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蒸汽养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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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蒸汽养护作业指导书
1、概述
中铁五局xx制梁场场址虽然常年平均气温较高,可是冬季温度相对低,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模板的周转,保证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桥梁砼的养护采用蒸汽养护,为此,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以指导现场施工。
2、编制依据
2.1《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标准图(通桥(2005)2201—Ⅰ、Ⅱ、Ⅳ) (通桥(2005)2101—Ⅰ、Ⅱ)
2.2《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
2.3《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2-2008
2.4《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
2.5《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7
2.6《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B10415-2003/J286—2004)
2.7《预应力混凝土铁路简支T梁产品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
2.8 《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
3、梁体养护方法
待桥面混凝土灌注完毕,拔出预埋件并盖上蓬布静停后(静停不小于4h),即可进行养护,养护分蒸汽养护和自然养护。
蒸汽养护分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升温阶段:蒸汽养护在混凝土灌注完后(静停不小于4h)开始升温,升温速度不宜大于10℃/h,恒温时棚内各部位的温度差不超过5℃,梁体内芯部(梁端中央深入300mm处)混凝土温度不应大于60℃;升温至45~50℃;恒温阶段:恒温控制在45~50℃之间,恒温时间由试验室根据试验确定,然后开始降温;降温阶段:降温速度不宜大于10℃/h,当梁体混凝土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小于15℃时,方可进行拆模作业),按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升温速度应缓慢,梁体各部分温度应均匀,降温速度以均匀降温缓慢降温为原则;蒸养结束后应立即对桥面用海绵覆盖并进行洒水养护,连续养护到规定的时间,洒水养护次数以能使混凝土表面保持充分湿润为度。
自然养护在梁体蒸汽养护结束后立即进行,混凝土梁面宜采用保温、保湿材料予以覆盖,或采用桥面蓄水保湿。养护用水与拌制梁体混凝土用水相同,梁体洒水频次应能使混凝土表面保持充分潮湿。一般情况下,白天每隔1~2h洒水一次;晚上每隔4h洒水一次,洒水养护的时间不少于14天。当昼夜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3℃时,应按冬季施工办理,梁体要采取保温保湿措施,不得进行浇水养护。
4、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2)、点火、升压、供汽
(1)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阀、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2)机械部分试运转正常;
(3)排除炉膛和烟道内残留可燃气体;
(4)锅炉上水:温度不宜过高,一般水温与锅筒壁温差不大于50℃,上水速度不宜太快,水温高时更要缓慢,以免各受热面连接处因温差太大、热胀不均引起变形裂漏;
(5)点火:点火时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6)点火升温不应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从点火到汽压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一般以3-4小时为宜;
(7)点火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8)升压: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
(9)当汽压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10)当汽压升到0.2-0.3MPa时,应检查各连接处的密封面有无渗漏现象;
(11)当汽压升到0.3-0.4MPa时,应检查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是否正常;
(12)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3)暖管: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进行暖管,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温度而定,一般为30分钟;
3)、正常运行
(1)水位: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应经常注意水位的变化,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调节给水量,防止缺水、满水事故发生;
(2)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3)对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
(4)汽压:锅炉运行中应调整负荷,计划供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燃烧工况,严禁超压运行;
(5)炉膛内不允许正压燃烧,负压调整20-30Pa为宜;
(6)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做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冲洗一次;
(7)安全阀: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排放试验,每月做一次升压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录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8)排污:锅炉排污应在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至少排污一次,每次排污量通常不超过给水量的5%,排污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
(9)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4)、压火、停炉
(1)锅炉停止运行压火后,司炉工不得离开岗位,要经常观察锅炉汽压、水位变化情况,检查烟道挡板、灰门是否严密,定期走动炉排,防止炉排过热和压力回绳。
(2)正常停炉:炉膛熄火后4-6小时内应关闭烟道挡板、灰门,避免急剧冷却,待表压降至零时,方可进行锅水减温,待水温低于70℃时,方可放水。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给水,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