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城公交站亭建设经营合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交站亭建设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公交运营线路的扩大,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拟对新建公交站亭及部分旧亭改造项目建设权及广告经营权无偿出让给乙方,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建设及经营事项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现将新建10块公交站亭(共10块)建设和广告经营权无偿出让给乙方,出让期限为十年,自201 年月日起至202 年月日止。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同意以后新建公交站亭、改造旧公交站亭的建设和广告经营权一并无偿交由乙方,出让期限为十年,自建设之日起计算,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3、建设及改造公交站亭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合同期内广告经营及收益权归乙方完全所有。到期后,收入分配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提供出让建设公交站亭的相关手续和政府部门批准文本,由于建设批准手续及占用公共绿地原因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自行解决,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概由甲
方承担。乙方需按甲方申报及规定方案建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增加或减少公交站亭位置及数量。
5、乙方应保证公交站亭设计及制作工艺先进、结构牢固,保证施工过程及经营期间公交站亭的使用安全,若有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并由专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
6、公交站亭建成后,乙方发布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广告发布到期,应按相关规定发布公益广告比例。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二○一三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