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市化学药品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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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模板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在不同阶段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调整。

为了确保公众的健康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技术指导原则,帮助制药企业进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

二、变更分类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质量变更、工艺变更、成分变更、规格变更等。

根据变更的风险程度,变更可以分为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和一般变更等级。

三、变更研究的原则1.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药企业应该充分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考量。

2.制定变更控制计划:在进行变更研究前,制药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控制计划,明确研究目标、方法和时间计划等。

3.开展变更研究:根据变更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制药企业应采用适当的实验设计和方法进行变更研究。

研究范围应覆盖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工艺等方面。

5.严格遵循法规要求:制药企业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确保研究过程的合法合规。

6.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变更研究必须建立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上,研究结果应具有可重复性和严密的科学性。

7.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在变更研究中,制药企业应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包括质量变更的原因和依据、研究设计和结果、变更对药物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8.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对于进行重大变更的化学药品,制药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保变更后的药物在安全性上与原产品一致或更优。

四、总结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药品的质量安全。

制药企业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根据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有序开展变更研究工作。

通过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变更后的药物仍然符合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1已上市化学药物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引原则(征求意见稿)四月一、概述本指引原则重要用于指引药物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生产公司,如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物旳药学变更研究。

本指引原则合用于已上市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

根据变更对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旳风险和产生影响旳限度,本指引原则对所述及旳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档变更、微小变更。

对药物旳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旳也许性为重大旳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对药物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旳也许性为中档旳变更属于中档变更;对药物旳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旳也许性为微小旳变更属于微小变更。

药物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药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旳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物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旳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本。

注册阶段旳研究工作越系统、进一步,生产过程中积累旳数据越充足,对上市后旳变更研究越有协助。

持有人可以参照本指引原则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

持有人也可以在对药物及其工艺、质量控制等不断进一步理解旳基本上,采用ICH 指引原则(如ICH Q12等)中旳多种变更管理工具,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这将更有助于持有人积极对已上市药物进行持续改善和创新。

本指引原则涵盖旳变更情形波及:制剂处方中辅料旳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旳供应商变更、注册原则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长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旳重大变更、中档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旳研究验证工作。

本指引原则列出旳上述内容为一般性技术规定。

持有人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宜结合品种特点和变更状况开展研究,并不局限于本指引原则列举内容。

同步,本指引原则不能涵盖已上市化学药物旳所有变更情形,对于未列举旳变更情形,持有人可参照本指引原则、根据变更具体情形开展研究。

本指引原则中提及旳各项研究工作旳具体规定可参照颁布旳有关技术指引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确保药品变更不会对药物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产生不良影响。

下面将从原则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详细阐述。

一、背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药领域的发展,药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也不断更新和改进。

已上市的化学药品也需要进行变更,以达到更好的疗效和药品质量。

然而,任何形式的变更都可能对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产生潜在的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变更的安全有效性,制定《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该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制药企业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以规范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

通过科学严谨的研究,评估药品变更对药物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为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证药品变更的安全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料药源自不同供应商、制剂成分和配方变更、工艺和装置变更、包装和包装材料变更等。

四、具体内容该指导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变更研究的评估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变更,制药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变更研究方案和评估方法。

方法应采用科学、可靠的原则和技术手段,确保能够准确、全面地评估药品变更对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

2.变更研究的参数和判据:根据药品变更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估参数和判据。

参数可以包括药物成分的含量、纯度、稳定性等。

判据则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和药物规定的合理标准来确定。

3.变更研究的测试方法和数据分析:制药企业需要选择适合的测试方法和工具来进行实验,对实验数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

数据的统计学处理和评估将决定药品变更的结论和结果。

4.变更研究的报告:研究完成后,制药企业需要整理和归纳研究成果,编写报告。

报告应包括变更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引言:化学药品是指以化学方法合成的药品,其生产工艺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在药品上市后,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工艺或者适应法规的变化,可能需要对药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然而,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可能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生产工艺变更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评估。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指导原则,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研究工作。

一、药品生产工艺变更评估1.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首先需要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药效和稳定性等方面。

