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属地管理办法中铁十一局电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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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2020]53号附件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办[2020]53号附件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中铁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和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类业务档案,由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专项档案管理办法,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应满足或高于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出现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条款,并经本级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方可予以印发,条件成熟时纳入综合档案管理与统计。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科技、文书、会计、声像、实物、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方法。

第五条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提高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职责,统筹安排档案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档案工作设施设备,保证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档案管理干部第八条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凡是具有独立行文权、人事任免权和财务预决算编制权的单位,均应构成独立的全宗(即立档单位),均应建立综合档案部门(馆、科、室),配备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专职档案干部,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中铁十一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五篇模版)

中铁十一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五篇模版)

中铁十一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五篇模版)第一篇:中铁十一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中铁十一局集团石济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一、概况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SJZ-1标段中铁十一局管段起讫里程为改D2K19+909~DK51+213.6,全长31.3046km,沿途经过藁城市及晋州市,途径乡镇、村庄较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

二、组织机构1、项目部治安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书记任组长,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综合部负责施工现场治安的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郑平良副组长:陈海学陈建法阎晋锁成员:左坐喜尹传稳裴军生张亚平张卫黄广良尹清明高利各分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管段内的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责1、组长职责(1)组长对施工现场内各项事务负主要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全面的指挥和协调各项工作。

(3)负责与施工队伍及相关单位的联络沟通,保障施工现场的井然有序。

(4)制定施工现场安保、消防、卫生等相关制度。

2、副组长职责(1)协助组长做好施工现场各项保卫工作。

(2)做好意见、建议的上传、下达,塑造一个愉快、严谨的工作氛围。

(3)及时完成组长交待的各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人员做好施工现场原材料、设备等物品的盘点,成立巡逻小组不定时复盘。

3、工地安全门卫岗位职责(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中铁日常管理制度

中铁日常管理制度

中铁日常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铁公司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运营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铁日常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工作岗位设置及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合理分配,确定各个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并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 各岗位负责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确保自己的工作可以有效开展。

3. 在岗位职责发生变动时,需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备公司领导。

二、办公制度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办公时间,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办公。

2. 办公时不得私自离开办公室,如有事情需要离开,必须事先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3. 办公区域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公司内吸烟、吃零食等不良行为。

三、日常会议1. 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会议内容应当详细记录,制定会议纪要,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给全体员工,以便让全体员工了解部门工作动态。

3. 会议纪要必须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发送给全体员工,并保存在公司内部档案中。

四、工作记录与报告1. 公司全体员工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完成工作记录和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完成,需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2. 工作记录和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夸大事实,隐瞒真相。

3. 工作记录和报告需按时提交给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要认真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考核1. 公司全体员工工作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阶段。

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由公司领导进行。

2. 工作考核主要考察员工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表现优秀者将受到奖励,表现不佳者将受到处罚。

六、员工培训1. 公司全体员工在入职后需要接受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和规范行为准则。

2. 公司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铁路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铁路线路、车站、车辆、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铁路安全属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铁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铁路安全属地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铁路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开展铁路安全工作;(三)监督、检查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落实铁路安全责任制情况;(四)组织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五)收集、整理铁路安全信息,及时上报铁路安全属地管理领导小组;(六)处理铁路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铁路安全事故。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铁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铁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铁路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铁路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铁路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加强铁路线路、车站、车辆、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十二条加强铁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加强铁路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施工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按照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置,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和规定。

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劳动。

测量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树立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施求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第六条随着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出现,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各单位应保持工程测量队伍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同时必须加强测量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积极推广使用测量新设备、新技术,使测量工作更好的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第七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测量管理,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在建项目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项目指设立集团公司指挥部的重大、综合项目;B类项目指集团公司托管项目或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单个公司承建的项目;C类项目指工程公司自行承揽、施工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职责范围第八条集团公司工程测量工作,实行集团公司/指挥部、工程公司/项目部(队),或相应级别的分级管理实施体系。

各级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对下一级进行指导和服务。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集团公司技术部设专人负责集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和实施工作。

