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30—11:30
和下午2:30—4:30.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按时收集、存放危险
废物。
其他时间应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包装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记录保存完成后,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应熟悉掌握所有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第六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七条: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
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5层,防止倾倒。
第十一条: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
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
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标准文案大全XXXXXXXX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发人:签发日期:公章:目录一、总则 (1)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2)三、标识管理制度 (5)四、管理计划制度 (7)五、申报登记制度 (8)六、分类管理制度 (9)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3)十、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4)十一、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5)十二、人员培训制度 (16)十三、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8)十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0)大全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九)《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48号)(十一)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十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十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大全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第一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_(1)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危险废物合理、规范、有效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制订本单位危废物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灯泡、废手套、废电池等皆属于危废物品,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二、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记录,对做到记录详细,完整,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均有责任收集危废物,并做到详细登记。
三、所有危废物品由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
四、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场所,严格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产生,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五、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按相应规定存放,严禁与其他物料混放。
六、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核查设备、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如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修复。
七、所有危废物品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回收、利用,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将危废物移交,并填写相关转移单。
八、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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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四月。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指供危险废物存放、转移、处置等活动使用的场所,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操作,防范事故风险,减少环境污染。
本文制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具体由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
管理部门应有相应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应该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的职业培训和考核。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危险废物收集、分类和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型、性质等特点进行分类贮存,分类放置在不同的仓库或区域,严格按照规定的标识标牌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收集、分类和贮存制度,确保收集、分类、贮存的危险废物不产生混合、交叉污染或反应等危险情况。
三、环境治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配备完善的环境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设施,设置防护、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废物分类贮存区和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四、危险废物运输和交接危险废物在贮存场所内的运输和交接应该按照特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接受交接。
运输车辆应经严格检测、监控,确保安全运输。
交接时应由负责人亲自接收,并填写详实的交接记录。
五、应急处置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制度,组建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处置能力和紧急反应能力。
在危险废物泄漏、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六、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贮存记录系统,对危险废物的来源、贮存情况、数量、类型、用途等进行详细记录。
公司危废暂存管理制度
公司危废暂存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危废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特性的废弃物,以及被国家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
企业应根据这一定义,结合实际情况,对危废进行分类管理。
制度应规定危废的收集、存储、转运和处理流程。
危废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危废不外泄、不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
危废的存储应在专门的危废暂存区域进行,该区域应具备防渗漏、防雨淋、防晒和防火等功能。
危废的转运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负责,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危废的处理则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再次,制度应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机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制度还应包括员工的培训与教育。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危废管理氛围。
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对危废的收集、存储、转运和处理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助于规范企业的危废管理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优化危废管理制度,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危废管理体系。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危险废物的妥善贮存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环节。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建设和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更关乎生态环境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首先,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选址至关重要。
它应该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同时,要考虑到交通运输的便利性,以便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
仓库的场地应该坚实、平整,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能够有效防止雨水的积聚和渗透。
此外,还需要评估当地的地质和气象条件,避免在地震多发区、洪水易淹区等不稳定的地段建设。
仓库的建筑结构也有严格的规范。
它应该采用坚固、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防风、防雨、防晒的功能。
仓库的墙壁、屋顶和地面都要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危险废物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门窗的设计要合理,能够保证良好的通风,同时又要防止危险废物的逸散和外界污染物的进入。
在内部布局方面,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要划分不同的区域,分别存放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
例如,易燃性废物、腐蚀性废物、毒性废物等要分开存放,避免不同废物之间发生反应,引发安全事故。
同时,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让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不同区域存放的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
仓库内的设施设备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要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托盘等存放装置,确保危险废物能够整齐有序地存放。
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保证仓库内的空气流通,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
此外,还需要配备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温度和湿度监测设备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及时掌握仓库内的环境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危险废物的包装和标识,同样有着明确的规定。
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进行包装,包装要牢固、密封,能够承受正常的搬运和贮存过程中的压力。
包装容器上要清晰地标注废物的名称、成分、危险特性、产生单位、日期等信息。
1-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0
1-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0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1 目的为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运输存、利用、处理、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3 职责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3.2 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3.3 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3.4 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委托)协议办理处置事宜。