通过实验和分析,得出变更是否会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结论。

如果存在不利影响,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改进。

2.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的影响:药品安全性是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重要考虑因素。

需要评估变更是否会引发有害反应或者增加药品的毒性。

如果存在安全性的问题,则需要考虑其他替代方案或者改善措施。

3.评估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药品有效性是药品的核心属性,需要评估变更是否会降低药品的疗效。

通过实验和临床试验,可以得出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二、开展合理的研究工作1.明确生产工艺变更的目的和需求:在进行研究之前,需要明确生产工艺变更的目的和需求,例如提高产量、降低成本或者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这有助于研究的方向和内容的确定。

2.制定研究方案:根据目的和需求,制定合理的研究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实验设计、样品选择、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等,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3.开展实验研究: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实验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性质的测试、稳定性的研究和药效的评价等。

通过实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得出对生产工艺变更的建议或者结论。

4.进行临床试验:如果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应根据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并按照伦理要求和法规开展试验。

通过临床试验的结果,评估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

已上市化学药品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已上市化学药品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指导原则编号:Array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17年1月目录一、概述 ....................................................................................................... - 2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 3 -(一)药品生产企业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主体 ................................ - 3 -(二)全面、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 - 4 -(三)研究用样品的选择原则.................................................................................................... - 6 -(四)关联变更的研究原则........................................................................................................ - 6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 - 7 -(一)总体考虑............................................................................................................................ - 8 -(二)变更分类.......................................................................................................................... - 11 -四、变更药品制剂生产工艺 ..................................................................... - 15 -(一)总体考虑.......................................................................................................................... - 15 -(二)处方变更分类.................................................................................................................. - 16 -(三)工艺变更分类.................................................................................................................. - 26 -五、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 30 -(一)品种概述.......................................................................................................................... - 30 -(二)立题合理性...................................................................................................................... - 3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31 -(四)变更研究.......................................................................................................................... - 33 -六、口服固体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 41 -(一)品种概述.......................................................................................................................... - 41 -(二)立题合理性...................................................................................................................... - 4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41 -(四)变更研究.......................................................................................................................... - 42 -七、注射剂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 50 -(一)品种概述.......................................................................................................................... - 50 -(二)立题合理性...................................................................................................................... - 5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51 -(四)变更研究.......................................................................................................................... - 52 -参考文献 ..................................................................................................... - 60 -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O一九年十一月目录一、概述 (2)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3)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5)四、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9)五、变更制剂生产工艺 (22)六、变更原料药生产场地 (28)七、变更制剂生产场地 (31)八、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 (37)九、变更生产批量 (38)十、变更注册标准 (42)十一、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 (46)十二、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 (52)十三、增加规格 (54)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56)附录二、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65)参考文献 (67)名词解释 (69)著者 (69)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

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重大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重大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中等变更是指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中度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微小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微小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注册阶段的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分类,也可以在对产品及工艺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变更管理工具的运用,对变更进行分类和管理,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情形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引言:药品的变更是指已经上市的药品在其注册批件所批准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质量控制手段、包装、规格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的情况。

药品的变更是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指导药品变更研究工作,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药品变更分类根据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影响程度,将药品变更分为三类:A类变更、B类变更和C类变更。

1.A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较小,审核准入门槛较低。

如包装规格调整、包装材料更换等。

2.B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适中,需要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如原料供应商更换、生产工艺调整等。

3.C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较大,需要开展较为完整、全面的研究工作。

如原料配方变更、生产设备更换等。

二、药品变更研究技术要求根据药品变更的分类,制定相应的研究技术要求,确保变更后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符合要求。

1.A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包装规格调整的变更要进行包装材料的透气性、光透过性、物理强度等相关研究。

(2)对包装材料更换的变更要进行药品稳定性、药物释放性等相关研究。

2.B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原料供应商更换的变更要进行原料质量标准的比较和合规性评估。

(2)对生产工艺调整的变更要进行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溶出度等相关研究。

3.C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原料配方变更的变更要进行原料相容性、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药物释放性等相关研究。

(2)对生产设备更换的变更要进行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溶出度等相关研究。

三、药品变更研究报告要求药品变更研究报告是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审评机构评估变更的依据。

