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篇(参考范文)
有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三篇
有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三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三篇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
xxxx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 1 在当下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传统的观念和秩序受到冲击,而法治的权威和秩序尚未确立。
这种情形影响了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在基层主要表现为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权威性的丧失与基层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失范。
因此,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一、纠纷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表现形式从纠纷表现形式看,基层传统的民事纠纷,一般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债务、房屋、宅基地、承包、经营、合同等纠纷,它们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换言之,发生在没有陌生人的社区共同体中。
这种共同体受制于同一种生活观念及生活方式。
对他们来说,国家法律所代表的不但是另一种知识话语,而且,在许多场合,是一种难以理解或难以接受的知识。
因此,基层民事纠纷有着其特定的表现形式。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对民事纠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一些原来不常见的民事纠纷大幅增长。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离婚诉讼。
由于生活观念及生产方式的影响,基层离婚本来是很少见的,在很多人的传统心态中,离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但是,近年来基层的离婚率上升迅速。
一些外出打工的年轻夫妇随着视野的开阔和观念的改变,开始走进法院,用离婚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
在一些基层法庭,离婚诉讼占到了全部收案数的半数以上。
借贷引起的债务纠纷。
以往,基层人之间的借贷绝大部分发生在熟人之间,凭借双方的信赖关系借款和还款,写借条或者有钱不还,都会觉得难堪,或者不近人情。
随着基层的发展,经济交往频繁,各种借贷也不断发生。
现在有人,或说是少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无力或者不愿偿还债务,纠纷也就不可避免。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研报告xx镇地处科右前旗政府南,东、西与乌兰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
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全镇辖15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2.1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集镇。
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调解员83人,特别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此基础上,xx镇综治办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绩近几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镇社会总体上的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统一了思想认识。
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当做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大事来抓,从抓什么到怎么抓,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长规工作到长效机制,我们构筑起新型防控体系。
20xx年初在总结20xx年工作中,我们发现全年共调解纠纷10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镇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
基于以上认识,镇党委、本文来自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资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结合xx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经管站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在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们随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学习,我们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镇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四篇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四篇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一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我们有效地化解了许多乡镇矛盾纠纷的问题。
首先,我们加强了基层治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通过加强对乡镇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群众。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动基层民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让他们参与决策和管理,增加了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渠道。
其次,我们推进了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
通过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我们还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培养了一批专业的调解员,通过调解和调处,促进矛盾的和平解决,减少了法律纠纷的发生。
第三,我们加强了农民工维权工作。
农民工是农村矛盾纠纷的一大热点和难点,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我们加强了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和就业培训等服务;我们还积极协调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减少了矛盾的发生。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乡镇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网络,促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格局。
我们还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民意调查,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通过社会组织的参与,我们有效地化解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总之,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乡镇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为乡镇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二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核心,遵循法治原则,注重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始终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农村矛盾纠纷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矛盾纠纷调研报告范文第一篇:农村矛盾纠纷调研报告范文广元镇农村矛盾纠纷现状、特征及原因对策调研报告为全面掌握全区涉农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及纠纷现状,我们按照区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的要求,近期在全镇开展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现状、特征及原因对策研究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镇农村纠纷调解组织及调解人员基本情况1、建立农村纠纷专业调解组织有10个,全部挂牌上墙。
2、各村调委会组成成员3人,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村文书为成员,工作场所设在各村党员活动室,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2名两委成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村(社区)两委领导带头亲自抓。
3、设调解室办公固定场地场地10个,个临时场地 7个。
二、涉农纠纷调解工作运行运转模式1、涉农纠纷工作经费主要依靠调解个案补助来解决。
政府负责所需纸张、打印费用。
2、按要求建立了涉农纠纷预防、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3、2010年发生涉农纠纷80件,本乡调处74件,与派出所联动调处10件,成功数件。
今年1—6月发生涉农纠纷数58件,调解数58件,调解成功数45件。
三、当前我镇农村矛盾纠纷(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呈现的主要现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山林的权属纠纷。