4 内容4.1防治原则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的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2管理责任4.2.1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4.2.2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4.2.3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4.2.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2.5各车间、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防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4.3 基本要求4.3.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质量安全部提交监测报告。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生产部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安环部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产废部门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库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库的建设、管理、运营和监督。
第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库内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和处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设置专人负责库内的管理工作,确保库内情况的及时监控和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危险废物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档案,定期进行备案整理。
第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库巡检制度,保证库内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库安全评估,确保库内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出入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带入危险废物。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的灭火、救援措施,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库均衡管理体系,确保库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库的规模、位置和布局。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库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库房、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定期检修库房和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库房出入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入库人员的监管。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转运车辆符合要求。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废物分类存放管理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二条危险废物库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准确识别。
车间危废管理制度一套
一、目的为了加强车间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液、废气、固体废物等。
三、职责1.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车间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2. 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识、暂存等工作。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对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技术处理和利用。
四、管理措施1. 危险废物分类(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公司规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2)对分类后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明确危险性质。
2. 危险废物收集(1)各班组在产生危险废物时,应立即将其收集到指定的容器中。
(2)收集容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泄漏和污染。
3. 危险废物暂存(1)各车间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2)暂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雨、防晒,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 危险废物转移(1)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转移过程安全、合法。
(2)转移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5. 危险废物处置(1)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处置过程中,应确保符合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6. 安全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对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危险固废管理制度(1)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乔志强、周正龙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
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以及企业产生的有害废液、废气、固体废物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企业成立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包括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以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1.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特性分为以下几类:(1)急性毒性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具有高度毒性的物质,如农药、化学品等。
(2)有害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如核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气等。
(4)腐蚀性废弃物:指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如酸、碱等。
2.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收集容器、储存区域等。
五、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企业各部门应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如废液桶、废气收集袋等。
2.企业各部门应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收集,并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3.企业各部门应将收集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企业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储存的危险废弃物,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废弃物泄漏、溢出等事故的发生。
六、危险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理1.企业各部门应将储存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输。
2.企业各部门应选择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储存、运输、处置、紧急救援等方面。
三、危险废物标识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特征、处理方法等信息。
2.对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危险废物容器应进行标识,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储存时间等信息。
四、危险废物储存1.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2.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危险废物储存期限应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评估,超过期限的废物应及时进行处置。
五、危险废物运输1.危险废物运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事故。
2.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
3.危险废物的运输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紧急预案的制定。
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性。
六、危险废物处置1.危险废物处置应依据废物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合适的技术和方法进行。
2.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的监测和维护。
4.危险废物处置需取得相关的许可证件,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七、紧急救援1.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场所应设置紧急救援设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
2.对于危险废物容器的泄漏、破损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3.危险废物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的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1.0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3.0定义3.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3.4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3.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器具。
4.0一般要求4.1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单位必须依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4.8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或防漏胶袋)上必须粘贴与之相符合的标签。
4.9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及设计原则。
4.9.1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①地质结构坚硬,距离居民区____米以外,距离地表水水源地____米以外;②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③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④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办法1
公司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根据市环保监督部门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储存流程规范管理如下:
1、危险废物指废机油、废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蓄
电池、废电池、废硒鼓墨盒、废灯管等。
2、产废部门指:公司产生上述危险废物的部门。
3、各产废部门按要求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要将本部门产生的
危险废物及时送到该收集点,不得随意放置。
4、公司在新厂区东北角设立危险废物储存点。
各收集点危险废
物积满后要及时运至该储存点。
5、固体废物转移流程:产废部门负责收集危险废物到本部门设
立的收集点,积攒到一定量,由专人负责转移到公司固定集
中储存点,总务部门负责集中储存点监督管理,并对外联系
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6、在收集、转移、处置及储存危险废物过程中,各固体废物产
生单位要填写《危险废物入出库、转移、处置、储存台账》;
当集中储存点积攒一定量时,由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处置单位
