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高密市益丰机械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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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益丰机械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 年 3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 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第 1 章总论 (1)1.1编制依据 (1)1.2评价标准 (2)第2 章工程现状分析 (3)2.1项目情况 (3)2.2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6)2.3验收批复落实情况 (8)第3 章固废变更分析 (11)3.1原环评及验收中固废产生情况 (11)3.2实际固废产生情况 (11)3.3变更前后固废产生量对比分析 (20)第4 章固废变更环境影响分析 (22)4.1固废贮存合理性分析 (22)4.2固废转运的合理性分析 (23)4.3固废处置的合理性分析 (24)4.4固废管理的合理性分析 (25)4.5 小结 (26)第5 章固废变更分析结论与建议 (27)5.1总体情况 (27)5.2固废变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28)5.3 建议 (28)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咨询服务协议书;附件3:葡萄振动深松施肥机研发与生产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葡萄振动深松施肥机研发与生产项目验收批复附件5:UV 灯管无汞证明。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指引-生态环境部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指引-生态环境部](https://img.taocdn.com/s3/m/ee167574852458fb770b56f8.png)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https://img.taocdn.com/s3/m/93a68f3b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be.png)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法律法规规范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12.29 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3.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2020.9.1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12.29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公布,2019.L1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2016.9.1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修正,2020.1.1 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019.4.23起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修正,2020.11.25 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2012.7.1 起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正,2018.10.26 起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2013.12.28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82 号);(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12.7 修正);(3)《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6)《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9)《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10)《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H7号);(1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1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15)《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国务院国发[2018]22号);(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17)《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18)《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19)《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 号)(2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2019年1月12日发布);(2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23)《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2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3f547afa561252d381eb6e4b.png)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2020年4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管理原则 (3)5 基本要求 (4)6 危险废物的识别 (6)7 危险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7)8 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转运 (7)9 危险废物贮存 (8)10 危险废物的厂内利用、处置 (11)1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 (13)12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14)附表1 危险废物基本特性表 (17)附表2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18)附表3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19)附表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 (20)附表5 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 (21)附件6 年月危险废物企业内部台账报表 (23)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1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境内)所属企业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保管理。
安全、职业健康防护及其他专业管理遵照其相关专业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T 8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8年)《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第7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中国石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能〔2016〕313号)3 术语和定义3.1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及危废处置场环境影响评价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及危废处置场环境影响评价](https://img.taocdn.com/s3/m/abef32a0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33.png)
环境生态huan jing sheng tai16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及危废处置场环境影响评价◎王慧1 黄光稳2摘要:本文主要对危险废物的来源、危害及处理处置技术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进行分析,力求通过本文使大家熟知危险废物危害,推动危废处理处置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避免在危废处理处置期间形成二次污染。
关键词:废物处理;环境影响;评价一、我国危险固体废弃物现状(1)污染地表水。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于堆放状态时,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渗滤液,而这些渗滤液往往具有或轻或重的毒害性,遇到降水时渗滤液就随着地表径流一起进入地表水体系统当中,有害物质进入到水体中后,就会在生物体内逐渐富集起来,当水体中的有害物质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水中的生物可能会被杀死,间接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2)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危险废物储存场地和处置场地若地面防渗措施不当,将会使其中有害物质渗入地下,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使土壤内之前的生物生态系统无法保持平衡,使生物无法持续获得碳、氮等营养供应,同时也让寄存于土壤当中的微生物逐渐丧失降解毒害物的能力,进而削弱土壤原本应该具有的净化能力。
(3)污染环境空气。
废油漆桶等含有挥发性溶剂的容器等若敞口堆存,内壁沾有的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溶剂将挥发到空气中,污染周围环境空气。
长期吸入此类有毒有害的气体,将损害人体健康。
二、危废处置技术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的主要目标是,将其资源化后存储起来,或者是减量化后予以适当的转移。
在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时候,有很多种可以选择的方法,其中包括物理方法,生物方法,化学方法等等。
物理方法的作用主要是减容,譬如安全填埋;生物方法主要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化学方法可以更改危险废弃物质的化学性质;还有焚烧法,但是必须注意其有效性与安全性。
处理危固废物时,主要分两部分进行,一个是前期处理,一个是后期期处置。
进行前期处理时,常用的方法包括物理法,热解法,化学法,固化法以及生物法等。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危废相关标准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危废相关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92f4cba2e3f5727a4e9620a.png)
[6] 丛 俊ꎬ曹文勤ꎬ王文兵ꎬ等. 电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难点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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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濮文青ꎬ宋燕燕ꎬ齐 飞. 南京电网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及优化调
整建议[ J] . 电力科技与环保ꎬ2014ꎬ30(3) :11 - 13.
