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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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出入井行为,确保工作安全和管理效率,特订立本《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本单位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三、管理标准1. 出入井登记要求1.全部员工进入井场必需提前填写出入井登记表格,并在进入井场前提交到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2.出入井登记表格应包含员工姓名、工作岗位、进入井场时间、离开井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由员工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3.出入井登记表格应于特定时间段内上交,不得迟于规定时间。

2. 出入井登记审核流程1.职能部门应及时审核员工提交的出入井登记表格,确保表格内容准确无误。

2.如发现出入井登记表格信息填写漏填、错误或不符合要求,职能部门应及时联系相关员工进行更正。

3.职能部门应保存出入井登记表格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3. 出入井登记的备案与备份1.职能部门应对每份出入井登记表格进行备案,包含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进入井场时间、离开井场时间等核心信息。

2.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出入井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出入井登记信息上报与共享1.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员工的出入井登记信息上报给相关部门,包含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

2.相关部门可依据员工的出入井登记信息进行合理调度和布置工作。

四、考核标准1. 出入井登记的准确性1.每个员工必需准确填写本身的出入井登记信息,确保表格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职能部门应对员工提交的出入井登记表格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矫正可能的错误或不规范记录。

2. 出入井登记的及时性1.出入井登记表格必需在进入井场之前提交给职能部门审核,不允许迟交或未填写登记表格进入井场。

2.职能部门应及时审核员工提交的出入井登记表格,确保表格内容在特定时间段内完成上交。

3. 出入井登记的完整性1.员工离开井场时,必需在出入井登记表格上填写离开井场时间,并在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职能部门。

2.职能部门应确保全部员工的出入井登记信息完整,不得存在遗漏或遗失情况。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井口安全、有效管理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保障生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出入井流程,强化安全管理,并明确责任和权限,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救援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和井下设备。

二、出入井登记管理流程1. 出井登记流程:(1)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向井口管理人员进行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工种、工作单位、随行人员(如有)。

(3)井口管理人员应核实出井登记的人员身份和工作单位,确保其具备进入井下的资质。

(4)井口管理人员应向出井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出井人员须在工作前将个人防护用品佩戴齐全,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2. 入井登记流程:(1)入井登记应由井口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入井人员的姓名、工种、工作单位。

(2)井口管理人员应核实入井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并确认其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3)入井人员应按照已制定的作业计划前往指定的工作区域。

(4)井口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入井现场巡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责任和权限1. 井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1)核实出入井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并确认其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

(2)向出井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佩戴齐全。

(3)定期巡视井口现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2. 出入井人员的责任:(1)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核实和登记,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合井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

四、应急措施和救援措施1. 一旦发生井下事故或风险事件,出入井人员应立即向井口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 井口管理人员应及时调动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事故处理。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出入井登记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不断改进。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出入井安全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面员人数分布情况,为井下抢险、事故抢救、突发事故人员撤退等及时提供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员工或与本矿山有合同关系并在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有关人员以及外来检查、参观人员。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三条出入井口管理采用出入井签字登记制度;下井签字,出井签字销号。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管理,签字不得代签;否则按违章处理。

第四条发现出入井未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井口值班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杜绝出、入井不签字。

第七条出、入井不签字者,每查出一人(次),罚款50元;一年内累计两次者,罚本人3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交矿山安全环保科;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待岗进行重新培训。

第八条矿山外人员来矿山下井者,到安全环保科审批,由安全环保科进行安全教育后登记并由熟悉井下作业环境的有关人员带领。

第九条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矿山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每月下井次数,由调度员负责统计,并报部门审查,安全环保科抽查。

下井统计须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由矿山作出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持证人有违反本制度者,调度员有权拒绝其下井;对无理取闹者,报办公室或者安环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实际下井时数计发薪酬及津贴等,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科和办公室负责解释。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第二章登记范围及职责第四条登记范围:1. 所有进入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2. 井下作业人员的随行人员;3.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2. 井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3.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负总责;4. 井下作业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应自觉遵守登记制度,配合登记工作。

