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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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范文模板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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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人发〔201X ] 98号)以及省、市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

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

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

2018年县委党校绩效考核办法

2018年县委党校绩效考核办法

县委党校
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县委政府关于绩效工资考核的有关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对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订如下:
一、考核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个人、科室自评和单位组织相结合;
(四)根据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二、涉及人员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在职在岗
并在年终考核等次称职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成员
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 主任科员
成员:****** 办公室主任
****** 教研室主任
****** 主管会计
四、考核具体内容
主要考核职工遵守《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和党校各项工作制度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分/总分*分值。

分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总分。

六、具体标准
加分条件:
①全年满勤加10分。

②当年工作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0分,受部门表彰的加5分;市级以上按10分递增分。

③上报信息、新闻被县级采用或发表的每篇加2分,市级以上按2分递增;调研报告、科研论文被县级采用或发表的每篇加2分,市级以上按5分递增。

县委党校
2019年1月4日。

【住建方案】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方案】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方案】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扎实推进我局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有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落实,根据灵川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灵川县2018年度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灵绩发[2018]6号)、《关于印发灵川县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灵绩发[20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圆满完成我局承担的区、市、县绩效管理与考评目标为指向,全面落实上级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促进经济稳步增长、推进社会稳定进步为中心,以目标责任分解为基础,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为手段,以绩效考评结果、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督促引导全局机关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为推进“桂林北新城”和“桂灵都市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1.对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力求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认真研读、吃透县绩效办下发的文件精神,明确考评目标、方案和评分细则。

2.要仔细对照绩效管理与考评方案和评分细则,逐项逐条梳理,查缺补漏,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区、市绩效管理与考评的项目,除认真做好工作台帐外,还要做好现场核验工作)。

3.务必做好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

凡属我局牵头负责的区、市绩效考评项目(如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示范书记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要及时深入了解工作动态,准确掌握工作滞缓原因,切实加强与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工作督促强化工作整改,同时要及时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向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寻求他们协调解决,避免因工作主观原因导致绩效考评被扣分,确保绩效考评不扣分或少扣分。

4.要进一步明确牵头承评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责任,避免追责。

2018年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

2018年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

2018年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局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对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激励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局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和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坚持按绩受奖,奖不虚施的原则;坚持同一事迹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局组织人事处是奖励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工作。

第五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予奖励:(一)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年终考核成绩优异的;(二)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开创本部门或本单位工作新局面中有显著贡献的;(三)在制定或执行计划中,为国家、集体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显著贡献的;(四)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显著提高的;(五)在重大活动中为国家或集体争得荣誉或利益,或在某项大型活动中为省、市、局争得荣誉的;(六)执行某项重大或特殊任务有显著功绩的;(七)防止或消除事故,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九)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合法权益有功的;(十)在其他方面先进事迹突出的。

第六条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

先进工作者、模范工作者为定期奖励;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为随时奖励。

第七条各奖励种类的使用和奖励标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本年度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奖励条件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发给一次性奖金300元;其中成绩显著的,可推荐为市级优秀,发给一次性奖金500元;连续三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省级优秀,发给一次性奖金8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内商人函〔2020〕20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关于反馈2018年度考核综合情况的函》,我厅认真对照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上报,请审核。

附件: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5月18日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职能职责方面问题一:全区口岸过货量未完成同比增长6%的目标。

整改情况:2018年,全区口岸货运量9133.56万吨,同比增长4.9%,未完成增长6%的考核指标。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煤炭产能调控政策规定,海关总署以2017年进口煤炭量为基数,对煤炭进口量进行技术性压减,口岸煤炭进口量大幅减少。

为此,艾丽华副主席专门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并派出工作组专门向国家外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等有关部委汇报,恳请对中蒙煤炭贸易予以政策倾斜,组织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外办、自治区口岸办、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商讨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考核目标还有差距。

2019年,我厅在推进口岸智能卡口、支持基层口岸货运通道建设、清理整顿口岸收费、提升口岸通关协作水平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最大限度降低煤炭进口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