[8] 朱庚富ꎬ 周 静. 城市电网规划环评中相 关规划的协 调 性 分 析
面积、变电容量等指标的评价标准应在进一步调查
统计基础上ꎬ发布相应推荐评价值ꎬ以供评价提出调
整建议ꎻ对景观影响分析、居民集中区的整体影响分
析如何合理确定可定量指标还需应用实践中进一步
提炼ꎮ
(3) 电网规划减缓措 施 体 系 还 有 待 进 一 步 细
化ꎮ 特别是如何定义城市、郊区、农村的居民集中
区、如何明确线路架设型式和变电站布置型式的刚
[ J] . 电力科技与环保ꎬ2010ꎬ26(3) :36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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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咨询工程师ꎬ主要从事电网、新能源、电力等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工
作ꎮ E - mail:lihui0909@ qq. com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危废相关标准
保护ꎬ2009ꎬ25(1) :47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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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一企一档培训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培训](https://img.taocdn.com/s3/m/1ea9a0c7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92.png)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
种类齐全、数量准确、贮存安全、流向明确、处置规范。
目标任务
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做到种类齐全、数量准确、贮存安全、流向明确、处置规范,坚决杜绝非法 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01
02
目标任务
产废单位
各工业园区和 工业聚集区
2019年3月底前,整理完成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实现“一企一 档”,并实时更新; 2019年底前,整理完成近5年来的危险废物档案,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2.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和危险废物特 性,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节安全操作规 程。 (2)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根据危险废 物特性制定的正确的操作步骤和程序, 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个人 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 的维修保养,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 安全检查的制度和要求等。
4.4其他。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5.1在任何条件下,固体废物按照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利用或处置时,仍然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
5.2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03
一企一档
建立危险废物“一企一档”,主要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确 定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
②要求 (一)按照指标要求逐项建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与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一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https://img.taocdn.com/s3/m/6d642d48168884868762d6ab.png)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精心整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精心整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https://img.taocdn.com/s3/m/595b1b3f4b35eefdc8d333a1.png)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一、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分级、分类)⑴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①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②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③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④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⑤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⑵地方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①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②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⑶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EIA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⑴《EIA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适用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的EIA项目。
⑵《EIA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适用于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EIA。
其他行业同类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⑶《EIA技术导则—石油化工CP》HJ/T89—2003:石油化工CP是指以石油和石油气(包括天然气和煤厂气)为原料,从事炼油、化工、化纤和化肥生产以及相关的储存、运输、科研等CP。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EIA。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aeab9b29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9e.png)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2016-11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B.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C. 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制定分类管理补充目录D.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
A. 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B.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C. 提出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D. 提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要求3.(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资源化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使用B.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C. 废物资源化即废物再利用D. 资源化是指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因弄虚作假,导致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失实。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该技术机构应受到的处罚是()。
A.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 处所造成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C. 对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D. 由负责审查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通报5.(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超过五年后开工建设,并未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限期要求内补办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https://img.taocdn.com/s3/m/6f1d4ea21a37f111f1855b89.png)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
![2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3f547afa561252d381eb6e4b.png)
附件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2020年4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管理原则 (3)5 基本要求 (4)6 危险废物的识别 (6)7 危险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7)8 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转运 (7)9 危险废物贮存 (8)10 危险废物的厂内利用、处置 (11)11 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 (13)12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14)附表1 危险废物基本特性表 (17)附表2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18)附表3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 (19)附表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 (20)附表5 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 (21)附件6 年月危险废物企业内部台账报表 (23)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保管理指南(试行)1 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境内)所属企业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保管理。
