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贵州省省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写的技术要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贵州省省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写的技术要点

作者:邹燕娜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2020年第21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环境生态的保护成为优化发展成效、提升发展效益的重要内容。水土保持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其技术方案的编写对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笔者就贵州省目前水土保持情况为依据,分析和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写技术要点,希望对当前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提供一些浅显的帮助和参考。

关键词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要点;方案;依据

前言

作为万物的源泉,水土是人类在长期文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随着经济文化事业的逐步推进,人们对于水土的认识已经不再局限与水土狭义的本身,慢慢地已经开始意识到水土保持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等各项事业的巨大作用。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必将对自然环境造成损失和破坏,可以说很多文明的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相当的“侵害”。当前,我们国家的水土流失情况愈发严峻,无论是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还是从资源发展的角度来看,水土流失的问题都已经造成了不小的危害。因此,进一步加强贵州省省级水土保持工作极为重要,可以说水土保持工作对于地域经济发展、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意义[1]。

1 明确方案编制的总体要求

①在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编制过程中,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前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的内容不能脱离法律的框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的做好省级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编制。②在技术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该以相关批复社里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多对应的区域中,循序渐进的逐步推进为原则,把已经建设完成或者近期建设的项目要求引入到相关的编制内容中,在查漏补缺、求真去伪的思想下客观、有效的编制水土保持的技术方案。③明确省级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服务年限,到期后应明确相关的管理机构组织技术方案的评价与追踪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方案中不合时宜的条款或内容,以便于后期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并且相关的改动内容需报请省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④方案的编制中,应该明确相关的防治责任与范围,避免相关的管理机构出现推诿、工作不力的情况。在编制的过程

中,应该从省级水土保持的角度,科学的对各个区域进行统一、整体的规划。重视在方案期内水土保持工程的投资预算,加强远期实施工作的防护要求编写[2]。

2 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涵盖内容

①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基本要求。在水土保持技术要点的编制中,要在技术方案中明确整个项目的建设技术要求。对于主体工程的情况要进行细致的阐述,加强现场查勘的深入,详细介绍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布局、施工组织等情况。对于主体工程的地理位置选取,要避让一些特殊的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的重点区域、相关水域的植被保护区域、各级部门明确的长期水土流失定位观测站。在建设方案的编制中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政策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评价。在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价中,其内容应该包含项目的地理位置、生产建设的方案以及整体的布局等情况。并且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入手,统一建设方案、占地情况、取土、弃土、土石方的平衡、施工技术方案与工艺等进行循序渐进的分条评价。在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价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到相关的不确定性因素,并且對整个技术方案践行有效的引导和优化。比如对于项目主体工程的位置是否存在一些水土保持工作的制约因素,如果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在评价的过程中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优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要把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其水土保持的措施[3]。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在项目的生产建设过程中,项目范围内的原有水土流失问题无论是自然还是人为因素等导致的,建设单位应该进行治理。在防治责任的划分中,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明确防治责任的优先级别与效力。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确定的用地范围≈方案编制单位补充调查与勘察的用地范围[4]。④相关监测措施的落实。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且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意见中明确在监测的过程中,对于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于占地面积5~50公顷、挖填土石方在5~50万立方米的项目中,由建设单位委托乙级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进行相关监测工作;占地小于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小于5万立方米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身进行相关的监测工作。《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要求,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大于10万立方米的项目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于小于10公顷或者小于10万立方米的项目可以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5]。

3 结束语

随着当前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各类项目工程在有序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作为重要的环节一直,应该进一步统筹相关资源、合理编制水土保持技术方案,减少水土流失、降低水土流失风险、优化水土保持防治、提升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 朱毕生,王向东,解刚,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重大变化及变更界定研究[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15(5):34-38.

[2] 李百凤.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报告有关问题探讨[J].西北水电,2014(5):108-110.

[3] 姜德文.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后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新趋向[J].中国水土保持,2012(4):11-13.

[4] 崔万晶,杨之恒,李丹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原因及控制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2018(10):18-20.

[5] 王正,钱爱国,洪根田.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水土保持工作经验介绍[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17(6):43-4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