土地承包和权属纠纷往往伴随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
2、重点工程项目引发的矛盾。
重点工程项目不可避免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赔偿、工人工资等问题。
当某些人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矛盾就激化了。
尤其是我兰渝铁路项目在红卫村实施,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3、村级村务、财务问题引发矛盾。
农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
一些“糊涂帐”,也是引发村民上访的直接源头。
4、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由于环境的承载能力有限,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特别是场镇环境卫生和红卫村属地内兰渝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环境产生了一些不稳定的诱因。
乡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的报告
乡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的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置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战略位置。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主线,以治安防控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设为重点,以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活动为核心,深入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全社会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重点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化解相结合,一般纠纷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社会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的运转,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真正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和睦、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现就如何建立“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机制”浅谈如下认识:一、xx社会矛盾基本状况xx乡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处哀牢山和xx山中部,位于东经100°28'—100°40',北纬24°42'—24°56'之间,东接xx县和xx州xx县,南连xx地区xx县,西界xx镇,北邻xx镇。
全乡总面积251.95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790米,最低海拔1446米,平均海拔2118米,年平均气温15℃,全年无霜期300天,年平均降雨量1250毫米。
全乡有13个村委会,222个自然村,290个农业小组。
居住着汉、彝、白、哈尼、傣、苗、傈僳、佤、纳西、回、布朗11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377人,占总人口的48.8%;2019年末,全乡共有居民9561户,农业户8776户,总人口35720人,农业人口34799人,人口密度142人/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8148亩,农民人均占有耕地0.81亩。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范文(5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范文(5篇)篇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龙山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为完善龙山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管区、各部门、各村庄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党工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建立三级调解机制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1、村庄一级调解。
各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从原有调解委员会人员、网格员和村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中推选5-7人组成,由一名村庄“两委”成员负责,及时对村庄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集体听证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2、管区二级调解。
各管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由管区人员、中心村支部书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调解能手和律师组成,对村庄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依据。
3、街道三级调解。
街道成立调解中心,由管区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管区调解能手组成,信访办牵头负责,司法所配合协调,对管区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畅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整合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三、实施时间及方式1、4月中旬-5月上旬,各管区选取先进和落后村庄各1个进行试点,并加强指导和督促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
2、5月上旬-5月中旬,管区建立调解委员会。
3、5月中旬-5月底,办事处建立调解中心。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3篇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3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研报告第1篇根据综治办关于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由局综治办牵头相关股室参加开展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项调研,对民政系统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民政系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报告,为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了有益探索。
一、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意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套以诉讼为核心,各自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主要职责部门之一,在维护民权、保障民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保障民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民政信访工作主要表现1、信访对象日益增多。
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弱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已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地名命名等。
其次民政信访对象有区域性特点。
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村级经济相对薄弱,村民人均收入较少的村,及靠近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前者如五指峰乡黄竹村,后者如东山镇东门村、滨江村。
2、信访内容日益增多。
目前,除了贫困户的救济外,信访内容还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有些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如南河村重残精神病人走失了为什么还在享受重残金。
这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使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乡镇人民调解情况调研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结果之⼀。
以下是整理的乡镇⼈民调解情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篇⼀】乡镇⼈民调解情况调研报告 在乡综治办⼯作已经⼀年了,在与⽭盾纠纷打交道的同时我们总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着提⾼调解效率,减少⽭盾纠纷的⽅法,先就此谈⼏点浅薄的意见。
⼀、乡基本情况 乡素有“楚天茶叶第⼀乡”和“⼭歌之乡”的美誉,东邻县城,西接,南临,北出,乡政府机关所在地距县城52公⾥。
全乡国⼟⾯积300平⽅公⾥,耕地⾯积40587亩,辖15个⾏政村、1个居委会,114个村民⼩组、8067户、27614⼈,农村劳动⼒13605⼈,29个党⽀部,1155名党员,上年农民年均纯收⼊2360元,属典型的⾰命⽼区和⼟家族聚居区。
全乡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乡⼈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民调解委员会15个,有调解员112⼈,制度建设逐渐规范,“⼤调解”格局基本形成。
XX年以来排查排查⽭盾纠纷103起,调处成功76起。
XX年以来排查⽭盾纠纷85起,调处成功63起。
