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解剖学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
课程重修、重选、重考办理程序
课程重修、重选、重考办理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重修、重选、重考的学生
2、办理部门:相关系(院)、财务处、教务处
3、办理时限: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流程图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重修、重选、重考申请表
系(院):填表日期: 年月日
说明:1、每一门重修或重选或重考课程填写一张表,不可几门课程同用一张申请表。
2、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重修)(重选)(重考)”一栏内选择其中一项,在该项后打“√”即可。
3、重修的修读方式包括跟班听课、自学、聘请教师个别辅导、集体上课、集体辅导。
4、重修、重选、重考申请一般程序为:学生到所在系(院)领取申请表并填表→将申请表提交到系(院),系(院)签署意见→教学秘书将本系(院)申请表集中交到学籍科,教务处签署意见→学生到财务处交修读费→财务处将交费单送交学籍科→学籍科发出重修、重选、重考通知书。
5、重修、重选、重考申请获批准后,此表原件交到教务处学籍科留存,以备查核;复印件转回系(院),系(院)或教务处依据此表安排学生的修读活动和考核时间。
6、课程类别包括以下几种: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填表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之一。
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
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Second Examination RetakePlease note:1.According to the examination retaking rules set by school management, thosewho have not pass their respective compulsory courses and major electivecourses have to re-attend the course and retake the exam. Exam retake for each course should not exceed two times in total (except those who did not attend the exam or cheated).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the exam retake will be held in the first two weeks of the following semester.2.After exam retake, candidates could check their result from the respective school,department or via the online platform to register their result.3.Application period for second examination retake will be during the mid of May(for Spring semester), and mid of November (for Fall semester) every year.Candidates are required to apply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courses and hand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to the teacher in charge of their respective batch within the application period. (All forms will be passed to the North campus office Back Building 210. Tel: 87330733)4.For 8-year degree course, 70marks and above are considered as a passing grade.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年级办公室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取第二次重修(重考)通知签名:年月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
2.重修类别适用未参加考试的课程;重考类别适用已参加考试且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所在
院系
姓名
学号
课程
名称
课程编号
开课学期
年季
原考试成绩
□缺考
□实际分数
类别
□重修重修班级:班(课程无分班不填)
□重考
重修、重考次数
□第一次□第二次
重修、
重考
原因
申请人:年月日
导师
意见
导师签字:年月日
院系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研Fra bibliotek生院意见
工作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往届生重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重修科目
1
5
2
6
3
7
4
8
申请重修承诺
(本人承诺按时返校参加重修及考试,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未参加重修及考试,同意学校取消再次申请重修的资格)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申请属实,同意其参加返校重修,保证及时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同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表由系部汇总后按要求交教务处,不交表不安排考试;
3、教务处审核同意印件粘贴处:
理论课重(补)修申请表
注 3.本表仅限开学前4周内提交,逾期不能重修本学期课程。
理论课重(补)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重修科目
学
生
学时
填
写
任课教师 学分
重修班级 申请时间
重修原因
院(系)办审核意见:
开 课 院 系 填 签名: 写
年月日
院(系)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教 务 处 审 核
签 名:
年月日
1.本表仅适用特殊原因(例如:当兵复原、降级、交换生、转专业)等需要重修以及创业
南方医科大学课程第2次补考申请表
2007 药学 2007 药学 2007 药学
我已经在教务系统中提 交报名,成绩可以直接经教 务系统录入。 !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意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授课教研室意见:
学校教务处: 请随班教学组长在教务系统 录入该生成绩,并保存提交。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补考 重修(第 2 次补考) 申请表
修读课程:系统解剖学 序号 学号 授课学院:基础医学院 姓名 现班级 授课教研室:解剖学教研室 原课程学时学 分 第1次 补考成绩 62 63 0 课程有无实验及 学时 随考班级 随班课程学时 学分
1 2 3
*** *** ***
张三 李四 王五
2005 中医学 2006 中医学 2005 中药学
签收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 4-5 周内提出;2、本申请应根据当前学期是否有学分、学时等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再提出。3、学生须首先在教务 系统“网上报名”中提交申请。4、如果因考试时间后期调整而与本学期计划课程有冲突的,应将计划课程申请缓考,首先参加本次申请的随班期末(重 修)考试。5、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课程教研室、教务处、学生分别留存。
湖北文理学院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重修课程学分
任课课教师
所在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教师:
同学(学号:)在~学年学期,现已办理课程的重修/重考手续,请安排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学院盖章
年月日
湖北文理学院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学年学期)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重修或重考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重修课程学分
任课课教师
所在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教师:
同学(学号:)在~学年学期,现已办理课程的重修/重考手续,请安排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学院盖章
年月日
湖北文理学Leabharlann 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学年学期)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重修或重考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重修课程学分
任课课教师
所在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教师:
同学(学号:)在~学年学期,现已办理课程的重修/重考手续,请安排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学院盖章
年月日
湖北文理学院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学年学期)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生状态
结业前因学籍异动而延长的学习时间 (含休学、降级等)
结业后重修时限
报名 须知
结业
结业
结业
1学年
2学年
3学年及以上
结业后2学年内
结业后1学年内 结业后不可返校重修
备注:如学箝异动不足1学年,则根据异动后年级判惭 级视为延长学习时间1学年)。
(如降级到下一年
2、按本人所属专业的培养方案重新修读的课程必须相同的名称、学分、课程性质;
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原学院
原专业 班别
学号
姓名
结业时间
年
月
联系电话:
序号
课程名称
现开课专业班别
学分
学时
开课教师
1
2
3
重修 课程
4
5
6
7
8
9
10
本人已阅读并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以下规定:
1、《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结业离校后可在学校规定 的时限内申请课程重修(具体结业后重修时限见下表),重修申请时间一般为每 学期第2周至第5周,以实际通知为准。
3、禁止跨专业修读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专业课等;
3、不及格课程原则上随下一年级的教学安排同时进行,不单独组织;
4、修读时间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任课教师有权取消考试资格;
5、未提出重修申请、重修申请未获批准或不按时缴费,而擅自参加考试者成绩无 效,不予认可。
学生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院见 学意
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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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解剖学第二次重修(重考)申请表
申请第二次重修(重考),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未通过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
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重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2、请同学们重修(重考)考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成绩,并登记备忘。
3、第二次重修(重考)的申请时间定于每年上半年5月中旬,下半年11月中旬,请同学们根据本学期开设的相应课程进行申请,并在规定时间把申请表交给各年级办老师,由年级办将学生申请汇总表统一交本科教学工作室。
4、八年制的学位课程,要求70分或以上为合格。
5、郑重强调: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属第六十二条1款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两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重修一次或重考一次。
请凡是在规定范围内,提出二次重考申请的结业生,慎重对待个人申请。
随期末考试参加二次重考,仅允许结业生或八年制即将进二级学科的年级学生申请。
毕业班学生于5月底,因存有未通过课程而导致结业,于6月份申请跟随期末考试参加二重时,已属于结业生。
对这类申请,学院可按结业生身份予以受理。
但需同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该生只能提交1次二重申请,超过1次者不予受理。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年级办公室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取第二次重修(重考)通知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