第三章登记内容及程序第六条登记内容:1. 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2. 入井时间、出井时间、去向;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井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健康状况;5. 井下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携带的物品。

第七条登记程序:1. 人员入井前,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等;2. 人员入井后,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3. 人员出井后,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出井时间、去向等;4.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工种、进入时间、去向等。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未经登记进入井下的,责令立即退出,并处以500元罚款;2. 伪造、涂改、冒用出入井登记证明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000元罚款;3. 故意隐瞒、谎报登记信息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500元罚款;4. 拒不配合登记工作的,责令退出,并处以2000元罚款。

出入井登记制度

出入井登记制度

出入井登记制度
为加强矿井出入井的管理,防止其它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出入井登记制度,希有关人员严格执行。

一、凡入井人员必须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二、凡入井人员懂入井须知: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三、井下人员严格执行矿井有关管理制度,维护矿井安全生产。

四、所有人员入井前、出井后必须及时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

出井必须将矿灯归还到矿灯房,不得私自保管。

五、所有人员使用的矿灯必须交由矿灯房统一保管和充电。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将矿灯带回家保管和充电。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一、每班入井人员,必须到检身点检查后方可入井,非矿井人员必须取得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到检身点检查后方可入井。

二、检身点设在井口,检身员由各班组长和当天值班的技安室值班员担任。

来矿检查人员入井前由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进行检身。

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随身携带防尘口罩和矿灯。

四、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五、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4小时内严禁喝酒。

六、严禁精神病、残疾人、超龄人员(55岁以上)入井。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建立健全出
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范围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外来人员。

三、登记管理流程
1.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登记
(1)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或离开井下作业区域前,必须由所在班组
负责人进行登记。

(2)登记需填写登记表,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工号、井下作业区域、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并由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3)登记表必须及时报送给值班员进行备案存档。

2.外来人员出入井登记
(1)外来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工作岗位前,必须有相关申请,并由
矿方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出入井登记。

(3)登记表必须及时报送给值班员进行备案存档。

四、值班员的职责
1.接收并审核出入井登记表,检查表中的信息是否完整合规。

2.对登记表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存档备案。

3.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事态时,及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便于井下救援工作的开展。

五、注意事项
1.井下作业人员和外来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证照要求,才能获得出入井许可。

2.登记表必须真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登记信息。

3.登记表的存档保管必须严格,确保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必须定期回顾和更新,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管理的需要。

以上即是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顺利工作。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对井下人员出入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人员的出入管理。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出入井登记管理,规范井下人员出入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井下人员安全有序出入,防止因出入管理不严格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人员出入管理,包括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同时,本制度也适用于承包方等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 出入登记流程4.1 出入登记▪出入井前必须签到登记,未登记者不得进入。

▪出入井后必须签退登记,未登记者不得离开。

▪副井、转运井、风井等出入井的人员同样需要进行登记。

4.2 签到流程▪井口设有专人负责班次领导签字。

▪工人按班次先后顺序排队,签到前,必须先检查自己的安全带和安全帽,经班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登记通道。

▪工人进入登记通道,交由专人检查,核实签名后,方可通过登记通道,并前往下井。

4.3 签退流程▪工人下井前必须确认自己的出入卡是否带好,并向井口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姓名、工号等信息。

▪工人上井后,在到达井口时,向井口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姓名、工号等信息,并确认自己的出入卡是否被退回。

▪工人在出入卡被归还后,方可离开井口。

4.4 特殊情况流程▪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入井人员特殊说明,并获得工作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或离开井下。

▪特殊情况申请书应填写人名、出入时间、出入原因并注明特殊情况,同时附上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文件。

5. 注重管理要求▪出入登记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出入登记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信息应准确无误。

▪出入登记表必须要求井下部门每天线收集,保存时间为两年。

6. 总结本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井下出入流程,保证井下人员安全出入,防止因出入管理不严格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同时,井下人员也应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工作,共同维护好企业安全生产。

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通用10篇)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篇1为加强XXX矿上、下井人员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井口考勤员要建立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台帐,并设专人负责。

