…根据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的调研,通过对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况、事故车辆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我国城市道路防撞护栏的防撞等级,共分五级。

【修订】…原规范防撞护栏的防护等级共分五级。

但是随着城市公共交通和物流的不断发展,大型公交车与货车不断增多,譬如大型铰接客车总重可达25t,集装箱卡车总重可达55t,碰撞能量大幅提升,出现了大型客车或大型货车越出护栏的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实车碰撞试验表明,33t重的大型货车碰撞速度为65km/h时,碰撞能量大于600kJ,超过了SS级碰撞能量520kJ。

最新完美版市政道路规范

最新完美版市政道路规范

最新完美版市政道路规范市政道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畅通和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提升道路交通效率,不断完善市政道路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完美版市政道路规范,以期为城市的交通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

一、道路设计规范市政道路的设计应按照以下规范进行:1. 道路宽度:根据道路的功能和交通量,确定合理的道路宽度,以保障车辆畅通和行人安全。

2. 车行道设置:合理设置车行道的数量和车道宽度,以适应不同道路交通需求。

加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3. 车辆停放:规划和划定合理的停车位,减少乱停车现象,并设置停车收费系统,以促进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

4. 绿化与景观: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和景观设施,增加城市的美观性和环境质量,改善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5. 路灯和信号灯:合理布局和安装道路照明设施和交通信号灯,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性和交通的有序进行。

二、交通安全规范市政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保证道路畅通的基础,应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驾驶员行为规范:严禁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驾驶员素质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2. 交通信号规范:设立合理的交通信号系统,包括红绿灯、停车标志等,引导车辆和行人按规定通行。

3. 斑马线和人行天桥: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布局的斑马线和人行天桥,确保行人过街时的安全。

4. 安全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如护栏、标线、反光镜等,保证其正常使用和良好状态。

5. 交通事故处理: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事故现场,保障伤员救治和道路的快速恢复。

三、环境保护规范为了保护城市的环境和生态,市政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1. 道路排水:合理设置雨水排水系统,防止道路积水和洪涝灾害,减轻城市雨水排放压力。

2. 垃圾处理和清扫:定期清理和清扫道路垃圾,保持道路整洁干净,减少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一、总则随着城市交通流量的持续增加,为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合理设定和设置交通管理设施至关重要。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效能,促进道路交通的有序运行。

二、设施设置原则1.安全原则:设施设置应优先保障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便捷原则:设施设置应便于交通参与者识别和使用。

3.人文原则:设施设置应考虑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需求。

4.综合性原则:设施设置应综合考虑交通流量、道路状况、交通参与者需求等因素。

三、交通信号灯的设置1.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道路宽度、交叉口情况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置。

2.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考虑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包括行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

3.交通信号灯的信号灯时间设置应根据交通流量、交叉口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交通的高效率和畅通性。

四、道路标线和标牌的设置1.道路标线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类型、车道数量、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置。

2.道路标线颜色、形状、宽度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清晰易辨认。

3.道路标牌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类型、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置。

4.道路标牌文字、图形应清晰易懂,与交通参与者的实际情况相匹配。

五、交通设施的管养1.交通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2.交通设施损坏或存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市政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交通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于违反交通设施设置规程的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和教育。

2.对于有恶意损坏或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技术规程的更新与改进1.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和道路状况的变化,技术规程应及时进行更新和改进。

2.市政部门应在技术规程制定和更新过程中,加强与交通专家、学者、交通参与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保证技术规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规范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道路交通中,安全设施的设置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设置。

本文将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防撞设施等方面,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交通标志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和图案等方面的规定。

在设计交通标志时,需要考虑到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的识别距离和反应时间,确保标志的清晰度和可见性。

此外,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和高度也需要符合规范,以确保驾驶员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交通信息。

其次,标线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标线的设置应当考虑到道路的类型、车流量、车速和气候等因素,以确保标线的持久性和清晰度。

在设计标线时,需要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确定标线的类型、颜色、宽度和长度等参数,以提高驾驶员对道路情况的认知和理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交通信号灯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信号灯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信号灯的颜色、形状、亮度和闪烁频率等方面的规定。

