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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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9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20110603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

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

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为了规范抗菌药物处方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 规范抗菌药物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

2. 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3. 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医务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小组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点评内容1. 处方书写规范性(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5)西药和中成药分别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6)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2. 处方用药适宜性(1)处方是否有明确的适应症,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

(2)处方是否有用药指征,是否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预防用药是否合理,是否根据患者病情、手术情况等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4)药物的选用是否适宜,是否根据病原菌种类、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5)使用前是否进行病原学送检,是否根据病原学检查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6)药物的用法用量是否适宜,是否根据药物特性、患者病情等制定合适的用药方案。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随着全球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处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减少不良反应,各国纷纷实施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概述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针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全面评估和点评的制度。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更加慎重,在真正需要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身上施用,从而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延缓耐药菌株的出现。

二、制度目标1.规范抗菌药物处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首要目标是规范抗菌药物的处方行为。

通过点评制度,对医生的处方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减少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2.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通过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点评,可以促使医生在处方时更加慎重,选择更加适宜的抗菌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3.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抗菌药物的使用往往伴随着一定程度的不良反应,如果能够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或减少使用剂量,就能降低患者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

三、点评内容和标准1.抗菌药物的指征点评制度首先要明确抗菌药物的指征,即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抗菌药物。

通常,抗菌药物适用于真菌、细菌等病原体引起的感染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交叉感染、手术感染、呼吸道感染等。

2.剂量和疗程的合理性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是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如体重、年龄、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3.合理的抗菌药物选择不同的感染疾病所需的抗菌药物种类有所差异,医生应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还需考虑其抗菌谱、药敏试验结果、患者过敏史等。

4.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评估抗菌药物的使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点评制度要求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要对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进行评估,并与其他用药进行相互作用的分析。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细则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细则

抗菌专项药物处方点评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药品说明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概述本方案结合抗菌药物特性及国家药品相关政策,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各项管理制度细化为可量化的条款,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评价,以此发现本院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便于后续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点评细则侧重点如下:1.适应症不适宜的;2.遴选药品不适宜的;3.用法用量、疗程不适宜的;4.给药途径不适宜的;5.更换抗菌药物不适宜的;6.特殊人群用药不适宜的;7.预防用药不适宜的;8.抗菌药物联用不适宜的;9.是否越级使用;1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否进行会诊并有会诊记录;11.使用前是否皮试;12.抗菌药物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13.是否进行病原学送检;14.其它用药情况不适宜的。

二. 抗菌药物专项处方点评标准附表1 常见抗菌药物的时间依赖型与浓度依赖型分类分类PK/PD 参数抗菌药物时间依赖型(短PAE)T>MIC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曲南、部分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恶唑烷酮类、氟胞嘧啶时间依赖型(长PAE)AUC24/MIC四环素类、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氟康唑、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碳青霉烯类浓度依赖型C max/MIC 或AUC24/MIC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甲硝唑、两性霉素B。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根据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为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落实2012年南通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目标任务,加强我院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特制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

一、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医务科、感控科、药学部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学室等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

药剂科负责具体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及咨询工作。

二、点评范围:全院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实际处方、医嘱低于50份的,应全部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病历。

三、点评内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1、适应症不适宜;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及医保、新农合报销品种;5、用法用量不适宜:6、联合用药不适宜;7、重复用药;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症用药;2、用药与诊断不相符合;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六、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守则1.doc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守则1.doc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1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医院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具体工作。

3、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3、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予以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在院内共享信息栏进行公示。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6、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7、医院药学部会同医务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抗菌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1、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

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

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

根据各科室特点制定考核指标。

2、点评内容
(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①处方点评小组每月要对各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将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汇总送交医务科备案。

②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科。

3、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1.目的:为了规范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管理,规范医疗用药行为,促进合理安全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

3.定义:无4.内容:4.1 点评内容4.1.1 医院实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每月进行一次。

点评人员由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组成员组成。

4.1.2 除上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处方及医嘱的管理要求外,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执行医院下发的《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4.2 点评标准及方法4.2.1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医嘱点评标准及内容4.2.1.1 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内科和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历。

每个季度抽取使用万古霉素、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病历各10份进行点评。

4.2.1.2 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及品质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预防感染应选用有循证医学证据的头孢唑林、头孢呋辛;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当医院 MRSA 发生率高时,可选用万古霉素。

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万古霉素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 小时开始给药。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专项点评制度为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点评组织: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药事管理和药物与治疗学组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和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为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理论、技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支持。

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专项日常工作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完成。

二、点评要求:1、每月按照相关规定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进行专项点评。

2、每月组织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住院医师所开具的医嘱进行专项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处方或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外科、呼吸科、心内科、神经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每月抽取的抗菌药物处方不得低于处方总数的1%,抗菌药物医嘱不得少于30份。

3、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

医院定期公布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用药处方。

三、处方点评结果具体参照《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四、监督管理:1、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相关科室和人员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2、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版)》要求,以及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

一、在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指导下,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和纪检科负责不合理用药处方的反馈和监管。

二、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包括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重点抽查呼吸内科、感染科、外科、儿科、ICU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三、处方点评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是否有使用抗菌药物指征;(2)抗菌药物选用是否恰当;(3)药物用法用量是否正确;(4)清洁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是否恰当;(5)有否做药敏,是否按药敏结果用药;(6)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是否规范;(7)联用或超药敏使用抗菌药物有否说明理由。

