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回避的对象、范围、法定事由、复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概念范围

审判人员

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

会委员、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

检察人员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书记员

这里指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中担

任记录工作的书记员(法院检院)检察机关:起诉和审判两个阶段审判机关:审判阶段、执行阶段

翻译人员

任何诉讼阶段中受聘请或者指派

承担翻译工作的人员

鉴定人

任何诉讼阶段中受聘请或者指派

进行鉴定工作的人员

侦查人员

直接负责侦查本案的侦查人员、机关负

责人和侦查部门负责人

司法警察“法警”,配置在人民检察院、

法院,执行押解、警戒、强制执

行以及维护法庭秩序等任务

不是刑诉调整的对象,最高检《规则》

33条将回避的人员扩大到司法警察。

记录人

侦查过程中承担询问笔录、讯问

笔录等侦查活动笔录的记录工作

的人员。

回避理由

审判人员本人: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

二、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such as未婚夫妻);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①担任过本案侦查人员、公诉人的,不能再担任法官;

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③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④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⑤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⑥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⑦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审判人员的近亲属:

一、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二、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是本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检察人员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such as未婚夫妻)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①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②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不得承办本案的审查逮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侦查人员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such as未婚夫妻)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①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②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③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④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

翻译人员同审判、检察、侦查人员鉴定人同审判、检察、侦查人员书记员同审判、检察人员

司法警察同检察人员

记录人同侦查人员

回避

范围上图

分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方式口头或书面,并说明理由;口头要记

录在案。(审判人员范围内的人)

口头或书面,并说明理由;口头要记录在

案;根据《刑诉》29条提出的,应当提出

有关证明材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决定决定人员:

审判人员(各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参照审判人员)→院长

检察人员(各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查员)→检察长

侦查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院长→本院审判委员会(副院长主持,院长不能参加)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长的回避,由副检察长主持)

书记员→本机关的负责人(法院的书记员由本法院院长决定)

鉴定人、翻译人员→该阶段主持进行诉讼活动的机关负责人(ex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长决定)

司法警察→检察长

记录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决定期限:

对侦查人员决定回避的期限:收到回避申请2日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后,可在收到回避申请后5日以内做出决定。

决定方式:

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

作出决定前:

在作出决定前,自行请求回避或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停止进行本案的诉讼活动。

But侦查人员:①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或者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审查宣布审查由有权做出令其回避/不准回避的决定

不论是否同意,做出决定的个人或组织都应当向申请的当事人etc宣布;不同意的还要告知其有权申请复议。

复议人民检察院做出驳回申请起诉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等如不服本决定,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