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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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简介
志愿者服务站是在系团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为系团总支的一个部门。其宗旨及口号是"弘扬志愿精神、提高学生素质、共建文明鲁中"。
二、基本任务
1. 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团员,发挥党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2. 引导同学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并在活动中完善自我。
三、成员要求
凡是在校的团员或者非团员,承认本队的章程,愿意参加本队的活动均可以成为本队队员。
四、原则
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
五、义务
本队植根于学校团组织及系团总支,活动中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具体情况开展,听取各方的意见,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六、机构职能
为了搞好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本队设立必要的机构并履行其职能,具体如下:
1. 本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组长五名。队长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版块的工作,对大型活动进行筹划、指导并监督实施。各个副队长的主要任务是协助队长的工作,指导相应的版块开展工作,并监督干事的工作。
2 .本队的常规活动分为三大版块。每个版块设干事一名,同时另设几名小组长。
负责人职责说明
1.干事的任务是统筹该版块的活动,指导小组长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小组长的意见,经常向副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并定期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向并及时做好总结,处理好与志愿服务单位的关系。
2.小组长的任务是带领队员参加各类活动,熟悉该版块的业务知识,记录每次活动的情况,听取队员及受助对象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向干事及队长、副队长(队中的队长、副队长和队员,任期一般为一年)负责。
七、队员管理制度
1. 参加本队以"自愿"为原则。
2. 本队的队员,必须服从本队的分配,遵守本队的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3. 队员必须尊重受助对象,应尽量迁就有困难的人,不应以自己一个人的利益为由而放弃志愿活动。
4. 队员无故不参与活动累计达到两次者,本队将对其作自动除名处理。
5. 本队每年根据队员的活动次数和表现情况评选出积极分子,比例大约是10%。
6. 队员活动实行分组定员。队员一旦入队,不得随意退队。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队的,需先向队长提交申请,待审批后方可退队。
7. 分组定员后,在安排活动时,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组的,可向小组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组。但申请调组的队员必须在该版块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8. 加强管理,完善登记制度。
(1)负责各版块的干事对版块中的各组进行综合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版块活动计划、总结、每月出现的突发情况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2)负责各版块的干事对内部小组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名单、人数、活动反应情况、出现问题及参与活动的感想。填写人可以是小组长,也可以是队员。
(3)登记本必须定期填写,队长可抽样检查。登记的资料作为评选积极分子的参考。
9. 加强队员与队长、干事、小组长之间的联系,增强本队内部的团结。
本队加强队员与队长、干事、小组长之间的沟通,让队员分批逐次参加例会,使志愿队上层管理的透明度增强,让队员了解队内的运作。
加强队员之间的沟通的具体措施如下:
(1)队员由各版块小组长联系,定期进行组内、版块内及版块间的座谈交流。小组长要关心各版块队员,及时帮助队员解决困难。
(2)在活动不冲突的情况下,各版块的队员可参与其它版块的活动。如在食堂活动的队员若不是活动时间,想参与社区或家教的活动,可向负责社区或家教的干事申请,经批准后,在安排的时间同其他队员一起前往。
八、财物管理制度
(一)经费来源
经费由学校拨发或社会赞助提供,对于社会捐助的财物要及时与受助者联系,给予帮助。
(二)经费使用
本队使用经费,应遵守节俭原则,合理使用。
九、会议制度
(一)本队设立例会制度,干事每周开一次碰头会议。
(二)与会者应佩戴相应的工作证,不得迟到或者无故缺席。事先请假的须由队长或副队长批准才可生效。
(三)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
(四)如有需要,经系团支部书记批准,可召开本队全体会议。
(五)会议一般以汇报及讨论交流的形式。各活动版块应定期召开小组长之间的讨论会。
激励和表彰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根据学院及系部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