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1999(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及解析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及解析(简答、分析)一、简答题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与联系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占有人之间在不动产的利用方面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是所有权内容的扩张,并非一项独立的权利。
所谓相邻权只能在所有权的意义上来理解。
地役权是需役地权利人与供役地权利人因不动产利用的需要,基于地役权合同的约定就供役地利用或使用限制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独立于所有权的定限物权。
按照台湾学者谢在全先生的观点,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以下不同:(1)相邻关系为土地所有权内容之当然的扩张或限制,是法定的。
而地役权则为所有人间基于契约而生之所有权扩张与限制,是意定的。
(2)相邻关系非独立之权利,系为所有权本身之限制或扩张。
而地役权乃因他物权而受一时之限制,系为独立之权利。
(3)相邻关系之成立及对抗第三人,均无须登记。
而地役权之成立以登记为必要。
(4)相邻关系并非使受限制之相对人,因而取得独立之定限物权。
而地役权则属之。
(5)相邻关系而生之权利义务,与所有权俱存,不可能单独的取得或丧失,即不因相对人之意思而生得丧变更,但地役权则可,而有一定之取得或丧失原因。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联系:(1)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均系不动产利用方面的协调。
两者在权利内容上不具有绝对的排斥性,有观点认为相邻关系是法律就相邻不动产利用所作的最低协调,而此部分协调并非不得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而成为地役权。
在法国法上,相邻关系的内容被规定为法定地役,而与约定地役相对,证明两者并非绝对不相容。
(2)王泽鉴先生认为,相邻关系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
承认相邻关系的约定性意味着其与地役权的区别更加模糊。
不过,约定的相邻关系如果进行登记,应理解为地役权比较合适。
2、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请分析该规定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法学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考试答案
一、论管辖冲突的解决方法或原则1.首先考虑是否存在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对外国法院管辖的排斥。
2.如果不存在专属管辖,有效的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果不存在协议管辖,再考察是否存在特殊地域管辖。
4.如果不存在特殊地域管辖,则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处理。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用来纠正地域管辖的错误,但有时也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1)本院已经受理了案件;(2)本院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受理该案;(3)受移送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不能适用移送管辖的情形(1)受移送法院即使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能自行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
(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其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案件起诉后行政区域(法院辖区)变更的影响,因此不得以上述理由移送案件。
(3)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应当由先立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
此外,在两个以上法院都对案件有管辖权时,法院如在立案之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将案件移送到先立案的法院。
中国政法大学19998-2006年考研真题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试题汇总1998年法学基础理论综合课试题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8分)1.法律关系2.法律解释3.合法行为4. 大陆法系二、判断题(对正确的命题在答题纸上打√、错误的打×。
每小题1分,共10分)1.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一般是以法律部门为依据的。
()2.法的国家强制性是指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3.“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分权。
()4.技术规范也具有阶级性。
()5.雅典民主制是“最纯粹、最典型的国家形式”。
()6.法与平等的关系没有一个完全固定不变的模式。
()7.任意性规范不是因素被提到首位。
()8.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公民的行为能力是相同的。
()9.实行法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0.不宜将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混为一谈。
()三、简答题(7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意义。
1998年综合课试题民法学部分民法学综合部分(25分)请用一句话区别下列各组概念(每小题5分,共计25分)1.法人和合伙人2.宣告死亡和死亡3.代理人和法人代表4.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5.继承人和扶养遗赠协议的受遗赠人1998年综合课试题刑法学部分一、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2分,共10分)1.罪刑法定原则2.自首3.犯罪的过失4.诬告陷害罪5.合同诈骗罪二、判断正误(在答题纸上作答,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每小题1分,共5分)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胁从犯包括被胁迫和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
()3.减刑和假释必须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裁定。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5.凡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交出的行为,均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三、简述下列问题(每小题5分,共10分)1.防卫过当的特征。
2.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1998年综合课试题宪法学部分一、选择题(选择正确答案,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华东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1999答案
民事诉讼法1999一、名词解释。
(每题4分,共20分)1.程序公正[解答] 是指在法律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充分保障每个人的权益,重视的是“过程价值”,其目标是所有受程序结果影响的人受到其应得的待遇。
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有其丰富的内涵,表现为程序的安定性和程序的公开性。
具体来说,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它是诉讼公正的组成部分,既是诉讼公正的有机内容,又是诉讼公正的保障手段。
司法公正的核心即是程序公正。
2.管辖“恒定”原则[解答] 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个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应以原告起诉时为准,只要法院在原告起诉时依法对该案件取得管辖权,该案件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因情况的变化受到影响。
即可以避免因当事人住所地的变化或者人民法院管辖区域的变化等,随意移送、变更管辖法院。
3.反诉[解答]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被告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所提起之诉,使原告败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留置送达[解答]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合法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5.仲裁协议[解答] 是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意见。
书面协议可以单独制作,也可在合同中确立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包括的内容有: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事项和仲裁规则。
[评述] 民事诉讼法试卷的名词解释一般为五个,每个4分,共20分。
与刑事诉讼法试卷的名词解释相比,每个名词的分数要多。
我们认为,在解答时,在将名词的概念讲清以后,还可再稍加展开。
如反诉在讲完概念之后,又叙述了被告提起反诉的目的;仲裁协议在讲完概念之后,又叙述了它包括的内容。