2、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台帐必须按单位统计,随时掌握井下各单位人数。

3、所有员工下井前必须到井口考勤室进行入井登记,上井后继续进行出井登记。

4、凡是有外来人员入井,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管理,并统计。

5、在规定上下井人时间过后,灯房、自救器管理室要详细清点当班发出的矿灯、自救器数量,详细做好记录,并同井口考勤员逐一核对,发现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6、考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出入井人数,按要求填入台帐,并将入井人员报表送交有关单位。

7、因工作不认真,出现出、入井填写人数不祥,或错填、漏填,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考勤值班人员的责任。

8、发现有延迟升井又没有向本单位汇报的,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立即采取措施或派救护队员入井查找。

煤矿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篇2为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之规定,特制定。

具体规定如下:一、井口把罐工负责入井检身工作,把罐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和入井须知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接受入井检身,积极配合井口把罐工的工作。

三、把罐工必须严格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戴安全帽、随身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携带矿灯、毛巾及自救器。

四、把罐工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执行“入井四严禁”:1、严禁酒后入井;2、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3、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4、严禁戴电子表入井。

五、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需携带点火物品入井时,必须持有经过审批的《井下使用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或特定地点专门编制的井下使用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及便携式瓦检仪方可入井。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2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2篇)

出入井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井口出入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出入井口管理制度。

第二章准入条件1. 已完成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准入井口。

2. 身体健康,不存在影响井下作业的疾病和伤残,需要进行定期体检并保持健康状况良好。

3. 具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根据作业需要,还可能需要佩戴特定的防护装备。

4. 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随身携带。

第三章出入登记1. 凡进入井口和离开井口的人员,都必须在指定的登记处进行出入登记。

2. 出入登记要求登记人员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以确保身份准确。

3. 记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进出时间以及相关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领取相应的出入证。

第四章出入证管理1. 出入证应统一制作,并配备防伪标识,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出入证由管理员或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定期更换,已失效的出入证应立即收回。

3. 出入证严禁借用、转让或者无故擅自挂失,如有违反者将被严肃处理。

第五章管理责任1. 井口管理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接受专业培训。

2. 井口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严格执行,确保井口出入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井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口出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安全警示1. 井口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入口、安全警示语等,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井口附近应设置充足的照明设备,确保人员能清晰地看到井口情况。

3. 井口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警示带,禁止未经许可擅自靠近井口,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井下事故、突发事件时,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紧急救援人员报告,按指定路线撤离井口。

2. 紧急情况下,应按照预设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配合现场负责人或救援人员组织撤离和救援工作。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检修人员等。

三、登记管理2.对于新入职的井下作业人员,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填写《井下作业人员登记表》,并由医生审核后方可进行井下作业。

3.井下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并持续更新《井下作业人员登记表》,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井下作业人员每天下井前必须登记在册,井下管理人员有权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和监督。

5.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结束后,须将《井下作业登记表》交还井下管理人员,并签字确认井下作业结束。

四、监督管理1.井下管理人员有权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查看《井下作业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准确,并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检查。

2.对于违反《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井下作业人员,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于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立即上报井下管理人员,并安排相关医疗救治措施。

五、安全意识培训1.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了解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定期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及时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促使井下作业人员始终具备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六、制度执行1.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井下作业登记表》的登记管理工作由井下管理人员负责。

2.对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及相关工作由医务人员负责。

3.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相关工作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

4.对井下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及相关处罚工作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七、附则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本制度自颁行之日起实施。

3.违反《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井下作业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希望全体井下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煤矿井下作业的日益频繁,在井下的工作,成为工作人员必须面对的危险因素。

为了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在井下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排查人数和人员身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企业出入井的管理行为,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在井下人员的身份、数量、时段、出入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方便统计井下人数,及时发现井下人员异常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工人、值班人员、来回车、运输人员等。

主要内容出入井人员管理1.出入井人员应按规定的通道和时间出入井下。

2.入井前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出入井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入井人员的姓名、工号、所在单位、上下井时间、车号(车数)、进入井下区域等。