压减煤炭进口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向自治区政府汇报,货运量不再列入2019年考核指标。

问题二:业务工作应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大外贸、特别是项目引进工作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稳外贸工作力度。

2019年,连续四周在6个外贸重点盟市举办了全区外贸政策和操作实务千人大培训,帮助外贸企业了解、掌握外贸政策和相关操作实务;继续深化包保责任制,及时掌握各盟市和重点外贸企业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分类指导;以加工贸易产业承接合作的方式引进外向型项目,组团参加了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推动参展企业和粤港等地的采购商建立联系。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武政办〔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武汉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农业部等13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精神,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市“菜篮子”工程在体制创新、机制健全、生产发展、供给有效、流通顺畅、品质安全、调控有力等方面实现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度工作目标如下:(一)确保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不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力争增长2%;猪肉产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水平。

(二)科学合理实施“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促进市场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和改造工作得到具体落实;每个社区平均建有“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达到4个以上。

(三)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次数不少于4次;“菜篮子”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建立健全市级“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并实施一系列生产扶持、市场流通及消费者补贴调控政策;“菜篮子”价格指数在36个大中城市中保持在中下游水平。

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条件

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条件

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条件:(一)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二)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入常态化,每年组织培训。

凡符合申报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三)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培训考核。

. 工作年限年[年限计算到年(年为提前申报),下同],并在年年底前(年为提前申报)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的,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 工作年限年,并在年年底前(年为提前申报)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 年底前学徒期满(见习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四)年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工需具有高中文化或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文化补习合格证书。

对不具备高中文化的人员,可先申报培训考核,但考核合格后暂不发放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待取得相应的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后,再发放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 连续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名、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名;.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持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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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表现作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的活动。

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接受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按时提交上一年度本人执业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的个人总结材料。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课时的具体核算办法。

第五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执业实绩考核与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考核、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六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

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审定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等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初审工作。

第七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于每年的一月至三月集中进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秘[2018]93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5.28【实施日期】2018.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18〕9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就2018年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共48家。

二、考核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五个部分。

(一)重点工作(5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等。

其中,重点工作少于5项的部门,根据其“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增加考核内容。

(二)基础工作(20分)。

包括公文运转、会议办理、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社情民意回应办理、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落实(2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性督查、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评价(10分)。

包括省政府领导评价(5分)、群众满意度调查(5分)。

(五)创先争优(10分)。

包括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发文表扬或奖励(通报批评)情况,受省委、省政府问责情况,争取国家重要改革试点、重大项目、资金情况,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国争先进位情况等,实行加(扣)分制。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12.18•【文号】人社部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12月18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依据本规定给予奖励。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的其他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是指事业单位法人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应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时代性、导向性、实效性,丰富奖励形式,发挥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10.23•【字号】宁质监人〔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质监人〔2018〕105号局机关各科(室、部门),直属各单位:2018年,按照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内部绩效管理考评,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局2018年度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10月23日2018年度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8〕42号)关于“全面开展机关单位内部绩效考评”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更好地完成我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在《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基础上,全面开展内部绩效管理,逐级分解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考评对象局内设各科室(部门)、直属各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目标责任分解。

将我局2018年绩效管理指标的每个年度工作目标,按科室(部门)内部岗位职责或工作分工,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经办人。

(二)开展内部绩效考评一是对下属单位的考评。

对直属技术机构的考评,市计量所考评局年度绩效指标中的第六个一级指标“计量基础工作”,市质检所考评局年度绩效指标中的第九个一级指标“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二是对机关科室的考评。

依托局绩效管理方案,细分落实二级指标,也即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评措施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日常考勤情况相结合。

2.建立内部绩效分配机制。

以我局取得的政府绩效考评等次对应的个人应发奖金总额为基数,划出一定比例作为浮动奖金(控制在5%以内),将内部绩效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4个等次,奖优罚劣。