(2)集团公司指挥部技术部门(或根据需要设专人)负责本指挥部测量管理工作。

(3)工程公司必须设精测队,精测队按公司部级或副部级设置,编制2~3人,具体负责本公司测量管理工作。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目的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贯彻实施GB/T28001-2001体系标准,确保人员健康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职责3.1公司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大力整治事故隐患,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各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依法管理,持续改进,以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3.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杜绝重大责任伤亡事故;杜绝因违章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杜绝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危害事件的发生;职工因工死亡率不超过0.17‰;重伤率控制在0.6‰以内;轻伤率不超过3%;职业病发生率少于1.5‰。

3.3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3.3.1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公司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选配条件,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3.2工程管理部职责3.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人员健康、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3.3.2.2负责对危险源进行识别,编制危险源清单,并组织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便消除、控制危险因素。

3.3.2.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

对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单位有权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

电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电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电务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务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作业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电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务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务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做到积极参与安全管理,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电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落实到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应当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八条电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和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指南,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四章紧急处置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紧急事故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做到随时随地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紧急事故。

第十二条紧急事故发生时,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紧急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应当对事故原因迅速展开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管理规程。

第五章安全监督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3•【字号】锡政办发[2011]228号•【施行日期】2011.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22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无锡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电信、通信、广电、工业等管线及相关的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地下管线)。

本实施细则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市规划、市政园林、经信、城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民防、广电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和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移交、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管理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六条市有关部门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测绘成果和相应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中铁_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中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监理、设计、物资供应、设备租赁等环节。

第三条中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中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主体。

1. 项目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个人: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本部门安全隐患。

(4)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项目部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个人安全生产责任:(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4)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项目部应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中铁十一局简介

中铁十一局简介

公司简介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一师,诞生于1948年,1984年兵改工后改编为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1999年12月更名为中铁第十一工程局。

2001年8月改制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随中国铁建整体上市。

经过60余年的拼搏进取,集团公司已发展成为集施工、设计、科研、装备制造、资本运营、房地产开发于一体,并具有对外经营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集团公司机关设行政、党群职能部门15个。

集团下辖11个全资子公司以及北京、东北、北方、内蒙、西北、新疆、川渝藏、云贵、华东、中南、东南、华南12个区域指挥部和襄阳综合基地。

集团公司现有正式员工16629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697人,中级职称人员1724人,初级职称人员4570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9人,注册一级建造师374人,高级技师63人,技师260人,高级技术工人4414人。

集团公司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机场场道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地基与基础、水工隧道、铁路铺轨架梁、土石方、铁路电务、电气化、送变电、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锅炉安装、管道安装、砼预制、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A级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B级起重机制造、房地产开发等各类资质 91项,劳务分包资质36项,试验资质4类31项。

拥有国家专利授权57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省级技术中心1个,集团公司及所属4家工程公司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拥有各类设备净值30.5亿元,机械设备3045台(套),其中主要施工机械1563台(套),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机19台(套),机车车辆41台(辆),技术装备率11.56万元/人,动力装备率29KW/人。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15•【字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施行日期】2015.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已经2015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4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汪泉2015年6月15日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车站地区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车站地区的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车站地区,是指无锡火车站南广场、北广场、中央汽车站及其周边和地下区域,具体范围为:通江大道勤俭桥至高墩桥以西,高墩桥至亮坝桥河道以北,亮坝桥至兴昌桥河道以东,兴昌路(不含)兴昌桥至惠勤路口以南,惠勤路兴昌路口至丰运桥以东,丰运桥至勤俭桥河道以南区域,以上区域不含水面。

市人民政府对车站地区范围作出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区域范围执行。

铁路辖区内的管理工作由铁路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车站地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车站地区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机构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市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工商、旅游、食品药品监督、市政和园林、民政等部门以及车站地区属地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车站地区管理工作,并接受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站地区社会治理机制,鼓励和吸纳车站地区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经营者等单位和个人参与车站地区管理。

第六条车站地区内以及出入车站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车站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公共安全等管理秩序。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2010)-锡政发[2010]6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2010)-锡政发[2010]6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2010)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2010〕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依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一)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动态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每季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精神,中央和省属驻锡生产型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下达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具体单位名单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文下发。

