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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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
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监管政法字[2002]121号
【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2.12.10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的通知
(安监管政法字[2002]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11月7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2年12月10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全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概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行为的一种行政行为。

安全生产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任务,行政执法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因此,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极为必要的。

二、法律法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备,相关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对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条例则清晰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措施,明确提出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日常监督、抽查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则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主要机构、职责、任务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执法机构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市、县、区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执法人员。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政策等。

省、市、县、区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负责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

执法人员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主要任务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四、行政执法方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面对的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其执法方式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调查处理等。

日常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之一,是以抽查检查为基础,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等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及时的检查。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二)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
•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如建筑,质检、交通、电力、旅游、 铁路、航空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
•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 设施安全等情况。
•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
• 4.法律适用与自由裁量权
(1)法律适用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5.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1)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原则 (2)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 6.结案和立卷归档
(1)结案 (2)立卷归档
谢谢大家
概念: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 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2.特征:
• (1)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 (2)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性。 • (3)行政执法目的的公益性。 • (4)行政执法性质的执行性。
(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若干疑难 问题的思考
案件中止的条件:
• (一)案件以司法判决、裁定为依据,而
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 (二)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或当事人拆分、
兼并尚未落实的;
• (三)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中止程序的
原因消除后,案件办理程序应当恢复。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 1、书证。 • 2、物证。 • 3、视听资料。 • 4、证人证言。 • 5、当事人陈述。 • 6、鉴定结论。 •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时”工作,如电力、交通企业。
•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
专项整治工作。
•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事故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的行为。

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达到倒逼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也需要政府和企业进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朝着良性发展的方向前进。

四、加强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需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五、总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重视和合作。

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起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体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行政执法的目标是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公众的利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

首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通过行政执法的严格执行,企业会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其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强化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

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手段加以惩罚,起到震慑效果,防止其他企业效仿。

这也是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方式,避免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给公众带来的安全风险。

然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滥用权力,对违法和合法企业要一视同仁。

另外,执法过程中应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度的经济负担。

除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外,企业自身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正确的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企业还应注重安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事故发生。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

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向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篇)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篇)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首先,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整合各个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在安全生产领域,不同部门(如工商、劳动保障、环保等)都有执法权限,但由于各自的独立执法体系,往往会存在执法重叠、执法衔接不畅等问题。

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使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避免工作上的重复和矛盾,提高执法效率。

其次,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行政综合执法制度还可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对高风险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减少事故的发生。

再次,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让不同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执法团队,减少执法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提高执法的公正性。

同时,行政综合执法制度还可以提高执法部门的权威性,通过整合资源和提供更多的支持,增加执法部门的实力和能力。

总之,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但在推行过程中,还需注意配套措施的完善,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行政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制度。

这项制度将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法定职权在一定框架内由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集中行使职权。

推行这项制度,旨在解决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职能划分在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利益组合关系的日趋复杂、交织性社会事务不断涌现的前提下出现的执法扰民,事权交叉,管理缺位的现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政执法规范首先,我国有《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其次,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范,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执法。

例如,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职责和执法程序,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措施。

此外,行政执法规范还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公布事故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总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规范的出台,为保障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措施,对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抱歉,我可以帮您提供一些相关内容,但写1500字超出我的能力范围。

以下是接下来可以写的一些相关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规范的出台,对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法律法规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制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基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以《煤矿安全法》为例,该法明确规定了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都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三)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1、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使哪些职权参见《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抄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知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道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如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责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

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

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安全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的

安全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的

安全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的安全行政执法是国家在安全生产领域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的一种行政手段。

它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方面,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安全行政执法可以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

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体系,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通过安全行政执法,能够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安全。

其次,安全行政执法能够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威慑效应。

在安全生产中,如果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违法者就会不断地冒险,并对他人的安全财产造成损害。

通过行政执法的手段,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对广大公众的警示和威慑效果,从而降低违法的风险。

再次,安全行政执法可以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在执法过程中,监督部门不仅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可以对违法企业进行整改和督查,推动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要求,促使企业改正问题,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加强与法律法规的对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此外,安全行政执法还可以促进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安全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通过安全行政执法,能够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强化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的改善和提升。

总之,安全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形成威慑效应,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促进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安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乡镇执法都是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已经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

4.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5.个别群众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

2.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夯实乡镇安全监管基础。

3.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由政府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的行为。

它是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的重要手段,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例如《安全生产法》;颁发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调查等行政监察活动;制定行政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组织行政救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执法工作中,政府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设立并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分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行政执法,政府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事前监管、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确保企业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行政执法还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行政执法对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保障公众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它是政府监管和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定权力,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xx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

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的权威机构,负责监督、监察和管理安全生产的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首要任务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他们要负责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和发布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

其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也包括对事故发生的调查和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管监察部门将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他们还要负责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和赔偿,并协调企业和保险机构解决相关问题。