人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人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人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市人大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和激励作用,整体调动各工作委员会履职尽责活力,全面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人大工作为民、务实、清廉,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师市党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为导向,以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机关为目标,把绩效考核作为机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制度,把绩效考核的过程作为自我诊断、自我发现、自我纠偏、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整体履职效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按岗定责、指标量化的原则;坚持注重绩效、强化激励的原则;坚持“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市人大绩效考评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

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协调绩效考评的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评估的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等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机关工委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工委的绩效管理的组织工作,以利于把握情况,推动工作,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主要职责: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审定绩效专项考核细则;研究和协调解决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x副主任:x成员:x主要职责:负责人大机关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汇总、评审绩效考核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做好绩效考核各项基础工作;调查处理绩效投诉问题;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学习工作考核办法

机关学习工作考核办法

机关学习工作考核办法为扎实推进我局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督促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搞好学习,特制定学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区畜牧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主要考核集中学习、学习笔记、需上报的材料,集体活动等情况,并实行积分制。

(一)集中学习:主要考核参加集中学习情况。

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因事缺席扣0.3分,但需书面向局分管负责人请假,并签署同意意见;参加上级会议或活动缺席不扣分,但需提供有关通知。

扣完为止。

(二)学习笔记:主要考核笔记次数、字数等内容。

少记1次扣1分(包括自学);每次低于500字扣0.5分。

扣完为止。

(三)上报材料:主要考核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材料是否按时提供及质量。

少提供一份扣3分,不按时提供扣1分,抄袭、雷同扣3分。

扣完为止。

(四)党员大会及活动:主要考核机关支部党员参加支部大会及活动情况。

每无故缺席1次扣4分;因事缺席扣1分,但需书面向支部书记请假,并签署同意意见;参加上级会议或活动缺席不扣分,但需提供有关通知,非机关支部人员不扣分。

此项倒扣分。

(五)集体活动:主要考核机关人员参加局组织集体活动情况。

每无故缺席1次扣4分;因事缺席扣1分,但需书面向局分管负责人请假,并签署同意意见;参加上级会议或活动缺席不扣分,但需提供有关通知;留守值班人员不扣分。

此项倒扣分。

三、考核时间和方法坚持每月考核一次,即下月考核上月内容。

集中学习、党员大会及活动、集体活动按签到簿记分;需上报学习材料按党建室提供资料记分;学习笔记在每月15日前统一交到党建室进行逐人考核,其中局主要负责人每月抽查10人,并写下评语。

四、考核组织考核由机关党支部牵头,党建室负责、办公室、效能办配合,局分管负责人复核监督。

五、考核结果运用将学习考核积分年终纳入局机关干部考核积分总分。

六、有关要求(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主动自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等学习活动。

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留下学习轨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作者:河南省工考办发布时间:2018-03-09豫人社函【2018】7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豫人社工考【2016】3号)、《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范围(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

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农艺工等58个工种(附件1)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2018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018年)

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018年)

永州市零陵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根据零区核发[2019]1号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为做好我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内容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一)年度考核的范围、对象及内容:参加年度考核的范围、对象是全区教育系统的全体教职员工,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的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能量化的,应实行量化计分。

(三)考核的等次:事业单位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1、年度绩效奖优秀的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

2、年度绩效奖良好和合格的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计算。

3、年度绩效奖不合格的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的8%计算。

4、根据《零陵区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及奖惩办法》,2018年单科教学质量第一名获得的个人,在不违背其它“一票否决”的前提下,当年进入考核自然“优秀”。

二、考核方法、分工与程序(一)考核的方法: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师德表现差的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领导审定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级考一级,分层次进行(学校应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合格、待评和工人分级进行)。

(二)考核分工:城区中学校长、教育组长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优秀人员控制在4人以内,农村中小学校长由教育组组织考核,教育组人员与校长一起考核,优秀人数控制在15%以内。

城区小学校长由城区教管站组织考核,优秀人员控制在4人以内,其他工作人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考核。

对因患病、出差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补办考核。

(三)考核程序:组织考核前,各单位要按规定的优秀等次比例,向教育局职改办报批优秀指标。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自己一年来的德、能、勤、绩的主要情况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定考核等次,并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8最新】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案-范文模板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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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案篇一:吉林省公务员考察细则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工作,确保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察。

