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
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10分)
组织观念
(10分)
先锋形象
(10分)
工作业绩分
(60分)
工作态度
(15分)
内容同附件1
工作能力
(15分)
履职情况
(15分)
工作绩效
(15分)
附件三
党员积分台账
党支部名称:
序号
党员姓名
7月
8月
Hale Waihona Puke 9月10月11月12月
年度积分
附件四
第×季度党员积分考评汇总公示表
党支部名称:
序号
姓名
×月
×月
酌情打分
3.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酌情打分
组织观念
(10分)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党纪,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存在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2.认真履行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酌情打分
3.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或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支持配合所在党组织开展工作。
酌情打分
履职情况
(15分)
1.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酌情打分
工作绩效
(15分)
1、中管人员党员完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情况;
2.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党员完成KPI和解决现场难题情况;
2.其他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酌情打分
加分
1.当年度荣获市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
×月
序号
姓名
×月
×月
×月
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的,本项不得分。
机关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机关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机关单位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而积分制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正在逐渐被各个机关单位所接纳和应用。
机关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更好地激励和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机关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积分制管理体系,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推动机关单位的发展和进步。
2. 原则,公平公正、激励奖惩、科学管理、透明公开。
三、具体措施。
1. 建立积分制度,根据机关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积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量化评价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 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对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积分扣减。
3. 激励措施,通过积分制管理,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员工个人价值和机关单位整体发展的统一。
4. 完善考核评价,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积分奖惩提供客观依据。
5. 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让全体员工充分了解积分制管理的意义和具体操作方法,提高员工的积分意识和执行力。
四、保障措施。
1. 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积分管理办法、奖惩办法、考核评价办法等,确保积分制管理的顺利实施。
2. 审查监督,建立健全的审查监督机制,对积分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政策支持,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和措施,为积分制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五、总结与展望。
机关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机关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希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机关单位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他们在旅体事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总支根据我局机关党员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将机关党员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等四大项十八小项。
我们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操作如下:一、积分办法一)党员教育培训(25分)1.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研究政治理论。
(5分)2.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5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
(5分)3.全年记写研究笔记不少于3万字。
(5分)4.全年撰写研究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
(5分)5.全年撰写党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5分)二)党员义务履行(25分)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研究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分)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___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分)3.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分)4.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5分)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5分)三)业务工作开展(25分)1.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
(5分)2.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5分)3.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局积分管理制度
局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局内积分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内积分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积分管理应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员工积分获取和使用公正合理。
第四条积分管理应与绩效评价和工资福利等挂钩,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第五条积分管理应与员工培训、职称晋升、奖惩等挂钩,旨在激励员工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积分管理应与员工员工关系、企业文化等挂钩,旨在促进员工与企业的融洽关系。
第七条积分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各部门分管人员配合执行。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八条积分获取具有普遍性、公正性和激励性。
第九条员工工作表现是获取积分的主要依据,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创新等。
第十条员工通过参加培训、认证等方式提高个人素质和能力,也可以获取积分。
第十一条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和志愿活动,也可以获取积分。
第十二条积极发现和提出问题、意见,也可以获取积分。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节约资源、环保等活动,也可以获取积分。
第十四条公开透明地开展员工积分获取工作,保证员工获得积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十五条员工获得的积分可以用于换取实物或服务,也可以用于抵扣餐费、购物费等。
第十六条积分可以用于申请各类奖励或享受各类福利,如旅游、健身等。
第十七条员工获得的积分可以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或接受公司服务,享受相应的折扣或优惠。
第十八条积分还可以用于参与各种抽奖活动,增加员工的获得机会。
第十九条积分使用应遵循先获得、后使用的原则,不得超出个人积分余额。
第二十条积分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被个人或组织操纵。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二十一条每年设定积分总额和使用规则,并公布在全员员工之中。
第二十二条积分管理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积分的有效获取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积分管理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员工积分获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2016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1
【2016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1】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现根据街道党员队伍的现状,制定党员积分制教育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区委“双争双创”活动实施意见为抓手,构建全面党员责任体系,强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三个堰桥”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组织关系在堰桥街道所辖区内党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街道流动党支部的党员。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
三、操作方法将党员分在职、流动和老年党员三大类,通过设定基础分和加分、一票否决(扣分)项目,形成了以基础分为基数,以加分、扣分上下浮动的开放式考核体系,引导党员少失基础分,争取多加分、不减分,鼓励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一)基础项目积分包括日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组织评定积分三大类,日常积分又设置“基础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3个项目。
