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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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五篇)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五篇)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分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____,谁负责;谁职责,谁责任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我校从教职工至校长依据其工作岗位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均追究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三、各类工作人员责任(一)校长。

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学校安全工作有制定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责任,制定涉及安全工作计划,分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责任。

校长对学校全面工作负总责。

(二)分管领导。

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是学校安全的具体____实施者和管理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方案、学校安全法制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做好平安校园、安全工作等相关档案资料的研制、保管、收集、整理、归档。

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安全事故。

按照学校规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同有关人员对电器设备、活动器材、消防器材、栏杆、围墙、教室门、窗、锁、学生教室用水等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及时整改(以记录为依据),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正常使用。

经常____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科学避险安全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能力。

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学校平安.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而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分管领导则应负安全责任。

(三)其他副校长﹕是分管工作的安全责任人.若因分管工作出现安全事故,则负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未整改或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严肃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

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降低安全质量信用等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

具体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

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诉讼的追究。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将责任明确化、权力公开化、程序规范化,能够有效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2)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机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

二、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意义(1)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气。

(3)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体育设施,消防器材,线路照明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罗松)。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赵燕春)(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张晓云)(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郭丽君)(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张晓云)(六)教师备课室、实验室、仪器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财务室等各室的防盗安全由各室负责人主管。

(七)分管卫生的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并履行上级文件精神。

(刘玉林)(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安全工作总体监督管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____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政府部门对工作人员和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在工作中出现的除行政执法过错以外的工作过错行为(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按省、市《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对象凡在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追究对象。

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的范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故意或过失超越权限,适用政策和制度规定错误的;(2)在执行公务员,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的;(3)违反服务承诺制规定的;(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5)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的;(6)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过错应当追究的。

四、对工作过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工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过错,按以下规定进行追究。

(1)工作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局党组将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2)工作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对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3)工作过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对工作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工作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6)工作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7)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安全生产是企业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需要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范文。

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安全生产监察员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1. 安全生产主管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开展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组织安全生产月度检查和年度评估等。

2. 安全生产监察员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包括: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和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确保岗位安全生产条件的改进。

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利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制定和修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且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确保岗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参与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师生员工及校园内的一切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校师生员工必须遵守。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为学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三个层次。

第六条学校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方案,并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个人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及时上报发生的安全事件。

第九条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警示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条发现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采集涉及事故的相关证据,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解释,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调查组的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根据调查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可以或者要求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或者要求有关责任人参加听证会,或者作出相关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应及时通知处理结果,并将处理结果归档。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责任的个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和培训。

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促进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要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共同配合,确保学校安全。

二、对学校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安全管理事故责任认定小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作出安全责任认定。

三、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有的全面组织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1)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办工作、活动不正常,管理松弛。

(2)学校安全责任制不落实。

(3)对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没有提供资金保证和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导致事故的。

(4)未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

四、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分管领导是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追究分管领导负有的安全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方案、措施、致使管理松弛。

(2)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对隐患整改未尽到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

(3)学校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致使管理上严重存在安全盲点、盲区或漏洞。

(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

(5)未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

五、学校安全办领导,各处室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追究安全办领导及处室领导负有的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公司责任型企业文化,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优化各级领导队伍建设,进一步促使各级领导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领导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领导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办事处业务经理、部门经理和各级总监、高层等)。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2、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直接责任人外,将启动领导责任机制:1、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2、违反公司人事、财务、采购、营销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3、擅自更改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4、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若属方案错误引导造成的,主要追究方案制定人的责任;5、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____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产品、服务批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或市场危机发生的;7、年度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第三章责任承担第六条承办人失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七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问题,追究审核人、批准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

第八条领导者不负责、故意做出错误的指令或决定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的;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4、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煤矿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一、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单位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单位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单位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单位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三、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四、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五、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为了从严治企、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项目部的执行力、顺利实现项目部“五大控制目标,真正做到激励到位、约束到位、有错必究、失责必问,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规定条件及程序,对项目部员工和外协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的管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规定处理,发生盗窃案件按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纪律规定有关处理。

二、问责依据:1、各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公司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3、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外协队以劳务合同条款、项目部规章制度、工作指令为依据。

5、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

三、问责范围。

项目部全部岗位员工,外协队,重点是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

四、问责种类。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减发或者取消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系数、调换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免职、退场。

五、问责程序和权限:1、责任追究由分管部门或者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请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事件问责意见提请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即: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部长—本部门人员、各作业队、外协队。

