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财务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4、村报账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按规定提取,做到当日提取,当日支用,并当日记账结出余额,不能跨月或超现金限额领用。提取的现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提取现金单笔1万元(含)以内的,由中心代理会计审核后提取;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大额提取现金的,3万元(含)以内由村双委负责人以文字说明原因后提取;3万-5万(含)需经村双委会讨论决定,凭会议录提取;5万元以上的经村双委会讨论后报镇村账镇代理领导小组核批后提取。
5、库存现金限额在8000元内。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八不准”原则,即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垫支;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实行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批制度,即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审签(监签)、村委会负责人审批。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2000元(含)以下由村委会负责人审批;2000元至20000元(不含)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20000元至100000元(含)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100000元以上,必须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不准未批先付。
2、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填制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名、证明人签字证明,村党组织负责人审签,财务主管审批,经监督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凡手续不齐全、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财务主管不得审批。违反财务审批规定,擅自审批(或付款)的,由审批(或付款)人承担;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审批(或付款)人的责任。
3、村级不得以公款购买小汽车、手机及安装住宅电话。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出租车。
4、村干部报酬:在职工作的村书记、主任每人每月工资800元,每人每月手机费200元;会计每月工资600元,手机费每月200元;出纳每月工资450元,手机费每月2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工资200元,手机费每人每月100元;治保主任月工资200元,手机费每月200元;妇女主任、计生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200元,手机费每人每月100元;农业专管员、调解主任、民兵连长、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每人每月150元,手机费每人每月100元。
5、出勤、到部门办事或参加会议的人员误工补贴每人每天补40元,半天补20元;监督(理财)小组成员每人每天补40元(或按实误实记计发)。村干部发放补贴时,一律编制工资表签名领取。
6、村其他人员报酬(补贴):联防队(巡夜)员每人每天补30元;清卫工人每年补30000元;公厕3所,管理费每所每年6000元,共计1.8万元;外来人口登记人员每人补40元/天;其他人员临时帮村集体办事的每人每天补40元。党员、干部、其他人员年终评比优秀
者给予奖励200元/人。
7、征兵开支标准:参加本镇、市体检的适龄青年每人分别补误工费150元、300元;应征入伍的补1000元。
8、村双委换届开支标准:村支部换届除党员和村民代表适当补误工费外,其它一律不准开支;村委会换届期间,选举委员会成员可适当补误工费;参加选举的选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元,二次不得超过10元。镇、村工作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5元。
9、有关内部往来支出及邻村(单位)公益事业支援等标准:
(1)探望老党员、老干部、现任村干部一人一次300元以内;
(2)烈、军属、退伍军人、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费一人(户)一年在300元以内,特殊情况要有会议通过;
(3)村民代表年终奖励品不超过100元;
(4)党员、干部年终每人补200元以内;
(5)共青团、妇联活动经费每人每次不超过30元;
(6)过年过节等民间活动经费每次不超过5000元;
(7)党员“七一”活动经费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8)老年协会经费补助每年不超过10000元;
(9)邻村之间用于公益事业(如筑路、办公楼落成等)每笔不超过1000元。
10、村集体实行零招待。不准以公款吃喝和送礼;拒绝外单位或部门摊派。确需到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村级事务的,原则上补工作餐费每人30元/餐,超出部份自负。
11、村级工程(项目)2万至10万元内由村级自行招投标,10万元(含)以上由镇招投标中心制定执行。
四、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村民主监督(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成员3-7名,每届随村委会同步,任期三年。
2、开展民主监督,根据新《会计制度》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先审核后入账。报账前由村报账员整理好原始凭证,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交村民主监督(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委会提出,村委会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处理,并将结果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