其中“基础项目”从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履行义务3个方面进行设置,分值分别为36分、32分、32分。
1、学习教育:是指党员按时参加每个月的党课学习、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以及各类专题学习等。
各党组织结合实际与党员参加情况分别计算基础分。
极少数年轻党员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习的,支部可以通过QQ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请假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作为积分依据。
2、志愿活动:党员参加支部及街道和社会的各类志愿活动,经认定后均可作为基础分。
3、履行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及党章所列的八大义务。
行政部积分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行政部积分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一、总则1. 为提高我司行政部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积分制实施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行政部全体员工。
3. 积分制实施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积分标准1. 基础积分:每位员工每月享有100分基础积分。
2. 工作任务: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难度,分配相应积分。
3. 附加积分: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附加积分。
三、积分计算方法1. 员工积分=基础积分+工作任务积分+附加积分-扣除积分。
2. 工作任务积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由上级领导进行评分。
3. 附加积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员工表现,给予适当积分。
4. 扣除积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误等情况,将扣除相应积分。
四、积分奖励与惩罚1. 积分奖励:a) 每月积分排名前三的员工,可获得额外奖金。
b) 年底积分累计排名前三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奖。
c) 积分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2. 积分惩罚:a) 积分低于60分的员工,将进行约谈,并制定改进计划。
b) 连续三个月积分低于60分的员工,将视情况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积分管理1.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积分制的实施和监督。
2. 每月底,由行政部负责人统计并公示员工积分。
3. 员工如对积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上级领导反映。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积分应用1. 积分作为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将应用于以下方面:a) 员工年度绩效评价:积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b) 奖金分配:积分高低将直接影响员工年终奖及各项奖金的分配比例。
c) 职业发展:积分优异的员工将在岗位晋升、职位调整等方面获得优先考虑。
d) 培训机会:积分排名靠前的员工将有机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
局XX年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管理局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美丽**服务先锋活动,破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难题,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委印发关于<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2014〕1号)文件精神,按照江直发〔2014〕22号《关于印发<县直属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局2014年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杨岗为组长、支部副书记金爱芬为副组长、支部各委员为成员的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办,由组织委员汪自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落实。
二、实施范围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在全体党员中推行。
按照党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特点,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1、领导干部党员;2、一般党员。
三、方式、内容每年年初,按照党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特点等情况,将党员划分成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根据党员的岗位、职务、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确定不同的积分内容。
积分按照“1+X”的模式,(“1”即基础积分,“X”即加分和扣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
可结合单位党组织实际和工作需要,实行月、季度、年度积分等。
(一)基础积分1、平时表现积分。
(40分)主要包括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5分)、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5分)、服从组织安排搞好团结协作(5分)、组织生活出勤(5分)、按月按比例交纳党费(5分)、党员承诺履行(5分)、党员自我提高、带头发挥先进性(5分)、实践科学发展观(5分)。
(二)奖励积分(60分)实行累计加分制。
主要体现党员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情况,具体包括工作业绩、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
党员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实施方案(1)
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施方案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将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完善党员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员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善于总结不断完善对党员的绩效考评机制,调动与激发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扎实推进基础工作的开展,积极提升发展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负责考评的日常组织工作,明确记分员(一般由支部成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建立积分台账及相关记录。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必须经党支部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一)时间安排:第一季度考评于3月15日前完成,第二季度考评于6月15日前完成,第三季度考评于9月15日前完成,第四季度于12月15日前完成。
没有特殊情况,考评必须按此时间表组织考评工作,年底综合评定考评结果报备乡党委。
(二)方法步骤:1、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工作任务。
按照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科学合理地对党员的岗位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
要使标准由虚变实,由软变硬,增强考评的可操作性。
2、考评标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利于操作的原则,量化考评办法。
3、考评分类排序方法。
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评、以扣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评。
4、考评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
①月末自主申报每个党员要在每个月15日前要按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评分细则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
②季末公开公示党支部每季度末15日前应组织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
党支部应及时将初评情况在支部会议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管理制”方案
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分管理制”方案一、主要内容“积分管理制”是对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学、用”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动态积分、有效考核”的管理模式,以终端接收站点管理积分考核、党员干部学用积分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三项内容为核心,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终端接收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积分是由站点管理积分(40分)、党员干部学用积分(40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积分(20分)三项之和构成。
(一)建立站点规范化管理积分考核机制县委组织部在年中和年末每年两次对各乡镇站点进行考评,依照站点管理积分评分标准,通过听汇报、检查台账、实地查验、党员干部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站点规范化管理进行考核打分,记入靖远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积分。
全年两次考核积分之和(满分100分)乘以40%即为全年的站点管理积分。
(二)建立党员干部学用积分考核机制建立《靖远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积分(公示)表》(百分制),对党员干部参与远程教育按必学分(60分)、选学分(20分)和实践分(20分)等项目分别积分,并实行跟踪管理,用积分量化党员干部参与远程教育学习培训情况。
终端接收站点所在地的全体党员干部的总平均积分(满分100分)乘以40%即为该站点全年的党员干部学用积分。
1、集中学习。
站点管理员根据教学计划,每月定期编排集中学习节目播出单,由县委组织部审定后,以乡镇为单位发布节目预告。
党员干部根据节目预告,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党员干部每参加一次集中学习积2.5分(满分60分),作为“必学分”记录在档。
2、自主选学。
设立学习热线电话(站点管理员联系号码),各乡镇根据实际学习需要,向县委组织部自主提出选学内容和选学要求。
党员干部每选学一次积4分(满分20分)。
(三)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估机制要紧贴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以党员干部群众好用不好用、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在我县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试点。