药品变更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变更的原因和目的。

2.变更的内容和范围。

3.变更前后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比较和评价。

4.变更后药品的质量控制手段和规范。

5.变更后药品生产工艺的参数设定和控制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化学药品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推进,已上市的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成为提高药品质量、降低成本和增加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进行工艺变更时,必须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以确保变更的安全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就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的技术指导原则进行阐述。

二、变更管理1.变更评估:在进行实用工艺变更之前,应进行全面的变更评估,包括对影响因素的分析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应结合药品性质、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变更知识管理:针对实用工艺变更,应建立完善的变更知识管理体系,确保变更的准确记录和及时传递。

同时,应建立变更信息库,收集、整理和系统化变更相关的信息,为变更决策和实施提供依据。

3.变更控制策略:在变更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控制策略,包括变更的责任人、变更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流程、变更后验证的内容和方法等。

同时,变更控制策略应与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确保变更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三、变更管理流程1.变更提案:通过组织评审和协商确定实用工艺变更提案,明确变更的目标、范围、内容和实施计划。

2.变更评估:根据变更提案,进行全面的变更评估,包括变更的影响因素、风险评估和对现有工艺的影响程度等。

评估结果应详细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决策。

3.变更审批:根据变更评估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确定变更计划和实施措施。

4.变更实施:按照变更计划和实施措施,进行实用工艺变更的实施工作。

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变更的记录和追踪,并进行适当的验证和验证,确保变更结果符合要求。

5.变更验证:对于实用工艺变更后的药品,应进行验证和验证工作,以确保变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验证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变更风险评估1.变更风险识别: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变更范围,识别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危险因素。

2.变更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考虑。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
导原则。

一、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要求按照三大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质量可以满足技术规范、可以确保给药效果、不会加重疾病的症状。

2、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必须要求严格按照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规范进行,以确保变更后的质量可以满足药品生产合格要求。

3、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确保变更前后药品的药效一致性,变更后的药品仍要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4、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要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符合GMP 规范。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对于已上市的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必须要求充分了解变更前后药品的差异情况,完成统计处理和结果评估。

2、对于变更前后药物的药学变更研究,一般应采用新的和变更后的药物分别与变更前的药物进行比较研究,以确保变更后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对于变更前后药物的比较研究,需要考虑服用后药物在体内的分布、代谢、排泄等药学特性,以确保变更后药品的药效。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规范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确保其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本文将从变更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技术指导原则的内容和要点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药品市场的需求变化,化学药品的上市后往往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变更,如工艺改进、原料变更、包装改进等。

这些变更对药品的质量和疗效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变更研究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因此,制定《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技术指导原则的内容和要点1.变更研究的目标和要求:明确变更研究的目标是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要求变更研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药品注册申报和审评的技术规范。

2.变更分类和等级:根据变更的影响程度和风险,将变更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主要变更、一般变更和次要变更。

对于不同等级的变更,要求进行相应的实验研究和评估。

3.变更研究的方法和设计:要求变更研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计。

包括相关性评估、实验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

要求变更研究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4.变更后质量评估:变更研究完成后,要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其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符合相关要求。

这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药理学和毒理学评价等。

三、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变更研究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变更研究的计划和流程。

2.在变更研究实施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记录和数据管理,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注重变更研究的文件和报告的撰写和审核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4.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确保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5.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共享研究结果和经验,提高变更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通过遵循上述技术指导原则,可以确保已上市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H】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二OO八年一月目录一、概述一、概述………………………………………………………………………………………………………………………………2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3三、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7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5)15五、变更药品制剂的生产工艺五、变更药品制剂的生产工艺 (24)24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 (31)31七、变更药品注册标准七、变更药品注册标准 (37)37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 (41)41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44)44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 (50)50十一、变更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单独改变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 (54)54十二、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十二、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58)58附录一、药物附录一、药物溶出溶出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63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 (72)72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75)75参考文献参考文献........................................................................................................................................................................................................................7777名词解释名词解释........................................................................................................................................................................................................................8080著者 (81)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20》全文及起草说明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20》全文及起草说明

附件3-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上市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

