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及有关物业税若干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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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房地产税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对我国房地产税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对我国房地产税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摘要】房地产税制改革,应从全局出发,从税率、税基、税种、免税范围及各税种间的协调配合上全面考虑,在理顺租、税、费三者关系的基础上,调整房地产税制结构,强化地产保有环节课税,适当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的税负。

本文指出了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符合我国客观实际的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保有环节;问题;政策建议目前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瑞士等都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

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它的积极作用,但目前已明显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已明显有悖于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

鉴于此,房地产业内和学术届内有识之士关于改革原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税收制度的呼声渐涨。

2008年12月国办发131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发的财税[2008]137号文件做出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的规定,并酝酿把二税合一,改为在保有阶段统一征收物业税。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问题:1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分析1. 1各征税环节税负分布不合理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负重,而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负较轻,且税收优惠范围大,造成了房地产全寿命周期中各个阶段的税负不合理状况,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很不利的。

目前,房地产开发期间的税费主要有配套设施建设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物业管理基金等,占房地产相关税收的比例为8.92%。

交易环节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易管理费、交易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所占比例为72.95%。

目前我国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费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占比例为18.13%[7]。

房地产改革之税费制度的现状及建议

房地产改革之税费制度的现状及建议

房地产改革之税费制度的现状及建议在上次关于我国房地产改革的述评中我已经提到,目前我国楼市调控已进入“攻坚期”,房地产改革日趋成熟。

然而,作为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费制度,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

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

(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

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

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

(二)房地产费制什么是房地产费呢?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第一篇: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引言本报告旨在对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们将通过对2024年的税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解读,以及对相关政策的评估,来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概况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呈现出一定的增长态势。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总额为X亿元,相比去年增加了Y%。

这主要得益于行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相关税收政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构成不动产税不动产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不动产税收入为A亿元,占据了总税收的B%。

不动产税的征收主要依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包括房地产的面积、等级和用途等因素。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房地产行业的另一大税收来源。

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纳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C亿元,占总税收的D%。

这个税种是根据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来计算的,所以征收的税额与不动产的价格密切相关。

地方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也是房地产行业需要纳税的一项重要税种。

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交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税为E亿元,占总税收的F%。

这个税种的征收主要是为了支持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房地产行业的土地使用进行征收的一项税种。

根据2024年的数据,房地产行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G亿元,占总税收的H%。

这个税种的征收主要根据房地产单位占用的土地面积和用途来计算。

其他税收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税种外,房地产行业在2024年还需要交纳其他一些税收,包括印花税、所得税等。

这些税种的具体金额和比重相对较小,但也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总额有一定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评估政府的税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税收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2024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增加税收收入。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1摘要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房地产税收占重要的比例,并在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发挥积极作用。

房地产税制体系包括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销售、持有、使用、转让等征税环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定问题,本文就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探讨,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提出参考建议。

关键词地产税收政策税制改革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渗透到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11项税收可分为以下五类:其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房地产财产税类;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属于房地产收益税类;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房地产资源税类;营业税属于房地产流通环节税类;契税、房地产印花税属于房地产行为目的税类。

税收政策原则重房地产转让,轻房地产保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改进。

二、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1.现有税率不合理现行土地增值税实行30%,40%,50%和6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过高的税率提高了纳税人缴税的机会成本,增加了税收的征管成本,不但加剧逃税现象,更扭曲了决策者本来的调节意图。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税率偏低,难以起到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价必将持续上涨,而从量计征方式,使纳税人税负过轻,因此很难起到抑制土地投机的作用。

2.存在重复征税以自用和出租房产为例,出租房屋的税负明显偏高。

出租房屋,除了按租金的1.2%征收房产税以外,还要征收5%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名义税率最高可能达到37.6%,税负重并且存在重复征税,相当不合理。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

一是财务制度混乱。

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

二是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三是虚列成本。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