在设计交通信号灯时,需要考虑到交通流量的变化和行人通行的需求,合理设置信号灯的时序和周期,以保障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最后,防撞设施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保障。

防撞设施的设置应当考虑到道路的曲线、坡度和路面状况等因素,以确保车辆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受到有效的保护。

在设计防撞设施时,需要根据道路的特点确定设施的类型、尺寸和材质,以提高其吸能和缓冲的效果,减轻交通事故的损失。

综上所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规范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设计安全设施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畅通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5标志设置要点 (3)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3.2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3.3作业区 work zone由于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影响交通运行,而进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4 基本要求4.1 交通标志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

4.2 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4种;快速路、隧道、特大桥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于6种。

安装在同一支撑结构上标志不应超过4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重要程度排列。

4.3 圆形标志版面直径为 1.0m(立柱安装的为0.8m),三角形边长为0.9m,八角形标志外径为0.8m。

4.4 交通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

4.5 标志及支撑结构的竖向及横向最小净空应满足:悬臂类标志板及悬臂结构下缘至路面的最小净空高度应大于5.5m,人行道上立柱类标志板及立柱结构下缘至人行道路面的最小净空高度应大于 2.5m;位于路侧的各类标志板边缘及标志支撑结构边缘至车行道路面边缘的侧向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25m。

4.6 标志的支撑结构(标志杆)应采用立柱为标准深灰色 CD-001(色标为C0 M0 Y0 K66)/横臂为标准浅灰色 CD-002(色标为C0 M0 Y0 K47)。

标志板背面颜色与所附载体颜色一致。

同一路段,同类标志支撑方式宜保持一致。

4.7 城市道路上的标志采用GB/T 18833-2012中Ⅳ类微棱镜型反光膜,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的标志采用GB/T 18833-2012中Ⅴ类微棱镜型反光膜。

4.8 交通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业主主持,设计、主管、接养和施工、监理、过控、审计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技术交底会议。

4.9 建设业主应向市、区级民政部门征询道路的标准命名,不得在指路标志版面中出现“规划道路”或路的工程名称,无法核实的道路名称可暂缓实施。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前期预留标志基础,待道路名称确定后再设置路口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牌部分道路名称为规划道路、工程名称或无法核实名称时应实施版面其他确认的道路名称,仅对应的规划道路名称、工程名称或无法核实的名称暂不体现。

5 标志设置要点5.1 基本原则5.1.1严格符合GB5768.2和GB51038的规定分类设置交通标志,从路段进入路口依次为:指路标志(距路口停止线80-120米处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在车道发生变化前,原则上距路口停止线30-40米处设置)、禁止行驶方向标志(距路口停止线30-40米处设置,可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组合设置)。

如图1、图2所示:图1 单向三车道(不含)以下道路设置示意图图2 单向三车道(含)以上道路设置示意图5.2 一般要求5.2.1 指路标志版面尺寸应符合《道路指路标志系统》(DB510100/T129)标准规范的要求。

即:机动车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版面尺寸为5×3.5米,机动车双向五车道以下道路版面尺寸为4×2.8米,支路版面尺寸为 2.5×1米,机非混行双向四车道以下道路版面尺寸为3×2.1米,支路告知版面尺寸为 2.5×1米。

5.2.2单向3车道以上道路的路口之间距离不足100米,同时设置指路标志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会相互遮挡的路段,应将指路标志与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组合设置,或将指路标志与限制机动车行驶方向的禁令标志组合设置。

组合设置的版面颜色按照各自内容的版面设计,版面高度应该一致,一般禁令组合标志设置在指路标志左侧。

如图3所示:图3 指路、车道和禁令等标志组合设置示意图5.3 路口出口标志与信号灯组合设置5.3.1禁止通行、禁直驶入、禁止停车、禁止鸣喇叭、限制速度等禁令标志设置在限制机动车路段的起点,即路口出口的信号灯悬臂上,根据禁令标志的数量组合设置。