仲裁协议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仲裁法学的知识点,虽然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也有所涉及。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理学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理学试题一.名词解释1.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2.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3. 法学与法理学4. 法制与法治5. 制定法与非制定法二.单项选择1.法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而不是特定的人或事。
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
这表明法具有( B )。
A.规范性B.概括性C.连续性D.稳定性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这条法规属于(C )。
A.命令性法律规则B.禁止性法律规则C.授权性法律规则D.义务性法律规则3.法学上通常所说的发的渊源是指(D )。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成渊源D.效力渊源4.法的效力来自于(C )。
A.制定它的物质制约性B.自然法则C.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D.民族的精神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不受(B )。
A.权利机关的干涉B.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D.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6.小王因打架斗殴,受到劳动教养的惩罚。
这种惩罚是属于(B )。
A.刑事制裁B.行政制裁C.行政处分D.纪律处分7.属于立法活动的是(C )。
A.法律汇编B.法律清除C.法律编纂D.法律统计8.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民事法系和普通法法系在法律解释方面都倾向于(B )。
A.严格解释B.自由解释C.非正式解释D.任意解释9.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是(B )。
A.党的监督B.国家监督C.社会监督D.舆论监督10.积极的守法是指守法主体(D )。
A.积极地履行法律的义务B.不违法,不做法律做禁止的事情或做法律所要求做的事情C.积极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D.不做法律做禁止的事情,做法律所要求的事情,并积极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三.多项选择1.下列有关法与宗教的表述,有哪些是正确的?(AD )A.在适用效力上,宗教通常采取“属人主义”,法律则要求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B.宗教规范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来制定,但由宗教组织来实施的C.宗教规范从来没有代替过法律的作用D.法律所保护的宗教自由,也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下列有关法的作用的表述,有哪些是错误的?(ACD )A.宪法、刑法、民法、技术性法规等均属于吹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B.法律不是万能的,或者说,法律有时是无用的C.法的作用只是其自身特点的表现D.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确定性的、不可选择的指引3.在我国,平等司法的原则含义是指:(BD )A.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同等对待B.在同样违法的情况下,不满18周岁的公民和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受到的处罚不同C.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D.任何人在司法平等上的人格尊严平等4.按照法律关系的定义,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法律关系?(AC )A.友谊关系B.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C.氏族血缘关系D.刑事处罚关系5.下列关于法与政策的关系,哪一些是正确的?(ABCD )A.政策是法的渊源B.在实行法治的国家,政策也是起作用的C.政策有时可能反映国家意志D.政策具有灵活性,法律具有保守性6.下列哪些内容的表述,不是法律规则?(ABD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总论99—07年试卷(无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1999——2000年度第二学期民法学期末试卷一、选择题(含单项和多项)(共30分)1.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能使民事权利凡胜变动的权利,谓:()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2.确定自然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标准是:()A.民事权利能力B.民事权利C.年龄D.精神状况3.某航空公司一架客机于1993年6月30日失事,乘客甲生死不明,若甲的厉害关系人欲申请宣告甲死亡,应于()才可向法院申请A.95年6月30日B.95年7月1日C.97年6月30日D.97年7月1日4.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发生()法律效果。
A.婚姻关系当然恢复B.与子女的亲属关系C.返还被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D.与子女的亲属关系不当然恢复5.某甲对某乙说:“张某要我告诉你,他有了一部使用了一年的25英寸松下电视机,拟以3000元转卖给你,你要不要?”某甲的语言构成:()A.代理B.传达C.事实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6.代理权授予是:()A.双方法律行为B.事实行为C.代理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7.代理权滥用,属于:()A.无权代理B.表见代理C.越权代理D.有权代理的代理8. 曾完梓先生向中国政法大学捐赠资金若干,作为对优秀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基金,称作曾完梓基金,曾完梓的行为属于:()A.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B.财团法人的设立行为C.为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D.事实行为9. 因违反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4年D.半年10. 根据《民事通则》有关规定,以下情形,行为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A.行为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法律行为不成立C.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D.违法的法律行为11.我国法人的终止,以()终止时间。
A.终止事由发生B.清算完成C.办理注销登记完毕D.办理注销公告12. 一下人员当然是未成年人的第二顺序的监护人:()A.父母B.祖父母,外祖父母C.兄、姐D.曾祖父母13. 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A.土地与建筑物B.锁和门C.鸡和鸡蛋D.抽屉和桌子E.甲的电视机和遥控器14.()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A.质权B.所有权C.地役权D.典权E.相邻权15.甲在公园游玩丢失手表,乙拾得奖该表交有关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民诉题集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对象、体系和方法一、单项选择题1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A 、理论法学B 、审判法学C 、程序法学D 、应用法学2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A 、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B 、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C 、诉讼法与审判法的关系D 、诉讼法与司法法的关系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属于民事程序法()。
A 、民事诉讼法B 、人民法院组织法C 、公证法D 、仲裁法2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是()。
A 、实行的原则不同B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C 、裁判的执行不同D 、具体任务不同3 、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具体方法包括()。
A 、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方法B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C 、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D 、中外比较的方法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2 、B二、多项选择题1 、ACD2 、ABCD3 、ABCD第二章民事诉讼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 、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