第三条对拟录公务员的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侧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二章考察组织第四条市(州)以上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在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由招考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

第六条招考部门(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考察任务成立相应的考察组,每个考察组应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第七条考察组成员必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细致、有一定人事考察工作经验、与被考察者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担任。

第三章考察内容和标准第八条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主要内容:(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群众观念、道德观念和法纪观念;(二)业务能力素质。

主要包括:开拓创新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三)工作现实表现。

主要包括:爱岗敬业精神、求真务实态度、履行职责和团结协作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效;(四)廉洁自律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具有克己奉公、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思想,遵守法律、法规、纪律情况,工作和学习时间之外情况;(五)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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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年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根据足委办[2009]34号和足人发[2009]120号文件要求,经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讨论,足党组研究同意,出台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县管领导干部)。

三、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时间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

2.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

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考核日常工作、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发挥创造性和积极性以及出勤情况等。

3.平时考核分值计算
每季度末进行综合评价时,在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之间量化打分。

“优”为90—100分;“良”为75—89分;“一般”为60—74分;“差”为60分以下。

4.平时考核方式及程序
平时记实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分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的记载,由机关工作人员按工作日据实填写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月末科室或中心负责人对记实手册审核确认。

平时考核扣分事项:(1)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游戏、斗地主、织毛衣等)发现一次扣2分,上班时间打牌娱乐经查实一次扣10分。

(2)请销假情况:因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半天及以上,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3)学习开会情况: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无论公事或私事,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4)其他扣分,如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等。

该项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完成。

每季度末,科室或中心负责人根据记实手册记载情况,提出评价等次和分值建议,分管领导根据科室或中心负责人的建议初步提出评价等次和分值意见。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和平时考核结果作出评价结论。

5.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评价分值可占年度量化考核分值的40%。

二、工作实绩考核
(一)工作实绩考核时间
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
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考核分解到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的职能目标任务和公共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职能目标和公共目标统称为业务目标,主要是指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分解下达到科室和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实绩考核指标项目及分值计算
由各单位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情况,分解并设置考核指标项目,根据目标项目完成难易程度、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指标项目分值,总分100分。

完成目标100%及以上的项目,按该项目基本分值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值。

工作实绩加减分事项:(1)优秀项目加分:获市局行业审计优秀项目的,主审加2分,组员加1分;获市局优秀项目的,主审加4分,组员加2分;获本局优秀项目的,主审加1分,组员加0.5分;专报信息获得县领导批示的给撰写人员加2分。

(2)扣减分:因审计人员原因致使审计项目中重大问题未揭示,而后期又被查出的,主审扣5分,相关审计人员扣3 分;审计项目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不准,引起上访等重大矛盾的,主审扣5分,相关审计人员扣3 分;审计项目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计结果被改变的,主审扣5分,相关审计
人员扣3 分。

(四)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实绩考核分值可占年度量化考核分值的40%。

三、民主测评
(一)民主测评时间
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二)民主测评内容
对机关工作人员民主测评,重点测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业务素质和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

测评前,每个职工必须作书面述职报告。

(三)民主测评范围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包括班子成员、一般职工和服务对象。

(三)民主测评分值计算
民主测评总分100分。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在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之间量化打分。

“优秀”为90—100分;“称职(合格)”为75—89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60—74分;“不称职(不合格)”为60分以下。

班子成员、一般职工、服务对象测评的分值权重可分别按30%、50%、20%确定。

民主测评得分=(班子成员测评总分÷班子成员测评人数)×30%+(一般职工测评总分÷一般职工测评人数)×50%+(服务对象测评总分÷服务对象测评人数)×20%。

(四)民主测评结果的使用
民主测评分值可占年度量化考核分值的20%。

四、独立加分事项
1.在市局或全县性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获得嘉奖的,个人加5分。

2.在市级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个人加5分。

在国家级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个人加10分。

3.审计信息单独考核评比,对在信息考核中获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的加3分,三等奖的加2分。

五、年度量化考核分值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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