⽭盾纠纷的发⽣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不良影响,⽽且在⼀定程度上造成社会危害影响经济发展。
⼆、⽭盾纠纷的特点和产⽣原因 根据年对⽭盾纠纷的统计来看,乡⽭盾纠纷⼤致分为由⼭林⼟地等问题引发的⽭盾纠纷、由婚姻家庭邻⾥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修公路等基础建设引发的⽭盾纠纷三个⼤类,在⽭盾总数中的⽐例接近2:1:2。
其中,⼭林、⼟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林、⼟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盾在家庭内部⽭盾⼀般较⼩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多数是因鸡⽑蒜⽪的⼩事累积引起的;邻⾥纠纷产⽣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为,社会影响较⼤;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的纠纷⼤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
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
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第一篇: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
社会稳定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对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格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人民群众对自身的利益需求也在不断增强,社会矛盾也因此频繁发生,仅靠单一的诉讼解决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倡导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成本,减少了对抗性和紧张性;二是方式灵活、时间短、不伤和气,有利于化干戈为玉帛,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的重要手段。
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大量的矛盾纠纷当事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通过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彻底消除矛盾,理顺社会关系,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一般都容易得到自觉履行,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判而不决”的问题。
不会留下后遗症。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表现形式、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
一是农村民间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等纠纷,转化为土地流转、行政不作为、司法不公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
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而现在村民与村委会、企业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
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脱,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将矛盾留给下一届,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因拖延时间太长,群众不满意、不冷静,解决起来也就有了一定的难度。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四篇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四篇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一: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我们立足于实际情况,以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有效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
总结来看,我们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一是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我们建立了乡镇居民自治委员会、农民合作社、村民代表会议等组织,为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了平台和力量。
同时,我们与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实现了多部门协同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了调解员队伍建设。
我们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选拔和培养了一批熟悉法律、具有调解技巧的调解员,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了专业化的人才支持。
同时,我们加强了调解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提高了调解效果。
三是创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
我们充分发挥了村级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等角色的作用,建立了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庭前调解、代表协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参与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四是加强了矛盾纠纷预防工作。
我们通过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方式,提高了基层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我们还加强了乡镇道德建设,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际关系观,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总的来说,我们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法律职业素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总结二:在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运用多种化解方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与教训:一是要注重矛盾纠纷的早期化解。
通过加强社会调查研究,了解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的根源,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矛盾,防止其进一步升级。
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预警,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事前干预,防患于未然。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三篇在当下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传统的观念和秩序受到冲击,而法治的权威和秩序尚未确立。
这种情形影响了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在基层主要表现为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权威性的丧失与基层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失范。
因此,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一、纠纷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表现形式从纠纷表现形式看,基层传统的民事纠纷,一般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债务、房屋、宅基地、承包、经营、合同等纠纷,它们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换言之,发生在没有陌生人的社区共同体中。
这种共同体受制于同一种生活观念及生活方式。
对他们来说,国家法律所代表的不但是另一种知识话语,而且,在许多场合,是一种难以理解或难以接受的知识。
因此,基层民事纠纷有着其特定的表现形式。
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对民事纠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一些原来不常见的民事纠纷大幅增长。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离婚诉讼。
由于生活观念及生产方式的影响,基层离婚本来是很少见的,在很多人的传统心态中,离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但是,近年来基层的离婚率上升迅速。
一些外出打工的年轻夫妇随着视野的开阔和观念的改变,开始走进法院,用离婚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
在一些基层法庭,离婚诉讼占到了全部收案数的半数以上。
借贷引起的债务纠纷。
以往,基层人之间的借贷绝大部分发生在熟人之间,凭借双方的信赖关系借款和还款,写借条或者有钱不还,都会觉得难堪,或者不近人情。
随着基层的发展,经济交往频繁,各种借贷也不断发生。
现在有人,或说是少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无力或者不愿偿还债务,纠纷也就不可避免。
在我国基层,民事纠纷发生以后,通常涉及的非讼方式主要是和解、调解(第三人调解和人民调解等)。
和解是最古老的纠纷解决形式之一,它通过纠纷主体间的自主协商和妥协来解决纠纷,并不要求纠纷双方明确依据一定的规则。
基层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基层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基层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