2、综合考评按岗位绩效考核程序办理。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程度的区分和处罚:造成影响不大,是指在、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和罚款50—____元;造成一定影响是指在项目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100—____元,或减发绩效工资,或调换岗位;造成影响较大是指在项目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3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系数、或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在超过项目部以外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10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免职、退场。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五篇)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五篇)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尊敬的领导:您好!在这里,我表达我对工作失职、疏于监管、对下属要求不严、对业务掌握的不精不透,并给相关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无比愧疚心情。

首先我作为一名科长,我的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相关的法规政策,做好各项程序落实监督管理及指导工作。

近期因我们具体工作人员,因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而使申报业务出了重大失误。

给我们工作及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分析其原因有下面几点:1、本人在思想没有重视此项工作,平时也很少过问;2、没能及时安排必要的学习培训,而使我及我们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精甚至不透;3、平时对下属要求不严,办事程序疏于监管。

对于我在工作上的管理监督失职,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的主观方面疏忽,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所致。

我这样的工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给领导以及我们地区的工作形象上抹黑,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此,我向当事人、领导及同志表示深深地歉意。

并郑重地向你们说一句:非常抱歉,我错了!我此项工作管理监督的失职,是我工作以来这么长犯下的非常严重的错误。

错误的发生,充分地说明我在思想上、政治意识上存在严重欠缺,在监管方面上存在严重疏忽,在工作上怠慢。

总而言之,我工作管理监督失职的原因种种,然而我的工作管理监督失职已是不争事实,我并不想说出其它种种缘由来掩盖我的错误。

此次我这项工作管理监督失职,归根结底是我主观方面犯下的严重错误。

以后,首先我要与我们相关责任人尽全部努力,采取补救措施,全面逆补当事人的损失,其次要进一步认真总结这次事件前因后果,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全面完善我们的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xx年x月x日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二)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我要对我在管理人员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向您深表歉意,并对我所造成的影响向您和公司全体员工致以最诚挚的道歉。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在工作中的表现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实验员对有毒、易燃、____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八、。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一、制度背景及意义安全稳定工作是任何组织或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的工作。

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不仅能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促进组织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制度目标1. 设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标准,实行全员参与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得到重视和执行。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篇篇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教育管理人员依法发行职责,保证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实施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运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使国家、单位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发生的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

第四条 XX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区教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过错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理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六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行政执法过错:(一)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在政策、管理及组织入学方面有过错行为。

(二)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教师法,在教师管理、招聘、待遇、使用、调动、进修、评职称等方面未尽职责。

(三)未按规定的权限、标准、程序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登记、年审及管理。

(四)在招生、收费方面没有依法管理,出现乱招生、乱收费现象。

(五)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学生品行,安全管理而造成学生误入歧途及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六)未按规定和事实处理师生的错误,造成当事人权益受到侵犯。

(七)未按拟订的制度履行职责造成当事人有一定损失的。

(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委各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对违反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控告,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得抵制和打击、报复。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本(五篇)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本(五篇)

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本尊敬的老师:您好!在此我怀着深刻愧疚心情递交这篇检讨书,以深刻反省自己担任班长职务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与错误。

回顾本人的工作历程,从上个学期担任班长以来,一直疏于对班级事务的监督与管理,没有带好班干部,导致班级诸多事务处于停滞荒废阶段,使得同学们怨声载道、民怨沸腾。

为此,我感到万分愧疚,心情沉重。

分析我的错误,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任人唯亲、贪赃受贿。

担任班长期间,我一直举荐跟我关系好的同学担任各小组长,从中收取小组长的好处,经常让小组长请我吃饭、喝水什么的。

我这样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校纪班规,给同学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二,荒废公务、自私自利。

担任班长期间,我一直只顾自身学习,平时没有抽出时间监督班级各种工作。

前段时间班级要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节目的排演工作我就没有参加,导致节目的排演进度缓慢,最终导致文艺汇演当中节目落选。

这个事情,文艺委员已经告过我一状了,我也表示承认。

第三,无能无德、毫无威信。

身为班长我应该以德服人,可是在同学之情发生矛盾以后,我常常是以怨抱怨,丝毫没有退让,也没有念及自己是一名班长而顾全大局。

并且在具体工作当中,我有时候没有注意履行自己的承诺,导致一部分同学私底下有怨言。

总的来说,我的错误就是这三方面。

这其中,我对于“荒废公务、自私自利”这个问题尤为痛心。

怎么说呢?可能是我的能力不济,担任班长以来我的学习成绩出现了严重退步。

究其原因是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掌控好时间,没有准确得把握好时间与精力,导致学业与班长工作不能同时并行。