如图4所示:图4 禁令等组合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2对于设置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公交专用道标志正对公交专用道上方,如标志不能设置在专用道上方,则取消公交专用道标志中的箭头。

如图5所示:图5 专用道、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3潮汐交通组织道路信号灯与组合标志原则如图6所示:图6 潮汐交通、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3.4 单向交通组织道路信号灯与组合标志原则如图7所示:图7 单行道、组合禁令标志与信号灯杆组合设置示意图5.4 禁令组合标志原则组合在同一版面上的标志同样不应超过4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重要程度排列。

组合标志中禁令标志的单个图形不应小于?600mm,最大不超过?1000mm。

大版面上白底色不设置黑色边框。

如图8所示:图8 禁令组合标志设置示意图禁停标志与限速标志组合版面在次干路、支路等限速值在40公里以下的道路,其组合标志禁停图案下预留300mm空挡,用于标注禁停时间段;其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限速值在40公里以上的道路、其组合标志禁停图案下不预留空挡。

如图9所示:图 9 禁停与限速标志组合设置示意图5.5 辅助标志原则当主标志无法向道路使用者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应设置辅助标志,辅助标志应设置在被说明的主标志下缘;当需要两种以上内容的辅助标志对主标志进行说明时,可采用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内容不宜多于3种。

辅助标志字体大小不应小于主版面大小的1/5。

5.6 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5.6.1 当交叉口某方向进口交通流量较大、转弯车辆较多或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 4 条车道时,宜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5.6.2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所指方向应与车道布置方式及地面箭头标线一致;5.6.3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与指路信息同版面设置。

5.6.4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俗称:车道指示牌)高度为 1.8m,3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 3.0m,4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 3.7m,5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 4.2m,6车道车车道指示牌宽度为 5.7m。

如图10所示:图10 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示意图5.7 可变信息标志5.7.1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因交通、道路、气候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

一般可用作速度控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他内容的显示。

可变信息标志不宜显示和交通无关的信息。

5.7.2 可变信息标志的显示方式有多种,如:LED、磁翻板、字幕式、光纤式等,可根据标志的功能要求、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进行选择。

5.7.3 可变信息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a)结合路网交通管理需求,城市快速路出入口前合适路段;b)长隧道入口前或隧道内;c)潮汐车道起始路段和可变导向车道进入交叉口前;d)设置有左转待转区和直行待行区的路口前;e)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路段。

5.8 作业区绕行标志5.8.1 因施工、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前方道路发生交通干扰、车道变化、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时,应设置作业区标志。

相关作业区标志应符合GB51038-2015规定。

5.8.2 因作业其道路交通组织发生了变化的道路起始点的转换路口需设置交通组织变化告知示意图标志(如图11所示);新的交通组织绕行的主要转换路口需设置作业绕行指路标志(如图12所示)。

图11 交通组织变化告知示意图标志示意图图12 作业绕行(诱导)指路标志示意图6 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标志板的生产、安装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的标准。

6.1 一般规定6.1.1标志牌全部采用铝合金材质材料制作,铝合金板厚度为2-3mm。

标志底板尽可能使用最大尺寸制作,小于铝合金板型材面积的标志不允许拼接。

如标志大于铝合金板型材面积,允许按照标志背板滑槽安装方向拼接(纵向或者横向),但需按铝合金板型材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其铝合金板的拼接应采用铝焊,铝合金板与滑槽的加固连接可采用铆接和焊接,应满足GB/T 23827的规定。

6.1.2铝板接缝必须在滑槽位置,通过滑槽底板进行铆接。

6.1.3指路标志板的形状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四角边角为圆弧形。

圆形标志采用辊压边成型,矩形、正方形或三角形标志底板采用折弯卷边加强结构。

6.1.4滑槽采用80-100规格,间隔30-50cm设置,长度不小于标志同方向长度的85%。

6.1.5 标志反光膜只允许纵向拼接,拼接缝只能上盖下方式。

6.2 标志结构设计6.2.1 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10 m 高,重现期为50 年的平均最大风速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