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点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

有效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守住林地红线,全力

推进国际旅游岛和生态省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

有关部署,我局决定自11 月初至2015 年 1 月期间,在全市

统一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

取得实效,结合我森林公安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六次全会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和省委关

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局森林公安机

关开展“六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

行为,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广大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障海南生态环

境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海南森林资源特别是林地资源安全为目标,重拳

此次专项行动将分成严密防控、清查摸底、打击处理、专项整治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毁林开垦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林区保护区内非法采石采矿采沙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一批影响较大的

破坏林地资源案件;打掉一批破坏林地资源的犯罪团伙。通

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的执法权威。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我局成立打

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符拉影局长

副组长:周国强政委、副局长梁文正

成员:省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梁定书

省局纪委副书记、调研员陈显书

省局副调研员胡忠生

省局刑侦支队政委陈咏明

省局副调研员丁悦蔚

省局副调研员钟雄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打击处理组、技术鉴定组、法律

法规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1.办公室:设在省局刑侦支队,由陈德任主任(兼),

成员为邢方斌、陈青山。主要职责:负责对专项行动的协调

组织、信息情报收集、报送和通报,与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2.打击处理组:由陈海涛任组长,成员为庞柏松、王亚洲、蒙元森、

。主要职责:根据排查梳理破坏林地资源案件线索,

适时组织打击行动,依法立案侦办查处。

3.技术鉴定组:由杨艺任组长(兼),成员为陈德波、

李涯丽、田爱英、蔡森、吴君、赵帅。主要职责:根据案件

线索,提供现场技术鉴定,依法出具鉴定结论报告。

4.法律法规组:由郭松组长,成员为黎春玉。主要职责:

提供法律法规支持,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5.新闻宣传组:由陈德任组长(兼),成员为吴海青、

苏燕华。主要职责:负责编撰专项行动简报,协调电视台、

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6.后勤保障组:由史清河任组长,成员为黄峰、王青青。

主要职责:从办案经费、侦查设备、办案用车等方面强化保障,为专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四、工作重点

1.各类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擅自占用林地、

毁林开垦等行为;

2.在林区、保护区内非法采石、采矿、采沙的行为;

3.其他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工作从2014 年11 月初开始至2015 年1 月结束。- 6 -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 年11 月初-24 日)

各单位按照省林业厅、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工作

方案请于11 月19 日前报送省局专项办(刑侦支队)。

(二)排查整治打击阶段(2014 年11 月25 日-2015 年

1 月19 日)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存在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

行为的个人、企业、单位和区域进行逐一排查,并列出具体

违法行为的清单。省局将派出工作组,对全省各地区线索梳

理情况进行督察,对于未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的,要帮助分析

原因,督促线索排查工作。二是明确打击本辖区破坏林地资

源违法犯罪工作重点,集中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林区保护区

内非法采石采矿采沙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局将在排查筛选的

案件线索中,确定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三是抓住当地党

委政府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林地资源问题,坚持从

重、从快、从严的原则,有重点、分阶段地查破一批案件,

保持高压态势。对案情复杂、发现有渎职行为和查处阻力较

大的案件,将提请检察部门介入调查。

(三)总结阶段(2015 年1 月20 日-31 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长

效工作机制,并将工作总结及《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 7 - 行动汇总表》(见附件)于2015 年 1 月23 日前报送省局专项办。对在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结合

年度考核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

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省局将

继续派出督导工作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层层落实责任。

(二)排查梳理,深挖来源。要认真梳理林业部门和森

林公安机关受理及查处的案件和线索,从中发现一批涉嫌犯

罪线索。积极物建特情、耳目,充分利用群众举报、媒体曝

光等方式获取有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要树立

“花钱买情报”意识,采取深挖细查等方式,深入重点部位、

待业明查暗访,主动获取一批重要线索。

(三)加大联动,形成合力。要与林业、检察、公安等

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突出重点

部位区域、重点单位行业,全面开展清查整治。加大对投诉

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办力度;要对问题突出、违法行为集中的

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对地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督查发

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

(四)用足法律,依法侦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接- 8 -

受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开展审查工作,正确把握

罪与非罪的界限,凡达到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侦办,重

大案件要成立专案组重点侦查;凡涉及共同犯罪的,要依法

追究责任。严格规范执法,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对不属于自

己管辖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五)挂牌督办,严肃问责。省局将对一些地区破坏林

地资源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破坏

林地资源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对工作开展不力、排查

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隐瞒不报,整治重点存在薄弱环节,

将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案件没有查处,

隐瞒案件、包庇纵容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六)加强宣传,畅通信息。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

理、审查、汇总专项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和重大成果要及时

专报。对所查办案件的宣传要严格审批程序,由省局统一报

道。各单位要及时编撰工作简报并报送省局办公室(联系人:

吴海青,邮箱:1379623390@),省局将协调新闻媒体

开设专栏,选树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

各单位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

性质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局专项办。工作进展情况、相

关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要及时上报。

附件: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委〔2011〕45号)和全市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