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净利润的调整
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
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概念二、调整原因及方法1.存货成本调整2.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三、具体调整实例四、权益法下净利润调整的影响五、总结正文一、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概念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处理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以确保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享有的权益。
二、调整原因及方法1.存货成本调整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存货成本进行调整。
原因在于,被投资单位可能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存货成本结转,而投资方在购买股权时,通常会以公允价值入账。
因此,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投资方需要补提相对应的成本。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净利润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出售率2.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进行调整。
原因在于,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可能会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产生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
投资方需要根据这种差异,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净利润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1 -所得税率)三、具体调整实例假设投资方 A 购买了被投资方 B 30% 的股权,投资时,B 公司的存货在 A 公司的成本为 1200 万元,而在 B 公司的账面价值为 700 万元。
当 B 公司出售存货时,对于 A 公司而言,多计了利润,多计的利润为(1200-700)80%,因为出售的是 80% 的存货。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A 需要根据存货成本的差异,调整被投资方B 的净利润。
四、权益法下净利润调整的影响权益法下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会影响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
对于投资方而言,调整后的净利润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享有的权益;对于被投资方而言,调整后的净利润则能更好地反映其经营成果。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损益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损益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作者:周肖肖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01期摘要:长期股权投资,尤其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直是会计业务处理中的难点。
该业务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存在较大差异,经常使实务工作者困惑,并在纳税调整中出错。
本文针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分析其在持有期间损益处理的财税差异,并在此基础上,举例详细说明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关键词: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损益纳税调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申报日益重要。
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与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其中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难度更大,且与税务处理差异更多。
企业进行正常的核算,尤其是年终进行纳税申报调整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因而对此进行研究对会计实务操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损益处理的财税差异分析(一)一般投资损益的确认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在持有投资期间,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损失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另外,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是否与投资企业一致;(2)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是否存在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3)投资期间,投资企业是否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内部交易。
按照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且该部分股息所得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确认损益时,在两个时间点上存在财税差异,企业年终申报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第一个时间点是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损失时,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而税法上不确认所得或损失。
会计实务: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会计处理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财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③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三、权益法下应设置的账户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四、权益法下的一般账务处理
初始投资时: (1)按照初始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2)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a.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该部分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贷:银行存款 800w 营业外收入 100w (900w-800w) 09年末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25w 25w(10w*5*50%)
疑问: 1.按这样算25w收益的话,就是只算8-12月后面的5个月50w,为什么呢??? 2.那C公司1-7月份实现的净利润都不用确认了?那又是由谁来确认这7个月实现的 利润的50%??
2、第1步是A公司在09年8月1日以后取得C公司50%的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w
贷:银行存款 800w 营业外收入 100w 3、不管C公司全年实现多少净利润,因为A公司是从8月1日以后才取得C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所以C公司在8月1日以后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 8月1日以前C公司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所以,09年末确认 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w 贷:投资收益 25w(50*50%)
五、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时权益法核算问题
在子公司为一个集团公司或者说其下属还 有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而言,为孙公司)时, 母公司应以子公司的单体会计报表净利润还是 以其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来实施权益法核算是 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此,在实务工作中存 在四种做法。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核算内容应作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核算内容应作调整"+口!益调整"是投资企业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三时,确认在被投资企业应分享的净损益份额而设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的一个项目,专门用来核算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份额或应承担亏损的份额.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原理中,企业每年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应冲减"投资成本",然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对"损益调整"的核算规定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是计入了"损益调整".笔者认为:在权益法中"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借方只登记了投资企业投资后"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累积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应享有"部分没有计入"损益调整"的借方.笔者认为,按对应性以及配比性的要求,由于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不是来源于"应享有"(即"损益调整"的借方),因此不能从"损益调整"的贷方转出.这个问题在企业并购中最为突出.因为并购前,企业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是成本法,每年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都冲减了成本,而并购后股权比例上升,改为权益法时,对原投资的追溯如果采用回到原投资时即按权益法处理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却计入了"损益调整",所得到的结果与计算累积影响数而追溯调整的结果,会出现"损益调整"和"投资成本"的不一致,如果将权益法中每年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也冲减"投资成本"项目,无论是回到原投资时按权益法重新处理还是直接计算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即:两种方法计算的"损益调整"和"投资成本"分别一致.