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营销案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客户营销案例
一、企业背景
A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始建于1988年6月24日,公司经营领域涵盖电力、有色金属、化肥、交通和金融等行业,其中,电力行业是核心主导的第一大行业,其次为证券和铝行业。A公司在电力、有色金属、证券业上均位于广西前茅,具有很强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A公司为广西华银铝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A公司在广西铝行业规模上仅次于中铝广西分公司。截止2007年末,A公司合并总资产403.33亿元,总负债293.35亿元,净资产75.7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34.24亿元,资产负债率72.7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92%,利润总额16.74亿元,净利润5.34亿元。基于以上公司发展情况和前景,我行计划与该集团公司展开全面合作。
二、营销策略
根据A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业务特点,分行领导对A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进行了分析,制订了一条“抓住上下游,实现资金循环”营销的方针,总体指导业务开展。A公司为广西华银铝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A公司在广西铝行业规模上仅次于中铝广西分公司。于是,分行从手头现有客户资源入手,决定从该子公司开始介入A公司。2008年2月1日,经总行审批同意给予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然后客户经理在沟通中了解到,该集团公司又要成立一子公司——广西银海实业有限公司的消息,于是客户经理从公司成立伊始就
开始跟踪,在不断接洽中了解到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效益预期,6月份再次向总行申请,给予广西银海实业有限公司2亿元综合授信。以此两点为平台,实现攻关A公司的“两条腿走路”,继而带动了其上、下游客户——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银海铝业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恒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子公司的结算和负债业务。
攻关A公司的“第三条腿”在同业客户——国海证券。A公司是国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海证券是广西区域市场内第一大证券公司。对国海证券的业务由分行同业部统一负责。分行从成立伊始就将国海证券列入同业客户攻关的重点范畴,从第三方存管、黄金买卖到同业存款,分行与国海证券的合作逐渐上轨道,目前正在筹划对国海证券的内部授信,争取将业务做深做透。
三、综合效益
1、大额结算:A公司与我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A公司本部及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均在我分行开立账户,存款合计35014万元(公司存款22503万元,同业存款12511万元),占我分行存款余额13.78%;且上述公司均已开通并使用我行企业网银进行结算,累计结算量合计约30亿元。
2、以贷引存:2008年2月1日,经总行审批同意:给予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授信有效期1年,信用方式,授信额度使用上:先启用1亿元,待第四条生产线投产后再启用剩余1亿元额度。2008年2月1日,我分行给予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亿元。2008年6月24日,我分行给予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