由此,我才倾向了学业一方面,忽略了工作一方面。

现如今,我的错误是不争事实,同学们对我意见很大,我决心认真坦白,请求班主任老师给予公正评判。

此致敬礼!检讨人:xxxxx年x月x日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本(二)尊敬的领导、同事:您好!首先,我要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由于我的疏忽和失职,给组织、团队和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我深感愧疚。

镇便民服务中心失职追究制度(五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失职追究制度(五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失职追究制度一、对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职责、不及时回答询问、办事推诿拖延、受到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要在平时考核中予以记载和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二、对因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语言粗暴、应办不办、久拖不办、情节严重造成教坏影响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并予以人员调整和组织处理。

三、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把便民服务工作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先进,并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便民服务中心失职追究制度(二)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负责提供各类日常生活服务,并应当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然而,在实际运营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职现象,这时就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失职追究制度来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一、失职追究的定义和范围失职追究是指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正确执行工作、对办事群众的要求不予满足等情况的责任追究行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无故不办理申请材料;2. 迟延办理申请事项;3. 服务态度恶劣、粗暴对待办事群众;4. 泄露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5. 滥用职权、索贿受贿;6. 以谎言、欺骗等手段骗取利益等。

二、失职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1. 程序公正公平:追究失职责任应该经过事实调查、证据确凿的程序。

2. 事实为依据:追究责任以实际情况和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断随意责任追究。

3. 打击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涉及犯罪行为的失职责任,应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失职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除了追究相应的责任外,还应采取措施进行教育和改进。

三、失职责任追究的程序1. 接到群众投诉或发现失职行为后,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确保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员工制订安全责任制及安全考核细则:(一)各部门负责人1.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按时____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或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督促安全主管抓好,各车队的安全教育活动;4.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公司的安全情况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二)安全主管1.在运作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2.每月一次安全工作小结,书面报告给部门负责人;3.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4.协同安全员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及时将事故经过、应负责任等报告给公司主管领导;(三)安全员1.在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902.每周____本车队的司、押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一次;3.每月一次安全工作小结(书面),交安全主管;4.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将事故经过,应负责任等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安全主管;(四)驾驶员、押运员奖励:a)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b)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认真总结学习经验,时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c)____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敢于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作斗争。

d)年度内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用户满意。

通过安全评比,对每年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做到以上几点的相关从业人员,公司将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安全生产标兵,公司每年评定一次。

公司(职工奖惩规定)进行奖励。

f)驾驶员行车途中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效证明),奖励500-1000元,押运员奖励500一____元。

g)驾驶员安全行车获得单项安全竞赛优胜者公司对驾驶员给予表扬并一次性奖励____元,.被评为地区级安全驾驶员给予一次性奖励____元.被评为省市级安全驾驶员给予一次性奖励____元。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涵盖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及师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领导需承担领导责任。

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与任课教师共同承担具体责任。

依据《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未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人,将依据上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班主任与配班教师需持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教育内容。

发现学生异常应及时干预并报告,特别关注厌学、逃学及辍学学生,掌握其动态并记录。

班主任需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配合学校对辍学学生进行教育及家访。

班主任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任课教师对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亦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对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事故者将追究连带责任。

门卫需严守职责,执行入门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让外来人员入内,对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承担直接责任。

总务处需定期检查校园设施,确保教学秩序,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校长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监督食堂卫生及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将严格追责。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负责人,需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后果负法定责任。

在安全事故中,校长需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若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将承担个人刑事或民事责任。

校长对安全组织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事故发生时需组织抢救、应急疏散及维持秩序。

具体责任人包括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活动组织者,需协助校长落实安全措施,在校长不在场时承担主要安全责任。

班主任作为基层安全管理者,需直接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学生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其他人员如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因过失导致安全事故者需承担直接责任。

学生家长需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监护责任,因监护不利造成的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____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____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

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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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第一篇: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关于公布《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酒店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规范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责任的追究,根据酒店员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失职失责行为,是指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酒店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而造成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对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二)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5、向外界泄露酒店销售信息、价格信息、客户资料等机密。

6、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各种违禁品。

7、制造谣言恶意中伤酒店及宾客和员工,情节严重。

8、利用工作之便开黑帐,侵害客人利益和酒店利益。

9、因自身原因遗失酒店物品,使酒店遭受损失、造成严重后果。

10、利用工作之便干私活、拿回扣。

11、拉帮结伙,搞小团体,排挤他人或不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12、其它严重失职失责行为。

第三章责任确定与处罚标准第六条酒店督导层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所承担的行为与责任共分为: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共同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直接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岗位职责导致不良后果发生。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不良后果。