鉴于此,笔者建议权益法中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的份额,应与成本法处理一致,冲减"投资成本"项目.这样,可还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项日的真实含义.建议做这样的处理:在权益法下,属于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影响其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持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持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但如果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明细科目.举例说明:甲公司2004年初以银行存款250万元对乙公司进行投资,拥有乙公司25%有表决权资本,乙公司接受投资时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为1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预计投资期为lO年,2004年4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240万元,2005年4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60万元,当年发生净亏损200万元,2006年4 月,乙公司宣告用累积净利润分派现金股利5O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按照前述建议修改的规定对这~案例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2004年4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按权益法规定处理.2004年末,乙公司实现净收益240万元:按权益法规定处群言堂||.lld诲翻涵s童乜峨"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核算内容应作调整文/王宗萍理.2005年4月,乙公司宣告分派2004年现金股利260万元,按修改建议处理为:由于乙公司在2004年实现净利润只有240万元,可见,其中的2O万元是属于2004年度以前实现的净损益,属于超过应享有的份额,应将其对应部分冲减"投资成本"科目5 (20x2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金额为6O(26025%一5)万元,也可应用成本法公式,冲减初始成本的金额=(15O+26o_-24JD)25%-37.5=5万元,应冲减"损益调整"科目的金额=65-5=60~元.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o2005~,乙公司发生净亏损200万元,按权益法规定处理.2006年4月,乙公司用累积净利润宣告分派2005年的现金股利5O万元,按修改建议处理为:由于乙公司于2005年没有实现净利润,从2oo5ff.4月的分配可看出,甲企业投资后应享有的份额已经分配完毕且超过了5万元,那么此5O万元均应属于投资前乙公司的盈余分配,投资企业应将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额冲减"投资成本":借:应收股利12.5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2.52006年末,乙公司实现净收益7007i元,按权益法规定处理. 2007年4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按修改建议处理为:运用成本法公式可得,应冲减"投资成本"科目的金额:(150+260+50+150)25%-(240-200+700)25%-55=-82.5万元,由于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只有55万元,所以,只能恢复55万元,应计人"损益调整"科目贷方的金额=15025%+55=92.5万元,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37.5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5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2.5此时,"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余额为32.5万元,正好等于(240-200+700)*25%-(150+260+50+150)25%,也即是投资后应享有的减去分回的差额.这样核算的结果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项目为借方余额,即为投资后享有的,尚未分回的净利润;如为贷方余额,即为投资后应承担的累积净亏损;没有分回的,超过"应享有净利润"份额,还原了损益调整的真实面目.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责任编辑:禾言)生垦盔金进呈团。
【案例解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企业汇算清缴)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要求填报“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收益和处置收益的相关纳税调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划分,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
但不论企业采用哪种方法核算,都不会改变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但是会计处理不一样导致税会差异不一样。
本文主要讲述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会计准则准则规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在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二者之间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3.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分别以下情况处理:对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而产生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方应当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合并报表中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如何调整子公司净利润
合并报表中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如何调整子公司净利润
(答复)调整净利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调整投资日子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同,导致的摊销或者折旧、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调整母子公司之间内部实物资产交易未实现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3)具体调整时,可以根据调整抵销分录中涉及的损益类科目进行调整,但是内部交易涉及的所得税费用,债权债务、内部投资业务涉及的损益类科目不进行调整。
因为递延所得税本身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没有直接联系,它是把合并报表当成一张普通报表,因为编制了抵销调整分录后,使这个报表上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变动,而计税基础不变,因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它本身不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所以调净利润时不需要考虑。
此外,内部债权债务、投资业务不属于实物资产交易,涉及的损益类科目也不调整净利润。
您好:抵销存货的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的时候考虑的递延所得税,是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因此,并不影响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因此,重新确定净利润时,是不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的。
祝您学习愉快!。
关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问题
关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问题关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问题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法规定为标准进行间接纳税调整,即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确定年度应税所得额。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税法上确认的投资收益并不一致,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应对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进行纳税调整。
一、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的调整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1月取得对乙企业40%的股权,支付价款1500万元,取得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4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1500万元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万,差额100万元在会计核算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计算应纳所得税时,纳税调整减少金额100万元。
二、持有期间投资损益的调整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而在计算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并不计入应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按税法规定由被投资单位进行弥补,投资单位不得将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例如:A公司2008年12月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B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1200万元,在会计核算上贷记投资收益;但是该项投资收益按税法规定并不计入应税所得纳税,因此计算纳税时应调减应税所得额1200万元;如果B公司2007年亏损3000万元,会计核算上借记投资收益,因该项投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故纳税调增增加额120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解读