4.当日计划外有人进入井下时,须提前向值班员汇报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在进入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出入井口管理1.出入井口设有看守室或者岗亭。

2.井口岗守应经过专门安全教育,了解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出入井人员进入岗室前,应配戴好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必要防护装备。

4.出入井进口处应设置物品检查、人员检查、直接出口3个通道,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隔离措施,禁止车辆滞留。

5.当出入井通道发生异常情况时(如塌方、漏水等),岗室值班员应立即停止出入井,并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责任与制度执行1.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2.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批准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时间及通道进出井下区域。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出入井人员,一经查实,将由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戒处理。

4.相关人员对于未履行该制度被发现后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由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目的和适用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进出井管理规定•特殊情况处理规定目•监督和考核•相关文件和表格录01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加强对井下工作的安全管理。

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规范出入井作业人员的行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

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以及检查人员等。

适用范围02登记管理规定登记时间入井前登记所有入井人员应当在井口接受登记,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证件。

出井后注销出井时,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注销入井人员的出井记录。

登记内容工作信息包括所属单位、职务、入井次数等。

其他信息如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等。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入井人员到达井口后,应当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检查。

入井人员出井时,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注销其出井记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汇总登记记录,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入井人员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登记流程03进出井管理规定证件管理员工出入井必须佩戴井下识别牌。

严禁携带无识别牌人员出入井。

识别牌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备并补办。

010203进出时间员工出入井必须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

特殊情况需出入井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员工出入井必须如实填写进出原因,包括入井原因、出井原因等。

对进出原因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进出原因VS04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迟到登记迟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可以正常进行登记,但需要在登记卡上注明迟到时间及原因。

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需要向管理员说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或请假而无法到井,应提前向管理员说明原因,并填写请假或出差申请。

如果员工未到井且未请假或出差,则视为迟到。

无故未到如果员工因交通拥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迟到,应当向管理员说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相应处罚。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1.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入井的流程,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2.登记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出入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井、井下设备井等。

3.出入井登记的程序3.1员工在出入井前,必须提前填写《出入井登记表》,包括姓名、工号、出入井时间、工作内容等信息,并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核。

3.2工作负责人对员工的出入井申请进行审批,并签字同意后,员工方可出入井。

4.出入井登记的责任4.1员工有责任确保填写的出入井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规定。

4.2上级领导有责任对员工的出入井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可信度。

4.3工作负责人有责任对员工的出入井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出入井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4.4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对整个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5.出入井登记的违规处理5.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出入井的员工,给予警告或严重情况下追究其责任。

5.2对于填写虚假信息的员工,给予警告或严重情况下追究其责任。

5.3对于违反出入井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依照公司相应规定采取相应的违纪处分或法律责任。

6.其他事项6.1出入井登记表的保存期限为一年,超过期限后进行归档保存。

6.2对于常年出入井的员工,可以适当缩短出入井登记的时间,但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6.3对于需要出入井的外来人员,也必须填写出入井登记表,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7.宣传与培训为了保证员工对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落实,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并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员工达到规定的标准。

8.近期任务公司将对现有的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工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模板,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同时,公司还需要考虑在制度中强调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确保员工出入井的安全。

2024年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1、禁止在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状态下进入矿山工作区域,特别是井下作业,不允许携带酒精饮料和非医疗用麻醉剂进入作业点;2、在开始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如发现可能对人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迹象,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和临时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同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3、井下掘进作业的检查应包括以下方面:(1)确认作业点的炮烟浓度是否超过规定;(2)检查作业点的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冒顶或片帮的危险;(3)核实作业面是否存在透水的预警迹象;(4)确认支护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存在损坏;(5)确保作业通道的安全畅通;(6)检查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7)验证设备、工具及防护设施是否达到安全标准;(8)排查作业面是否存在未处理的炮眼或盲炮;(9)确认作业地点的照明是否符合相关规范;(10)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4、应建立并执行人员进出井的登记制度,以实时准确地掌握井下人员的情况。

