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学习提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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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学习宣贯提纲

一、《保密法》的修订背景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保密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保密法》自1988年9月颁布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直接针对我国的情报窃密活动日益猖獗,保密工作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在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扩大了窃密和泄密的渠道,加大了保密工作的难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实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公民的知情权要求日益得到尊重和加强。在这种大背景下,原有的《保密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重新修改和完善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二、新《保密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修订的保密法,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

秘密的基本界限,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较好地处理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为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窃密、泄密行为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是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做好保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各单位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家庭幸福、保个人前途的观念,自觉把保密工作放到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认识、去定位,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思考、去落实,真正做到越是深化改革开放,越要做好保密工作,切实构筑反窃密、防泄密的坚固思想防线。

三、《保密法》新增内容解读

新《保密法》对原法的大多数条款作了修订,原法共有5章35条,新法共6章53条,增加了1章18条,包括《总则》《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内容: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

第一,修改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在加强保护了国家秘密的同时,特别注重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明确规定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这次《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改,既完善了国家保密制度,也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制保障。

第二,修改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由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这一修改明确了保守国家秘密的管理工作具有行政职权性。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如赋予了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定权、规定了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泄密案件的调查权、鉴定权和查处权、对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政处罚权等。

第三,《保密法》增加“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该规定对于应当定秘不定秘,与不应当定秘而定秘两方面都做了问责规定。

第四,《保密法》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定密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二是限定国家秘密的知

悉范围;三是完善解密审查制度。“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而且要求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第五,据悉,目前保密工作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针对当前计算机网络泄密频频发生的严峻形势,《保密法》增加了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一些禁止性规定。强化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对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采取防护措施等制度。

四、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油密〔2010〕8号)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学习《保密法》为主线,重点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保密法》的修订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重点关注《保密法》的新增内容,明确禁止事项,加强分级保护,落实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综合利用。

(二)活动安排:《保密法》宣传月活动为期一月,自9月

1日至9月30日。整个活动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31日-9月6日)

下发管道公司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所属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保密法》宣传月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召开《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本次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7日-9月23日)

开展“配发保密书籍、张贴保密挂图、建立秘密信息台账、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组织保密知识答卷、播放保密宣传教育片、召开保密工作交流研讨会”等6项活动。以《中国石油报》、《石油管道报》、管道公司信息门户网站、墙报、专栏等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4日-9月3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于9月24日前报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将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意义重大,为保证宣传月活动有效开展,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与落实,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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