另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还包括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行业的监管和监察工作。

这些特种行业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行业的许可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在行政方面,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方面。

监管监察部门有权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关停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处以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最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还应包括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他们还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总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

他们通过预防事故、调查事故、加强特种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和处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是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注重的重点工作。

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则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执法依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保障。

首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例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对违规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其次,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也是行政执法依据的重要来源,比如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这些规章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律依据。

再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还包括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批复等行政文件,这些文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指导,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性的依据。

此外,还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涉及事项和具体工作流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规定,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细节上的依据,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文件以及操作流程等多种手段形成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是一个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与指导,对于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共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我将会继续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职责、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除此之外,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也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下面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安全生产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活动的主体,因此,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监督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既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保护。

其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措施、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后,依法采取相应的制止、处罚措施。

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事前的许可、执照颁发、证照核验等,事中的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等,以及事后的处罚、责任追究等。

通过行政执法的手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最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行政执法,能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稳定。

同时,行政执法还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通过对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管和管理,能够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还是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单位。

百安监局是政府恭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

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度总问局(国家安监总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拓展资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答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

事版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权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3、安监部门承担几项职责?安监局职能:(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以及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我国,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

而对于实施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和法律义务的履行,通常由行政执法来监管和执行。

首先,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角色在于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我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标准,企业需要遵守并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其次,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具有强制性。

行政执法部门拥有执法权力,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机构有权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这样的执法手段可以迫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保障职工的安全权益。

第三,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具有综合性。

安全生产的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卫生、劳动、环保、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这些部门形成了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体系,共同确保安全生产的落实。

第四,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预防和处置的双重职能。

行政执法机关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仅有责任发现和查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还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行政执法机关还要负责事故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和救援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总之,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监管、执法、协调和救援等多重作用,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的执法权限,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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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陈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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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与工作实践
(一)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
• 1.市政府三定方案
第一条: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 产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和监管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 规。
第二条: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管理职权。指导、 协调监管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 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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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调查处理权。如建筑、交通、电力、 公路、水利施工等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利用考核、督查、奖励、通报等措施。
(4)工作方法上到位不越位,体现牵头但不 包办代替。
(5)法律适用上主体不要错位,国家行业标 准可作为依据执行。
• 4.关于煤矿的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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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执法
•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 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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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
• (1)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 (2)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性。 • (3)行政执法目的的公益性。 • (4)行政执法性质的执行性。
• 8.其它综合性监管工作如综合性文字材料、
重大事情 调度、督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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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综合监管的几点建议
• 1.造大势树安监部门的形象,增强全社会的
安全意识和认可度。
• 2.与部门和下级政府工作中体现“监督、指
导、协调、服务”。
• 3.运用好安委会和安监局行政手段
(1)三同时。按36号令、213号令严把电 力、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烟草、机械、 商贸、军工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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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赋予职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负 责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 综合监管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 管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管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而暂时停止案件的办理,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程序规定。司法实践中如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经法 院民庭受理审查,因当事人举报该案件涉嫌诈骗 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法院依法中止审理的 案件。安全生产案件办理中也有类似案例,如某 单位生产作业现场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该单 位既向安监部门报告,也向公安部门报告,安监 部门随即依法展开调查,后因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涉嫌刑事犯罪,安监部门中止事故调查,待公安 结论后,安监部门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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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
•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如建筑,质检、交通、电力、旅游、 铁路、航空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
•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 设施安全等情况。
•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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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止的条件:
• (一)案件以司法判决、裁定为依据,而
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 (二)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或当事人拆分、
兼并尚未落实的;
• (三)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中止程序的
原因消除后,案件办理程序应当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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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销案:
• (一)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 (二)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时”工作,如电力、交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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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
专项整治工作。
•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考核工作。
• 6.参与制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
规程和标准。
• 7.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和应急救援工作。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第 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 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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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政府规章14号令(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依照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职责范围 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监部 门的指导和监督。”
线索说明违法事实存在,不能凭执法人员主观猜 测或者臆想。
•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
• 三是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或受权
管辖。一般程序案件既可立案后调查,也可先行 调查,五日内补办立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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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中止,是安全生产案件办理中因法定事
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三)超过追诉时效的违法案件; • (四)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填写《案件移送
书》,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五)案件需要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 • (六)其他符合销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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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与证据规则
• (1)证据的特征
• ①客观性。行政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任何虚假材料和主观臆断都不能成为诉讼的证据。
• ②关联性。行政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的案件存在
内在的必然联系,与案件没有关联的事实不能成 为诉讼的证据。
• ③合法性。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核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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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若干疑难 问题的思考
• 1.立案、中止和销案
立案是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第 一个阶段,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 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安监部门对涉嫌违 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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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的必要条件:
• 一是有证据表明违法行为存在。有一定的现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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