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收法制工作规划(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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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收法制工作规划(共5篇)

XX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地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按照省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和考核标准,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组织开展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县局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开展对系统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好与其他考核之间的关系,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制定出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逐步在系统开展相关创建工作事宜。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3.积极推行税收柔性执法。探索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试行)》,修订原《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减少执法随意性。

三、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5.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和发挥数据大集中征管软件中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积极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执法软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人机结合的执法考核,加大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保证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遵循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备查、备案等项工作,做到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7.加强重大案件审理。修订完善全市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改进审理方式,落实助理审理员制度,提高审理质量,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事中监督作用。

8.强化税收综合督查。继续组织开展年度税收综合督查,抓好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着重在督查形式、督查整改复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文章,防止问题年年检查年年有,年年整改年年犯,保障综合督查实效。

9.发挥税收法制员制度的积极作用。探索新形势下税收法制员工作的作用、任务和发展方向,注意研究解决法制员工作出现的矛盾和

问题,修改完善法制员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年度优秀税收法制员工作评比表彰活动。

10.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四、积极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1.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地税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2.认真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参与做好税收宣传月等活动。

13.联合有关部门,适时举办一期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14.加强宣传媒体和载体建设。打造多平台支持的宣传阵地,切实抓好税法“六进”工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

五、推进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建设

15.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及监督制约的全程化管理。同时注意收集和整理系统风险防范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其它风险防范工作。

六、注重开展税收政策调研

16.按照省局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涉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跟踪问效、政策反馈等项工作,积极向上级机关建言献策;反馈税收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力求提出的税收政策建议科学、合理、实用。

七、依法实施税务行政救济

17.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18.加大对地税机关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案件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提高办理复议、应诉及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19.进一步加强同人大内司工委、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搞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第二篇

XX年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开创我市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办税服务中心建设

1.推进纳税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局将要印发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操作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创新管理模式,健全激励机制,强化

纳税服务中心办税服务集约化作用。力争进入首批省局认定的省级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示范单位。

2.规范和完善涉税办理流程。再次梳理涉税事项,简化纳税人涉税流程,简并办理环节,减少报送信息,打造我市扁平化、便捷化的纳税服务工作流程。

3.落实服务制度,提升服务时效。加强效能建设,落实“十项制度”。探索电子税务局建设,努力实现实体和网上办税服务无缝对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4.规范纳税服务“四个一”管理。规范和完善市局纳税服务中心“四个一”管理,建立上挂人员动态交流机制,落实市局印发的《服务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

二、创新开展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建设

5.明确服务区功能。将纳税人网上办税、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纳税咨询和现场辅导融为一体,扩大12366服务影响,聘请注册税务师或业务人员设立专家坐席,网上或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提升咨询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及时上报纳税人热点问题和服务咨询典型案例,编发宣传册,解读政策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服务纳税人。

三、深化“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

6.确定服务对象。将我市重点税源企业、现代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企业纳入“一对一”服务,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筹划税收,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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