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七中学教学管理制度—考试命题、评卷、登分、质量分析要求(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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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第七中学教学管理制度—考试命题、评卷、
登分、质量分析要求
(一)考试命题要求
考试命题、编制试卷是教师必须掌握的基本业务要求。必须清楚编制试卷的基本程序,命题的总体要求。
1、各科备课组在统一教学进度的基础上,统一命题范围。命题可采用“任课教师各人自编一份完整的试卷,年级备课组集体讨论确定命题;不同年级备课组交叉命题;综合科组织综合命题中心,或由教务处组织命题小组命题”的方法。不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必须由教研(学科)组长审阅定稿,再交教务处批准打印。试题打印后需经备课组长仔细校对方能付印。
2、命题过程中,教师需交叉演算解答试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命题的文字必须工整、规范。
3、命题难易尺度一般为7:2:1。即难度(P:得分率)为0.99-0.70(平均0.85以上)的试题占70%,难度为0.69-0.50(平均0.60以上)的试题占20%,难度为0.49-0.30(平均0.40以上)的试题占10%。整卷难度适中,估计年级平均成绩在70-80分;避免难题(难度0.30以下)、繁琐题、偏题、怪题。
4、制卷
(1)试卷稿应在考试前交文印室。少于三天交印的按迟交处理。
(2)打印试卷要求做到格式统一、字迹清楚、规范,核对正确,交件及时。
(3)分装试卷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准确无误。
(4)命题、制卷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失密现象要严肃处理,追查责任。
(二)改卷、登分、统分要求
1、期中、期末考试阅卷必须在按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的要求进行,在教研组里流水作业,不得将试卷带回家中阅卷。
2、评分标准必须在命题时拟定,打印在试题上。阅卷前,备课组应进一步统一试题分步计分标准。如需要改评分标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复查时如发现评分有误,或有斟酌之处,必须经备课组见证或商量后更改,不得随意改动试卷得分。
3、改卷后应及时登分、统计,登分表及时送交班主任作成绩统计,期末送教务处归档。
4、公正评定学生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月考)∶期中∶期末= 3∶3∶4的比例评定;没有月考或期中考试成绩的,学期成绩按平时∶期末=3∶7比例评定;学年成绩按第一学期、第二学期4∶6的比例评定。
(三)质量分析要求
1、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备课组在集中各教师意见后必须在一周内写好质量分析表上交教务处。
2、考试质量分析应表包括:试题分析;成绩统计;教学目标达标情况分析;主要存在问题;改进教学的措施。
3、质量分析的操作性要求:
(1)各备课组要严肃认真地登分,统计及时将登分表缴教务室汇总,并由计算机统一进行数据处理,反馈任课教师,归档。
(2)备课组要完整填写“质量分析表”,揭示命题意图和实现的情况。
质量分析应重在剖析学生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准确揭示其错误思路、知识障碍和思维障碍。
(3)质量分析可采用“逐题分类统计”的方法和“典型分析”的方法。
(4)备课组负责提供各类原始分及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每个学生的试卷得分,年级、班级“三率”及各分数段得分人数统计各项数据。
(5)教务处计算机工作负责提供年级、班级学生的成绩统计情况,呈报校长室,通报各学科、班级、年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