3、违反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导致失职失责行为。

(二)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在行使审核、批准、检查、监管等指导职责时,应当发现、纠正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的工作失误或行为过错,而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负领导责任。

(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失职失责行为的,共同承担失责责任。

第七条处罚标准。

1、轻度失职失责行为处罚标准。

给予全店通报批评,罚款50元。

2、重度失职失责行为处罚标准。

给予黄牌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3、个人季度累计3次黄牌直接给予红牌,处以红牌的直接给予下岗或辞退处理。

4、严重失职失责行为处罚标准。

给予降职查看一个月。

5、凡在降职期间,再次发生严重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直接给予撤职处理。

6、降职期满后,经考核后,由酒店考核领导组决定是否恢复其原职务。

第八条处罚程序。

-56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管理人员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局监〔xx〕83号纪委办公室提供:藏伟忠提供xx-09-0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管理人员在管理活动中的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失职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级任命的所有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经济利益和企业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具体解释见释义。

第四条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应综合考虑损失数额、社会不良影响程度、历史原因与现实情况等因素,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准绳;(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三)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四)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工会主席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其职责:(一)负责制定、修改本办法;(二)组织和指导责任追究工作的开展;(三)评估失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对领导干部或责任人根据责任划分,针对相应条款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监察部,其职责:(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三)拟制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四)受理失职行为的举报、投诉;受理当事人的申诉。

第三章失职行为责任主体第七条凡属未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在安全、质量、以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给企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将受到责任追究。

第八条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管理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理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人员。

第九条经济损失、信誉损害区分标准(一)较大经济损失,较大信誉损害是指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1、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一次发生负伤5人(含)以上、重伤3人(含)以下;受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受到所在地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2、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商贸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3、工程投标或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

(二)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信誉损害是指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1、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一次死亡1-2人(包括当时死亡或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受到铁道建筑总公司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所在地市(地)级新闻媒体曝光的;2、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商贸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3、工程投标或者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

(三)巨大经济损失,巨大信誉损害是指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1、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受到所在地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2、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商贸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以上;3、工程投标或者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

(四)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特别巨大信誉损害是指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1、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一次死亡10人以上;受到国家机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受到中央新闻媒体曝光的;2、工程投标或者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第十条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

第四章失职行为追究第十一条根据失职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失职责任者以下处分和处罚:(一)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二)调离工作岗位;(三)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引咎辞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同时附带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直接责任者处以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或行政记过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进行处罚;对主要领导责任者处以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处罚;对重要领导责任者处以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直接责任者处以行政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处罚;对主要领导责任者处以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处罚;对重要领导责任者处以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并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0.5%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以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并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2%进行处罚;对主要领导责任者处以调离工作岗位、行政降职或撤职的处分,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处罚;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0.5%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对直接责任者处以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进行处罚;对主要领导责任者处以降职、撤职或留用察看的处分,并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进行处罚;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调离工作岗位、行政降职或撤职处分,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由于失职行为,未完成上交款指标第一年按《生产经营责任状》处罚执行,并给予黄牌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上交款指标除按年初签订的《生产经营责任状》班子成员按未完成上交款的2%罚款外,单位主管领导引咎辞职或撤职,其他班子成员视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由于失职行为,出现业主来电来函告急按第十二条执行;黄牌警告,限期不能改变面貌的按第十三条执行;被停止省(市)内工程施工资格的,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被吊销安全施工许可证的按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铁路施工质量信誉评价中影响集团公司信誉的按局工管〔xx〕112号《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强化铁路项目管理、切实维护企业信誉的决定》执行。

第十九条发生较大经济损失与信誉损害追究项目部、指挥部领导责任;发生重大以上经济损失与信誉侵害,根据事故发生所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安全质量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理,比照此规定降一格处理。

第二十条项目亏损,是指因项目管理者的责任使项目实际支出的成本费用超过按规定编制的项目成本以上的部分,其责任追究按《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经营亏损有关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由于不可抗拒或国家重大政策的调整而造成经济损失或项目亏损的,不作为违规违纪问题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由于失职行为,造成经济损失、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信誉受损,二种(含)以上损失行为同时发生的,对直接管理者、分管领导者、主要领导责任者按择一重处。

第二十二条失职行为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轻处理。

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检举同案其他严重失职、犯罪行为的;主动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阻止了危害结果发生的。

第二十三条工程投标、工程管理、物资设备招标、安全、质量事故、财务、审计、成本部门,或事故调查组在履行工作职责后,必须如实对预计和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原因、性质、责任认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形成逐级审批的书面报告,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统一由监察部存档备查,并作为行使处罚追究权利的有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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