2024年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二)1、禁止在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状态下进入矿山工作区域,特别是井下作业,不允许携带酒精饮料和非医疗用麻醉剂进入作业点;2、在开始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如发现可能对人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迹象,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和临时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同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3、井下掘进作业的检查应包括以下方面:(1)确认作业点的炮烟浓度是否超过规定;(2)检查作业点的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冒顶或片帮的危险;(3)核实作业面是否存在透水的预警迹象;(4)确认支护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受损;(5)确保作业通道的安全畅通;(6)检查供电、供风、供水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7)验证设备、工具及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8)排查作业面是否存在未处理的炮眼或盲炮;(9)确认作业地点的照明是否满足安全规定;(10)以及其他相关检查项目。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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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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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四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四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

第三条凡是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在进入前进行出入井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凡是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外来人员,必须在进入前办理出入井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出入井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井下人员的数量、身份和时间,对出入井人员进行管理和统计。

第二章出入井登记的内容第六条出入井登记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姓名(二)身份证号码(三)所在单位(四)联系电话(五)进入井下时间(六)预计离开井下时间(七)备注信息第七条出入井登记要求人员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第八条出入井登记表格应设计成易于填写和管理的形式,便于审核和查询。

第九条出入井登记表格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出入井登记的程序第十条出入井登记分为进井登记和出井登记两部分。

第十一条进井登记的程序如下:(一)进入井口时,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必须确认人员的身份和所在单位,并帮助填写进井登记表。

(二)进井登记表应包括进入井下的时间、进井的人员姓名和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进井登记列表应由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进行统计和管理。

第十二条出井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离开井下时,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必须确认人员的离开时间,并帮助填写出井登记表。

(二)出井登记表应包括离开井下的时间、离开井下的人员姓名和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出井登记列表应由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进行统计和管理。

(四)出井登记列表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第四章出入井登记的管理第十三条出入井登记的管理应由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负责。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负责人或者井下监督员应定期检查出入井登记的填写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出入井登记表格应存放在固定位置,方便人员填写和查询。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是指规范煤矿企业出入井人员管理和保障出入井人员安全的管理制度。

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而言,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是特别紧要的一环。

该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助于有效监管和管理出入井人员,更能够为煤矿企业中的安全管理供给有力保障。

下面就来认真阐述一下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1、规范煤矿企业出入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出入井登记制度;2、杜绝煤矿企业中出入井人员盗窃、携带违禁品等行为,确保井下设备财产安全;3、确保出入井人员安全,适时了解井下人员和物资的动态,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本领和应变本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煤矿企业生产工作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劳动者、外来人员等。

三、制度的内容1、出入井人员登记出入井人员必需先到煤矿企业登记处登记并领取相关的手环等辨识工具,方可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同时,要在电子登记机上刷卡登记,以便井上负责人实时监控。

同时,出入井人员还必需在登记处填写认真身份信息,并进行身份证及工作证件的认真审核,通过后再放行。

登记处要对每一个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进行二次身份认证。

2、限制出入井人员企业要对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进行清楚的限制,不得私自进出。

除了生产需要之外,没有任何人员可以任意进出井下。

职工一旦进入井下必需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任意走动。

3、创建授权制度煤矿企业建立授权制度,严格掌控进入井下的人员。

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在矿领导或现场主管布置下,依照特定的规定才能进入井下。

同时,授权登记必需在工作者派工单或专项材料上进行记录,便利出入识别。

4、设立值班室和安保气力出入井地点和守护出入口的值班室是整个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一个紧要环节。

值班室设立在煤矿企业进出井区域出入口处,并配备相应的安保气力。

保障值班室设施和相应安保气力到位,确保保卫口岸的稳定性和状态渐渐完善,从而防范出入井人员非法行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

5、开展安全教育由于煤矿企业出入井管理的紧要性,要在进入井下之前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全面加强出入井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本领。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为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督促入井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整齐,拒绝非相关人员进入井下,通过对登记记录人员的清点,以便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撤离等)的人员核查,防范有关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入井作业或安全技术检查需要进入井下的人员,无论是本公司人员、协作单位人员、政府有关部门人员或外单位人员等,均须执行本制度。

