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固定资产报表编制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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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固定资产报表
编制说明
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
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涵义参照《2011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中的相关解释。
(二)项目范围。
本套报表编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按照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的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基建项目)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其中: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标准应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2、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3、基本建设项目包括:①在建项目(含已安排投资未开工项目);②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③当年办理竣工决算项目;④停缓建项目。
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是指单位未按照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购置固定资产、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以及企业单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反映的建设项目等。
二、填报口径
本套报表基本建设项目的填报应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应比照本套报表的项目说明进行填报。
本套报表为统计表,不作为填报单位决算审批及审计的依据。
三、编报方法
(一)本套报表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财务隶属关系进行编制、上报和汇总。
1、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企业负责本地、本部门(单位)、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编制、汇总、审核,并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时一并报送本套报表。
2、非国有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按属地原则选择隶属关系,并按相应程序编制和报送本套报表。即省级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编报,安排给地市的项目由各地市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编报。
(二)录入级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录入级次与部门决算报表相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实行全级次录入上报,与其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相同;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非国有单位逐户录入。
四、报表封面
本套报表的封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主要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负责人、编报人员情况;下半部分主要反映单位代码、性质、级次等信息。
1、单位名称:填报单位的全称。
2、单位负责人:填报单位的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填报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
4、填表人:填报报表的具体人员。
5、电话号码:填报单位的财务机构所在地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填报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送本套报表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填报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行政事业单位本套报表填列的“单位统一代码”应与部门决算报表封面代码中的“组织机构代码”一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本套报表填列的“单位统一代码”应与企业决算报表封面代码中的“本企业代码”一致。
如填报单位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单位性质:指填报单位的性质,分别按行政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不含驻外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单位选择填列。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以企业性质填列,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填列。
10、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行政事业单位本套报表填列的“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应与部门决算报表封面代码中的“行政隶属关系代码”一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本套报表填列的“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应与企业决算报表封面代码中的“行政隶属关系代码”一致。
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
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
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1、所在地区:填列填报单位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及调整情况按实际填列。
五、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各填报单位本年年末固定资产投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编制本表的目的:一是综合反映填报单位各种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互对应关系;二是分析资金构成是否合理;三是考核、分析资金使用效果。
(二)本表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列。
(三)本表的主要框架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设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按以下指标说明填列;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未执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参考以下指标说明,采取适合的方法计算填列。
(四)“年初数”栏。
本表“年初数”栏只填列第8行—16行,其他项目不必填。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本表“年初数”各项目根据上年本表“年末数”填列;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本表“年初数”各项目应根据该投资项目相对应科目的年初数分析填列。
(五)“年末数——资金占用”各指标。
1行基本建设支出合计:反映单位年末基本建设支出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合计(1行)=交付使用资产(2行)+待核销基建支出(7行)+转出投资(8行)+在建工程(9行)。
2行交付使用资产:反映单位期末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总额。
交付使用资产(2行)=固定资产(3行)+流动资产(4行)+无形资产(5行)+递延资产(6行)。
3行固定资产:反映单位期末已经完成建造、购置过程,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主管部门无偿调拨给单位的固定资产、收到捐赠的固定资产也在本项目填列。
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所属“固定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项目应根据单位“固定资产”科目本年实际增加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