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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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省民委(省宗教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民族宗教信息工作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强化民族宗教信息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我局共编发《民族宗教工作通讯》12期,简报9期,专刊2期;向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民委(省宗教局)上报信息235条,被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民委(省宗教局)采用22条;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政务信息135条,录用54条,其中领导批示12条,为上级领导掌握情况和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我局上报的信息被国家民委、中央统战和江苏统战等网站录用95条,中国民族报等新闻媒体采用了120余篇新闻稿,为宣传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把信息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信息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关键渠道,是各级领导掌握工作
。
理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信息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局办公室在月初向各市、区民宗局和局机关各处室通报上月信息采用情况,这样做的好处,对做得好的是一种鼓励和表扬,对做得不足的也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实践证明,这项措施是行之有效的,极大地促进了局机关全体人员的写作热情。四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推动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重新修订下发了《关于评选2005年度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和考核办法》,明确了评先的要求、考核的内容、程序、方法,从而推动了各市、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一年来,通过信息公布制度和考核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工作的开展,信息报送量明显增加,信息报送更加及时,针对性更强。
3、强化激励,设立信息工作专项奖金。我局从行政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用于信息稿酬、信息先进奖励和信息员培训。凡是被局简报、通讯、局网站采用的每条计1分,被市委信息处、省民委(省宗教局)、国家民委网站采用的每条计3分,被市领导、省民委(省宗教局)领导批示的计6分,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采用的每条计10分,不累计按最高得分计,每分发信息奖励费10元。评比信息先进集体由局办公室提名,信息先进个人由办公室提名后商相关单位,最后报局党组研究。先进集体奖500元、先进个人奖300元。2005年,我局用于信息稿酬、信息先进奖励和信息员培训的经费达2.2万元。其中信息奖励8600元,信息先进奖励5400元,信息培训费8000元。
4、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做好信息工作的保证,去年我局信息工作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就是因为我们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信息员队伍。对信息员的培训,我们采取的措施:一是以会代训.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使各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及机关各处(室)信息员增强了责任感。二是座谈交流、外出参观。既相互交流了情况、联络了感情,又增强了信息员工作热情。信息员都是一人身兼数职,但他们能克服困难,通过培训、实践锻炼,现有的这一支伍在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5、分类报送,确保信息的质量。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去年各地上报的信息量明显上升,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我们采取的方法:一是严格把关。所有信息由办公室信息员负责收集编报,然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编报的信息进行分类,确定报送单位和领导,凡是属机密和向省民委(省宗教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的信息必须由局领导签字后才能发,一般刊登在我局网站和内刊上的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定。二是分类报送。属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情况、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会议和动态、民族宗教突发事件除向省民委(省宗教局)上报外,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重点专项工作同时报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各市、区上报的信息属工作动态的在局《简报》上采用,属民族宗教活动情况的在局《通讯》
和网站上采用,对市委、市政府信息处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约稿同时报省民委(省宗教局)。三是扎口上报。除省民委(省宗教局)信息直报点外,其他各市、区民宗局的信息一律由局办公室扎口上报省民委(省宗教局)。
6、力求创新,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是信息报送的内容创新。在新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2005年我们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等问题加强了信息报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