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册消防工程师-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

姓名:__________

指导: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2017-08-08 11:56

气体灭火系统根据其灭火剂种类、灭火机理不同,其适用的范围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三、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下面分类进行介绍:

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本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三、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其他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