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这三者 别再傻傻分不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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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这三者别再傻傻分不清啦!

百顺鑫企业服务平台2017-12-15 10:13 说到税务筹划也许很多人都比较陌生!也有的人根本不懂税务筹划是什么?通常大部分的人很容易就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搞混!一起跟小编来学习一下,关于税务筹划的那点事!别再傻傻分不清啦!前言: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摘要: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围绕涉税事宜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其核心是在正确理解税收思想、税法制定原则、税务管理、征收、稽核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其中心思想是把税收看做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成本,通过合理、合法的财务安排或者经营安排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我国税务筹划的开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对企业税务筹划更是如此。很多人认为税务筹划是大型企业的事情,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筹划空间,有的对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研究也大都停留在理论层面。本文目前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论述了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策略以及对税务筹划问题的一些思考。一起继续往下学习吧!

先说说,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之间的区别!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偷税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由此可以看出偷税是非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即指纳税人通过利用税法的漏洞,以合法形式来规避、降低或递延纳税义务的行为。企业避税的方式多样,从目前情况归纳,大致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税收的差异性避税。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避税,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等;利用行业税负差异避税,如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利用不同纳税主体税负差异避税,如内外资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利用不同投资方向进行避税,如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组织形式的改变,如分设、合并、新办;改变自身现有条件,享受低税收政策,如改变企业性质,改变产品构成,改变从业人员身份构成等。利用特殊税收政策,如三来一补、出口退税。2、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如对起征点、免征额等;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如投资能源、交通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再投资退税等,无时间限制。3、转让定价避税。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4、资产租赁避税。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

5、避税地避税。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6、让利销售避税。让利销售

减少销项税额,大幅降低销售价格,以换取价格优势,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但国家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受到影响,对企业有益而对税收不利。7、运用电子商务避税: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逃避关税。因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既推动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同时也给我国在内的各国税收制度提出了国际反避税的新课题。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

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之的区别在于:(1)联系偷税、避税、税务筹划的共性在于,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规避或减少税收负担。(2)区别① 法律性质不同。偷税具有违法性,是以非法手段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因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避税具有合法性但不具有合理性,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通过其经济行为的巧妙安排,来谋取税收利益,它有悖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意图;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它即不违背国家的税法又反映了政府税收政策的意图,因为税务筹划是按照国家税法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意图,在纳税义务确定之前所做的对于投资、经营。财务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

② 行为过程的内容不同。偷税是通过违法手段将应税行为转变为非应税行为,从而直接逃避纳税人自身的应税责任;避税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模糊行为”,即介于应税行为和非应税税务之间的,依照现行税法难以作出明确判定的经济行为进行一系列人为安排,使之被确认为非应税行为;税务筹划是通过避免应税行为的发生或事前以轻税行为来代替重税行为,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或综合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③ 行为的后果不同。偷税与避税将直接导致政府当期预算财政收入的减少,从而将影响政府职能的实现,进而影响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税务筹划由于其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促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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