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重大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中等的变更属于中等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微小的变更属于微小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注册阶段的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

持有人也可以在对药品及其工艺、质量控制等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采用ICH 指导原则(如ICH Q12等)中的各种变更管理工具,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情形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

本指导原则列出的上述内容为一般性技术要求。

持有人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宜结合品种特点和变更情况开展研究,并不局限于本指导原则列举内容。

同时,本指导原则不能涵盖已上市化学药品的所有变更情形,对于未列举的变更情形,持有人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根据变更具体情形开展研究。

本指导原则中提及的各项研究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考颁布的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附件3-2《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基本情况1、起草目的本指导原则是作为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的配套文件进行起草的。

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分别属于审批类变更、备案类变更、报告类变更。

本指导原则根据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将变更分为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并在指导原则中列举不同变更事项下典型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的情形,以及需要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为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和管理提供参考。

2、主要内容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事项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

这些事项参考了2007年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中列出的化学药药学变更事项,部分事项进行了合并,增加批量变更、贮藏条件变更。

本指导原则与2007年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3、参考文献本指导原则是在我国已发布的《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础上,参考FDA、EMA、ICH对变更的分类以及相关指导原则,并结合国内研发与生产现状进行撰写。

4、与ICH Q12 的衔接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部分。

为将来能够与ICH Q12实施相衔接,本指导原则在概述中写明,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也可以在对药品及其工艺、质量控制等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采用ICH 指导原则(如ICH Q12等)中的各种变更管理工具,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

5、其他(1)本指导原则提出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口服缓释/控释制剂和肠溶制剂处方变更中的中等变更,均应按照审批类变更提出补充申请。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O一九年十一月目录一、概述 (2)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3)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5)四、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9)五、变更制剂生产工艺 (23)六、变更原料药生产场地 (28)七、变更制剂生产场地 (32)八、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 (37)九、变更生产批量 (38)十、变更注册标准 (42)十一、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 (46)十二、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 (52)十三、增加规格 (54)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56)附录二、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65)参考文献 (67)名词解释 (69)著者 (69)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

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重大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重大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中等变更是指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中度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微小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具有微小潜在不利影响的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注册阶段的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分类,也可以在对产品及工艺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变更管理工具的运用,对变更进行分类和管理,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情形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目录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生产工艺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这些变化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和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工艺变更。

对于按化学药品管理的发酵类产品、胰岛素类产品等品种,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或生物制品指导原则开展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在2008年版变更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变更部分进行了细化,主要阐述生产工艺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

本指导原则中所例举的数据范围均仅具参考价值,持有人可结合产品具体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 类变更属于中等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帮助持有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所指变更是针对已上市化学药品提出的。

因此,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本指导原则中提及的各项研究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见已颁布的相关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或其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如果通过其他科学的研究工作所得到的结论亦能证明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负面影响,在有充分依据的基础上,可以不必完全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可能需要进行多种变更,以满足新的疗效要求、改进安全性或提高制造效率。

然而,这些变更必须经过科学的研究和评估,以确保其对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并提供实施建议。

二、概述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是指对已获批上市的化学药品进行任何改变或修改的研究。

这些变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剂型、生产工艺、原料来源、包装和标签、药物配方等多个方面。

变更研究的目标是评估变更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以确保变更后的药品依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技术指导原则1. 变更研究的先验评估在进行任何变更研究前,应首先进行充分的先验评估。

这包括对变更的目的、需要、风险和成本效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先验评估应基于科学依据和现有文献,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

2. 变更研究的设计和实施变更研究应采用科学严谨的设计和实施方法。

首先,应明确研究的目标和假设,并设计合适的实验方案和研究流程。

其次,应确保实验条件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并进行统计分析。

3. 变更研究的数据分析和解释变更研究的数据分析和解释应基于科学原则和统计学方法。

首先,应对实验数据进行归类和整理,并统计分析结果。

其次,应通过比较变更前后的数据,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

最后,应科学解释结果,并与先前研究及相关文献进行对比,以得出结论和建议。

4. 变更研究的结果评估与监控变更研究的结果应根据科学原则进行评估和监控。

首先,应对研究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变更引起的质量问题、安全性风险和疗效改变进行分析和评价。

