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控制程序
ISO50001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传递、识别、传达、更新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法律法规国家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2.其它要求非立法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上级公司颁布的规章和要求。
3.管理职能3.1.设备部3.1.1.企业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法律、法规与及其它要求的管理程序;3.1.2.负责建立并保持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和传递渠道;3.1.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评审;3.1.4.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动态,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版本;3.1.5.负责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贯彻和定期评审。
3.2.其他部门3.2.1.负责识别、获取与本部门能源使用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传递至设备部。
3.2.2.负责按照本标准要求细化制定本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程序,并执行。
3.2.3.负责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传达。
4.法律法规的识别4.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获取途径如表1所示。
表1:4.2.获取方式4.2.1.设备部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收集有关企业能源使用和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
4.2.2.各部门收集每年参加各种能源会议、行业协会会议信息和有关要求,并将公司适用的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至设备部。
4.2.3.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收集到的各种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由本部门指定专人及时传递到设备部。
4.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对于所获取的法律、法规,由设备部组织适用性性评审(附录A《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流转评审表》),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须识别出与本集团公司联系紧密的重要条款,经设备部确认后执行;对于所获取的上级部门其它要求文件则按照公司公文管理规定进行流转。
IATF16949-201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 法律法规
a.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b.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2 其他要求
a.行业协会的条例、规章。
b.上级机构的文件、规定。
c.相关方的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标准。
4.2 获取途径与适用性判定
4.2.1 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主管部门通过国家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和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各种媒体发布的消息,以及电话咨询、网络等途径获取后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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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XC-QP-3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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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8日 发布 2022年02月10日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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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Βιβλιοθήκη 新订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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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获取并识别与公司过程及服务中涉及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保持最新版本。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活动及服务过程中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审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汇总、发放。
3.3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清单,并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ISO50001:2018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控制程序
控制编号:版本:B标题: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控制程序共3页1 目的本程序旨在及时地获取、确定和更新公司能源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渠道。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能源管理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
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批准执行;3.2 综合部负责确认相关部门搜集的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传递至相关部门;3.3 相关部门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4.1 获取范围(包括可预期的、未来即将生效的)4.1.1 有关能源的国际公约。
4.1.2 国家相关的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3 地方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4 行业规定及标准。
4.1.5 上级机关的标准、规定。
4.2 获取途径4.2.1 接收上级下达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2 订阅报刊、杂志或到书店查阅有关刊物。
4.2.3 通过网络电子信息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4 公司各部门与本业务系统的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确认、分发和学习4.3.1 相关部门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和选择,经综合部确认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综合部将复印文本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4.3.2 各相关部门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进行总结。
4.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更新4.4.1各相关部门应随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新:(1)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有必要更改;(2)有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版本发行;(3)各相关部门经过识别,确认公司遵守的行业规范和能源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文件不再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建立与保持程序以及时确认、获取和更新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规定获取渠道或途径,将获取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作为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的基础。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与本公司环境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的管理。
3.职责3.1EHS初次建立程序时,负责从外界其他途径获取,然后确认和获取适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负责组织公司环境行为对其符合性的评价;3.2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信息传递并执行,根据要求进行对相关法律的符合性自查。
4.程序4.1确认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一般包括:1)国际公约。
2)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其他的相关法规。
3)地方性和行业的标准和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产业、产品规范和标准;——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但属国家部委规定、通知或标准;——行业设计规范及相关方要求,公司其他规定等。
EHS对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建立制度,日常通过外界其他途径,及时获取外界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通过信息传递下达到公司相关部门。
外界相关部门包括(不仅限此):——国家和地方立法和执法机关;——各类公共媒体;——法制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和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或贸易机构;——其他途径。
4.3 适用性识别4.3.1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对查询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4.3.2适用性识别要注意动态,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废除旧的不适用的法律,对新法律应重新确认、登记,及时传达有关变更信息,日常可采用信息交流方式,每年定期按《文件信息控制程序》实施。
4.4 动态管理4.4.1 EHS对获取、确认的适用法律与其他要求编制《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清单》,有条件时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供其他部门随时取用;4.4.2EHS负责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和更新,当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需修订或新增时,采用信息交流传递相关更新消息,连同新版法规有关内容一并提供给相关部门,有条件的宜采用内部网上发布或邮件传输方式,无条件的采取文字传递。
GBT4500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对适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识别和确认,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和确认控制。
