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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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电气化区段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不要在大树下、电杆(支柱)旁和涵洞内躲避。
6.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如发现已进人断线落点10m范围内时,为避免有跨步电压危险,应单足或并双足跳离危险区。
(二)作业禁止事项
1.在电气化区段内,禁止任何人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技规》 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 的规定。
《技规》 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
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第一章 铁路企业安全制度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 )于2014 年5 月27 日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自2014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 技规》)由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组成,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高速铁路部分为25 章498 条,普速铁路部分为19 章462 条。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
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精编版】
劳动安全培训教案
第一章 铁路企业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二章 站段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三章 预防机车车辆伤害(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四章 预防触电(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五章 过冬防寒
第六章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规章等劳动安全培训(轨规、行规)
1.作业人员发现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
2.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3.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Zm 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
(一)一般安全知识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2.电气化铁路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至进行少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临时指派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也同样应参加电气化知识培训和考试。
通用控制措施规定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6.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信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7.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除落实上述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化安全规则》 。
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为防止电气化铁路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原铁道部早在1979 年就颁布了《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79]铁机字654 号),新《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 号)分为总则,一般安全规定,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规定,货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机车、动车、车辆作业安全规定,工务作业安全规定,电务作业安全规定,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定,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规定,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其他作业安全规定,附则共12 章52 条。
第3.1.2条 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2.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上均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设脚手架。
3.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测车体(因为水柱能导电)。
4.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禁止与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消防安全知识
2m以上。
四、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了《普还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 章对人身安全做了相应规定。
基本要求
第3.1.1条 各单位应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从业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3.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机械设备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lm 以上的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防护栅网上均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不准在支柱、防护栅网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防护栅网卜搭壮「非牵引供电线索。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如发现已进人断线落点10m范围内时,为避免有跨步电压危险,应单足或并双足跳离危险区。
(二)作业禁止事项
1.在电气化区段内,禁止任何人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技规》 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 的规定。
《技规》 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
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第一章 铁路企业安全制度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 )于2014 年5 月27 日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自2014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 技规》)由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组成,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高速铁路部分为25 章498 条,普速铁路部分为19 章462 条。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
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精编版】
劳动安全培训教案
第一章 铁路企业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二章 站段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三章 预防机车车辆伤害(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四章 预防触电(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五章 过冬防寒
第六章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规章等劳动安全培训(轨规、行规)
1.作业人员发现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
2.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3.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Zm 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
(一)一般安全知识
1.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2.电气化铁路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年至进行少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临时指派到电气化铁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也同样应参加电气化知识培训和考试。
通用控制措施规定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6.上道检修人员应配备自动报警或通信联络工具,在设有来车报警设备的区段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报警设备。接到来车通知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7.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除落实上述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化安全规则》 。
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为防止电气化铁路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原铁道部早在1979 年就颁布了《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79]铁机字654 号),新《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运[2013]60 号)分为总则,一般安全规定,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规定,货运、装卸作业安全规定,机车、动车、车辆作业安全规定,工务作业安全规定,电务作业安全规定,牵引供电、电力作业安全规定,电气化铁路附近消防安全规定,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其他作业安全规定,附则共12 章52 条。
第3.1.2条 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2.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上均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禁止借助接触网支柱搭设脚手架。
3.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测车体(因为水柱能导电)。
4.牵引供电设备故障时,禁止与支柱、接地引下线、综合接地线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消防安全知识
2m以上。
四、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了《普还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 章对人身安全做了相应规定。
基本要求
第3.1.1条 各单位应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从业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3.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机械设备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lm 以上的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防护栅网上均设有“高压危险”警示标志,不准在支柱、防护栅网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防护栅网卜搭壮「非牵引供电线索。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