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各生产车间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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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各生产车间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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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各生产车间考核细则

为了细化选矿厂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效益,按照公司2008年管理计划要求,根据选矿厂各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各车间考核项目

1、碎矿车间

1.1、生产任务

1.1.1、生产任务以当月公司计划任务为准,完成当月任务时,不奖不罚。

1.1.2、若因人为因素和设备保养不善而造成欠产时,每欠产100吨,扣罚0.1分。

1.2、碎矿粒度标准:

1.2.1、碎矿车间必须按选矿工艺规定,保证矿石粒度Φ13mm占90%,15mm占10%,否则每次扣罚0.1分。

1.2.2、碎矿车间若因料块过粗而影响磨矿时,每次考核扣罚2分。

2、磨浮车间

2.1生产成本可控部分(可控材料总额为元/吨)

2.1.1、生产成本可控部分若有超出,按公司对选矿厂考核标准执行扣罚。

2.1.2、全厂生产成本实行统一考核,即同奖同罚。

2.2、生产任务

2.2.1、磨浮车间生产任务按公司计划任务为准,完成当月任务时不奖不罚。

2.2.2、若因人为因素和设备保养不到位而造成停产、停车欠产时,每欠产100吨,扣罚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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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质量指标及工艺指标

2.3.1、质量指标标准

铅精矿≥48%;含Zn≤8%;锌精矿≥48%;含Pb≤2%;硫精矿≥35%;

以实际销售品位为准。

2.3.2、工艺指标标准:

铅回收率≥72%;锌回收率≥89%;硫回收率≥55%;

以实际销售金属量返算后的回收率为准。

2.3.3、质量及经济指标的考核按照《选矿厂磨浮车间当班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2.4、磨矿浓、细度必须按照《选矿厂工艺执行标准》进行控制,否则,若因此而影响了生产指标,每次扣罚车间1分。

3、精尾车间

3.1、精尾车间必须每日将浓密池内精矿全部过滤完,若因过滤不及时而造成压耙事故,每次扣罚5分。

3.2、工作控制标准:

3.2.1压滤后的精矿水份为10%,±误差不超过2%,否则每次扣罚0.1分;(本水份检测依据为发货水份)

3.2.2、压滤后的精矿,要及时联系铲车搅拌均匀,保证品位误差≤2%;否则,每次扣0.1分。

3.3、货场管理:

3.3.1、脱水工作人员除干好本职工作外,负责货场的管理与清理,每次装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扫现场,否则每次扣罚0.1分。

3.3.2、负责货场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精矿内无杂物及废旧金属,否则每次扣罚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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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在发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选矿厂《采制样标准》,认真、准确采取样品,否则每次扣0.1分。

3.3.4、每班必须坚持压滤样的报送,每失误一次扣罚0.1分。

3.3.5、对出入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清理干净轮胎所粘矿粉,减少金属流失,否则每次扣0.2分。

3.3.6、货场管理人员要视其天气情况,适量给货场洒水,保持货场精矿水份适宜,以免造成金属流失,否则,每次扣1分。

3.4、尾矿库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区进行一次巡检,并认真做好记录,否则,每次扣1分,当月连续三次不巡查或没有记录的,取消当月油料补助费用。

3.5、精矿库管理员在发货时,必须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准确采样,同时协同销售人员一起将所采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制样,否则,每次扣罚1分。

3.6、当日发货结束后,要对发运车数、数量进行准确记录和汇总,并及时与地磅房核对,否则,每次扣罚1分。

4、机、电修车间

4.1、机、电人员必须做好维修、检查,督促设备操作人员共同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设备运转率达到93%以上,否则每降低1%,扣罚机、电修班2分。

4.2、机、电修人员在车间设备遇到故障时,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有推托或到位不及时的,除处罚本人外,考核时扣罚机、电班1分;若造成停产、停机的,扣罚5分,并按失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3、机、电修人员工作完毕后,要做到人走料尽、场地清,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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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杂物或边角料遗留在工作现场,否则每次扣罚1分。

4.4、机、电修人员对更换后的设备必须及时修复,保证备用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每失误一次扣罚1分,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

4.5、机、电修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保证维修质量,若因维修质量不到位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时,每失误一次扣罚1分。

4.6、机、电修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所领材料的出入帐目,保证进出有序,使用分明,每月月终时统计后上报厂部,以便厂部对车间进行考核,否则,每失误一次扣罚1分。

4.7、机、电修考核扣分按机、电车间,分开考核。

各车间公共考核部分

5.设备管理考核;

5.1、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1.1、各车间在设备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选矿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选矿厂设备管理条例》,认真对本车间设备进行常规性保养,提高设备使用率,否则若因保养、检查不到位而造成设备事故和故障而影响生产的,除处罚操作人员外,每次扣罚车间2分。

5.1.2、各车间所属设备,必须保持干净卫生,物见本色,否则每查出一次扣0.1分,月终累计后从总分中扣除。

5.1.3、操作人员必须每班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手背触摸测试温度,保证运转设备油量适宜、温度适宜,否则每次扣罚岗位工2分,车间1分。

5.1.4、若因此引起的设备故障,除处罚岗位工外,扣罚车间1分。

5.1.3、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要有记录,否则按未保养情况对待,并扣罚车间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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