3.职责运营部负责收集、识别、确认和更新。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渠道(1)向国家或本地区政府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等;(2)向国家或本地区防水服务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章等文件;(3)向国家和本地区工会了解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等文件;(4)向大型或专业性书店选购刊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书籍、报刊等。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1)运营部对本部门和各运营部门报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或目录进行分类,编写《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运营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书目逐一进行确认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必要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3)《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文件、书报采购和收集、整理、编目、标识。
5.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受控管理5.3.1公司运营部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及其他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统一编目、造册、发放和回收建档管理。
管理者代表审批。
5.3.2当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变化时,发放部门应及时收回作废文件,执行的有关规定。
5.3.3识别采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及时传达给公司内部使用人员和相关方。
5.4合规性评价5.4.1运营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工作,并保留评价记录。
5.4.2运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适用公司控制旳生产和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要内容进行合规性评价、摘编和管理。
5.4.3运营部负责保存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行有效版本原件。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准确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有效评价,确保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适用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结果的汇总;负责组织评价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和遵守情况的评价;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评价本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和合规性评价结果传递给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并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及其识别、获取途径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更新。
·各部门应按上表中的获取途径或其他途径。
及时识别获取及更新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特性,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识别及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电子文档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按照各部门报来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内容以局域网形式发布。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重新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并报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更新。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 目的为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评价、更新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在体系的运行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QHSE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其他要求:指上级部门、行业协会、其他相关方关于QHSE的规定、决定、文件、制度、承诺、安全协议、合同等。
4 职责4.1 认证办是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负责组织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确定、更新;负责制定、下发公司《QHSE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录》;负责对公司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2 各专业部室负责本专业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负责本专业内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传达与执行,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3 培训学院负责公司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全员宣贯与培训的管理。
4.4 党群工作部负责员工的法制意识、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报道。
4.5 各部门负责根据公司《QHSE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录》,识别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适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本部门员工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5 工作程序5.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5.1.1 公司各专业部室负责根据本专业特点;公司的产品、活动和服务;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相关方要求等,识别本专业QHSE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法规的识别应识别到具体适用的条款。
5.1.2 识别、获取的范围——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与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标准、规章、制度等;——国家批准的国际公约;——行业规范、规章、标准;——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旨在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以保证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辨识、获取、更新、评价和应用。
三、职责1、法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法律法规数据库。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库。
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释。
2、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参与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确保本部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工作程序1、法律法规的辨识确定法律法规的辨识范围,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等。
通过订阅法律法规数据库、政府部门网站、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等途径,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注法律法规的发布、修订和废止情况。
五、法律法规的获取对于重要的法律法规,获取正式的文本文件。
确保获取的法律法规是最新有效版本。
六、法律法规的登记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包括法律法规的名称、编号、发布部门、实施日期、适用范围等信息。
七、法律法规的评价分析法律法规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确定其适用条款和要求。
评价公司现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对于不符合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八、法律法规的更新定期(如每年)对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审查和更新。
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现有法律法规修订时,及时进行更新和评价。
九、法律法规的应用和培训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五、记录与保存1、保存法律法规的收集、登记、评价和更新的相关记录。
2、记录整改措施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与检查1、法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为确保公司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能持续的识别和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获取和传递的渠道,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方针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的实现。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3.2公司生产部、质保部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活动及产品实现过程中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3公司办公室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尤其是涉及到已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4公司所属各部门有义务将本部门获得的关于公司管理体系的信息向上述信息综合部门传递,并积极按照本程序和其他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处理。
3.5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体系手册》与体系文件中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4.1公司各主责科室应按下述过程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4.1.1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时,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初始识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写入文件(或在文件中引用),制定并公布《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4.1.2编制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后,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确定这些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相关的环境因素,各职能部门要实时监控、跟踪和识别清单中法律法规要求的更新、修订、新建或废止。
4.1.3各法律法规主管职能部门在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时,如发现其可能对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造成影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对变化进行评价,评价可能涉及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管理体系和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及有关合同。