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C、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A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B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C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D 、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3 、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A 、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B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C 、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D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二、多项选择题1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履行供货义务。
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试题.doc
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犯罪未遂2、牵连犯3、合同诈骗罪4、绑架罪5、伪证罪二、填空(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空1分,共12分)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________和________相适应。
2、为了犯罪,________、_________的,是犯罪预备。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________必要限度,造成________的情形。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_________,并对其_________和_________判处刑罚。
三、判断正误(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小题2分,共10分)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也当然被剥夺。
()4、为谋求个人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郁罪。
()5、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单项选择(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题2分,共12分?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规定是:()A、应当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C、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D、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2、对下列犯罪分子,哪一种情形不禁止假释:()A、犯抢劫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B、盗窃罪的累犯被从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C、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D、曾经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3、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烟汽车扣押。
刘某当晚携带尖刀等工具翻墙进入该所院内,意图把被扣押的汽车夺回。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2002(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民事诉讼法2002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一)如何理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举例说明。
【参考答案】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所谓“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另一个法律关系有牵连,而在后一个法律关系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前一个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直接影响。
在原告、被告进行诉讼的法律关系中,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直接责任虽应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则是源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过错。
如果法院判决一方当事人败诉,承担某种法律责任或履行某种义务,该当事人有权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赔偿损失或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决该当事人胜诉,他也就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上的利害大多表现为第三人将可能承担更多的义务,第三人正是为了避免自己认为不应当的义务,而参加诉讼的。
3.应当注意,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与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连带关系不同。
连带债权、连带债务关系就使债权人或债务人构成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诉讼中就可能是共同诉讼人,而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在他人之--间诉讼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情况下,参加到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A,虽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由于他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无权处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例如:在某购销合同争议中,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设备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但被告认为该设备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某厂丙提供了不合格的零件。
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民法上的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
下列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B.绝对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一般人,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人C.人格权、知识产权、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D.只有侵犯绝对权的才构成侵权,侵犯相对权的只能构成违约行为2.对法人的以下各组分类中,哪一组是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所做的划分?()A.公法人和私法人B.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D.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3.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A.小区的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B.小区道路上划出的车位的归属须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确定C.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都是业主行使共有权的组织形式D.个别业主未经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主同意,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4.甲房地产公司开发别墅区,铺设供水管道需通过乙村土地。
管道经过的土地为农户丙承包的耕地。
乙村未经丙同意,与甲签订了地役权合同。
关于甲乙之间的地役权合同的效力,下列判断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有效,因为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B.有效,因为乙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享有财产处分权C.无效,因为该合同未经丙同意D.无效,因为该合同未报请政府批准.5.甲有A、B两辆二手汽车待售。
甲乙达成以下买卖合意:乙以5万元价格购买其中一辆车,并在两周内告知甲选定何车辆。
一周后,甲驾A车外出,因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导致A车毁损。
对此案的下列判断,哪一个是错误的?()A.此时选择之债已经特定化,乙应当接受购买B车B.此时选择之债没有特定化,乙有权决定购买B车C.尽管A车已经不能给付,乙仍有权选择购买A车D.如果乙选择购买A车,甲只能承担违约责任6.以下债的转移,哪一项未发生效力?()A.甲将其对乙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丙,甲向乙发出了通知B.甲、乙、丙达成三方协议:乙对甲所负的债务转由丙承担C.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将合同转让给丙,并向乙发出了通知D.甲公司兼并乙公司后,将兼并的事实通知了乙公司的债权人丙7.甲收到乙发来的购买某项产品的订单。
全国名校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汇编