截至到现在,基层单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96起,已调处化解91起,占总数的94.8%,正在调处5起,占总数的5.2%;镇矛排调处中心交办调委会办理案卷12起,已调处化解9起,占总数的75%,正在调处3起,占总数的25%,保证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一、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建设、管理方式、居住环境、居民的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引发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
1、随着县城周边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因土地征用、拆迁安臵而引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多。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相继改制,我镇辖区内企业变化很大,因下岗、补偿、低保、社保得不到保障等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出现了部分涉军人员上访事件。
3、随着社区人口成份日趋复杂,大量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入住,打破了社区网络格局。
加之城乡居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自我维权意识提高,有问题讨要“说法”的群众越来越多。
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方法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由政法书记兼任主任。
乡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的报告_调研报告_2.doc
乡镇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专题调研的报告_调研报告纷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应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
应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舍得挤出财力买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
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区域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来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保持党的先进性,协调好基层“两委”关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必要时举行民主听证会,落实好税费改革、征地拆迁各种补偿款发放,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广大干部应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分析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处理突发性事件能力。
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应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最终让“人民满意、党组织满意”。
(二)健全层级管理机制1、乡镇层面由于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采取不同方法方式加以解决,对于邻里、赡养、婚姻、继承等一般民间纠纷,由乡镇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特别是由司法所接待调处;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牵头,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依法调处;对时间长久、一时难以查明原因,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2、村级层面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的纠纷,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一般性纠纷并提供小组情况。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建立综合治理奖惩激励制度,各部门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负责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
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最终5篇)
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最终5篇)第一篇: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为有效化解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维护好全镇社会稳定。
我镇对全镇社会矛盾问题进行排查、调处,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现将我镇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工作经验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从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国规环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小组。
根据社区村委数量,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全镇各行政村屯开展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调解工作组进行优先保障,并根据社会矛盾人员、群体、案件的实际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同时,负责部门、责任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部门职能,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开展。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敏感人员和敏感群体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
各村委组织专人,2019年以来,对辖区内对信访、三大纠纷等敏感人员案件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例如,在x月x日,我镇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到x村成功处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间纠纷;x月x日,我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通过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调研背景镇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提出了“多元解纷”的思路,即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人民调解、法律诉讼、行政裁决、仲裁等,来解决矛盾纠纷。
为了更好地了解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践情况和存在问题,本次调研收集了大量相关数据和案例,对调查对象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县级政府、社区居民、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深入调研。
共发放了500份问卷,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30份问卷进行了访谈,同时还对相关文件和数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三、调研结果1. 区域差异根据调研发现,不同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较大差异。
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相对成熟,各类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尤其是人民调解、法律诉讼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积极参与,使得矛盾纠纷的解决率较高,社会稳定程度较高。
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尚不够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民调解员力量较弱,解决纠纷的方式比较局限,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容易积累出更大的社会矛盾。
2. 公众参与度公众参与度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方面。
调研结果显示,部分居民对于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渠道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了解和误解,对人民调解、法律诉讼等方式缺乏信任,更倾向于通过“关系”和“找领导”等方式解决矛盾。
这对于公正、公平地解决矛盾纠纷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培育公众对于多元化解工作的信任,提升其参与度,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任务。
3.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之一。
调研发现,不同地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着差异。