第一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解读主讲:李庆贺目录一、涉及的主要准则二、准则解释的具体内容三、生效日期和新旧衔接一、涉及的主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
1.何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解释1】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权益或净资产所进行的投资。
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
【解释2】(1)控制(2)重大影响(3)合营企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案例1】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0%的股权,2014年12月31日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
甲企业账上有应收乙企业长期应收款800万元,甲企业针对该项债权并没有催收计划。
假定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
假设1: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3 000万元。
【解析】按照权益法,甲企业2015年应确认投资损失的金额=3 000×40%=1 200(万元)【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12 0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000 00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 000-1 200=800(万元)假设2: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6 000万元。
【解析】按照权益法,甲企业2015年应确认投资损失的金额=6 000×40%=2 4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 000万元。
但是存在一项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款。
可以相应冲减长期应收款的金额。
【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24 0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 000 000长期应收款 4 000 000经过处理以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0(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800-400=400(万元)假设3:乙企业2015年亏损额为10 000万元。
新编财务会计2实务练习
第5章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章重点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5.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6.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核算。
二、本章难点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区分;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下对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的调整;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下对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实务训练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是()。
A.对子公司的投资B.对联营企业的投资C.对合营企业的投资D.从证券市场购入的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2.以下能够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是()。
A.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B.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C.新设合并D.控股合并3.甲公司原拥有乙公司100%股份,拥有丙公司80%股份,现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对乙公司而言,该事项()。
A.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B.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C.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D.不属于企业合并4.甲公司拥有乙公司35%股份,丙公司拥有乙公司20%股份,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丙公司对乙公司的表决权由甲公司代为行使,则乙公司是甲公司的()。
A.联营企业B.子公司C.合营企业D.合伙企业5.甲公司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派有董事,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则乙公司是甲公司的(),甲公司应当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核算。
A.联营企业,权益法B.合营企业,权益法C.联营企业,成本法D.合营企业,成本法6.企业在二级市场购入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准备随时出售赚取差价,对该上市公司不能施加重大影响,则应当将其划分为()。
A.交易性金融资产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C.持有至到期投资D.长期股权投资7.企业以银行存款300万元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份,另支付相关评估费、咨询费5万元,该股份评估价为280万元,则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万元。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所得税调整分析
( ) 业所 得税 的相 关概念 介 绍 一 企
企业所得税 , 是对境 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以及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
F 象 A
权 益法 下长 期股权投资损益 的所得税调整分析
陕 西 科技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孙 红 梅 柴 聪
【 摘
要】 由于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规定存在差异 , 使得采 用权 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损 益在持 有和处置方 面产 生了一 系列所得
税纳税调整 问题 。文章 以新 准则为依托 , 结合新税 法特 别分析 了权 益法下长期股权投 资损益计税差异 的成 因和类型 , 并通过例证进一 步阐
由于处 置 损益 的会 计 处理 与 所得 税处 理 要 求不 同产 生 的差 异 。
按新会计准则规定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 其账面价值 与实际 取得价款的差额 , 应计入 当期损益( 投资收益 ) 。采用权益法核
持有损益的纳税 差异 , 指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 的长期股 算长期股权投资 , 是 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结转原计入
( ) 法下 股权 投 资损益 所 得税 调整 的分 类 二 权益 按新 税 法 的规 定 , 法核 算 下 的长 期股 权 投 资持 有损 益 权益 置损 益两 类来 处 理 。 为免税 收入 , 纳税 调 整 。 不做
( ) 三 被投资企业分配股票股利 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用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推荐文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一、涉及的主要准则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以下简称第2号准则)。
二、涉及的主要问题第2号准则第十二条规定,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简称其他长期权益)冲减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根据上述规定,投资方在权益法下因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而产生未确认投资净损失的,是否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三、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投资方按权益法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亏损或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至零并产生了未确认投资净损失的,被投资单位在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净额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以前确认或登记有关投资净损失时的相反顺序进行会计处理,即依次减记未确认投资净损失金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和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投资方还应当重新复核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有关会计处理如下:(一)投资方当期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净额的分享额小于或等于前期未确认投资净损失的,根据登记的未确认投资净损失的类型,弥补前期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亏损或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等投资净损失。
(二)投资方当期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净额的分享额大于前期未确认投资净损失的,应先按照以上(一)的规定弥补前期未确认投资净损失;对于前者大于后者的差额部分,依次恢复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和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按权益法确认该差额。
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后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调整。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损益确认的特殊规定 1.会计处理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调整后加以确定。
⽐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在进⾏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项⽬。