安全、职业健康防护及其他专业管理遵照其相关专业管理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T 8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修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2018年)《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10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第7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中国石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国石化能〔2016〕313号)3 术语和定义3.1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e9d2d1defc4ffe473268ab7e.png)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 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4〕75 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5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 ) 地面水环境》(HJ/T 2.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 ) 地下水环境》(HJ 610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a8f2f74a98271fe910ef9a7.png)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我部组织制定了《“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27日附件“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应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
合理设立指标体系,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
(三)建立分级负责考核机制。
以省(区、市)为主组织考核。
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省级环境—3—保护部门对市级全部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2aed9630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70.png)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6.01•【文号】环办环评函〔2018〕411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18〕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677号)要求,我部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共14个省(区、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审批部门审批的20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
经复核,共发现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较大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对9家环评机构(另有2家机构已注销资质不再处理)及26名环评工程师作出行政处理。
其中,责令环评文件存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等问题的4家环评机构和10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十二个月;责令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或者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错误等问题的5家环评机构和16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六个月。
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其他问题处理结果将另行通报。
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相关情况记入全国环评机构诚信档案。
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期满后,上述机构应向我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工程师,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395ec30a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e0.png)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在当今社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增多。
而在这些建设项目中,危险废物的产生不可避免。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对建设项目中的危险废物进行科学、准确的环境影响评价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危险废物的分类方法众多,常见的有按照废物来源分类、按照化学组成分类以及按照危险特性分类等。
按照危险特性分类,通常分为爆炸性废物、易燃性废物、腐蚀性废物、毒性废物、反应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等。
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有助于了解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特性,还能为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前预测危险废物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和优化设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1、危险废物产生源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原材料使用、产品生产等环节进行详细分析,确定危险废物的产生部位、产生方式和产生量。
同时,还需要分析影响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因素,如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设备运行状况等。
2、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分析,包括废物的外观、形态、成分、热值、酸碱度、毒性等。
这些特性将直接影响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法和环境风险。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案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包括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工艺、设备、选址等方面。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实施)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10.1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96c81bf119e8b8f67c1cb96c.png)
(2)应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开展自建危险废物处置 设施(含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分析对环境 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必要时,应开展 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评价。
(3)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应论证综合利用的可行性,并分 析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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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应包括: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 单,结合区域环境条件,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选址的可行性。 (2)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期限等分析、判断危险废物贮 存场所(设施)的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3)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分析预测危险废物 贮存过程中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 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 3.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分析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贮存场所或处置设 施可能产生散落、泄漏所引起的环境影响。对运输路线沿线有环境 敏感点的,应考虑其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 4.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应包括: (1)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 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危险废物 处置方案选址的可行性。
5.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阶段已签订利用或者委托处置意向的,应分析危险废物利 用或者处置途径的可行性。暂未委托利用或者处置单位的,应根据 建设项目周边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分布情况、处置能力、 资质类别等,给出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委托利用或处置途径建 议。 (三)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1.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设计等技术文 件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可行性及运行可靠性进行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4e207f65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0e.png)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一、背景与意义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评价内容(一)危险废物的产生:评价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产生过程等情况。
(二)危险废物的储存:评价该建设项目对危险废物储存方面的预防措施,包括储存条件、防溢漏设施等。
(三)危险废物的运输:评价该建设项目对危险废物运输方面的预防措施,包括运输路径、运输工具的选择、安全措施等。
(四)危险废物的处置:评价该建设项目对危险废物处置方面的预防措施,包括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处置设施的建设等。
(五)其他环境影响因素:评价该建设项目对其他环境影响因素的影响,如噪声、空气污染等。
三、评价方法(一)数据收集:收集有关该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据,包括种类、数量、产生过程等。
(二)现场考察:实地考察建设项目的相关环节,了解实际情况。
(三)模拟实验:通过模拟实验,评估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四)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评估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
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的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基本信息。
(二)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析,评估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措施、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安全措施等。
(四)经济效益评估:从经济角度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应作为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六、总结与展望本指南的制定,有助于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步骤和方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01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01](https://img.taocdn.com/s3/m/3a682973af45b307e8719757.png)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发布。
