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建设监理的现状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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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建设监理的现状和未来
【摘要】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它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实施建设监理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监理工作存在的制度缺陷和不足,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当前,要充分发挥监理工作的作用,不断加快监理行业改革的步伐,推动监理工作取得更为显著的成就。文章讨论了建设监理行业的现状以及发展方向,并探讨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发展方向
一、我国建设监理的现状
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度,它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已开展了20多年时间,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其宗旨是利用具有建设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发挥其专业特长,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更好的服务,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举措,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现状距离其应有的作用及其应有的覆盖范围有相当大的差距,与发达国家的工程管理及其工程监理水平相差甚远。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内人士应坚持不懈的努力,消除障碍监理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健全监理行业的管理法规,争取获得广大业主的自主的普遍认同,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国家的工程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1.工程监理工作发展取得的成绩
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②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
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③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年12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④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⑤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
2.监理的定位不明确
监理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
3.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小
我国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而前期阶段监理的缺乏,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
在监理内容上,我国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得到有效贯彻。
4.监理队伍自身建设水平低
4.1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低
我国目前监理人员主要来源于两类人:一是设计、施工单位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工人,这些人有较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在重要的监理岗位上,但他们年龄较大,没有充沛的精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差些。二是近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这些人年轻好学,但缺乏专业实际工作能力和现
场协调能力,大多为监理员。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专业知识、管理经验、懂监理,又精力充沛的中青年监理人才。从监理队伍稳定性方面来看,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降低监理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工程项目实行就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队伍不稳定,不利于监理经验的积累。从监理业务培训方面来看,虽然目前大多数监理人员均已参加上岗前的培训,但缺少在岗后的再教学,不利于监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有极少数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缺乏责任心,影响整个监理形象。
4.2监理取费过低
十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如: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监理人员待遇偏低;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1.1监理为服务于业主的咨询单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