目 录1.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2.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法考研真题2017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625民事诉讼法》考研真题3.宁夏大学2016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7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8年宁夏大学《843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4.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898法学综合课6(含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9年湖南师范大学《898法学综合课6(含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1.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民诉部分】一、名词解释(共12分,每题3分)1一事不再理2最佳证据规则3按撤诉处理4实现担保物权二、简答(30分)1上诉和再审的审理范围的异同。
2民诉和民诉解释关于涉外送达。
三、论述(30分)执行实体性救济制度。
四、案例分析(28分)调解协议和执行和解。
【仲裁部分】一、名词解释(9分,每个3分)1仲裁协议2仲裁庭3仲裁保全二、简答(15分)仲裁的审理方式。
三、论述(26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法定后果。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民诉专业)》考研真题(回忆版)【民诉部分】一、名词解释1管辖权异议2执行和解3先予执行二、简答1有独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区别。
2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三、论述论述起诉条件和评述立案登记制。
【仲裁部分】一、名词解释1仲裁庭2或裁或审二、简答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三、论述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及其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宪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
每小题1分,共40分。
)1、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法学,因而没有实践价值B、汉语中“法理学”一词来自于日语,与法哲学没有任何关系C、法理学既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也是法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的纽带D、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具有基础地位,因此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研究没有影响2、下列有关法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在汉语中,法不仅指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B 、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法”,都有“法”“权利“二义C 、中国近代以来,国法意义上的“法”,逐渐有“法律”一词所代替D、国法中也包括判例法3、下列哪一项有关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表述是正确的?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B、一个法律规则仅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C、法律规则的要素可以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省略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法律条文表达4、下列有关立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所有活动都是立法活动B、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国家立法权C、在我国,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单行条例D、在我国,国务院可以进行授权立法5、按照法的创制与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可以分下列哪一类?A、根本法与普通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6、下列有关行为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某人因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0年,他在监狱服刑期间不具有行为能力B、公民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有行为能力C、公民有行为能力必然有权力能力D、一个精神病人享有权利能力7、下列有关大陆法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是宗教法习惯对其也有影响B、在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中,判例不被视为法的渊源C、大陆法系又被成为民法系D、大陆法系的法律在整体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8、某国家机关的司机在上班的时间里受该机关的领导指派将某一紧急公文送交另一国家机关,在送交的途中,该司机因其过失将一行人撞伤,请问该司机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属于下列那一种?A、无过错责任B、个人责任C、行政责任D、职务责任9、下列那一向叙述是正确的?A、经济关系只能有经济法调整B、环境法是直接调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法律C、行政法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作为部门法的刑法不等于刑法典10、一位意大利人乘坐美国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前往中国,当飞机航行在日本的领空时,这位意大利人将飞机上的一位中国公民杀害。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doc
刑法学试题(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用)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犯罪未遂2、牵连犯3、合同诈骗罪4、绑架罪5、伪证罪二、填空(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空1分,共12分)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________和________相适应。
2、为了犯罪,________、_________的,是犯罪预备。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________必要限度,造成________的情形。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_________,并对其_________和_________判处刑罚。
三、判断正误(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小题2分,共10分)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也当然被剥夺。
()4、为谋求个人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郁罪。
()5、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单项选择(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题2分,共12分)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规定是:()A、应当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C、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D、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2、对下列犯罪分子,哪一种情形不禁止假释:()A、犯抢劫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B、盗窃罪的累犯被从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C、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D、曾经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3、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烟汽车扣押。
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试题-fashuo.doc
刑法学试题(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用)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犯罪未遂2、牵连犯3、合同诈骗罪4、绑架罪5、伪证罪二、填空(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空1分,共12分)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________和________相适应。
2、为了犯罪,________、_________的,是犯罪预备。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________必要限度,造成________的情形。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_________,并对其_________和_________判处刑罚。
三、判断正误(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小题2分,共10分)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也当然被剥夺。
()4、为谋求个人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郁罪。
()5、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单项选择(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