如果⽆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者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调整,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净损益与持股⽐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但应在附注中说明这⼀事实及其原因。
2.税务处理如前所述,投资⽅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投资⽅不确认所得或损失。
⼆、被投资⽅宣告分配的差异 1.会计处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股利或利润,应区别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
(2)由于投资⽅以公允价为基础对被投资⽅的净损益进⾏了调整,导致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净利润(或亏损)应由投资⽅享有份额的⾦额不同。
如果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于账⾯价,会导致“投资收益”⼩于被投资⽅账⾯净利润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与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与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摘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在资本市场得到发展以后,长期股权投资成为一些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因此必须重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以其对我国企业交易活动提供指引。
本文主要介绍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通过购买、投资或其他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相应的股份(或股权),并按所持有股份比例分享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金融资产。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产生影响程度不同,可分为四种类型,即控制(>50﹪,即母公司对子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重大影响(20﹪~50﹪,联营企业)及无控制(20﹪以下)四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一、成本法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投资方追加投资时,相应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资产∕负债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投资收益3,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一.权益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权益法,是指在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即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
贷:投资收益
若为亏损,分录相反。
对于净利润的调整,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个别利润表中的利润是根据其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持续计算的;而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是以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初始确认的,其持续后续计算也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两个投资收益;
1出售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损益;
2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的除外)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注意:若全部处置或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除外)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若处置后,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则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除外)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按处置对应部分结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收益
主营业务收入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票发行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以固定资产为对价,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以商品为对价,结转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即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运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所谓权益法,就是指投资以初始成本进行计量后,投资期间,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专题讲解: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消(合并报表)
专题讲解: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消(合并报表)1.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资产负债表涉及到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销处理。
对于调整分录来说,并不是简单的权益法追溯这么简单。
对于一次投资形成合并的情况比较简单,完全按照权益法来追溯调整就可以了,调整主要按照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如果是多次(我们关注两次投资)投资形成合并的,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形成合并前是成本法核算的,那么追溯调整的时候相当于是追加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那么关注的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如果形成合并前是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法追溯的时候相当于就是权益法的继续核算,关注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关于合并抵销分录的了解基本不需要多么高的层次,只需要掌握基本的分录处理。
2.一次投资形成合并初始计量原则一次投资形成合并的情况,初始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调整思路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权益法对于初始投资进行调整;另外一种是调整分录的时候不对于初始投资调整,一并在抵销分录的时候调整。
第一种调整思路下:比较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和形成合并后的成本法确认的入账价值,对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高于成本法下入账价值的部分追溯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需要按权益法追溯调整,抵销分录前只需要做这样一个分录:借:资本公积贷: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初始计量会计处理例题1、正保公司07年初投资非同一控制下乙公司取得80%股权,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万。
正保公司为合并付出银行存款1000万,承担短期借款200万。
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调整分录如下: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1000+200=1200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贷:银行存款1000短期借款200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2000×80%=1600借:长期股权投资1600贷:银行存款1000短期借款200营业外收入400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400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360盈余公积40持有期间调整对于一次投资形成合并的情况,持有期间的交易或者事项要按照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对于净利润影响和资本公积影响部分要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调整作者:gaonan66长期股权投资是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的重点知识,权益法下对净利润的调整又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好多学员一碰到这部分知识总是没有思路,这里告诉大家这部分的处理思路:这里包括两个地方的调整:一个是投资时点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等的调整,一个是对内部交易的调整。
投资时点是指初始投资取得股权的时候,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此时会告诉具体的项目,比如说甲对乙公司投资,投资时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是由固定资产引起的,其公允价值是100万,账面价值是50万。
内部交易就是指的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比如说甲对乙投资,然后甲向乙销售货物,或者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货物。
这里是内部交易。
这两种情况,主要区别就是在于第一种是在投资当时的时点上,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第二种是在投资后发生的内部交易。
调整销售出去的:是指在初始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而进行的调整。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是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并且可以按照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对其初始确认金额进行调整,所以在计算投资收益时也要按照公允价值也核算,即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口径对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如果被投资企业当年将存货出售一部分,那么被投资企业不是按照账面价值来结转出售的存货成本的,而按照公允价值来调整时。