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

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北方经济·2008 年第 4 期 71
学 术 NORTHERN ECONOMY 视点
(四)计 税 依 据 的 设 置 不 合 理 目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为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回顾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历史, 其开征的最初目的 主要是为了筹集财政收入, 由于当时 生产率低下, 土地的收益差别体现并 不明显, 因此, 当时的计税依据一般为 土地的面积,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土地收益的差别日益明显, 土地资源 的日益稀缺也导致其自然增值迅速。 为了公平税负及抑制对土地资源的过 度垄断, 大多数国家的土地税都逐渐 由按面积课征的地亩税变为按土地价 值课征的地价税。但我国现行城镇土 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仍然为土地面 积, 使土地使用税收缺乏弹性, 不能发 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 也无法 对土地闲置现象和土地投机行为起到 应有的调节作用。 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 账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之后的房产余 值, 房产的账面原值实际即房产的建 造价值, 其为固定数额, 无法随房产市 场价值的变动而变动。因此, 以房产的 账面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使得房产税 缺乏弹性, 不仅造成财政收入的损失, 也使不同时间建造的房产税负不公。 同时, 自用房产不论价值和用途如何, 税 率均 为 1.2% , 一 方 面 , 税 负 过 轻 ; 另 一方面, 一刀切的税率也无法体现对 不同区 域 、不同 价 值 、不 同 用 途 房 产 的 抑扬倾向, 从而削弱了房产税的调节 能力。 二 、完 善 我 国 房 地 产 税 收 制 度 的 对 策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际 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快,我国房地产税 收制度显露了诸如与经济发展不协 调 、与 国 际 惯 例 不 接 轨 等 问 题,对 其 进 行 总 结 和 认 识,并 寻 求 改 革 、完 善 之 措 施, 无论 对 房 地 产 业、对 地 方 经 济 乃 至 对整个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是整个 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税 收制度改革的核心, 对个税制的健全 与完善都将有重要意义。 (一)开 征 统 一 规 范 的 物 业 税 取 消 房 产 税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和 城

我国有效实施物业税政策的若干建议

我国有效实施物业税政策的若干建议

我国有效实施物业税政策的若干建议引言我国物业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税收,对于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物业税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标准不明确、征收方式简单粗暴等。

本文将提出若干建议,以便我国能够更有效地实施物业税政策。

建议一:明确征收标准目前我国物业税的征收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征收不确定性增加,征收难度加大。

因此,我们建议明确物业税的征收标准,例如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征收金额,以提高征收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建议二:合理确定征收方式目前我国物业税主要依靠房产税的方式进行征收,这种方式虽然简单,但对于房产的实际价值并不能很好地体现。

因此,我们建议探索多种征收方式,如基于租金收入的征收,以更准确地反映房产的实际价值,并确保征收的公平性。

建议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当前,我国物业信息化建设存在不足,导致了物业税征收的不便利和不高效。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物业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税务机关进行征收工作,并提高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

建议四:加强配套政策的制定物业税征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配套政策的支持。

目前我国在物业税配套政策制定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建议加强配套政策的制定,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征收程序和实施细则等,以确保物业税征收的顺利进行。

建议五: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物业税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行为,这对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物业税征收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结论完善物业税政策是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通过明确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征收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配套政策的制定以及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实施物业税政策,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采纳上述建议,并加以落实。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问题:
1. 无法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由于房产税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无法控制房价涨幅,并且不利于稳定房价,无法有效地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问题。

2. 难以界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针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税率与征收标准难以界定,会对各地房产市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 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不清晰:房产税的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保证税收的合理分配。

4. 应征房产税的人群不公平:由于房产税目前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征收,对于以租房居住或者无房居住的人群,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建议:
1. 考虑引入地价税:地价税不直接针对住房产权,而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房价,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

2. 确定统一的征收标准:应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进行统一的征收标准,既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能缓解各地房产市场的影响。

3. 明确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应当明确住房产权的边界,明确税收的来源与用途,实现房产税的合理分配。

4. 优先征收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鼓励空置房屋投入市场,将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作为优先征收对象,既可以增加房屋的供给,同时也能增加税收。

房地产税收的调查报告

房地产税收的调查报告

房地产税收的调查报告摘要:本文为一份关于房地产税收的调查报告,旨在分析当前房地产税收的现状和问题。

通过对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对专家、业界人士的采访,我们就房地产税收的重要性、现有税收制度的局限性以及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本报告认为,当前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因此,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改进房地产税收制度,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的作用。

第一部分:引言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部门,在推动经济增长、刺激消费和带动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过去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些问题逐渐浮现出来。

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这些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家财政的收入,但也面临着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房地产税收的重要性房地产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平衡财政收入和支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房地产税收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其次,房地产税收也可以通过调节房地产市场,防止资产价格泡沫和房地产市场过热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三部分: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局限性和问题尽管房地产税收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但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方式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房产税的征收主要基于房产的面积和户型,而忽视了房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需求。