该《指南》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8月29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1日印发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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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的各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
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划环评工作也可参照《指南》试行。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三、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价,科学估算。
对于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应科学估算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并将危险废物作为重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中细化完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
(二)科学评价,降低风险。
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妥善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
(三)全程评价,规范管理。
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5—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督管理。
四、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一)工程分析1.基本要求工程分析应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理化性质及其产生、利用和处置量。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
(1)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对照名录明确危险废物的类别、行业来源、—6—代码、名称、危险特性。
(2)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从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角度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环评阶段可类比相同或相似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判定结果,也可选取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样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该类固体废物产生后,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再次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并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进行归类管理。
(3)环评阶段不具备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条件的可能含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明确疑似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可能的有害成分,并明确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要求在该类固体废物产生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等要求给出详细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方案建议。
—7—3.产生量核算方法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实测法、产排污系数法等相结合的方法核算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对于生产工艺成熟的项目,应通过物料衡算法分析估算危险废物产生量,必要时采用类比法、产排污系数法校正,并明确类比条件、提供类比资料;若无法按物料衡算法估算,可采用类比法估算,但应给出所类比项目的工程特征和产排污特征等类比条件;对于改、扩建项目可采用实测法统计核算危险废物产生量。
4.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分析应给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环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以表格的形式列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样表见表1。
表1 工程分析中危险废物汇总样表*注:污染防治措施一栏中应列明各类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具体方式。
对同一贮存区同—8—时存放多种危险废物的,应明确分类、分区、包装存放的具体要求。
在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中应标明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在厂区布置图中应标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位置。
(二)环境影响分析1.基本要求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从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以及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等全时段角度考虑,分析预测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而指导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补充完善。
同时,应特别关注与项目有关的特征污染因子,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等要求,开展必要的土壤、地下水、大气等环境背景监测,分析环境背景变化情况。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内容应包括:—9—(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结合区域环境条件,分析危险废物贮存场选址的可行性。
(2)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期限等分析、判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3)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分析预测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
3.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分析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贮存场所或处置设施可能产生散落、泄漏所引起的环境影响。
对运输路线沿线有环境敏感点的,应考虑其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
4.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应包括:(1)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方案选址的可行性。
(2)应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开展自建危险废物处置—10—设施(含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分析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
必要时,应开展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评价。
(3)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应论证综合利用的可行性,并分析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5.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环评阶段已签订利用或者委托处置意向的,应分析危险废物利用或者处置途径的可行性。
暂未委托利用或者处置单位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分布情况、处置能力、资质类别等,给出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委托利用或处置途径建议。
(三)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1.基本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设计等技术文件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可行性及运行可靠性进行评价,根据需要补充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危险废物贮—11—存、利用或处置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并纳入环境保护设施投资、“三同时”验收表。
2.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分析项目可研、设计等技术文件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与监测、关闭等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提出环保优化建议。
危险废物贮存应关注“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明确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堆放方式、警示标识等方面内容。
对同一贮存场所(设施)贮存多种危险废物的,应根据项目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和性质,分析论证贮存方案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的贮存容器要求、相容性要求等的符合性,必要时,提出可行的贮存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列表明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样表见表2。
—12—表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样表3.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分析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论证运输方式、运输线路的合理性。
4.利用或者处置方式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等,分析论证建设项目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包括处置工艺、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装备(装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靠性。
5.其他要求—13—(1)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改扩建及异地搬迁项目需说明现有工程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情况及处置能力,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等内容,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与现有贮存或处置的危险废物的相容性等。
涉及原有设施拆除及造成环境影响的分析,明确应采取的措施。
(四)环境风险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和地方环保部门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并进行后果计算,提出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意见,并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