由于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以结转的成本大于按照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所以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该部分差额。
调整未销售出去的:是指在投资企业投资后,与被投资企业发生内部交易,如果存货没有全部对外销售,在期末就会存在未实现利润,这时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是就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调减这部分期末的未实现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要点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要点解析马美菠摘要:长期股权投资是资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会相关资格考试的重难点,也是实务中常见的经济业务。
基于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的复杂性,厘清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特点,对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要义至关重要。
本文从股权投资的分类入手,深入剖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权益法下净利润的调整和转换,总结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要点,探索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脉络,化繁为简,为更好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原则和原理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成本法;账务处理一、股权投资分类新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定,企业持有的股权投资份额若不能形成对被投资方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和控制,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若属于非交易性投资且满足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结合CAS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若投资方持有的股权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和控制能力,则该股权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准则对投资性主体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按照CAS2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核算时,根据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
其中,股权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和共同控制能力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具有控制能力的,在个别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在合并报表中需追溯调整为权益法。
之所以对具有控股能力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考虑到实务中,若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作为投资方主体的大股东利用其持股地位通过要求现金股利等方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成本法在个别报表中不核算被投资方在持有期间的净资产变动份额,初始投资入账金额保持相对稳定。
三、初始计量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根据取得股权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分别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具体处理原则如下表一所示。
其中,在同一控制下,合并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承担的负债作为支付对价,不确认换出资产和承担负债的相关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净利润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净利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净利润的调整过程:⼀、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价值不等1.存货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存货账⾯价值)*当期出售⽐例2.固定资产(⽆形资产)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值 / 尚可使⽤年限—资产原价 / 预计使⽤年限)⼆、顺流、逆流交易1.存货(1)在交易发⽣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值—存货账⾯价值)* (1—当期出售⽐例)(2)在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值—存货账⾯价值)* 当期出售⽐例2.固定资产(⽆形资产)(1)在交易发⽣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资产售价—资产成本)/ 预计使⽤年限*(当期折旧、摊销⽉份/12)(2)在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 预计使⽤年限*(当期折旧、摊销⽉份/12)【例题7·计算题】A公司于2008年~2012年有关投资业务如下:(1)A公司于2008年1⽉1⽇以银⾏存款1 000万元和⼀项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的可供出售⾦融资产为对价⽀付给B公司的原股东,取得B公司30%的股权。
A公司可供出售⾦融资产的账⾯价值为3 800万元,其中成本为3 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增加800万元。
当⽇对B公司董事会进⾏改组,改组后B公司董事会由9⼈组成,A公司委派4名,B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及⽣产经营的重⼤决策应由董事会1/2以上的董事同意⽅可实施。
2008年1⽉1⽇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7 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时仅有⼀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
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采⽤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答疑编号3759040501]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 000+4 000)5 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贷:银⾏存款 1 000可供出售⾦融资产-成本 3 000-公允价值变动800投资收益(4 000-3 000)1 000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7 000×30%-5 000)100贷:营业外收⼊100(2)2008年B公司向A公司销售商品200件,每件成本2万元,每件价款为3万元, A 公司作为存货已经对外销售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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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对净利润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是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的重点知识,权益法下对净利润的调整又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好多学员一碰到这部分知识总是没有思路,这里告诉大家这部分的处理思路:这里包括两个地方的调整:一个是投资时点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等的调整,一个是对内部交易的调整。
投资时点是指初始投资取得股权的时候,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此时会告诉具体的项目,比如说甲对乙公司投资,投资时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是由固定资产引起的,其公允价值是100万,账面价值是50万。
内部交易就是指的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比如说甲对乙投资,然后甲向乙销售货物,或者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货物。
这里是内部交易。
这两种情况,主要区别就是在于第一种是在
投资当时的时点上,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第二种是在投资后发生的内部交易。
调整销售出去的:是指在初始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而进行的调整。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是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并且可以按照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对其初始确认金额
进行调整,所以在计算投资收益时也要按照公允价值也核算,即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口径对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
如果被投资企业当年将存货出售一部分,那么被投资企业不是按照账面价值来结转出售的存货成本的,而按照公允价值来调整时。
由于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以结转的成本大于按照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所以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该部分差额。
调整未销售出去的:是指在投资企业投资后,与被投资企业发生内部交易,如果存货没有全部对外销售,在期末就会存在未实现利润,这时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是就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调减这部分期末的未实现利润。
日后未销售出去的,仍然没有对外销售时,不需要调整,实现对外销售时,调整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