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不够公平。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主要依据是土地增值的差额,但这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

此外,房地产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有效的信息管理和征收监管机制等。

第四部分:房地产税收改革的必要性鉴于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问题,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首先,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和方式,考虑房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需求。

关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若干思考

主要 在 城市 里 开征 。唐德 宗 时 , 了削 夺 藩镇 权 力 为
连年 用兵 , 国库 积蓄 消耗殆 尽 。于是 , 在公元 7 3年 8
农 历 六 月 , 向长安 城 内拥 有 房产 的所 有 市 民征 收 他 了物业 税 。当时还 不 叫物业税 , 叫“ 而 间架税 ”是 按 , 房屋 的 等级 和 间数 计 征 。英 国开 征 房 屋 税 ( ue Hos TD) a 的历史 较长 。最 初是按 家 中炉灶 的数 目征 收 炉 c 灶 税 , 改为 按房 屋 窗户 多 少征 收 窗 户税 。不 动 产 后 税 实 际上 和房 产 税差 不 多 同期 开征 , 时主 要 是对 当
的意义 。
富 差距 的作用 。从 福 利经 济 学 的角度 , 开征 物 业税 也有 助 于广义 的帕 累托最 优状 态 的达 成 。
( ) 国不动 产税 收现状 一 我
2 开征物业 税 有利 于完善税 收体 系制度 。一个 . 现代 化 的完 整 的税 收体 系包 括 三 大部 分 :商 品税
除土地 、 房屋以外的其他不动产课税 。中世纪时期 ,
欧 洲 一 些 国家将 土 地等 不 动 产 和其 他 动 产 合 并 在

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 , 以课税 对象保有阶段 的评估价值为计税 依据 , 按一定 的比 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物业 税 在 国 际上 是地 方 政府 收人 的主要 来 源 , 地方财政研究/ 1.第 6 3 2 06 0 l 期 1
完整的物业 , 必须是具有使用功能 , 是建筑物 、 地产
和相 关 配套 设施 设 备 的统 一 。物 业 具 有 商 品性 、 权 属性 、 固定 性 、 多样性 的特 点 。 2 物业 税 的 概 念及 其 特 点 。物 业 税 属 财 产 税 . 类 , 括 房产 税 和地 产 税 。其 在 国际上 的名称 不 尽 包

物业税开征难点分析及破解——基于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的分析

物业税开征难点分析及破解——基于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的分析
21 0 0年 5月 ( ) 上
业税 开租 雉 点 分 衍 殷硅 簖
基 于房 地 产税 收制 度 现 状 的 分析
王 平
摘 要 物业 税是 财产税 的一种 , 是以对 不动 产为课 税对 象 , 不动产保 有环 节课 征的 一种税 , 在 由于它 能起 到 其他税种 难 以 实现 的独特 的调 节作 用 , 因而被 大多数 国家所 采用 , 并成 为地 方财政 收入 的重要 来 源。本文 阐述 了 当前 房地产税 收制 度 存 在的税 费重 复 、 内外有 别 、 种过 多以及 “ 交易轻保 有” 问题 , 征物 业税提 出建 议 , 税 重 等 对开 即必须 完善房 地产税 收制度 的
中涉 及不 动产 的税种 有 1 , 2个 覆盖 了整个 不动产 经济 运行 的全
首先, 存在 以税代 租 的情况 。 城 镇土地 使用税 暂行 条例》 《 第 过 程三大环 节 , 是税种 的繁多却 反而使我 国 目前 的不动 产税 制 但 2条规 定 :在 城市 、 “ 县城 、 建制 镇 、 工矿 区 范围 内使用土地 的单位 体 系表现 出 了结构 混乱 , 重复 设置 的情 况 。
观 点。
关键 词
物业 税
课 税对 象
税 费重复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0 90 9 (0 00 .0 .2 1 0 .5 2 1)6 1 40 2
中图分类 号 : 9 2 D 2. 2
物 业税 是财产 税 的一种 , 以对 不动产 为课税 对象 , 不动 是 在
目前我 国的财产 课税 制度仍然 存在“ 内外有别 ”“ 、城乡有 别”
生一定 的消 极影 响 。

于城 镇的企 业在对 公共 品的享受方 面并没有本 质区别 , 不需承 却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摘要】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通过对现状分析发现,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逃税漏税问题、监管不力和税收征管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受到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不透明、监管制度滞后等影响因素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税收政策、提高透明度和加强合作等解决思路。