地铁工程指挥部属地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指挥部属地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制目的 (1)第二条定义 (1)第三条基本原则 (1)第四条适用范围 (1)第二章各方管理职责 (2)第五条属地管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2)第六条其他承包商的职责和义务 (3)第三章属地管理措施 (4)第七条场地交接 (4)第八条施工单位进场 (4)第九条设备(或材料)进出场 (4)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第十一条现场保卫管理 (6)第十二条半成品、成品保护 (6)第十三条现场消防 (7)第十四条现场巡查监督 (8)第四章附则 (11)附件目录 (12)属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保证地铁铺轨工程、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下推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施工现场属地管理指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轨行区行车安全、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盗、人员准入及进入轨行区施工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现场各专业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为实现“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协调共进”的目标,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中铁建华北发展有限公司地铁工程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筹领导下,以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车站及区间轨行区为划分界限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地铁工程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和停车场的系统设备安装、常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铺轨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1第二章各方管理职责第五条属地管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属地管理单位为装修及机电标段,除了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外,还需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一、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下,负责属地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和材料、设备运输通道的管理,并制定可行的、合理的通道管理方案。

地下车站通道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为:车站出入口、临时通道和车站风亭口作为现场施工人员、小型材料及设备出入通道,大型设备及材料采用车站预留吊装口垂直运输为主,轨道运输为辅。

铁路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铁路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铁路线路、车站、车辆、设备等。

三、安全责任(一)铁路运输企业1.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 铁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铁路站段1. 铁路站段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站段的铁路运输安全工作。

2. 铁路站段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三)铁路车间、班组1. 铁路车间、班组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铁路车间、班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 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班组应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检查制度1. 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安全等方面。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 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班组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监督检查(一)铁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电务工区管理制度

电务工区管理制度

电务工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务工区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务工区是指铁路局内专门从事电力设备维修、检修、巡视等工作的工作区域。

第三条电务工区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电务工区管理实行分类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制度健全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电务工区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便捷高效。

第六条电务工区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由上负责、层层抓落实。

第七条铁路局应当建立健全电务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铁路局应当建立健全电务工区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九条电务工区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电务工区的设置和职责第十一条电务工区应当根据铁路局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区域和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电务工区应当在铁路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电力设备的维修、检修、巡视等工作。

第十三条电务工区应当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电务工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电务工区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电务工区应当加强与铁路局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电务工区管理第十七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电务工区管理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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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属地管理办法中铁十一局电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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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无锡地铁一号线工程
供电安装工程02标段属地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电务公司
无锡地铁1号线供电安装工程02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保证无锡地铁供电安装工程施工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树立地铁窗口工程的良好形象,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在文明、有序、安全的环境下推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定义
施工现场属地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和现场各专业之间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为实现“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协调共进”的目标,一号线供电安装、接触轨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现场协调小组统筹领导下,在项目经理部的具体协调下,以个施工队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一号线(太湖广场站(不含)至长广溪站)各车站、区间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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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二、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1、车站施工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和义务
各施工单位作为属地管理单位,除了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外,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1)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下,工程部负责车站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和材料、设备运输通道的管理,并制定可行、合理的通道管理方案。

地下车站通道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为:车站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车站风亭口作为现场施工人员、小型材料及设备出入通道,大型设备及材料以车站预留吊装口垂直运输为主,轨道运输为辅。

(2)在满足施工总体进度要求的基础上,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协调和各施工单位的配合下,编制所辖车站、区间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安排,同时,负责车站施工现场内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其中包括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

(3)成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巡视和保安防盗工作。

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并制止,严重的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小组反应,以便采取措施。

在车站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车站风亭、隧道入口设立保安日夜值守门岗,并建立进出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材料、设备的清点、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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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记、准入、准出制度。

(4)负责车站、区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24小时的临时照明、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盗、防火设施的配置、建材、设备堆放区域的划分、垃圾清运管理、雨水、污水、渗漏水的排放以及车站、区间定期清扫和冲洗、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设置等工作。

2、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其施工单位在现场协调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

具体职责和义务如下:
(1)在现场协调小组的统一管理下,在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方面要执行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现场制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如出现不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现象,经项目经理部报与监理核实后,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按照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和《无锡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

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和成品保护要求,将本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和人员名单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对本单位和所属员工出现的违规行为按要求接受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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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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