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证明(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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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证明

办公地址证明

□否)已设定了抵押。

二、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注册公司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借期共6年。自201X年12月7日起至 201X 年12月6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借该房屋地址仅作为注册公司使用。

3、租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借地址,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地址租借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地址每年租金共元。

(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

2、支付方式为: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

3、支付账号: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注册公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费用与乙方无关。

(二)房屋自身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关于租借地址给乙方作为注册公司的信息保密。

2、甲方有义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注册公司地址所需要的文件及出面帮助乙方完成公司

注册变更地址的程序。

3、乙方公司运营产生的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的房屋地址。

六、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我们整理了以下

附送:

办公场所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第一篇:

办公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兹证明:

*****公司,办公室(办公场所)所在地为,共有办公室一间,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室所有权系所有,现已租赁给*****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室使用,租赁费按年缴纳,租金每年人民币叁仟元整,场地租赁期限自年月月日止。该办公室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特此证明!

年月日 ********1

第二篇:

办公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兹证明:

贵州国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办公室(办公场所)所在地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区a6号标准厂房,共有办公室三间,房屋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办公室所有权系贵州大龙(亚洲鞋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现已租赁给贵州国泰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室使用,租赁费按年缴纳,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场地租赁期限自日至年月

特此证明!

贵州大龙(亚洲鞋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201X年3月15日1

第三篇:

办公场所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我在深圳要在一栋商住楼内租房注册公司,房屋租赁所要求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办公证明。有点麻烦的是这个商住楼内没有业主委员会,要上每业主家上门询问并签名。

请麻烦能否提供一下业主意见书,谢谢!。

不一定非要业主委员会证明,写一份办公场所证明,找物业管理盖个章就可以了。

我上传不了图片,给你写下大概格式吧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房屋所有人: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

说明:

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

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款第

1、

2、

3、

6、 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款第

4、

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

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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