我们建议应该加强税收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税收逃漏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完善税收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解决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影响因素、解决思路、建议措施、思考、结论1. 引言1.1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税收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税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如何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业的税收,成为了当前税收管理领域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征管的不规范性、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税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方面。

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偷税漏税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由于房地产业的特殊性,税收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税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也制约了税收管理效果的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完善税收管理机制。

影响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策规定的不明确、监管手段不够灵活、征管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

要解决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需要从政策制定、监管手段、征管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完善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效减少税收漏税现象,确保税收的稳定增长。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是当前税收管理领域亟待解决的难题。

新形式下中国住房制度和房地产税的探索

新形式下中国住房制度和房地产税的探索

新形式下中国住房制度和房地产税的探索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在近年来得到了重视和推动,其中探索房地产税成为这个改革的重要一环。

目前,中国的住房制度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包括房价过高、房地产泡沫、房地产税制缺失等等。

因此,探索和实施房地产税成为了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现状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城市化进程加快,房价过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住房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但是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市场垄断等原因,房价过高成为了一个普遍的问题。

2、房地产泡沫的存在。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现象,这是由于住房需求旺盛、地产商投机等原因导致的。

3、房地产税制缺失。

目前,中国的房地产税以及相关的收入分配机制都不够完善,这导致了一些房地产企业存在过度投资的现象。

二、房地产税的重要性房地产税是一种能够调节楼市供需关系、稳定房价的行政税种。

在国外,房地产税已经成为了日常税收的重要一部分。

中国应该适时地建立房地产税,以运用这种方式来调节房价,避免房地产泡沫的发生。

1、调节楼市供需关系。

房地产税的实施可以影响开发商的利润,从而影响到开发商的开发决策。

如果房价过高,房地产税的实施将使开发商减少开发计划,从而达到调节房市供需关系的效果。

2、稳定房价。

房地产税的实施会影响到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从而影响到房价。

在供需关系适当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的实施可以帮助稳定房价。

3、保障公平税收。

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住房价格高昂,许多家庭难以承担住房负担并出现严重的房价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房地产税有利于保障公平税收的原则。

三、实施房地产税的考虑在实施房地产税时,应该尽量避免加重租房者和购房者的负担。

考虑到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施房地产税需要分层推进,分别面向不同的对象,以达到稳定住房市场、保障租房者和购房者权益的目的。

1、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对于这些住房来说,它们不仅存在既有的收益问题,也面临着房价过高的问题。

试析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物业税调控问题

试析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物业税调控问题

试析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物业税调控问题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呈现出来的地价、房价过高以及市场过热等现象,都与现行房地产税税费复杂、项目繁多有关。

本文利用贵州省2000年—2009年数据对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存在税收负担率较低、税基狭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

我国可以借鉴外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做法,在房产保有阶段逐年收取物业税。

另外,笔者认为物业税的根本作用不是调控房价,而是发挥完善财产税制,从而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关键词:房地产税;物业税;收入差距随着城市化及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出现了区域性房价飙升、投机购房过热等现象。

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远超居民收入增幅。

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呈现出来的地价、房价过高以及市场过热现象,都与现行房地产税税费复杂、项目繁多有关。

一、房地产税负分析现行房产税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几大税种。

其中,契税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为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土地增值税为房地产流转环节税收,而耕地占用税是带有“费”的性质的一项税收。

现行房地产税收体制在保有环节税种少、优惠多、税负过轻。

相反,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税种较多。

1、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实证分析在房地产保有环节中,现行税种非常少,主要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名义税负明显偏低(房产税按房产计税价值*1.2%;城镇土地使用税(贵州省)按4元/平方米),且免税范围极大: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居住用的房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是国家低工资制度和福利房制度的背景下制定的,住房被当做一种潜在福利,作为工资以外的以低付租费的方式给予居民的福利。

这就导致了房地产居住行为基本无税负状态,使得房产在保有环节税负较低。

用贵州省2000年—2009年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与相关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比较,相关结果见表1。

从上表看出,房地产进入个人消费的10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保有环节的税收也在增长。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内容提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产税成为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房产税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明显,但房产税的税收征管效率却很低。

本文首先介绍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

随后,对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列举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经验。

最后,在加以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改革的对策建议,对于完善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房产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房地产业飞速发展,商品房价格迅猛上涨,房屋租赁市场也日趋活跃。