入井时在井口(硐口)值班室的记录上签名,离开时(出井时)在井口(硐口)值班室的记录上签退。

二. 人员入井劳动保护用品应穿戴整齐,采掘作业和喷浆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毒)口罩,铲运机(装载机)操作工必须佩戴防尘(毒)口罩,汽车驾驶员车内应配备安全帽和水鞋,以便在井内因工作需要离开驾驶室时使用。

三. 政府安全检查部门人员、上级领导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应有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如需公司提供安全帽和其他劳保护品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库房暂借,离开后清点及时退还库房,库房人员应清洁整理。

协作单位(指井下零星土建施工、设备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方)人员入井,其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且安全帽须合符相关规定。

四. 人员入井在井口(硐口)值班室出(入)井记录上填写以下内容:本人姓名、到井下作业地点或拟检查的作业区域、进入井下的时间等。

最后出井离开时,对应入井时的本人签名,签上离开(出硐口时)的时间。

五. 除汽车驾驶员因运输时较为频繁进出硐口只签第一次和最后出井(已确定当班本人不再进入井下运输)时间外,其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有第二次或多次进(出)井下的,每次都需在记录上签进(签退),否则按违规论处。

六. 本公司人员、协作单位(指井下零星土建施工、设备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方)人员出入井登记均由本人完成,不准代签,否则按违规论处。

对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上级领导和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也应本人签名登记,如有不便时可由本公司陪同人员代签(注明:xx 单位(部门)xx人,到井下xx处安全生产检查,xx时间入井、xx 时间出井,代签人xx)。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外来参观、检查、作业等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矿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车间、班组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出入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3. 保卫部门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入井证、临时出入证等。

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方可进入井下作业。

3. 井下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4. 井下作业人员进入井下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 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时,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出示有效证件。

6. 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时,必须登记姓名、入井时间、去向等信息。

7. 井下作业人员作业结束返回井上后,必须及时登记出井时间。

8. 外来人员进入井下,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接受门卫检查,并在规定区域活动。

9. 保卫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核,确保外来人员出入井安全。

10. 各车间、班组负责对本车间、班组人员出入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每月向安全生产部报送。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2]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2]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在出入公司井区域时的行为,并对出入井登记进行管理和监控。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井区域的情况。

2. 定义•井区域:指公司所属的开采井、探矿井或其他与矿井相关的设施地点。

•出入井登记:指员工在进入或离开井区域时的相关信息记录,包括姓名、工号、进入/离开时间等。

3. 出入井登记管理流程3.1 出入井登记的要求•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井区域都必须进行出入井登记,无论是临时进入还是常规工作。

•井区域的进出必须通过指定的出入口进行核实和登记,不得擅自进出。

•进入井区域前,员工须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无合理事由,拒绝或逃避出入井登记的行为是严重违规,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2 出入井登记管理的责任3.2.1 管理者责任•管理者对员工在进入井区域的出入井登记进行审核和监督,并确保登记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出入井登记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3.2.2 员工责任•所有员工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出入井登记制度,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在进入或离开井区域时,员工应主动向管理者报告,并经过核实后进行出入井登记。

3.3 出入井登记管理的考核标准•准确性:出入井登记信息的填写应真实、准确,涉及到的时间、地点和身份信息等必须一一对应。

•完整性:每一次出入井都必须进行登记,任何一次遗漏或疏忽都将被视为不合规行为。

•及时性:员工进入或离开井区域后,应立即进行出入井登记,不得延迟或遗漏。

3.4 出入井登记记录保存和保密•所有出入井登记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间,在必要时可以作为监督、审计和调查的依据。

•出入井登记记录应妥善保管,禁止外部人员未经授权查阅或披露。

4. 处罚与奖励措施•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出入井登记的员工,将根据《员工违纪处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积极遵守出入井登记制度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如表彰、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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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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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新版)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
(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10)其他。

4、建立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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