每题2分,共12分)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规定是:()A、应当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C、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D、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2、对下列犯罪分子,哪一种情形不禁止假释:()A、犯抢劫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B、盗窃罪的累犯被从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C、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D、曾经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3、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烟汽车扣押。
中国政法大学1999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doc
民法学试题(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用)简要解说下列各问题。
全卷共100分,每小题20分。
答题中必须有简要解说,缺少者扣去本题一半分数。
一、甲给乙一纸诸项齐备、未注代理期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代理自己同丙签订买货合同。
乙办完代理事务后未交还授权书,甲亦未索要。
后,乙未经甲同意,又持该授权书为甲同丙签订一买货合同。
丙依合同送货给甲时,甲以自己未定货为由,拒不收货,丙即诉之法院。
法院查明:甲确实未要乙定这批货物。
有人认为乙的后一行为是“无权代理”,你持何认识?2、什么条件下构成无权代理?3、无权代理有哪些法律效果?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行使条件及效力。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行使条件及效力。
四、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人的抗辩事由有哪些?五、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举一简
例。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产
生什么法律效果?
12。
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99-10
法理学试卷·1999-2008年一、名词解释1、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2、行政法与行政法规3、法学与法理学4、法制与法治5、制定法与成文法二、单项选择1、法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而不是特定的人或事。
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
这表明法具有:BA 规范性B 概括性C 连续性D 稳定性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条规定属于CA 命令性法律规则B 禁止性法律规则C 授权性法律规则D 义务性法律规则3、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D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式渊源D 效力渊源4、法的效力来自于CA 制定它的物质制约性B 自然法则C 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D 民族的精神5、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含义之一是不受BA 权力机关的干涉B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 上级司法机关的干涉D 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6、小王因打架斗殴,受到劳动教养的惩罚,这种惩罚属于BA 刑事制裁B 行政制裁C 行政处分D 纪律处分7、属于立法活动的是CA 法律汇编B 法律清理C 法律编纂D 法律统计8、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在法律解释方面都倾向于BA 严格解释B 自由解释C 非正式解释D 任意解释9、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核心BA 党的监督B 国家监督C 社会监督D 舆论监督10、积极的守法是指守法主体DA积极地履行法律的义务B不违法,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或做法律所要求做的事C 积极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D 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做法律所要求的事,并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三、多项选择1、下列有关法与宗教的表述,有哪些是正确的?ADA 在适用效力上,宗教通常采取“属人主义”,法律则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B 宗教规范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但由宗教组织来实施的C 宗教规范从来没有代替过法律的作用D 法律所保护的宗教自由,也包括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下列有关法的作用的表述,错误的是:ACDA 宪法、刑法、民法、技术性法规等均属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B 法律不是万能的,或者说,法律有时是无用的C 法的作用只是其自身特点的表现D 法的指引作用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确定性、不可选择的指引3、在我国,平等司法原则的含义是指:BDA 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同等对待B 在同样违法的情况下,不满18周岁的公民和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受到的处罚不同C 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法律关系中地位平等D 人哦好人在司法上的人格尊严平等4、按照法律关系的定义,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法律关系?ACA 友谊关系B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C 氏族血缘关系D 刑罚处罚关系5、下列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正确的为:ABCDA 政策是法的渊源B 在实行法治的国家,政策也是起作用的C 政策有时可能反映国家意志D 政策具有灵活性,法律具有保守性6、下列哪些内容的表述,不是法律规则ABDA “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 “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C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7、“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的含义是指:ABA 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B 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C 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D 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8、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BCDA “法盲”对法律的态度和评价B 法学家的理论C 法官在判案时对法律的认识D 《今日说法》电视节目主持人对有关法律的评论9、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的继承的内容包括ABDA 法律概念、术语B 技术性法规C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D 法律解释的方法和规则10、法正经过漫长的演化过程之后,最终形成的标志是ABCDA 习惯法的出现B 权利与义务分离C 法院组织的建立D 国家认可或制定法律机关的产生四、改正错误1、道德与法律的差别之一在于法律具有强制性,道德不具有强制性。
国内各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考研真题集
民诉证据2001年民事诉讼法专业课试题(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一简答题在一起债务纠纷中,甲以乙书写的欠条为据,主张乙应迟还贷款1 万元;乙提出抗辩,并主张该欠条的签字是伪造的。
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A 对签字进行了鉴定,结论为签字是真实的;乙则找到另一鉴定部门B 进行鉴定,结论为签字是伪造的。
试回答: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指出镇案所涉及的证据种类有哪些?2.简要说明理由。
二、论述题论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收集调查证据的关系。
2002年民事诉讼法专业课试题(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二、论述题1.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2003年民事诉讼法专业课试题(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一、名词解释1.证据保全2002 年民诉综合课部分2.试述举证囊任的负担原则及其在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分担。
(6 分) 2004 年民事诉讼法专业课试题(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诉讼法专业民诉与仲裁方向)四、案例分析2002 年6 月28 日晚10 时左右,张海涛在A 区骑车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伤头部,肇事司机李某将张海涛送进B 区医院抢救治疗。
在医治过程中,因护士王某用药错误,导致张海涛双目失明。