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揽,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创新党员好文章尽在首席范文网。
3、深入推进阶段(7月-10月)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在全乡农村支部党员中全面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4、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开展党员积分汇总,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总结表彰。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总结经验,整理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配套资料,制定《***县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意见》,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调度工作。
两个试点乡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组织员、党政办主任、宣传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在全乡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各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走访座谈、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形成广大党员接受积分、关心积分、争取高积分的良好氛围。
3、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党员积分细则,科学设置《党员积分卡》、《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等相关配套资料,成立积分考核小组,详细记录党员日常表现,准确评定党员分数和等次,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日常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可结合实际,调整和细化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科学规范,易于操作,便于落实。
4、搞好督促检查试点单位党委负责对所属支部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定期检查《党员积分卡》、《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支部会议记录等,督促考核小组成员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实事求是记录党员行为。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xx局关于在全局党员中推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组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
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一)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成员为A类;各支部书记为B类;一般无任职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的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
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奉献服务,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纪实积分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纪实积分管理分类管理对象实行党员分类纪实积分管理。
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报市直工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党组织应指定送学帮扶人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
二、纪实积分管理考核的内容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标准,根据在职党员、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积分项目。
党员纪实积分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积分项目由履行义务分、完成任务分、奉献服务分、加分四个部分构成,分季度统计分值,年度最终积分取四个季度的积分平均值。
存在一票否决行为的,按0分计算。
(一)积分项目1、履行义务积分(4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考核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情况。
2、完成任务积分(3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的情况。
3、奉献服务积分(30分)。
主要考核党员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志愿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4、突出贡献加分(10分)。
主要根据党员岗位和工作实际,以其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创新创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贡献积分每季度申报一次,最高不超过10分。
(二)一票否决项目有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作“清零”处理:①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不缴纳或不经组织部门批准、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②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③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受到开除以下党纪或政纪处分的;④因个人不当言行被媒体公开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⑤从事、参与邪教活动; = 6 \* GB3 \* MERGEFORMAT ⑥煽动、组织、参加群体性上访; = 7 \* GB3 \* MERGEFORMAT ⑦党组织认为可以作“清零”处理的其他情形。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遵守纪律、道德品行、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考核对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总支全体党员。
三、考核内容对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
包括基础分和履职分两项,分别占45分和30分。
1.基础分(45分)。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三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上级和总支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在政治思想、言论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明辨是非,政治立场坚定,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党的形象。
遵纪守法方面: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没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的有关行为,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道德品行方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作风严谨,注重操守;自觉遵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八小时之外社会形象良好;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规章制度:XX市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XX市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条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对党员参加党内教育培训、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志愿服务以及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情况的分值化记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在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在职党员和预备党员。
党组织中的离退休党员、长期在外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暂不实行积分制管理。
第三条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
第四条积分项目:(一)参加党的活动(最高60分)1、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分。
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的,每次记1分。
2、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记3分。
3、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记2分。
4、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记2分。
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分。
5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3分。
6、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班(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的旨在提升能力素质的培训班、时间在3天以上的),每次记2分。
(二)岗位现实表现(最高30分)1、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于“称职”的记25分、“优秀”的记30分。
(三)参加社会实践(最高10分)1、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每次记1分。
2、党员参加文明创建、结对帮扶以及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每次记1分。
(四)奖励加分受到市直部门性的表彰加2分,受到市级(省直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
(五)减分1、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1分。
2、受效能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扣2分。
3、受警告、严重警告的分别扣3分、5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4、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5、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4分。