来公司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管理部门必须确认处置单位
是市属指定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并与本集团签订了处置协议。
7、各产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并责任到人,责任清晰。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环境、防备和减少不安全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加强企业内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涉及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不安全废物贮存管理第四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必需设立特地的贮存区域,确保废物分区存放,杜绝混合贮存。
第五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标示清楚该区域为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并标明废物的不安全性级别和贮存容器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贮存容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避开废物泄漏和扩散,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贮存区域必需设有密闭式容器,防止废物中的有毒气体挥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封有效,防止废物泄漏或外界因素的干扰。
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显现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进入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合格才略上岗,并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进出记录应当做好,确保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的密闭容器必需定期转运至处理场合,防止贮存时间过长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处理管理第十三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必需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与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签订明确的处理合同,确保不安全废物得到妥当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将不安全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储存时间等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必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负责不安全废物的接收、储存、处理、运输等工作,确保合规操作并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委托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的不安全废物必需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一、危废管理责任制度doc
一、危废管理责任制度1. 引言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化学性、生物性、医疗性等原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或者致肿瘤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处理。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我公司制定了危废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职责和任务,以确保危废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2. 责任分工2.1 高层管理者责任公司高层管理者是危废管理工作的最高责任人,负责制定危废管理方针,确保危废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高层管理者必须明确职责:•确保公司危废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分配足够的资源支持危废管理工作,包括资金、设备和人员;•任命专门负责危废管理的人员,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定期审查危废管理工作,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向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的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能力;•定期沟通危废管理工作的进展和问题,促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2.2 部门负责人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危废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本部门危废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必须明确职责:•确保本部门按照公司的危废管理方针和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危废管理工作计划;•分配足够的资源支持本部门的危废管理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废管理工作,确保其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的危废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危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定期开展危废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及时处理危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事故,并进行相关报告和处置;•定期向上级汇报危废管理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2.3 个人责任每位员工都有危废管理工作的个人责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参与危废管理工作。
每位员工必须明确职责:•参加公司组织的危废管理培训和教育,了解危废管理政策和要求;•遵守危废管理制度和流程,正确使用危废容器并对其进行分类;•参与危废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工作,确保过程安全和规范;•及时报告和处理危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事故;•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危废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提出改进危废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参与危废管理工作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xxx家拥有限企业危
险废物储存管理规定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防备危险废物在储存过程造成环境污染,增强对危险废物储存的监察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库一定切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 B18597)》,做好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防盗等举措。
三、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库出口一定设置警告标记,库房内及危险
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一定明确设置危险废物表记,严禁将危险废物混
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
四、危险废物储存的平时管原因管理部负责。
保存各库房的钥匙,成立储存档案,记录各样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目,每个月做好汇总,监察并辅助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装车运输。
五、没有特别状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危险废物储存库房,进入危险废物储存库房时一定开门或许强迫通风10 分钟,进入危险废物储存库房须佩带安全防备用品。
六、库房内应装备灭火器,并要保证在有效使用期内,“严禁抽烟”、“严禁饮食”通告牌要完整无缺。
七、通风照明设备要能达到要求。
八、危险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出一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依据管理计划的规定实时通知有关单位运输处理。
九、危险废物储存管理人员,一定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十、储存管理人员按期准时对仓储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实时报告,由管理部供给解决方案并付诸实行。
1. 危险废物仓库上墙制度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贮存前管理人员检查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不接收无标签的危险废物),安排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台账》。
2、危废仓库必须执行标识制度,按要求悬挂、张贴、设置与废物类别和性质相应的识别标志。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标签、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褪色、摆放不整齐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但须在国家规定的高度范围内,放危险废物的高度也应考虑地面承载能力。
4、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也不得将非危险废物混入危险废物中贮存。
管理人员应抓好进仓源头及定期检查。
5、每个堆放区域应留有搬运通道。
6、装卸、搬运危险废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7、对危废仓库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8、危险废物贮存期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9、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严禁有明火,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记录有案。
10、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照明设施及电线线路,确保照明设施及电线电路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规定1、危废贮存场所必须上锁管理;2、危废贮存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且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3、危废贮存场所外必须设置危险识别标志;4、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送至危废贮存场所,不得放置在场所外存放。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登记台账;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危险识别标志;5、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签名等;6、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分别放置在各指定区域,严禁混放;且各容器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名称,重量及产生日期等标识;7、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8、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9、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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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售后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行政部提交监测报告。
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生产部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行政部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售后部门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安环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第十八条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