HSF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及时跟踪、识别、获取、更新与公司生产、服务中与环境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确保公司的HSF符合性管理体系使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是最新、有效、适宜的版本。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与环境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的渠道,以及引用、保存、发放的管理。
3.0职责3.1技术部负责跟踪、收集、整理涉及产品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
3.2品管部根据外部与环境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改变,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公司内部的程序、规范、环境物质管理标准等对应内容。
3.3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公司产品适用的环境物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0作业流程4.1技术部收集来自各渠道有关环境物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等最新信息(包括制定、改订、撤消)。
4.2技术部从以下途径获取最新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信息。
a、国家认监委网站b、广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情报所c、第三方认证机构及咨询公司d、上级文件e、同行业的信息f、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其中上网查询每月不少于一次,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及咨询公司的联系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做到及时获取和更新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
4.3与环境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引用、保存、发放的管理。
4.3.1技术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和确认后,然后登记到《HSF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中,拟定发放范围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
4.3.2品管部根据外部与环境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改变,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公司内部的程序、规范等对应内容,修改后的新的有害物质标准应通告到相关的供应商和客户。
5.0 相关记录HSF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水泥厂法律法规和要求识别控制程序
水泥厂法律法规和要求识别控制程序1 目的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在建立、实施体系时贯彻法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
3 职责3.1 生产技术处/安环办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与保存,并向相关部门传达有关要求。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传达、贯彻和实施。
4 工作程序4.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范围4.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4.1.2 国务院和省人大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办法等;4.1.3 国务院、国家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制度;4.1.4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产品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4.1.5 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水泥行业的要求;4.1.6 非法规性文件、指南、通知等;4.1.7 国际上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公约。
4.2 获取渠道4.2.1 省、市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相关的政府机关;4.2.2 公共图书馆、报刊、书籍、杂志等;4.2.3 互联网(中国标准信息网、国家环保局网站、中国环保网、国家安监局网、安全网等);4.2.4 水泥行业协会、咨询和认证机构。
4.3 适用性评价生产技术处/安环办负责从获取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识别对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约束力的条文,评价其适用性并确定如何应用于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
通过识别与评价,将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一一对照,填写《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摘录主要相关内容并制定《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适用内容摘录》。
4.4 传达与培训由生产技术处/安环办把最新的《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适用内容摘录》发放给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其部属传达,传达途径包括:4.4.1 员工培训;4.4.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教育;4.4.3 岗位培训、作业指导书的学习;4.4.4 会议及板报、宣传画、内部刊物、宣传小册子等。
QEP004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质量、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相关法律、相关要求的管理。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对质量、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识别,3.2品质部确认相关外来质量、环境文件的适用性,编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3.3品质部负责登记和保存,并将相关质量、环境法律、法规传达到相关部门。
3.4各部门分别负责将有关的法律、法规传达到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并以此在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及有关作业程序中作出相应规定,或对已有作业程序进行必要的修改。
4.程序4.1收集范围●国际公约●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辽宁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大连市环境规章、标准●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涉及产品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客户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4.2获取途径和方法4.2.1获取途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出版社、报刊杂志、网站、书店,客户等。
4.2.2获取方法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新闻媒体等渠道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新动向,也可以定期走访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新情况,获取相关信息,公司购买、订阅有关书籍与报刊杂志,或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质量、环保安全消防会议时,获取相关信息。
具体措施如下:4.2.2.1每月一次登录质量、环境热线,查询是否有新的法律法规。
4.2.2.2除查询有法律法规信息的工作报纸外,亦可电话询问质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否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
4.2.2.2参加客户环境方面会议。
4.3质量、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4.3.1 品质部应对收集到的质量、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识别,筛选出适合本公司生产活动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
4.3.2识别方法品质部对收集到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并作出分析,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品质部传达到公司相关部门。
7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三标体系管理程序文件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及时更新适用于本院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信息的渠道,为建立、实施、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法律和规范准则,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院过程或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传达。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批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技术质量处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程序的制定及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条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获取和识别,并组织协调相关的管理工作;
3.3计划经营处负责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并负责完整提供给需要使用的相关专业部门或设总(项目负责人),同时报技术质量处备查;3.4国际项目部负责境外项目所需国际公约、条约、议定书、所在国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并负责完整提供给需要使用的相关专业部门或设总(项目负责人),同时报技术质量处备查;
3.5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设总(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或本项目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负责;
3.6负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人员应做好文件的发放使用记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实时跟踪,并负责对失效作废文件进行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的内容
(1)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及项目所在国加入的国际公约要求;
(2)国务院主管部门及省部级的法规要求;
(3)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标准及其他要求;
(4)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顾客的要求、合同规定、与顾客的有关约定;
(6)与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方的协议;
1。
ISO1400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 目的: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 定义:无4. 职责:4.1行政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