第五条结果运用党支部每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等次评定,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年度积分90分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60-90分的,定为合格等次;低于60分的,一般应定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评星方案
党员积分评星方案党员积分评星方案为科学衡量和评价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敦促党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以积分评星活动为载体,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对党员实行定性与定量的考核,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党员积极投身新时代社会建设。
二、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三、考核评选时间每月集中考核评选一次四、考核原则(一)群众满意原则。
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切实体现群众满意的要求。
(二)简便实用原则。
紧密结合实际,方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具体操作。
(三)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突出实绩考评,客观、公正地反映争创活动的实际效果。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党员公开承诺为先导,以兑现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定党员考核办法,按照党员得分情况分别确定星级。
1、考核内容:按照“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以党员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作和细化若干项具体考核内容。
2、考核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90-95分的为四星级,85-89分的为三星级,80-84分的为二星级,75-79分的为一星级,75分以下的不评定星级。
3、考核程序:坚持“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要求,按照“承诺记实、一讲二评三公示、计分评星、公示反馈”4个环节进行。
(1)承诺记实。
每个党员重点要围绕“四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结合岗位实际与生活实情,突出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及学习情况,提出在能力提升、党风民风、岗位履职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并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进行承诺,制定出具体的兑现承诺的打算或计划。
支部建立每个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档案,指定专人对党员实行记实考核。
(2)一讲二评三公示。
“一讲”:党支部在每月第最后一个星期内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常态。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措施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措施实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将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服从大局、岗位奉献、履行义务等方面的评价用分数进行量化,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员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体现出来,旨在调动党员生产、工作、学习积极性,同时把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使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激发了党员的奉献热情,促使党员主动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一是区分不同层次,实行科学分类管理。
结合全市各领域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等四类,并分类制定《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项目表》。
农村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遵守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带头钻研业务,积极建言献策;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办理流动党员相关手续,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定期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基本情况,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且地点固定的,有无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员会议讨论确认后,不列入考核范围,由所在党组织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送学上门,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合理设立评价标尺。
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
“基本分”为60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
规章制度:XX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规章制度:XX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走在前,创先争优作表率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更加充分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市直工委《市直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1.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全体在职党员和预备党员。
2.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领、底线管理,激励奉献、正向引导”的原则。
3.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积分登记,确定专人负责基层党支部党员积分登记册积分核实登记工作,做到动态登记、适时跟进,确保每位党员的积分公平、公正。
4.通过基层党支部党员积分登记册,建立积分制管理台账,实行每日登记积分,每月累计上报,每季度通报公示、年度汇总表彰。
使每位党员能随时掌握自己的积分排名情况,使党员参与的一切活动、所做的一切贡献都体现在年度积分上,用量化积分来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积分设置(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一)参加党的活动(最高60分)1.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分。
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的,每次记1分(以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为准) 。
2.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记3分。
3.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的,每次记2分。
4.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认识)体会,每次记2分。
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分。
5.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3分。
6.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班(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组织的旨在提升能力素质的培训班、时间在3天以上的),每次记2分。
(二)岗位现实表现(最高30分)1.在编在职党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于“称职”的记25分、“优秀”的记30分。
2016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2016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2016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1】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现根据街道党员队伍的现状,制定党员积分制教育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区委“双争双创”活动实施意见为抓手,构建全面党员责任体系,强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三个堰桥”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组织关系在堰桥街道所辖区内党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街道流动党支部的党员。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
三、操作方法将党员分在职、流动和老年党员三大类,通过设定基础分和加分、一票否决(扣分)项目,形成了以基础分为基数,以加分、扣分上下浮动的开放式考核体系,引导党员少失基础分,争取多加分、不减分,鼓励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一)基础项目积分包括日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组织评定积分三大类,日常积分又设置“基础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3个项目。
其中“基础项目”从学习教育、志愿活动、履行义务3个方面进行设置,分值分别为36分、32分、32分。
1、学习教育:是指党员按时参加每个月的党课学习、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以及各类专题学习等。
各党组织结合实际与党员参加情况分别计算基础分。
极少数年轻党员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习的,支部可以通过QQ或微信、邮箱等办法传达学习材料,请假党员按时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作为积分依据。
2、志愿活动:党员参加支部及街道和社会的各类志愿活动,经认定后均可作为基础分。
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
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引导民政局广大党员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激励党员的生机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新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玉组通〔2013〕43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是凝聚人民群众、推进党的事业的基本力量。
