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超全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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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药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中国河北廊坊三河市,总计建
筑面积为179 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租赁区域范围详见附件一房产租赁区域平面图。
1.2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
营不受甲方干预,乙方不能改变房产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4 年45天,即2018 年3月1日至2022年4
月14日,其中2018年3月1日至2018 年4月14日共45天为免租期。
2.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新的租赁
合同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书面订立。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房产之年租金(租金包含物业费)为:
(1)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350000 元。
(2)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350000 元
(3)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367500 元;
(4)第四个租赁年度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367500 元;
3.2租赁期内租金细目见附件二。
3.3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3.4 租金支付时间:
3.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本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8333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圆)
3.4.2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乙方应于签署正式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
支付首期季度租金人民币 875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柒仟伍佰元
整);如乙方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已支付的
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3.4.3以后的租金支付时间为:乙方应于每上个租赁季度结束前五日内向甲
方交付下个租赁季度租金。
3.5支付顺延:
如乙方支付租金日期恰逢法定节假日,乙方可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向甲方履行支付义务。
3.6甲方收取租金并开具租金收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租金汇往甲方下列
帐号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付款义务。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如变更付款帐号,则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15天前书面通知乙方。
3.8 本合同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次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起租日”即免租期满之次日。届时,双方就起租日具
体时间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第四章房产交付及免租期
4.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2018年3月1日至2018 年4月14日共45 天免租期,
供乙方进行装修。乙方应保证按约定交房时间与甲方办理交房手续并进场,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进场,则视为乙方默认进场并计算免租日。在免租期
内乙方无需承担房屋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由乙方
承担。
4.2 甲乙双方交接房产时,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移交情况,按当时房屋现状
交房,并签署如附件三所述之房产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
4.3 乙方进场施工前须与物业公司办理相关进场施工手续,并服从物业公司管
理。
第五章履约保证金
5.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58333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伍万捌仟叁佰叁
拾叁圆),该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第一个租赁年度2个月的租金。当乙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时,甲方有权自履约保证金中划取,乙方应及时补足。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5.2本合同签署后,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办
理完毕验收交接手续的情况下,保证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如有剩余甲方应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剩余保证金。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六章税收及费用
6.1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甲方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6.2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乙方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包括:经营收入所发生的营业
税等)。
6.3供暖费: 33元/平米/供暖季制冷:60元/平米/制冷季
6.4电费:1.2元/度
6.5水费:10元/吨
6.7以上费用中如有甲方代收代缴的,乙方均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按
期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票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甲方代收代缴的相关费用。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则自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第8日起开始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交相关费用的万分之五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关费用滞纳金;若乙方逾期十五日仍未付款,则自第十六日起,甲方有权停水停电,直至乙方交纳相关费用之日止,因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逾期三十日仍未付款或乙方连续三次发生拖欠付款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章招牌及广告
7.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租赁区域相应的门头招牌或租赁区域墙面广告位置,乙
方在上述设置广告招牌时,应符合甲方物业整体设计形象及国家有关规定。
7.2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招牌及广告效果图,经双方确认后方可
实施。乙方负责招牌及广告的报批手续申报,报批费用和招牌及广告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报批所需文件。
7.3 乙方应按期对所设置的招牌及广告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若乙方招牌或广告发
生安全问题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章甲方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出租经营权。
8.2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全
额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甲方负责对房屋承重结构及其提供的租赁区域以外的外部管线设施进行定
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如租赁期内房产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自行维修。该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亦可从房屋租金中扣除该维修费用。
8.4 甲方对房产及其提供的相关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
可能在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8.5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或改建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
纸、资料等,甲方对上述协助行为,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其标准对房产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涉及与大楼水、
电、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或物业公司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8.7 甲方须配合乙方所租房屋办理经营证照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8.8 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使用。
8.9甲方有权将乙方租赁房产转让给甲方的关联公司。
第九章乙方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