4.2文控中心负责保存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原件,负责发放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件。
4.3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 工作程序:5.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包括:●国际公约●国家环境法律、标准、行政规章制度●省级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市级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其他政府部门(环保局、消防局等)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的通知、公报、条例等相关方提出的规范性要求5.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的方法和渠道行政部应经常与环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络,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并通过环境保护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互联网、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5.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选择与确认5.3.1 行政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逐一进行确认,确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应在确定出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上加盖“外来文件”章确认识别。
5.3.2 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以作业指导书的形式编制)。
编制时应按控制对象(污染类别)进行分类,每一类按国际——国家——市——县(区)次序登录。
5.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实施5.4.1 行政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
通过后交文控中心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保管和发放。
5.4.2 文控中心保存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并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的文件进行针对性的摘编。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为了及时识别、宣传、贯彻适用于与公司的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和《欧盟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生产标准》、《有机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宣传、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 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活动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保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3检测技术中心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产品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章。
3.4办公室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女工保护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5供应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6经营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物流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7财务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8销售部/国贸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顾客对我公司产品的要求),国贸部同时负责识别销往国适用于我公司黄原胶、味精、苏氨酸等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9体系部负责对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和《欧盟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生产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章、国际公约、其他要求进行汇总登记,及时传递并检查监督。
3.10各生产车间根据本部门的管理职责,辨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 工作程序4.1获取范围a)国家、省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b)行业规章;c)国标、地方标准、行业标准;d)国际公约;e)产品销往国的法律法规f)其他要求,包括相关方的要求,顾客的要求,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文件),非官方协会的各种规范、实施指南等4.2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a)国家、省(市)地方的各类上级主管部门;b)出版社、书店、图书馆和网络;c)参加相关部门、地区的会议;d)与顾客的沟通交流等4.3管理4.3.1体系部负责指导各部门获取、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监督其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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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控
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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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修改內容
编写人
日期
发放对象
份数
如控制图章非红色,此程序为非正式文件。所有程序文件的进行,只可参考控制文件。
控制文件持有人必须确保此控制文件传阅有关人员,并在需要时提供此文件作参考。
正本图章:
控制图章:
4.4.3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评价可按法律法规分类情况进行,形成《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遵循评价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适用一体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
6.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遵循评价报告
负责部门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此份拷贝持有部门:
程序文件
编号:
版次: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及时正确掌握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以建立合理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的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管理。
3.定义
3.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范围
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家职业健
康安全、环境技术标准;部颁安全卫生、环境规章;地方政府职业健康、环境法规、地
方政府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技术标准。其它要求包括: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行业协会的要求、公司对公众的承诺、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及公司的要求等。
劳动保护杂志社:
4.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及获取
4.2.1根据获取途径,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在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之初及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列出最新版本的《适用一体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并收集汇总。
4.2.2该一览表须在每次收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进行更新,认证与标Leabharlann 化办公室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各部门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管理者代表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使用表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遵循评价报告
4.3.1作为工作依据或必要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要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由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按照《文件控制程序》按外来文件的控制方法发放。
4.3.2公司通过举办学习班或召开会议形式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到所有为公司或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
4.3.3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到或其他职能部门查阅未经发放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传达到相关方(如合同方、供方、承包方等)。
4.程序: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4.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收集以下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或查询下列部门网址:
广东省环保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广州环保网: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经贸委:
广东消防信息网:
并发放至各部门,做好发放记录。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
适用一体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
4.2.3获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时,必须特别注意收集以下三个
方面资料:
a)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b)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c)即将发布或已发布的法律及其它要求。
4.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交流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检查
4.4.1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要随时注意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发现现行一体化管理体系与其不符合时要及时报告,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整改,必要时提交管理评审,由责任部门负责进行纠正,制定纠正措施。
4.4.2如果发现与标准及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符合时,认证与标准化办公室应向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