加强党员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搞好党的建设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增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实现评价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形成人人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有利于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做实党的基础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督促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牢记宗旨观念,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本色;有利于培养党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时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有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服务为民的内在动力,在不同岗位上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有利于健全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基本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为抓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组织和引导市民政局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新玉溪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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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行政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引导民政局广大党员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激励党员的生机活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新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玉组通〔2013〕43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是凝聚人民群众、推进党的事业的基本力量。
加强党员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搞好党的建设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增强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实现评价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形成人人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有利于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做实党的基础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督促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牢记宗旨观念,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本色;有利于培养党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时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有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服务为民的内在动力,在不同岗位上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有利
于健全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基本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为抓手,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牢记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组织和引导市民政局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新玉溪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量化。
根据党员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合市民政局实际的积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分类组织实施。
既考虑在岗党员,又考虑离退休党员。
2、严谨科学、便于操作。
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简便、易行、严谨、高效,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程序,使积分内容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防止内容空洞、脱离实际。
3、公开透明、确保实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建立积分定期公开机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信度。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丰富积分制管理内容,慎选量化考核方式,防止“一刀切”。
4、坚持标准、奖惩结合。
对照党员日常行为,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确保党员积分查有依据,防止人情分、虚假分。
注重积分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解决能力不足、精神懈怠等问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机关党建的行家里手。
3、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争当“美丽玉溪服务先锋”。
5、促进社会和谐。
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
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实施范围、积分内容、方法步骤和结果运用
(一)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主要适用于市民政局在职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党员,征求本人同意,可不纳入积分考核范围。
(二)积分考核内容
结合市民政局党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将党员划分为“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两个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积分考核内容,按照“1+X”的模式(“1”即基础积分,“X”即加分和扣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
1、基础分。
按照党员类别,分别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值:在职党员为60分,离退休党员为70分。
基础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2、加分项。
实行累计加分制,重点考核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建设美丽玉溪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主要包括带头承诺践诺、参加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
加分内容与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主题服务月、志愿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相结合。
3、扣分项。
实行反向扣分制,重点考核党员不履行基本义务、违纪违法,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公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懒散、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差等情况。
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受处分轻重程度扣分,直至一票否决、积分清零。
积分管理实行月、季、年度累计积分,以年度积分为年度考核依据,终身积分作为荣誉依据。
具体积分项目设置和分值,由各党支部制定较为详细、易于量化考核的积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附后),每年根据年度重点、难点工作调整加分、扣分项,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积分评定步骤
党员积分考核评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据实申报。
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积分管理员。
党员在每个季度结束3日前向积分管理员书面申报本季度个人积分项目、分值及理由,由积分管理员做好记录,负责汇总。
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加分、扣分事项。
2、支部审核认定。
各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加分、扣分事项,结合党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标准,逐项核实党员每月积分。
3、季度考核公示。
局党组成立党员积分考核小组,根据各支部审核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每季度考核认定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
季度考核
认定的积分,要逐一记入党员管理台帐。
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进行反映,党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年终综合评定。
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进行测评。
测评后,按照年度党员积分占80%年终测评占20%的比例,计算得出党员年度综合得分。
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党员,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
(四)结果运用
将年度综合得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排名前列的党员,按15%的比例评为“优秀党员”,并授予“美丽玉溪服务先锋”称号,优先作为上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视情况作出处理;连续两年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处理。
四、组织领导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作为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加强党员经常性管理的创新之举,是激励党员发挥作用的务实之策,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现实选择,是促进党员自觉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员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积分制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