四、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方式:(1)基于每月的门诊处方点评,重点关注儿科、外科、眼科、皮肤科等使用抗菌药物较多的科室,同时每月抽查至少100份住院病例,评价抗菌药物使用情况;(2)对Ⅰ类清洁手术病种及介入手术进行专项检查,评价分析预防使用合理性;(3)每月结合本院细菌耐药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比例、使用强度等数据,进行抗菌药物使用评价分析;(4)对非常态化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专项评价分析,提出预警干预措施;(5)处方点评结果分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不合理用药)处方、超常处方三类。

五、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监管处理:(1)每月点评发现的典型不合理处方经医务科、院感科、质控科专家审核后,由医务科当事医生和科室主任,要求一周内提出书面说明,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药事委员会,并留档;(2)对超常处方情况专家组可请当事医生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当面说明理由或检讨;(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4)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作为医院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考核指标之一,与绩效考核挂钩;(5)对多次无正当理由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人员,医务科和纪检科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扣罚;(6)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7)对以下临床使用非常态化情况的抗菌药物开展调查,并及时采取警告、暂停使用、更换、清退等措施:使用量异常增长的、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违规销售的、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随着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滥用,耐药菌的出现及传播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科学地使用抗菌药物,医院应建立起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的专门制度1.明确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范围:抗菌药物的处方遵循医院的管理制度,并在临床科室规范中明确规定。

2.明确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要求:首次处方抗菌药物需按规定流程与医疗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并获得医生书面审批。

抗菌药物的进一步处方需及时更新、续方以及短期疗程必要时加药,也需按规定流程与医疗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并获得医生书面审批。

各科室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专门的监控制度,确保抗菌药物处方合理性。

3.针对门诊、住院、急诊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部门:明确抗菌药物只能由相关资质医师处方,并全程记录药物名称、用量、疗程等。

住院部门:明确抗菌药物的处方是强制性要求,涉及到抗菌药物处方的手术科室,术前需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说明。

急诊科室:迅速制定规章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疗程合理。

二、医嘱专项点评的制度1.建立医嘱专项点评委员会,由医疗专家、抗感染专家、药学专家等组成,定期对院内医嘱进行点评。

2.点评标准: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是否准确;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是否合理;医嘱是否根据抗菌药物的敏感性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医嘱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重复用药;医嘱是否明确监测指标和疗效评估;医嘱中是否存在没有必要的联合用药等。

3.点评内容与方式:每个科室定期进行抗菌药物的点评工作,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的结果应记录到医疗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根据点评结果可以修改和体检相应处方规范的内容。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降低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同时,通过点评制度可及时纠正不合理医嘱,提高治疗水平。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建立需要医学专家、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合作,才能达到控制抗菌药物滥用的目的。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抗菌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处方行为,落实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为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药剂科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抗菌药物应用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九条药剂科会同医务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每个月组织对25% 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 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 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雄县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的精神要求,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医务科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医院医务科、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具体工作。

每月由药剂科抽取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100张,每个临床科室提供本科室25%医师抗菌药物的医嘱单给药剂科进行点评,重点抽查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病例。

3、医院根据卫生部规定,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奖罚和公示,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提出表扬并在全院公示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6、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务科、药剂科。

7、医务科、药剂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1、由医务部、药事部主任联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临床科室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药事部每个月组织对临床科室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及一类切口手术的病例。

内科每名医师的处方和医嘱不少于50份,外科、妇产科每名医师不少于30份,点评结果上报医院。

3、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科室绩效工资考核予并给与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加大抗菌药物处方查处力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长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依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2次以上超长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其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处方点评依据及规定
见附件1)
附件:
卫生部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静滴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4、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日益严重,给医疗卫生服务和抗感染治疗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降低耐药性的风险,各国纷纷出台措施和规定,其中之一就是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当导致耐药性问题逐渐严重,各国纷纷意识到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人们开始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主要通过点评和评估来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制度目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抗菌药物的科学合理使用,降低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风险,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浪费,防止细菌的耐药性进一步扩散。

三、制度原则(一)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原体的药敏结果、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

(二)明确指导原则: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医嘱时,应当明确指导患者用药的剂量、频次、疗程和注意事项等,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三)个体化原则:医生应当根据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个体化地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治疗效果。

四、制度实施(一)医生培训:医生需要接受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并熟悉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实施要求。

(二)处方点评: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小组或专家组,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使用不当的情况。

(三)监测和反馈: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统计,并向医生提供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

五、制度效果与挑战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风险,提升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

然而,该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医生的培训水平不足、资源缺乏等问题,需要政府、医院和医生共同努力克服。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组织处方、医嘱点评小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3.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4.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务科、药剂科。

5.医务科、药剂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6.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7.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小组”。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具体名单:略2、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小组具体名单:略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4. 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敏结果合理用药。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 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 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三、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小组的职责和任务1、我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个科室不少于3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点评结果上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3、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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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医院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具体工作。

3、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3、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予以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在院内共享信息栏进行公示。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6、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7、医院药学部会同医务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8、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9、本制度所指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结核药、抗寄生虫药、抗病毒药、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在此不列为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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