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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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医疗废物处置操作规程
适用对象:接触医疗废弃物的医务人员
编写者:
审核者:
版次:
编写日期:2007-5-30
审核日期:2007-5-30
执行日期: 2007-6-22
注:本文件程序仅供本中心医务人员使用,未经中心业务办同意,禁止翻印
目的: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一、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1.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
2.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3.防锐器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的废物需消毒,可放入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小时。无法消毒且不会在运送中造成污染的物品(损伤性废物除外)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特别说明的地方写明具体情况。
5.所有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标明产生科室、类别、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所有长期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容器必须有盖,随时关启。
7.盛装医疗废物时,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9.中心实验室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0.运送时使用专用污物电梯或专用时段运送,运送后对污物楼梯及其他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
11.中心医疗废物专职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2.医疗废物存放点或污物桶能上锁,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有相关标识及严密的封闭措施,每日工作结束上锁,以防失窃,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13.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启动意外事故紧急预案,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同时向科室内医疗废物科室负责人报告,由其向应急办报告。处理结束后写事情经过与今后的预防措施,交业务办备案。
二、医疗废物分类
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具体情况,对中心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感染性废物(黄色专用垃圾袋)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注意:
1.垃圾桶上标明“感染性废物”并有专用标示;
2.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人污物入双袋,袋口封紧;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在科室内消毒后装双袋,袋口封紧;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入黄色专用垃圾袋后入专用硬质器盒)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入锐器盒
2.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注意: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玻璃类需消毒后放入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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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放射性废物,如:同位素闪烁液放黄色专用桶送指定地点
血压计,温度计废弃后送设备科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是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登记内容为日期、科室、医疗废物来源及种类、数量和重量,交付者与接受者双签名。
2.登记本保存三年
3.医疗废物必须由市卫计局指定单位接受,并依照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产生废物者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妥善处理;部门废物收集员定期将部门内固体废物按要求集中;部门废物收集员出科室前在收集袋上填全标签内容;填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废物处置室专人收集需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废物处置专职人员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废物专职保管人员按要求进行保管,待指定单位回收;废物处置专职人员与指定回收单位共填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后勤妥善保管第一联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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