由于房地产市场带来的一系列高额利润,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开始投资于房地产市场,进行投机炒楼,从而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商分布日益涣散、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再加上房产税税源分布广泛,纳税人的情况各异,房屋租赁环节复杂,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造成了税款流失等不良后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通过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工作,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和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的意义加强房产税的征管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利器,对规范房地产市场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对遏制房地产业偷逃税现象,完成房产税税收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有效的支持地方财政,实现房产税的财政职能任何税收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并不能自觉实现,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才能使分散的、零星的税款征缴入库,从而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满足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

我国自从实施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从而造成了地方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卖地的局面。

然而,从国际上征收房产税国家的实践来看,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就是房产税,如英国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构成的比例达到100%、美国各州在50—80%之间、法国69%、加拿大85%、南非57%、日本32%1。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分析及对策建议作者:韩琦来源:《科教导刊》2009年第34期摘要物业税已成为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方向。

本文首先阐述了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和,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物业税难点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1 物业税的内涵“物业”一词源于我国香港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其一般的含义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

物业税(Poperty Tax)称谓沿自香港地区,也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一般以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在其保有阶段课征的一种税。

它要求不动产所有者、使用人或承租人每年按一定标准缴付一定税款,如果该不动产升值则所缴税款也相应提高。

但是,在不同国家、地区其具体名称不尽相同。

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物业税”。

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基本一致:一是房产、土地合一,适用统一的不动产税;二是征税范围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三是按评估价值征税。

由此三点可见,我国可以使用“物业税”这个名称。

2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我国房地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以房产营业税和房产所得税为主,房地产和土地使用税为辅的多税种、多环节、多次征收的复合税制体系。

虽然房产税收体系已经建立,但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本身和税收征管环节都有很大缺陷。

近几年经济上、制度上的多种原因,大中城市房价高企,许多地区群众买不起房,这成为当前困扰我国的重要民生问题;另一方面,高企的房价和炙熟的房地产市场也有可能带来一系列金融风险,导致经济社会动荡。

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无法满足调节房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践的需要。

在这种条件下,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1)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城市资金运行渠道,降低金融风险。

由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住宅小区社会设施等许多费用,以各种不同的税费形式成为房地产价格的构成部分,这些税费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大约占房地产价格的60%,真正的开发成本只约占40%。

关于我县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和对策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我县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和对策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我县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和对策的调查与思考第一篇:关于我县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和对策的调查与思考关于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现状和对策的调查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在县域经济中支柱地位日益彰显,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已经成为我县地方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笔者通过对我县多家房地产企业进行调研,结合征管实践,对目前房地产税收的征管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从规范管理、开展巡查、完善监督、加大检查、加强协作等方面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提出了对策和方法。

一、基本情况自2007年我县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以来,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40个,目前在建的项目18个。

几年来,房地产税收逐年快速增长,2007年入库1828.06万元,占税收总量的24.07%,比上年同期增长118.35%;2008年入库2664.11万元,占税收总量的27.22%,比上年同期增长45.73%;2009年入库4936.62万元,占税收总量的41.41%,比上年同期增长69.23;2010年入库5703.97万元,占税收总量的39.28%,比上年同期增长15.54;2011年入库8598.52万元,占税收总量的41.57%,比上年同期增长50.75%。

我县目前对房地产企业主要是按属地管理,行业化管理,专业化操作,以企业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日常检查相结合,按房地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税收管理员归集基础资料,建立相关台帐对房地产企业监控和管理。

二、存在问题。

房地产业的发展,增加了税收收入,其缴纳的税收总额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在税收收入起到了支柱税源的作用。

但由于房地产开发、销售周期长,多个项目滚动开发,成本核算复杂,且纳税方大多为私营业主,财务核算不健全,加之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其开发经营和税收缴纳也未形成有效的操作性强的管理规范加以控管,房地产业的发展与税收的发展不均衡,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纳税意识不强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建账不规范,多数房地产业纳税人未按国家制定的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会计科目设置不全,会计核算简化;二是隐瞒收入,财务核算不及时,未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确认时间及时确认收入,及时申报纳税。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居高不下。

针对这一现状,政府屡次出台各种政策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在这其中,税收是一种重要的调控手段。

然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税费交叉重叠征收,轻保有、重流转,计税依据不合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房地产税难以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需要对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制度;问题及对策随着近年来我国房价不断上涨以及现行房地产税制缺陷的不断暴露,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也开始被提上议事日程。