其次,应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定期追踪和评估变更后的药品使用情况和效果,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实施建议1. 加强变更管理团队的组建和培训,确保团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旨在指导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技术并确保变更后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

下面将对指导原则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引言部分对指导原则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阐述。

已上市化学药品是指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并批准上市销售的化学药品。

随着药物生产技术和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研制和使用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稳定性、效价、制剂、原料药等变更需要进行药学研究评价等。

指导原则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的研究技术要求,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的持续稳定性。

二、指导原则重点介绍了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类型、变更流程、研究技术要求等。

1.药学变更类型:指导原则列出了常见的药学变更类型,如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原辅料变更等,并对每个变更类型的研究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描述。

2.变更流程:指导原则规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流程,包括变更评价、研究方案制定、研究实施、数据分析等环节。

其中,变更评价是核心环节,需根据指导原则对变更类型进行评估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研究方案。

3.研究技术要求:指导原则对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药物质量评价、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不良反应评估等。

其中,药物质量评价是重要的研究内容,需对变更后的药物进行严格的理化测试和稳定性研究。

三、指导原则还对相关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说明。

在药学变更之前,企业需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药学变更之后,需要对变更后的药品进行监测,确保质量和疗效的稳定性。

四、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机构。

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通过遵循《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可以有效指导已上市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确保变更后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得药学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上市化学原料药与化学制剂。

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可控性得风险与产生影响得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得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对药品得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得可能性为重大得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得可能性为中等得变更属于中等变更;对药品得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得可能性为微小得变更属于微小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得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得研究与数据积累为基础。

注册阶段得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得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得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研究与分类。

持有人也可以在对药品及其工艺、质量控制等不断深入理解得基础上,采用ICH 指导原则(如ICH Q12等)中得各种变更管理工具,对变更进行研究与分类,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与创新。

本指导原则涵盖得变更情形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得变更、原料药与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得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与容器变更、有效期与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得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得研究验证工作。

本指导原则列出得上述内容为一般性技术要求。

持有人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宜结合品种特点与变更情况开展研究,并不局限于本指导原则列举内容。

同时,本指导原则不能涵盖已上市化学药品得所有变更情形,对于未列举得变更情形,持有人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根据变更具体情形开展研究。

本指导原则中提及得各项研究工作得具体要求可参考颁布得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登记号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上市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

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

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重大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中等的变更属于中等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微小的变更属于微小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属于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部分。

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注册阶段的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持有人可以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

持有人也可以在对药品及其工艺、质量控制等不断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采用ICH 指导原则(如ICH Q12等)中的各种变更管理工具,对变更进行研究和分类,这将更有利于持有人主动对已上市药品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情形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并列举了每种变更情形下的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以及需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

本指导原则列出的上述内容为一般性技术要求。

持有人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宜结合品种特点和变更情况开展研究,并不局限于本指导原则列举内容。

同时,本指导原则不能涵盖已上市化学药品的所有变更情形,对于未列举的变更情形,持有人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根据变更具体情形开展研究。

本指导原则中提及的各项研究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考颁布的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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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化学药品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17年1月目录一、概述 ....................................................................................................... - 2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 3 -(一)药品生产企业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主体................................. - 3 -(二)全面、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 4 -(三)研究用样品的选择原则..................... - 6 -(四)关联变更的研究原则......................... - 6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 - 7 -(一)总体考虑 ............................................ - 8 -(二)变更分类 .......................................... - 12 -四、变更药品制剂生产工艺..................................................................... - 15 -(一)总体考虑 .......................................... - 15 -(二)处方变更分类 .................................. - 17 -(三)工艺变更分类 .................................. - 26 -五、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30 -(一)品种概述 .......................................... - 31 -(二)立题合理性 ...................................... - 3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31 -(四)变更研究 .......................................... - 33 -六、口服固体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41 -(一)品种概述 .......................................... - 41 -(二)立题合理性 ...................................... - 4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41 -(四)变更研究 .......................................... - 42 -七、注射剂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及信息要求............................................. - 50 -(一)品种概述 .......................................... - 51 -(二)立题合理性 ...................................... - 51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 51 -(四)变更研究 .......................................... - 52 -参考文献 ..................................................................................................... - 60 -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生产工艺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这些变化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和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工艺变更。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对产品进行生产工艺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帮助药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所指变更是针对已上市化学药品提出的。