张海涛及其家属要求B 区医院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35 万元,遭到拒绝。
B 区医院称致使张海涛双目失明的主要原因系肇事司机李某将其头部撞成重伤,与医疗用药无关。
为此,张海涛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决定向法院起诉B 区医院。
问题:3.本案哪些事实应作为证明对象?由谁举证?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及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学方向)3.简述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2005 年民法民诉国际私法综合试题(中国政法大学)二、多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的无效,每小题2 分,共60 分)44、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后不得延长B、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后只能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59、1970 年海牙《取证公约》规定的取证方式有()A、外交人员或领事取证B、特派员取证C、请求书取证D、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取证三、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民诉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主观题集锦之民诉为了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莘莘学子方便对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的把握,快速找到专业课重点,现在政大考研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把主观题部分的总结在一起,相信会有助于同学们快速找到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的考察重点的!简答题1、简述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07)P118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之间主要有哪些区别。
(06)P1233、简述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08)P1584、如何区别民事诉讼的本证与反证?(10)P1705、简要回答什么事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以及自认的效力(09)P19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时限是如何规定的?(05)P2127、如何理解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05)P3328、简述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06)P4849、简述案外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关系。
(11)P486/P490分析题1、(05年)2000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约定“凡是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1年3月,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时发生争议,在几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甲公司即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加工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向乙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乙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应诉答辩。
试以本案为基础分析仲裁管辖权和诉讼管辖权的关系。
2、(06年)原告于老太与被告李某系婆媳关系。
2004年 3月1日,于老太的儿子,即李某的丈夫于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肇事者与李某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由肇事者赔偿老人赡养费、小孩抚养费、死者丧葬费共9万元。
李某领取了这9万元赔偿金,用其中的5000元办理了丧事,其余的据为己有。
于老太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李某向其给付赔偿金中的属于她的赡养费部分。
人民法院宣判前于老太因病死亡。
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的诉讼程序如何进性?(2)本案因于老太死亡,诉讼程序是否继续?3、(07年)2004年9月15日,赵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归还借款5万元,并提供了一张由陈某亲笔书写的收据:“2004年3月12日收到赵某交付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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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1999
一、简答题
1.简述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0分)
[解答]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项审判制度。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回避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申请和有关人员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的回避原因之一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他们回避。
自行回避即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回避理由的,主动提出回避。
(2)回避的程序是:回避必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都须说明理由。
回避有严格的批准手续。
审判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院长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是否同意回避,应作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不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
当事人提出申请到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的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人员,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评述] 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参加案件的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申请回避和自行回避。
不论是申请回避,还是自行回避,都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以便从程序上保障审判的公正性。
[解答参考资料]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什么叫移送管辖?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6分)
[解答] (一)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来说,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适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若尚未受理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评述1 移送管辖是裁定管辖的一种,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适用的纠正措施。
我们认为,移送管辖实际上是案件的移送,不发生管辖权的转移。
适用移送管辖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考生可对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进行比较分析,加以区别。
[解答参考资料]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8分)
[解答] (1)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的出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案外人,由案外人作为本案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
(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基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转移而发生的。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同时也是诉讼权利义务的主体。
如果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给案外人,其诉讼权利义务也会随着转移给案外人,这时,案外人将取代原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承担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例如,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给继承人,这时,诉讼权利义务也转移给继承人,由继承人代替其诉讼地位,继续进行诉讼。
同样道理,诉讼进行中,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也会发生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