然而,房地产税收领域存在的大量问题和空白对改革形成了强大的制约。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房地产税制现状进行研究并加以分析,探索现有税制的不足以及其原因,对现有税制可能的改革提出一些初步完善对策。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行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框架是在 1994 年全面的结构性税制改革后形成的。

具体可分为三类:(1)流转税类。

指在房地产取得、经营和转让的各个环节所课征的税收,在现行税制中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种。

(2)所得税类。

指房地产在经营、交易过程中,对土地、房屋所有权人就其转让所得、投资所得和租赁所得课征的税收。

(3)保有税类。

即不动产税,指对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课征,可以按照土地或房屋单独设置税种,也可以将土地房屋合二为一设置税种。

在现行税制中,保有税类单独设置税种,分别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然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仍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不能充分发挥税收应有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费繁多,交叉重叠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税种繁多,存在着重复征税和交叉征税的现象。

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费挤税等问题较为严重,大大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税收成本。

我国开征物业税相关问题的思考

我国开征物业税相关问题的思考

5年第期总第3期&信息决策(下半月刊)我国开征物业税相关问题的思考□王淼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一、物业税概述(一)物业税含义。

物业税,即是对房地产课征的一种税,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分类,物业税属于财产税。

由于我国没有土地私有的情况,所以在我国,物业税仅指地方政府每年对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征的税,并且该税税值会随着课税不动产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二)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现状。

1.我国目前各大城市中涉及房地产的各项杂费主要集中在房地产的开发流通阶段,而在房地产保有期间涉及的税种非常少,且免税范围极大。

这种局面,使得国家无法对房地产保有期间的自然增值部分参与分配,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而且抑制了土地正常的市场交易,助长了土地的隐性流动,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计税依据不合理,不符合财产税的本质特征。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种的计税依据不能正确反映财产的现有价值和房产的时间价值。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计税依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账面价值会由于折旧的提取而逐渐减少,最后几近为零。

这种计税方法,没有顾及房屋后期的升值因素,与房屋的市场价值相差很大,使得房产税收入无法随着房地产的增值而相应增加。

3.房地产税收规模偏小,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

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

据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统计,房地产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37%。

二、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一)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调控房地产价格。

由于目前的有关税费大约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到40%,因此一旦开征物业税,必然导致房地产价格的大幅下降,从而达到刺激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另一方面,消费者为了避免以后背上沉重的税收负担,也会更倾向于购买经济型住宅。

(二)开征物业税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并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的背景下,如何矫正我国现行税制体系在调节贫富方面的功能缺失问题,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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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管理》课程论文论文题目: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及有关物业税若干问题探析班级:经济学081班学号: 20082201姓名:杨国强时间: 2011年6月目录1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 - 2 - 2物业税概念 ...................................... - 2 - 3物业税提止日程回顾............................... - 3 - 4开征物业税面临的问题............................. - 3 - 4.1税种同源,重复征税................................... - 3 - 4.2居民基本生活性房产与投资性房产的差别................. - 3 - 4.3对不动产的评估缺乏相应规范........................... - 3 - 4.4 房屋产权问题....................................... - 3 - 4.5 物业税征收成本较高................................. - 4 - 4.6物业税的遵从成本很高................................. - 4 - 5政策建议与探讨................................... - 4 - 5.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物业税评估体系....................... - 4 - 5.2理顺房地产中的产权关系............................... - 4 - 5.3改革政府考核机制,弱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 5 - 5.4改革房地产税费制,避免重复征税....................... - 5 - 5.5合理设置税率与征税范围,体现税负公平................. - 5 - 参考文献.................................................... - 6 -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及有关物业税若干问题探析摘要:房地产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对房地产经济运行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本文通过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现状,体现物业税开征的意义,但物业税开征存在相关的若干问题,根据现在中国现状,给我本文若干建议。

关键字:地产税收制度,物业税,房地产1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我国在1994年全面的结构性税制改革后形成了现行房地产税收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3种,包括直接以房地产为课税对象的七种,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契税;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六种,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目前,房地产税收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1999年以来,我国又陆续对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44号)及其补充通知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08号)等[1]。

2物业税概念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3物业税提止日程回顾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

2005年当年中国财税论坛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出台消费税和物业税。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研究物业税方案,继续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4开征物业税面临的问题4.1税种同源,重复征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者是通过向国家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为代价获得一定期限(一般是40~70年)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房屋的价格是包括了土地出让金在内的。