一方面,一些地区注重选派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建立了一支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队伍,调解质量得到了全社会的一致认可;另一方面,一些地区由于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调解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报告(优秀4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报告(优秀4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篇一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
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
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越来越显著,解决矛盾纠纷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为了更有效地应对这一问题,本次调研报告将探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一、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表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主体多元化。
矛盾纠纷的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个人、企业或组织,还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媒体等多方面的参与者。
2. 纠纷类型多元化。
矛盾纠纷的类型也变得更为多样化,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
3. 解决方式多元化。
除了传统的司法手段外,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采取调解、协商、调解等非司法方式解决。
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1. 解决机构缺乏协调。
对于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各类解决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合作,导致问题解决效率低下。
2. 解决资源不均衡。
在解决矛盾纠纷时,一些机构资源充沛,而另一些机构资源匮乏,导致矛盾纠纷解决的效果不尽人意。
3. 解决标准不一致。
不同的解决机构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标准存在差异,使得问题解决过程中出现混乱。
三、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优化建议1. 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解决机构。
建立一个统一的矛盾纠纷解决机构,负责协调各类解决机构之间的工作,统一解决标准。
2. 加强解决机构的资源整合。
不同的解决机构应当在资源整合方面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提高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的效率。
3. 推行多元化解决模式。
除了传统的司法手段外,应加大非司法解决方式的推广力度,如调解、协商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四、案例分析以某城市一起邻里纠纷为例,该纠纷涉及民事、行政等多个层面,纠纷双方多次对峙,情绪激动。
解决之道在于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协商,最终使双方和解,化解了纠纷。
五、总结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统一的解决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推行多元化解决模式,才能更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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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篇(范文内容仅供学习阅读与借签,切勿照-搬-照-抄!)
17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少前率队到我县,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文德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城厢镇经兜村"民情茶室"、参内乡调委会等,详细了解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实地察看安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情况,围绕我县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展开座谈。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指出我县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一手抓巩固,一手抓创新,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
调研组同时要求,要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立相关制度,坚持分级整合、上下联动和统一渠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多部门和单位、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我县认真落实"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推行四级网格服务管理模式、"一网多用"社会治理模式、"一员多用"模式。
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数据显示,1-5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504件,成功调解1461件,成功率97.2%。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
大通县地处西宁市北部,是西宁市下辖县。
辖区有9镇11乡、28个村委会、20个社区居委会、192户工业企业(21户中央省属企业、171户县属企业),居住着汉、回、土、藏、蒙等2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45.3万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多年来各种矛盾纠纷逐年上升,大通法院每年收结案数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
因此,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大通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确立了"立足审判促和谐,维护团结抓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和政法各机关集中力量,全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一、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相接,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
(一)、完善内部调解结构,建立以"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为核心的全方位调解体系。
大通法院在各项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内部调解结构,建立健全以"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为核心的全方位诉讼调解体系,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多地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1、全面调解,即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从单一的民事审判领域向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拓展。
把民事案件作为调解主阵地的同时,还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刑事自诉案件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
解,缓解矛盾纠纷的对抗性;积极探索行政非诉案件协调解决机制,通过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平台,妥善化解行政非诉争议;同时还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2、全程调解,即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宣讲国家政策和法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做到在任何案件的任何阶段都不轻易放过一次调解机会。
除了注重立案、庭前、庭中和判前调解外,还把申诉、再审以及涉诉信访案件纳入调解范畴。
3、全员调解即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在案件审理不同阶段及情况的调解职责。
(二)、完善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组织的配合协调,推动"三调联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大通县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
大通法院按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和深化"平安大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人民调解作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新路径。
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委托给熟悉情况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制作民事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再依法立案审理;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矛盾纠纷,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发挥法院主体作用,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