因此,变更及变更研究工作应以既往药品注册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

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变更研究越有帮助。

本指导原则中提及的各项研究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见已颁布的相关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或其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如果通过其他科学的研究工作所得到的结论亦能证明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负面影响,在有充分依据的基础上,可以不必完全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本指导原则所指变更均为产品获准上市后,针对其产品所进行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研究工作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药品生产企业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主体药品生产企业基于生产等方面的需要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应对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产品的性质等有着全面和准确的了解,当考虑对产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清楚变更的原因、变更的程度及对产品的影响。

变更研究工作的主体是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生产工艺变更前后产品质量、稳定性、生物学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还需注意对研究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变更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否符合国际现行标准,与原研产品质量是否一致、临床是否等效。

需特别注意加强对研究结果的自我评估。

(二)全面、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药品研制和生产各环节是紧密关联的,生产工艺某一方面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带来全面的影响。

当体外研究结果尚无法准确判定变更对产品的影响时,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这也是变更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研究工作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考虑:1.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的影响产品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需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考察和评估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包括对产品化学、物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等效性或/及稳定性方面任何改变进行的评估。

研究工作宜根据生产工艺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类别、原料药及/或制剂的性质,及变更对产品影响程度等综合考虑确定。

例如,对于生产工艺变更前后产品杂质变化的考察,宜首先选择或建立合理的色谱方法,对变更前后杂质状况(杂质种类和杂质量)进行比较性分析。

如果变更后产生了新的杂质,或已有杂质水平超出原有的限度时则需根据已发布的《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附件1或2来判断该杂质的含量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则应参照决策树来考虑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包括需要考虑进行相应的毒理学研究工作。

除本指导原则中各类变更项下建议进行的研究工作外,还需结合变更的特点及具体变更情况,选择其他重要项目进行研究。

如片剂某些生产工艺变更,除进行溶出/释放行为比较外,还需要考察其他重要的物理参数是否发生改变。

2.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后产品与原研产品的等同性或等效性生产工艺变更后产品应与原研产品保持质量等同,临床等效。

在对上述产品化学、物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等效性和/或稳定性方面进行研究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应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一般可通过对生产工艺变更前后考察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并与原研产品进行比较研究,判定变更后与变更前产品/原研产品结果是否是等同的。

这些比较研究既包括溶出度、释放度等项目的比较,也包括对药品稳定性等某一方面性质的全面比较分析。

生产工艺变更后样品稳定性试验一般采用3批样品进行3-6个月加速实验和长期留样考察,并与变更前1-3批生产规模样品稳定性数据进行比较。

稳定性试验产品具体批次和考察时间需根据生产工艺变更对产品品质的影响程度、产品的稳定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较大变更,或试验结果提示产品稳定性差的,建议选择较多的样品批次并延长考察时间。

对于注射剂的变更,稳定性试验用样品批次和考察时间还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某些情况下,产品生产工艺变更前后并不能保持等同或等效,即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仍希望实施这种变更,则需要通过药学、生物学等系列研究工作,证明实施这种变更不会对产品品质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研究发现某生产工艺变更引发新的降解产物,但进一步研究结果证实,该降解产物并不会引发安全性方面的担忧,这种变更仍可以实施。

(三)研究用样品的选择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发生在产品获准上市后的生产阶段,研究验证应采用商业化规模的样品。

生产工艺变更后产品与变更前产品/原研产品质量比较研究(如溶出度、释放度比较实验)一般采用变更前3批生产规模样品和变更后1-3批样品进行。

(四)关联变更的研究原则生产工艺某一项变更往往不是独立发生的。

例如,生产地点变更可能同时伴随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的变更,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变更可能伴随或引发药品质量标准变更,或同时伴随药品包装材料的变更等。

本指导原则将一项变更伴随或引发的其他变更称之为关联变更。

对于关联变更,研究工作可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各项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思路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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