这就意味着购房者一次性支付了土地使用年限内的全部土地税费,有权在年限内使用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

4.2居民基本生活性房产与投资性房产的差别我国目前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居民所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基本生活性住房,与投资性房产的购置是不同的。

物业税的开征应当严格区分这两类房产的差别,对于居民基本生活性住房应设立免税条款,以保障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

而这在实际执行中将会遇到许多具体的困难。

4.3对不动产的评估缺乏相应规范物业税作为财产税,是以物业的价值为基础进行征收的。

我国目前的不动产评估主要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国土资源部所属的土地评估、以建设部为主的房地产评估、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资产评估,同时,还有大量盈利性的社会评估机构所作的商业性评估。

而我国不动产评估立法的严重不足使不动产的评估缺乏统一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基本上是一些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评估市场按行政部门条块分割,评估机构多元化,评估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评估技术也比较落后。

这样的不动产评估体系很难提供统一、准确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

4.4 房屋产权问题我国房地产产权制度不完善。

农村住房和城镇的小产权房基本上没有产权证,部分房改房、福利房也没有产权证,这些房子征不征物业税∃依公平和宽税基的原则,应该征收,但如果产权都不清晰,没有产权证,房地产应税面积如果计算谁是纳税义务人?4.5 物业税征收成本较高物业税征收过程中涉及房地产估值、税款催收、追缴欠款和滞纳金、物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是否存在抵免关系 美国家庭交的物业税可以抵免个人得、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抗税等,这些成本不可低估。

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物业税没办法源泉扣缴,这也提高了征收成本。

中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即使税法规定年所得)万以上的纳税人要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大多还是由单位代为申报。

如果开征物业税,由税务人员上门征收,难度会很大 很多房子没有住,仅联系上房子所有人或使用人就不容易,要求房地产所有人主动申报纳税,这改变老百姓的习惯,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现行房产税在很多地方是由居委会代扣代缴,但还是有不少的房产税难以征收到。

培养中国公民主动纳税意识,建立完善的个人诚信档案,是开征物业税的一项基础工作。

4.6物业税的遵从成本很高目前我国的税收都是以流量为征收对象,而物业税是以存量为征收对象。

收人与住房状况、应纳物业税额可能不匹配,导致众多纳税人会觉得缴纳物业税很痛苦美、英、日等国家曾出现过影响政局的“物业税反抗”运动。

香港特行政区征收物业税,主要是对业主来自物业的收人如租金征税,税率在巧%左右,如果业主当年没有从物业获得租金收对我国开征物业税问题的思考人,则不需缴纳物业税,这就解决了收人与应纳物业税额不匹配的问题,这种性质的物业税实质上与我国原有的房产税是相仿的。

5政策建议与探讨当前开征物业税还要做很多的基础性工作,其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必须经过充分的调研、评估和论证,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5.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物业税评估体系整顿现行评估机构,建立物业税专署的评估机构。

制定物业税评估的法规与操作规程,对专门机构的从业人员不断加强法规和制度上的规范和约束,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搞其执业能力。

在此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以法律形式保障纳税人的有关权利。

还需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库,为评估和征管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5.2理顺房地产中的产权关系物业税的征收前提是明确房地产的产权清晰,因此,可以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大前提下,延长土地使用权限,由“有限产权”转化为“无限产权”,同时改革土地批租制,实生土地年租制,建立与物业税相吻合的土地出让制度。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妥善处理老公房、经适房、安置房等问题。

5.3改革政府考核机制,弱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当前,我国对地方政府的考核的核心与重点是国内生产总值(GDP),而在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GDP的考核,促进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强大的财力支持,而批地收入一直是其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另外,现行土地税收政策规定在出让土地时,各种税收一次性缴纳,这样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产生短期利益与短视行为,导致土地的失控及价格的过快上涨。

因此有必要改革政府考核机制,弱化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这样从根本上弱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而为宏观经济调控奠定政策基础。

5.4改革房地产税费制,避免重复征税目前的土地出让金包含了未来40-70年的物业税,还有其他种类繁多的房地产流转税和保有税,这些税费明显和物业部相抵触,属于重复征税。

因此,开征房产税需要取消土地出让金,取消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还需合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统一收取物业税,以此解决房地产保有税种的重复征收问题。

5.5合理设置税率与征税范围,体现税负公平考虑到物业税影响范围广,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因此要合理设置税率与征税范围,获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体现公平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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